Saturday, May 14, 2011
Try the 2011 International Taiwanese Proficiency Test now!
Learning Taiwanese is fun!
Do you want to know your proficiency in Taiwanese?
Testing date: Sat. July 23, 2011
Registration period: May 10~June 10, 2011
The testing site will be arranged in the area of greater Los Angeles, California, USA.
For details, please visit the website.
The International Taiwanese Proficiency Test (ITPT) originated from the General Taiwanese Proficiency Test (GTPT) developed by the Taiwanese Language Testing Center at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It is for anyone over 16 who wishes to find out what their Taiwanese reading and listening ability are.
In the beginn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eneral Taiwanese Proficiency Test was a government-commissioned project, supervised by Taiwan’s Ministry of Education; later it became an independently-run project by the center. Starting from 2010 the test has been administered in several testing sites in Taiwan, mainly to students and teachers of Taiwanese. The test is a criterion-referenced test and the categories tested include listening, speaking, reading and writing of Taiwanese. The scoring follows he standard set by the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CEFR), and is divided into six levels.
The International Taiwanese Proficiency Test is the short version of the General Taiwanese Proficiency Test. It is to be first given in 2011, in Japan, the U.S. and Vietnam. Only listening and reading ability are being tested. To accommodate the test takers, by just taking the test in one sitting participants can find out what their Taiwanese language level is without taking a level-sorting pre-test or a second test, by using the corresponding chart of Taiwanese proficiency level. The level however is only divided into three instead of six as in the full version of the test.
The Taiwanese Language Testing Center at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is the first professional institution to regularly administer Taiwanese proficiency certification. Its research team consists of outstanding members of the professional fields with plenty of teaching and research experience especially in Taiwanese literature and language. In addition, the center is regularly commissioned by local and national government bodies to hold certification tests. Therefore its qualifications and authority are commended and trusted. Its certificates are widely accepted and recognized domestically and internationally.
2011国際台湾語検定参加しましょう!!!
台湾語勉強しましょう!
台湾友達を作りましょう!
台湾語のレベルをチャレンジしてみませんか?
試験日: 7月23日(土曜日)
出願受付:2011年5月10日~6月10日
場所:日本国東京都内
「国際台湾語検定」(國際台語認證、ITPT)は、台湾の国立成功大学台湾語文測験中心が開発した「全民台湾語検定」(全民台語認証)にもとづいている。ITPTは16歳以上の成人が台湾語の読解および聴解の能力を測定するのに適している。
全民台湾語検定の開発は、当初は台湾教育部によって成功大学に委託された事業であった。その後、成功大学台湾語文測験中心が開発を引き継いでいる。全民台湾語検定は、2010年から実施された。その主な対象は台湾国内の台湾語教員および学生である。目標基準準拠テスト(criterion-referenced test)方式を採用し、測定項目は聞く、話す、読む、書くの四技能にわたっている。総合得点によって、欧州共通語学レベル評価基準(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CEFR)による6段階評価を行う。国際台湾語検定はこの全民台湾語検定の簡略版で、2011年より米国、日本およびベトナムで試行される。今のところ、測定項目は台湾語の読む、聞くの二技能である。受験者が利用しやすいよう、試験実施を一次、二次に分けず、級別に分けることもしない。一度のテストで、総合得点によって台湾語能力の等級が認定される。レベル評価はCEFRの6段階を簡略化したA、B、Cの3段階である。
国立成功大学台湾語文測験中心は、台湾国内で初めての台湾語能力検定を専門とする常設機構である。試験開発にあたっているのは全国各大学、学術機構、台湾語・台湾文学団体の精鋭である。教育部から試験問題の作成の委託を受け、また地方自治体の委託で台湾語検定を実施するなど、専門性と権威が各界から認められ、同中心が発行する台湾語等級認定証書は多くの国内外の機構から認められるものとなっている。
Thursday, May 12, 2011
【轉】教育部221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比賽得獎作品電子書已公布上網
希望透過辦理各式活動,引發全民共同響應並關注母語保存,並瞭解臺灣語言文化之多樣性,進而促進各族群間能彼此尊重、包容、相互欣賞。
有關「221世界母語日海報設計比賽」得獎作品已製成電子書,並公布上網,有興趣者可上網瀏覽
http://www.221.moe.gov.tw/ebook/
另電子書中配有原住民創作音樂 I YO YO/搖籃曲(由阿洛.卡力亭.巴奇辣所創作),您可開啟喇叭聆聽。
相關活動內容詳見221主題網站 http://www.221.moe.gov.tw/「活動快訊」之「最新活動」。
為讓更多人了解臺灣母語之美及母語保存的重要性,特與您分享母語活動相關成果。
【轉】免費的五天「咱ê台灣」營!快去報名!!!
財團法人鄭福田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
Tel +886 2 2662-3166
Fax +886 2 8192-6974
Tuesday, May 03, 2011
【轉】鄭成功是中日混血的外來統治者
Saturday, April 30, 2011
台語的沒落才不是什麼「天擇」的結果!
Thursday, April 28, 2011
轉貼:夫妻爭執的文化與體制性原因
原文出處:http://mhperng.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7834.html
作者:彭明輝
學校教育從來不曾告訴我們「男人和女人對人生與婚姻有著截然不同的期待」,也從來不曾告訴我們如何去經營一個有意義,值得每一個家庭成員去珍惜、懷念的家。而坊間有關婚姻與親子教育的書籍,不是流於癡迷的幻想,就是流於太技術化的處理,沒有辦法提供我們一個意義深遠的願景。於是,男人從家庭出走,靠著事業上的成就去滿足他的成就欲與野心,而女人則在家當怨婦(或園區寡婦)或花枝招展地四處打發無聊時間。家,原本可以是一個情感最濃密、最貼心、最能滿足人的創造欲的地方;但是,它卻淪落為「人人都有一個,卻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辦」的地方!
Part I:娶某(妻)師傅,養妻徒弟 ―― 河洛俚語
戀愛的激情是遲早會過去的,不管婚前是不是人人稱羨的「神仙眷侶」。假如我們不懂得在戀情的基礎上,將愛情轉為更能持久的「夫妻恩情」與「知心朋友」,夫妻間將會只剩彼此的怨懟,這是夫妻吵架以致最後變得冷漠的關鍵因素之一。
夫妻是必然會吵架的:兩個從不同家庭出身,婚前婚後都必然要有不同生活經驗的人,絕不可能靠一紙結婚證書和一場盛大的婚禮,就徹底消除兩人間長期不同生活經驗所累積下來的歧異。
婚前婚後最大的差異就是:婚前不需共同作每一個決定,婚後每一件事都必須要共同作決定,共同承擔後果。大的如:子女教育與各項花費的決定,小的如要不要回娘家或夫家,都可以因為必須共同作決定且共同承擔後果,而激化兩人潛在的價值差異與文化差異。
除此之外,戀愛時有許多假期和休養生息的時刻,妳通常是在心情最好的時候約會,也只要在約會時遷就對方。約會一結束,就可以各自回家去休息,去縱容自己,去享受跟對方不一樣的心境與生活習慣。但是夫妻是每天廿四小時,全年無休。吵架以後,不敢回娘家(否則衝突會再升高),不可以心情不好(否則會被怪罪「老擺一張臭臉」),又不可能馬上擺出笑臉(心情轉不過來,也不願意讓對方誤以為自己理虧或好欺負)。連一點緩衝的時間或空間都沒有!
更不幸的是,坊間流行的許多夫妻互動模式都建立在謬誤的觀念上。譬如,要求「夫妻一體」,因而期待對方愛自己的親長有如親生父母。其實,情感是數年生活經驗累積而成,不可能因為結婚而自然的轉嫁到對方父母身上。因此,這種「夫妻一體」的期待根本沒有任何現實的基礎,但這種期待卻經常成為夫妻口角與彼此怨懟的重要原因,使得夫妻關係變成「兼併與消滅的過程」。
再更加不幸的是:我們既沒有能力從自己的遭遇裡體會到夫妻爭執有其外在原因,不是「遇人不淑」的結果;另一方面,電視劇裡恩愛夫妻的假象更強化我們那種「遇人不淑」的哀怨,所以對於對方更加滿懷怨氣,老以為換個對象結婚就不需要這麼辛苦。因此,沒有辦法「甘願」地去努力面對彼此的差異,費心地去尋求彼此調適的辦法。
即使我們有時候願意費力去配合對方,我們也常常只看到自己的苦心,而在不自覺間把對方的努力當作「理所當然」,絲毫不加珍惜。心情不好的時候,更經常把對於對方的「期待」當作是對方的「義務」去加以要求。譬如,兩個生活差異那麼大的人,本來就很難隨時隨地都知道對方的心思,但我們卻經常蠻橫地責怪對方「妳就不會替我想一想嗎?」
尤其當我們因為家務或職場壓力而心煩氣燥時,更經常以極為蠻橫的方式要求對方、責備對方。對方的溫柔與體貼變成是「理所當然」的義務,而我們對配偶的粗暴橫程度,如果錄影下來,真的會讓自己和友人都瞠目結舌,無法置信。可是,我們永遠都只知道自己的委屈,卻看不到對方的委屈。夫妻兩本帳,每個人都覺得對方理虧,卻沒有警覺到:我們對待最親密的人時,往往遠比對陌生人粗暴無數倍!
偏偏,出門在外時,只看到別人夫妻恩愛的鏡頭,卻從來不曾警覺到:每對夫妻當然只有在彼此心情都很好的時候才會一起出門,誰會在吵架的時候一起出門?只看到別人的恩愛而看不到別人的爭執,反過來,又只看到自家的爭執而看不到自家的恩愛。心情不好時,怨嘆更深,卻從來沒警覺到這是「用自己創造的幻象在折磨自己和配偶」。
雪上加霜的是:這個社會裡早就創造了太多「夫妻義務」的刻板模式,逼著夫妻間去履行許多毫無必要卻只會增加摩擦的「義務」。一個想爬山,一個想逛街,偶而各走各的不是很好嗎?但是,想都不敢這樣想,反而直覺上覺得「這樣各走各的,豈不是像離婚一樣?別人看了會怎麼說?」偏偏「別人」又儘是一堆「櫻櫻美黛子」的無聊人,看到妳們各走各的,有人會交頭接耳,有人會神色怪異地探問,有人會乾脆蜚短流長!弄得夫妻間整天被綁在一起,彼此都是對方的牢籠。
Part II:當夫妻是要學才會的!家庭是要用心營造才有成的!
要跳出前述代代相承的婚姻模式,首先要覺悟到:戀愛的激情是註定無法持久的,換對象只是重複過去所有「興衰起落」的模式而已。但是,如果有正確而合乎人性時然的期望與對待,戀愛的激情有機會通過兩人共同的努力,被轉化為澹然卻更能持久的「恩情」。其次要徹底體認到:夫妻吵架,有許多問題出在整個社會既有體制設計上的不合理,以及整個社會流行的謬誤成見,而不見得是「遇人不淑」。要覺悟到「換個結婚對象說不定還更糟」,才會痛下決心來面對婚姻中的各種問題,經歷各種繁複的挫折去尋求彼此最佳的互動模式。
徹底放棄用「義務」或「理所當然」的態度去要求對方,責備對方。重新回到「沒有一件事是理所當然的」的原點,回到「準同居關係」和「合夥人」的立足點上去,彼此解除對方所有的婚姻「義務」,然後我們才會重新看到對方為我們所做的一切。
深切體會:既有婚姻制度充滿著不合理、不自然,以及不合人性的地方。要敢於突破既有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規範,不需要堅持的「義務」都該積極地在對方的同意下予以解除,根據兩個人的獨特性,重訂適合兩人的「婚姻契約」。(婚姻制度竟然可以像「販厝」一樣地「量產」,完全不顧及「每對夫妻都不同於其他夫妻」的事實,真的不可思議!)譬如說,絕不可以要求配偶像你一樣地愛你的家人(除非你自己真的做得到)。和朋友約會時,讓配偶完全自由地選擇他要不要一起去。
放棄「夫唱婦隨,如膠似漆」的美麗謊言,重新認清:夫妻在婚前是具有不同文化、價值與家庭背景的兩個人,在婚後也還是兩個人。夫妻只是「相交而不共線的兩條線」(這總已經遠比「不共線、不平行、也不相交的歪斜線」好太多了吧)。在「求同存異」的原則下,尊重對方的差異性與獨特性,嘗試彼此了解而不要彼此干預。讓夫妻成為聯盟或合夥關係(各自保持其獨立性),而不要變成「併吞」或「侵占」的「封建關係」。
偶而夫妻各走各的路,不需要兩人整天「褲帶結在一起」。只要對方堅持而又不是明顯的不良嗜好,就讓他保留婚前的興趣與價值。這樣,才有機會解除一部份夫妻間沒必要的壓力與緊張關係。
隨時要堅信並記得:「每個人都必然最清楚自己的犧牲,而不太清楚對方的犧牲,因此夫妻間的帳永遠算不清楚 ⎯⎯ 其實也沒必要算清楚。」這樣,才不會老鑽牛角尖,老以為對方欠自己的多。
吵過架後要記得:「夫妻間沒有什麼輸贏,也沒誰欠誰多那回事。」假如一定要談公平,能力強的人要擔當比較多。所以,為了一個更好的家,能擔多少擔多少。擔得多的能力強,這才是夫妻間真正的輸贏。要贏在擔當的能力上,而不要贏在面子上。
想清楚並緊記在心:夫妻婚前是價值與文化相近(卻不相同)的兩個人,有不同的生活經驗與背景,而且婚後除了有限的時間外,絕大部分時間是在不同的場域與心情下,做不同的事,經歷著不同的心路歷程。因此,絕對不要期待對方是你肚子裡的蛔蟲,可以未卜先知地知道你的心事。有事要用說的,不要老是怨對方猜不到,或者沒有整天想著你。(他要真整天想著妳,才真的有病!)
能捨才能得,把夫妻間所有美好的假象與沒必要的「義務」都給捨棄以後,我們才會發現夫妻間早已享有遠遠超過一般朋友的「恩情」:生病時彼此照顧,心情不好時彼此傾聽,為共有的子女奮鬥、驕傲、喜悅,各出一份心力為孩子創造一個值得珍惜的家。這一切,都不是「死忠」朋友能和妳共有的。反過來說,妳不能期望「死忠」的朋友為你做的事,也不該把它當作另一半的「義務」,用粗暴的態度去苛責對方。
關心的方式絕對不是只有一種,人生的理想也不是只有一種!更奇怪的是:為什麼偏偏就只有你的那一種是對的,和你的期待不一樣的就一定是不值得的?讓對方用他的方式關心你,而不要逼迫對方事事都用你指定的方式來表達關懷。只要生計無虞,讓對方用他真心相信的方式去追求他的人生目標,而不要老是用你的方式去檢驗對方的理想。讓他用他擅長的方式來貢獻給這個家庭,不要一邊用你的尺度去否定他對家庭的用心,一邊又用你堅持的方式去「改造」對方。
必須共同做出來的決定,要記得:沒有人能確定怎樣做一定是最好的!不要因為不知道該怎麼做最好,或者不確定對方的方法一定可行,而把你的焦慮轉化為對於對方的質疑、批判、乃至於情緒化的攻擊。如果你很確定自己的方式更好,試著跟他溝通;如果你不確定,心平氣和地說出你的焦慮(對事而不是對人),說完就算了,不需要堅持。人生絕大多數的事情都不是人所能預料的,有哪些事我們真的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為了沒把握的事爭執,不值得。偏偏這又是夫妻吵架最常有的原因:兩個人都不確定怎樣作最好,卻只知道責怪對方的議案不周全!
最好夫妻倆人又都是用心生活的人,每天吃飯與睡前聊一聊個人對人生與社會的省思、無奈、興奮、不滿等等,讓夫妻成為終身成長過程中的伴侶(我的意思只是說分享心得,而不是無條件地迎合或同意)。朋友關係才是夫妻間最能持久,最無法被外人取代的那一份情。假如夫妻像朋友,一路走來可以分享彼此的心路歷程,再加上疾病與患難時的相扶持,即使別人想介入夫妻的生活,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對方。
面對子女,各自貢獻出自己最能幫得上忙的那一份力,灌溉共有的生命幼苗。這種心情故事的分享,疾病患難的相互扶持,子女喜悅的共有人,子女成長的合夥人,才是夫妻間最值得珍惜與期待的。
Part III:四個四分之一
絕大部分新婚夫妻在婚後一年左右會遭遇到極為嚴重的衝突,甚至於對婚姻感到絕望,以為再也救不起來。這個時候往往不自覺的就會想到:「因為誤會而結合,因為認識而分開。」很糟糕的是,身邊聽他們抱怨的朋友也經常糊裡糊塗地就下結論:「他們實在結婚得太快了,還沒有足夠時間真正地了解對方。」
以為夫妻有機會在婚前充分了解對方根本就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在我們的社會裡(甚至在絕大部分的社會裡),我們不自覺地在「夫妻」和「朋友」之間設定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對待模式。面對朋友(不管多知心或親近),我們不自覺地進入一種「迂迴謹慎、彼此尊重對方的完全獨立與自主性」這樣的互動模式。不管是跟對方談什麼問題或提供什麼建議,我們不自覺地在防範「越界」。我們會機警地察覺到雙方意見可能開始有歧異,我們會警覺到對方在這個歧異點上似乎有所堅持,我們會迂迴地探測對方在這個歧異點上堅持的程度,以便決定我們提出建議時要曖昧到什麼程度。因為,我們不自覺地將互動模式設定在「他為他的生命負責,我沒有辦法替他活,沒辦法替他承受後果,也就沒資格叫他依我的意思做。反正,其實我對自己的主張也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每個人都有他不可侵犯、不可挑戰、不可以質疑的核心意義與價值。這些部分,可以說是一個人不可碰觸(untouchable)的「地雷區」。在朋友的互動模式裡,因為我們自動設定在「兩個獨立自主,各自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並承擔後果,誰有沒有權利改變誰」的互動模式下(電腦術語叫做「安全模式」safe mode),因此,我們自然地從地雷區外部摸索前進,不小心觸發地雷,也通常身體還在安全距離外(如果太靠近當然朋友就翻臉囉)。但是,在這樣的設定模式下,我們並沒有細膩地了解地雷區的內部詳情,我們頂多只知道地雷區的分布範圍而已。夫妻婚前的認識不可能跨越這個界線,因為他們還沒有到非得「事事共同決定,事事共同承擔後果」的程度。所以,婚前夫妻彼此的認識絕不可能超過對方全部事實的四分之一。
屬於朋友間可以體會的這四分之一,就是婚前彼此能相互認識的極限。而屬於兩人私己地帶的地雷區,則也還只是夫妻間必須面對的另外一個四分之一。還有另外兩個四分之一,一個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才會遭遇並外顯出來,另一個是人隨著年齡的變化與人生的歷練才會逐漸醞釀而成型的價值轉變,這也都絕對不是婚前有辦法知道的。因此,「夫妻一體」根本是一個完全沒有現實依據的「想像」或「想望」。假如一結婚就想要馬上因為婚姻制度的外在形式性而一步跨越四個四分之一,這根本就是「癡人說夢」!不幸的是,我們對這四個四分之一的存在完全沒有警覺,婚後一遭遇到第二個四分之一,就開始埋怨、委屈、屈辱、甚至開使用激烈的言詞(或傷人的沉默)開始彼此傷害。因此,很多婚姻在進入第二個四分之一的過程中就已經傷痕累累,甚至於陣亡了!
一旦結為夫妻,不但制度設計上兩人突然被迫要「事事共同決定,事事共同承擔後果」,甚至於我們對「恩愛夫妻」的想像,更要求彼此在情感與情緒的反應上完全一致。因此,夫妻互動模式被自動設定在「地雷區內」。我們經常因為自己對對方懷著關愛與善意,就誤以為「關愛與善意使一切言行都被合理化而具有十足正當性」。因此,我們完全不去提防自己的主張可能正在嚴重傷害對方絕不可侵犯的、不可挑戰、不可以質疑的核心意義與價值。在「夫妻一體」的口號下,我們直接站到地雷區內(很天真地以為「因為我是懷著關愛與善意,所以他不應該介意」),等對方不愉快了,我們還覺得自己在「關愛與善意」的保護傘下,而沒有馬上提高警覺(更糟糕的是,往往我們還覺得:我是你太太,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等到對方發火了,我們匆匆忙忙地從地雷區想退出去,這才發現自己不知道退路在哪裡,邊退邊觸發滿佈地雷區內的地雷。於是我們火大了:「我已經夠委曲求全了,你還要我怎樣!難道夫妻吵架都是我的錯?為什麼你就從來不曾錯過?」這時候對方才發現,原來他也不小心闖進你的地雷區了。你也有你的尊嚴、你的屈辱、以及你最珍惜的一些情分與堅持。
在女人沒有家庭地位的時代,碰到這第二個四分之一的衝突時,通常只有一個人重傷(女人),因此男人很少覺得需要調整他們自己的步調。在這個女人也有家庭地位與自主性的時代裡,一旦遭遇到第二個四分之一的衝突時,兩敗俱傷的場面是最常見的。因此,我們父母那一代許多夫妻在晚年都彼此懶得理睬對方。哀莫大於心死。在廿一世紀的今天,要不要去熬過這第二個四分之一所引起的衝突,經常嚴重地考驗著婚姻中的雙方。最悲哀的當然是:一個已經心死,一個完全不知其所以然地想去挽回(而且嚴重地欠缺技巧與對事態的掌握,繼續用令人厭煩的質問、逼迫、責備、否定或質疑對方人格的方式,在強化對方的傷痛與離去的決心)。
最好的狀況,是雙方警覺到第二個四分之一的存在,放棄「夫妻一體、同甘共苦」的理論,坦白承認雙方不僅有價值與文化上的差異,甚至於對彼此的第二個四分之一簡直一無所知。然後,不要再強調對方有義務知道你的這個四分之一,也不要再埋怨(要埋怨的話不如離婚算了,這樣彼此折磨,對誰好)。踏踏實實地面對問題,從新自覺地把互動模式調整到「知心朋友」的設定狀態,機警而迂迴地,由淺入深,彼此表白,說明對方在哪些時候(用什麼樣的方式)侵犯了不可侵犯的地方。甲傾訴時乙要完全放開「是非對錯」的考量,不插嘴不質疑地傾心聽完對方的話。反過來說,乙傾訴時甲要完全放開「是非對錯」的考量,不插嘴不質疑地傾心聽完對方的話。千萬不要又無知愚蠢地以為「夫妻一體」,在地雷區內和對方爭執他最堅持的東西是對或錯。
屬於一個人的核心信念的東西,只能靠他自己改,另一個人絕對沒有權利去強迫他更改。我常提醒人:「他是上帝用祂的權能造的,上帝要把他給造成這個樣子,你以為自己是誰,竟自以為可以改變上帝所做的功?」換個現代性的說法,除非你在移除他的價值信仰後,馬上可以給他換上一整套他能當下心悅誠服的完整價值體系,否則你叫他在核心信念被除後,靠什麼樣的支撐去過活?即使是夫妻,也不可以用逼迫或「義氣凜然」的方式叫對方撤除他的核心價值與信念。懷著愛與關懷也不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生命就是以有機的方式逐漸變化的,他絕對不接受突兀的變化,即使是為了真理也做不到!因為,他在生活,他不是在耍嘴皮、講道理、寫文章!溫血動物要改變體溫都很難,何況是一個人花了幾十年累積出來的價值與信念!
假如你們真的可以彼此有這樣的認識與尊重,遭遇到第二個四分之一的衝突時,首先彼此先傾聽,確定不但真的弄清楚了地雷區的地理位置,還知道它的內部機關設計與觸發程序,就該像對待「知心朋友」那樣子地拿捏分寸,適可而止地讓對方保持著他最真心的價值與情感(即便妳是大大地不以為然或覺得荒謬異常)。古典用語裡,這叫「相敬如賓」、「不可輕狎」。假如妳確實以為他所堅持的「又不是最好的」,那為什麼不能接納「次好的」?假如妳確實以為他所堅持的是「罪惡的」,那妳倒真的只好在離婚和「逼他悔改」之間選一條路走了(不過,他要能悔改,早被他父母師長朋友給改造了,還會留下這個工程給妳嗎)。很多女性都像瘋了一樣,覺得丈夫的堅持或理想太「幼稚」、「不負責任」、「自欺欺人」,就使盡一切力氣要用「愛情」來「改造對方」。結果,丈夫馬上就後悔說「討的原是個溫柔的太太,怎麼一回家就比我媽還嘮叨」。
從「恩愛夫妻」要回到「知心朋友」的過程常讓許多人不能適應,尤其那些看太多言情小說,一廂情願地滿懷憧憬,又完全沒有能力看到事實的人而言,更經常是「滿懷善意」或「義之與比,雖千萬人吾往已」地想要「改造對方」。這根本就是一種「兼併與消滅」的夫妻關係。不要以為你對,你有道理,只要是強人所難,就是霸。你做得再有道理,頂多也還只是「善霸」一個。為了不甘心做「知心朋友」,而搞得「玉石俱焚」,真的值得嗎?到頭來還罵對方「負心」、「不負責任」,難道真要對方把血淋淋的心肝剖給你看,才會知道夫妻不和必然同時受傷慘重、奄奄一息嗎?(除非,根本你一開始就嫁了個沒心肝的,那還不如趁早離婚算了!)
如果我們真的能體會到要克服第二個四分之一對彼此都是非常辛苦的事,而不要只是整天抓著道理不放(譬如:夫妻要嘛同甘共苦,要不然在一起掛個夫妻名份騙誰),我們或許會有耐心一點一滴地在地雷區內小心摸索著過活。這樣過個十年或十數年,才有機會摸清楚彼此地雷區內的狀況。沒耐性或愛講道理的人又會說:「你到底有多少心事,幹嘛不一次說清楚?」真實的人怎麼可能一次說清楚所有的禁忌?禁忌就是碰到痛處才會叫,事前要他說,他還以為你是他肚裡的一條蛔蟲,什麼都不用說就明白了嘛!古書不是說過嗎,「秀外慧中,冰雪聰明」(所以所有的丈夫都怨妻子不夠體貼)。近代書也說過嘛,「鋼鐵男兒,繞指柔情」(所以所有的妻子都怨丈夫不夠溫柔)。更何況,戀愛的時候不都是很會替對方想嗎,很知道對方的心事嗎(噯!那是第一個四分之一呀!有沒有搞錯!)
好啦,委曲求全,碰到地雷只能自知沒趣,夫妻「相敬如賓」,這樣彼此折磨下去有什麼意思?Well, 假如想要和任何人有較深入的相處,這本來就是要通過的一段歷練。妳急什麼!人只要相處久了,彼此的誠意逐漸有信心,彼此了解愈深愈細膩,愈可以輕鬆地往來於地雷區。但是,這過程總是要花很多心力,不可能不勞而獲的。我問一對同居了幾年的年輕人:「會不會彼此傷害?」他們回答:「我們沒有結婚,不會彼此傷害。」那,不結婚多好!是呀!已婚的人也可以當作彼此是在同居,彼此解除對方的義務,享受同居的自由自在與彼此的尊重呀!婚姻只是一種口頭的承諾,怎麼說都替代不了共同生活過程細細密密的事實。反正只要不犯「義之與比,雖千萬人吾往已」的霸氣,日子就可以過得較平順;只要相處夠久夠深,就會在彼此扶持的過程中有一份深厚的情份(不是「愛情」而是「恩情喔」,愛情總會隨著歲月而褪色,結不結婚都一樣)。人就需要一個伴,生病的時候,寂寞的時候,悶得發慌的時候。要有個伴就要付出,就要學習接納對方,學會尊重對方。
那麼,遍體鱗傷地熬過了第二個四分之一以後,後面兩個四分之一還熬得過去嗎?是呀!結婚還真不是輕鬆容易的事呢!不過你放心!只要學會安然度過第二個四分之一,妳就學會在對方地雷區內野外求生的本事了,而共同度過後面兩個四分之一的基本竅門,其實已經暗藏在這個最艱難的第二個四分之一裡頭了。不過不要大意,不小心碰到新佈或新長出來的地雷時,別驚訝,別慌張,別埋怨,別氣餒。生活在一起就是這麼回事,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見招拆招,無招可以回應時暫時靜默。不要輕舉妄動,不要輕忽怠惰。生活在一起,沒什麼難的啦 ⎯⎯ 如果你把對方當室友,怎麼可能動不動就得罪他?
搞了老半天,幹嘛不同居就好?Well, 陪著小孩子長大有多好玩,多窩心,妳知道嗎?下一講告訴妳!
Part IV:一些提醒
假如太太不太喜歡陪先生回家,先生必須要能體諒。婆媳之間不由自主地會有一些緊張,不是善意就能解決的。如果你太太不喜歡回你家,把你家人請到你們小倆口的家,妳的太太壓力會比較小,婆媳相處起來也會比較愉快。不要野心太大,夫妻情感都搞不好,還一時一刻地馬上要搞一個「情感融洽」的大家庭。想想看,妳對她爸爸真的可以做到「情同父子」嗎?如果你做不到,為什麼她就做得到?
每個人都有偷懶、軟弱、情緒化的時候,只要不是持續性的,偶而縱容(或體諒)他一下。家事大家都要分擔,如果有什麼事看不慣,可以協商請對方用他的方式在大家都還可以忍受的時段內解決,或者自己去做,就是不要逼迫對方非得在特定時刻裡用特定的方式完成不可。
讓對方用他的方式關懷你和小孩,覺得不妥時可以商量,意見不合時要有能力傾聽,但是不要用命令的語氣逼對方用你指定的方式表達他的關懷。
盡量給彼此保留個人的情緒和風格的餘地,減少彼此沒必要的壓力。不要動不動就要彼此「兼併與消滅」彼此的個性。
Ending:夫妻是朋友,是兩個獨立的生命。而不是一個霸主,和一個奴僕。
談是與非
一種是認為,像「食人族」或者是「因文化因素進行馘首的民族」,有他們自身的文化傳統,其所做的,已有數千年、甚至上萬年的歷史,我們只要不要去遭遇他們,別去入侵其傳統領域,自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無事,沒必要透過什麼手段,去改變他們的習俗。
而另一些人則主張:當然要對這些野蠻人加以教育,讓他們變得文明開化,因為,吃人肉、為了文化等因素馘首,就是不對的事,這個標準,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不能以文化差異一筆帶過。
教授講著講著,提到傳教士前仆後繼地進入非洲食人族的部落宣教,一個一個地成了食人族的大餐,卻還是有人不怕死地補上,又提到早期台灣長老教會的甘為霖牧師,曾到台灣山區的部落,看到原住民的家屋前插著數十顆人頭,於是勸原住民不要這麼做,結果反而引來原住民的訕笑,又說,今日的原住民已不再有馘首之舉,全係基督教的功勞等等。
談到這裡,相信大家都知道教授的立場了,他的主張是屬於後者,他認為:人世間,是有一種絕對的道德標準的,並沒有所謂「相對的道德」,所以,早期原住民砍人頭,就是不對,就是野蠻!
這麼一來,也就沒辦法和他再扯下去了,畢竟,這已經事涉「道德觀的信仰」層次,不太有理性的討論空間了。
是說,這世上真的有那種「絕對的、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嗎?回頭看人類的歷史,只怕很難找到這樣的證據支持吧!想起彼時,當基督教會以「異端、叛教、行巫術」的罪名,將人綁上火刑柱活活燒死時,豈不也宣稱那是「四海皆準的道理」、「全世界都會/應該贊成」、「絕對正確」的處置???說到這,相信會有人跳出來反駁道:「我們可沒有說教會一直以來所做所為一盡公允,教會的確也做了些錯事,一如原住民出草一樣,我們的立場公正,並沒有偏坦誰!」
問題是「如何能有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場呢?」
道德、法律、倫理,從古到今都是有權力、有發言權的人所設定的規矩,掌握權力者的立場,透過刑罰、獎勵、傳播、教育,一躍而成為一地、一時的典範(paradigm),至於一般人,其智慧何如?有多少人真的有辦法跳出其所屬時空被創造出來的論述形構(discourse formation;Foucault 的觀念)的束縛,看出那個主流道德觀、價值觀的根源及限制?
在男女更不平等的時代,差不多每個人都認為男女的不平等是天生就該如此,「女人再聰明、再強壯也比不上男人」,所以,女人被男人管轄是天經地義的,男人可以做決定、選舉投票,女人則被排除在外,也是理所當然的;那個時代,誰都會主張:「這是"絕對的"、超越時空、不會移易的真理!」不是嗎?
現在這時代,因為個人主義當紅,誰都會學舌說到:「人命無價!」但,事實可是如此?人命若真的無價,何以,死刑仍存續?試想,五六十年前,死刑可是無庸置疑的哩,而今,世界上大部份的國家,卻先後廢除死刑!這當中,主流的價值觀不就一直在移轉、改變嗎?再進一步說,這個表面上「珍視人命」的世界,可有真把人命放在第一優先?別睜眼說瞎話了吧!為了經濟發展(讓資本家賺錢的意思),政府或多或少容許污染及輻射傷及人命;為了國家利益或政治因素,軍隊及間諜四處明屠、暗殺,這個口口聲聲「人命無價」的時代,即使不是像以前原住民因著「文化傳統、宗教祭典」而殺人,不過,也還為著「經濟」、「政治」等等的理由光明正大地殺著人!!!一樣的殺人、不一樣的理由,哪裡有什麼「絕對的、放諸四海不可移易的道德真理」?
打個賭吧!如果突然地這世界落在一個主張原住民文化、價值觀的統治者/統治集團手裡,透過法律、獎勵、刑罰、教育、傳播塑造一個新的論述形構,不出一百年,我們的子孫都會轉而把當下主流的西方文化看成「野蠻、需要教化」的代表,屆時,所有的道德已一盡改寫,而且呢,人們還是會把它當成是理所當然的,把那想成是「全世界、跨時代都一致的真理」!
「不受時間、空間影響,絕對的道德」何在?我未曾看過。
Tuesday, April 26, 2011
把聖經搶回來!
原文:聖經解放大專生的性/別?!
作者:劉劍玲
大專生的性/別需要被解放?對呀,君不見這邊廂有為信徒與非信徒不能拍拖而痛不欲生,高呼「我的情敵是上帝!」,連非信徒也逃不過基督教的「魔爪」;那邊 廂則有為「初嚐禁果」內疚不已,甚至因為不可有婚前性行為的教會教導,發展出「肛交不等於性交」甚至「隔著0.03mm安全套肌膚沒有完全接觸因此不是性 行為」的創意理論?
面對如此令人沮喪苦惱怨恨又歎息的難題,有何出路?聖經,答案就在聖經中。不是吧,聖經不是壓逼的來源嗎?何解又是出路?無錯,聖經的確可以是壓逼的來源,但亦可以是解放的力量。
聖經如何成為壓逼的來源
如何令聖經成為壓逼的來源?第一式「斷章取義」,例如耶穌曾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8),就被解讀為耶穌對姦淫持極高標準並對此深痛恨絕,殊不知只要看上文下理,就知道耶穌正以誇張手法,諷刺法利賽人的虛偽。
第二式「移花接木」。保羅書信中「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把「不信的」解為非信徒,把「不相配」和「負一軛」解為拍拖和結婚,神不知鬼不覺,把原本討論教會黨爭的經文,移花接木變成「信徒拍拖章程」。
第三式「無限放大」。 在行淫婦人的故事(約8:2-11),耶穌在地上畫字,又不停被法利賽人追問,終於想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來化解。耶穌把罪 提昇至「每個人都有」的層次,來證明定罪和赦罪的權柄都在神而不是人,所以不要再以律法欺負婦人了(為何行淫男主角不見了?)。然而還是有教會領袖要無限 放大「從此不要再犯了」這句,來定婦人的罪。架空耶穌的身教言教,作為跟隨基督的信徒,還要是教會領袖,實在情何以堪?
第四式「絕對聖化」。 將雅歌裏對男女愛情的歌頌,對性愛的描述,全部變成描寫耶和華與以色列民關係,並稱此為「寓意解經」。近年開始察覺不能太牽強地「聖化」雅歌,於是又指裏 面的男女是結了婚的夫妻,而漠視雅歌對婚姻的鄙視(李熾昌、游斌:2004):「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雅8:7)。「聖化」雅 歌,順道把性「聖化」。
第五式「扭曲原意」。經典之作,可謂高皓正填詞的〈不要驚動愛 情〉。唱得街知巷聞,少男少女心動時腦裏就飄起歌詞:「情太過洶湧像深海,而我卻會忍耐」,唯有「吩咐手臂,放在原地」。之所以經典並且成為「騎劫之 王」,是因為在雅歌中三次提及「不要驚動愛情」時,上一句的經文就是女人拉著男人的手入了內室,又或者是他左手抱頭右手扶著的做愛姿勢。不要驚動愛情,就 是做愛的時候不想有其他人騷擾。
第六式「視而不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論及獨身、情 慾、結婚等事時,屢次講及「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6)、「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7:7)。保羅多次強調這樣的說法只是「自己的意見」(7:25),並且「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7:26),但仍然有教會領袖不停強調 「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7:9),是解決情慾的唯一方法。相信保羅再生,對此只能說:「OK,這是你們的教導,不要說成是我的教導,免得耶穌 找我算帳:『保羅,你怎麼成了法利賽人?』」。
第七式「靠嚇」。在網上隨便也找到不可有婚 前性行為的理據是:律法寫著「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申22:20-21)。Oh, my God! 你不是認真的吧?你不是認同可以用石頭打死女人吧?那麼就不要隨便引用這些嚇死人的經文了。
如果說只想把舊約律法的精神應用到今天,那麼我要問:舊約沒有禁止男人有婚前性行為,為何今日我們要選擇性跟古代女人的標準一起守貞,而不是跟古代男人的標準一起快樂?這就來到最後一式「篩選性引用」了。
破解之法
面對如此多怪招,大專生有何方法破解之?當然是用大專生的強項啦。第一式「閱讀理解」,看聖經首先要有的,是基本中文閱讀理解的能力,看上文下理簡直是每一個初中生甚至小學生也懂得的道理。
第二式「言之成理」, 在基本閱讀過後,理解要言之成理。經文由於年代久遠,其中固然有不少當時流行的術語我們看不懂,又或是記述有遺漏,在這個時候就要清楚理解的界線,有些的 確需要運用想象,或其他資料如當時社會經濟文化歷史等來輔助理解。要判斷不同的詮釋孰優孰劣?當以最能詮釋最多經文的解釋為優。
這樣也就去到第三式「情感想象」, 合乎情理地想象,嘗試代入主角心境,又或是當時人們的處境去理解經文,常有意想不到的收穫。例如作為姐姐的馬大,為什麼不是自己去責備妹妹馬利亞,要耶穌 「主持公道」,而耶穌安撫馬大時要重覆稱呼她「馬大馬大」(路10:38-42)?又或者提摩太前書1:9-10中,為何把弒父母、殺人和行淫、親男色的 放在一起?這段經文是在罵親男色的行為,還是可以做盡這些事的特權階級?
第四式「發揮專業」。 每位大專生都有其專業,文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文化研究、人類學、歷史學、哲學等科目,尤其能貢獻於解經中。心理學讓我們代入主角心境,文化研究 提示我們追縱觀念的變化有助解釋現今情況(為何選擇貞潔而不是快樂?),社會學強調階級、性別、種族等分析變項的重要性,政治學告訴我們:一切都與權力相 關,聖經也不例外。
第五式「埋堆」。大專生喜歡群體生活,最適合聯群結隊一起查經,建立 詮釋群體(Interpretive Community)。朋友一起互相切磋,每個人對經文的理解亦需經得起考驗,但凡心智健全的朋友不論是否信徒,都是我們查經的良伴,守望我們不會掉進任 意解經的危險。非信徒有時對聖經更為敏感:丈夫怎可以(physically)成為妻子個頭?(弗5:2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 20:3)即是聖經也承認有其他的神存在?當然這個詮釋群體還要包括古今中外努力釋經的學者和信徒啦~~
第六式,也是我覺得最重要最想分享的,就是「相信聖經」。 相信聖經,因為如此年代久遠的文獻,不可能完全配合今日基督教右派狹隘的議程,其中必有篩選和扭曲。相信聖經,因為聖經集合歷代不同信徒的信仰經驗,其中 必有相互矛盾之處,就如舊約律法對性之嚴厲,偏有五個出軌的女人記在耶穌家譜中名留青史,包括裝扮妓女引誘家翁並誕下麟兒的她瑪(創38章)、妓女喇合 (約書亞記2:1-13;6:17-25)、善於勾引男人的外邦摩押女子路得(路得記)、與大衛王通姦的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撒母耳記下11-12章)和 未婚懷孕的馬利亞。基督教右派的無上律令就成了「易碎的絕對」。
相信聖經,因為基督對人對世界的解放,就記錄在聖經中。相信聖經,只因相信你自己,如果這個基督教如此壓逼人,怎麼還值得你堅持呢?所以不要放棄,哪裏有壓逼,哪裏有解放。解放聖經,也解放你自己的性/別。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 昔日耶穌竭力不讓律法成為壓逼人的工具,並從法利賽人手中搶回律法;今日我們也要為聖經而奮鬥,絕不將聖經拱手讓人。
參考書目:李熾昌、游斌合著。2004。〈愛、慾與生死:希伯來愛經──《雅歌》〉,《五小卷研讀:希伯來聖經與社群認同》第五章。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
Wednesday, April 20, 2011
何必恨「小三」?
至於這種「小三人人喊打」的風潮,在我來看,只不過是一種對「婚姻」的偶像崇拜罷了。試想,男女朋友無法相
人對於傳統價值及主流意見,往往缺乏反省、批判、思辨的能力,還以為是理所當然的真理。
我總是會想到,哪天一群人發現「國家」、「民族主義」只不過是這一、兩百年的新物事,會驚訝到下巴拖臼;同樣,如果真的知道「婚姻」及「家庭型態」在人類歷史上的演變、跨文化的變貌、以及目前樣式的緣起,大概也是會有一大群人眼睛瞪大、不可置信吧!
要追打「小三」,還不如反省一下,自己的感情生活(不論已婚、未婚)及與伴侶的交流,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有沒有給了別人縫隙,又或者根本早就已是食之無味、棄之可也。看問題看不到源頭,只會一味地「外因」思考,豈不是像懼病者,用力地消毒、過濾、清洗,想排除微生物,而那個因為不良生活習慣所造成的孱弱身軀,卻始終視而不見?
追逐風潮,這種平庸者的遊戲玩玩可以,跟它認真起來,那就真的腦袋閒置、白白讀書了。
Saturday, April 16, 2011
如何看待改變
我回答他說:雖然如此,但現代人的語音變化得很厲害,設若真的取當下年輕人的台語發音為準,台語將和華語一樣,是一個「沒有入聲」、也「沒有濁音」的語言,這樣好嗎?
現在很多年輕人,「我/guá」都說成「uá」,「囡仔/gín-á」都說成「ín-á」,濁音韻頭都掉光了,而入聲呢,不要說「h」韻尾的第四、第八調分不清楚,連「p, t, k」也都到加護病房,準備歸西了。
問題是,我們怎麼看待這樣的變化,是否要任憑這情況「變下去」?
朋友說:這也是無可奈何的,反正終究這些「錯音」也是會成為主流。
沒想到那個朋友的回答是:這要取決於編寫者,如果編寫權落在使用新發音的人的手裡,自然會全採新音,但,若編寫權仍在「保守派」的手中,教學必然是取「古典」發音。
他這個說法,我可以同意一部份,沒錯,文學經典與語言標準本來就是特定時代有權力的人 在裁定、決定;例如:美國黑人的英語十分流行,rap 及好萊塢的電影裡頭也常常可以聽到,但是,黑人英語就是不能出現在美國的學校教學及英語教科書裡,即使是美國現任的黑人總統公開說話,也得學白人主流的發音及詞彙,為何如此?
因為,這畢竟是「權力」在決定的事,與「人數」無關。
台語目前很多發音上的改變(以及句法的改變),絕非出於單純「發音上的便利、簡單化」(例如連詞「kap」讀成「kah」這樣的例子),不管是入聲尾脫落,亦或是濁音韻頭的消失,率皆是來自華語的影響,有權力者透過體制、教育、媒體、法律等等,形塑一個華語制壓台語的環境,並讓台語在滅絕之前,先發生許多變化,而這些變化,是政治「權力」所造成的,與一個族群語言因時間經過所生發的自然語音演變,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我想,就是因為對這些變化背後的「權力」/「權力者」十分不滿,我不太想跟隨這變化、或接受這變化。而任何一個想隨波逐流、甚至順水推舟的人,都應該先問問這潮流從何而來,再來隨波或推舟也不遲。
Sunday, April 10, 2011
報名2011台語認證 抽10萬元現金
Wednesday, April 06, 2011
辛卯清明
今年吃潤餅,發覺嬸嬸他們開始把飯也一起包進去吃,這是以往所沒有的,不過,昨天聽到台南北門的朋友說,他們從來就是連麵條也一起包進去的,這麼看來,包飯也就不奇怪了。
語言的方面,有聽到連大嬸嬸這樣一般都操台語、以台語為主要語言的人,都開始取「ma / mah」當做句尾疑問助詞了,這當然是受到在台北工作的堂妹們的影響。這個用法,在老廈門話裡就有,不過,現今的台灣話卻是受台灣華語的影響而吸收此一用法,變成一種怪異的復古.....
另外,前年我還親耳聽到阿媽說出「tshinn-miâ」(清明),兩個字攏發白話音,算是較接近偏泉腔的說法,今年,連阿媽也跟著說「tshing-bîng」囉,語言的變化也未免太快了吧,快得無法逆料。
阿媽已經九十多歲了,比上次看到她的時候,還要老很多。
Wednesday, March 30, 2011
句法研究的小小感想
語言學做為一種社會科學,在寫論文的時候,總不免要提供大量的語料,來支持自己的論證、或建構某個模型/理論,偏偏一個語言的使用者當中,存在著很多的變體/方言差,也因此,對於語句合法性的判斷,也就難免會在不同人之間產生出入,這雖不令人意外,但,如果研究的標的,是一種較少被廣泛、大量、不分層面地使用、而且正走上消滅一途的語言,這樣的困擾就會更多了。
簡單地說:身為母語人並不代表就對那個母語(第一語言)具有最好的操作能力或語感,因為一個人的母語,很可能根本不是該使用者在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語言,結果呢...當然就會造成能力上的鈍化、退化,同時受到其慣用語言(主要使用語)的影響。具體而言,以台語為母語的人,並不見得就是以台語為其個人的主要語言( dominant language )!!!在台灣當前的社會語言環境下,很多台語的母語人,其絕大多數時間,根本都是以華語來進行思考、溝通及著作,那麼,他們的主要語言,就是華語,而不是台語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常見的是,即使某人宣稱台語為其母語,但一旦需要表達什麼,結果卻是華語比較熟練,而台語則卡卡的。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台語是其第一語言(first language)或族群語言(ethnic language),而他在情感上也「認同」其做為母語,但,既然他的母語已不再具有其主要使用語言的地位,那麼,他的語感,又如何能做為語句合法度上判斷的可靠依據呢?(這顯然已經不是單純的語言變體/方言差的問題)
在大家肯面對台語正在流逝(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瀕危語言),以及自己的台語程度日趨低下的事實之前,這個問題,大概也是暫時無解吧!
Monday, March 21, 2011
共業?
H 對此提出反論,她認為,即使海嘯地震是為了滌罪,但畢竟缺乏針對性,敗德者可能毫髮無損,無辜者卻可能或傷或亡,T 於是以「共業」來看待這情況,說道:一如制度上所謂總統國務機要費的問題,必須一同承擔。
很有趣的一點是:T 及 H 都是基督徒。
回來後,仔細一想,深深覺得任何把苦難賦予特殊目的的言行,其實都十分地危險。以基督教信仰來說,表面上,舊約的神似乎是個以「族群/民族」為賞罰尺度的神,祂揀選以色列族,並不時要求在戰爭中,將某個族群完全滅盡(例:撒母耳記上 15 章);相對,新約的神則將眼光放到個人之上,揀選的界限,不再以某個族群來區劃,其看待個人仔細的程度,耶穌甚至以到達每一根頭髮來比喻(馬太福音 10 章 30 節);但,這樣一條舊、新約的分界,其實並不絕對,以舊約來說,仍不乏對個人的注目,比如:上帝對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約伯及大衛等的個別施恩,乃至當上帝決定將所多瑪城不分男女老幼要一盡剿滅時,也還垂聽亞伯拉罕的一再懇求,為了當中少數的義人,而一再從全殺的意念反悔(創世記 18 章),從這個角度上來看,要說基督教的上帝,是個因為罪惡,就不分青紅皂白大開殺戒的主宰者,似乎也不盡然。
當然,聖經本身就是多所矛盾的,也因此,不贊成者,依舊可以舉出許多反例(比如:大洪水將世界毀滅,難道挪亞一家以外別無義人?)這點,我也無話可說。
我想說的只是:如果人相信大自然及萬事萬物的背後,有某種意志或規則的執行,那麼,最好是相信那個意志的主體或規則的內容,是全然良善、全然公正、全然知悉的,任何有神論或因果論者,如果反駁此一基本假設,似乎都難以避免一種虛無主義的傾向,設若,這世上根本沒有最後的一道防線,也沒有什麼究極的道理,一切,只是自然的、隨機的運作,或者,是有瑕疵的運作,那麼,那樣的信仰,要如何避免援引無神論者、唯物論者的學說?無神論者或唯物論者既有其思想體系,包括個人及群體倫理,及其最後依歸,一個多多少少盲目濫殺的主宰,與沒有這個主宰,到底相差幾何?
我很懷疑,對於「罪惡共同承擔」、「群體中的無辜者受害亦不妨為群體滌罪」的思想,事實上,是一種古代部落封閉社會的思想殘餘(個人只是群體的工具、以活人獻祭等等),如果這推論無誤,那麼也難怪這種集體性的脈絡放在個人主義的思考之下,會顯得那麼地荒謬、不可思議。
Friday, March 18, 2011
如何成為聖潔?
一看到這些字,我心裡就十分懷疑:「怎麼會又要 "成為聖潔"?再者,人要"如何能成為聖潔呢?"」在我來看,這兩句八個字,若是放在基督教義下來思考,根本是十分矛盾的說法,基督徒呀,當你們這麼說,難道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方才查了網路聖經,得知這兩句話是從〈提摩太後書〉2 章 21 節引用的,經文列在下頭: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從上下文,可以很容易看出,這些話,是用於勸勉,要求人在行為上多所配合,然後,才能「成為聖潔」。
不過,若是用「聖潔」這兩個字去搜尋華語和合本聖經,那麼至少還可以找到下面這兩段經文,先來看第一段(〈以弗所書〉1 章 4 節):
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這段經文完全符合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思想:基本上,人能得著救贖,是因為上帝預先揀選了基督徒,同時使他們成為聖潔(透過基督的死來贖罪),這是上帝的工作(已經完成的工作),基督徒在上帝面前,是全無瑕疵、無可挑剔的。
類似的經文,還有下頭這段(帖撒羅尼迦後書 2 章 13 節):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 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Wednesday, March 16, 2011
記憶
《被背叛的遺囑》-- 米蘭‧昆德拉;Oxford。孟湄 譯
Le souvenir n'est pas la négation de l'oubli. Le souvenir est une forme de l'oubli.
《Les testaments trahis》--Milan Kundera
一樣的道理,我們的心中,也沒有真正的、細膩的、牽涉過去「事實」的正確記憶,我們的記憶,大多只是抽象的觀念,與一些相對突顯、卻稱不上完整的部份印象。
回憶,在上述的思考下,只是另一種「遺忘」,是對過往事實的背叛。
Sunday, February 27, 2011
閩南話簡介
如果把近幾年才移民的人口也算在內,則歐美等其他地區/國家也有閩南語人口。
菲律賓的閩南語偏泉腔,當地人稱其為「咱人話」(Lán-lang-uē),至於馬來西亞的選舉演說場合裡,常見以閩南語發表演說者,在 youtube 上就可以找到相關視頻,馬來西亞甚至還有一個閩南語發音的電視台,叫「歡喜台」,從這裡可以看出,其使用人口之眾,可說是當地重要的族群語言。
新加坡的華人,大多數是閩南人後裔(包括與漳泉話不通的潮州話人口),但新加坡政府刻意扶植普通話,打壓閩南話,造成閩南文化在當地華人社群中的弱勢。
閩南話在全球六千多種語言的使用人口排名中,約在第二十一名,是個國際化的大語言。
Friday, February 25, 2011
心花開 - 台語傳情影片比賽
心花開│2011台語傳情影片比賽
校園傳情新招術,只要3分鐘,還能輕鬆賺3萬!
開學了,傳情成功,戀愛學分Pass!
開學了,請問全國的學生們,你知道該用什麼來校園傳情、
看到這裡,情人去死去死團的朋友們,千萬不要撕掉這張報紙。
參加方式非常簡單,將想要傳達的情意用台語來表達,錄製一段3-
當然,如果你是離開校園很久的社會人士,也歡迎一起大膽來傳情,
投稿時間從3月23日至4月11日為止,網路票選時間則是4月2
Monday, January 10, 2011
請勿扭曲孫文支持亞洲弱小民族獨立的原意
最近中國國民黨與一些媒體為營造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的氣氛,
19世紀末的台灣、越南均已淪為帝國的殖民地,
越南的革命領導者「潘珮珠」於1904年成立秘密組織「維新會」
潘佩珠首訪日本卽遇到流亡日本的梁啟超。
為串連亞洲被殖民的弱小民族,孫文不僅曾來到台灣,
有些媒體刻意誇大台灣的頭人「翁俊明」、「蔣渭水」
(作者為台越文化協會理事長、成大台文系副教授)
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騙人的國慶廣告
話說當中華民國鬧革命與清朝對抗的當時,台灣可是在日本統治之下,而且已經足足接近三十年了,雖說日本官方及民間的確多多少少支助中國革命,但咱們台灣這代青年人與中華民國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又有何直接關係?難道今日的日本年輕人也要感念中華民國建國嗎?即使是中華民國建國成功,台灣那時也仍然還是日本的領土,中華民國當時的未來,根本與當時的台灣無所牽涉!
台灣從日本脫離,說來這也不是中華民國的功勞,對二次大戰有基本了解者,都知影日本在戰爭中可是把中華民國打得東倒西歪、退居一隅,中華民國差點就亡在日寇的鐵蹄之下,若非美國介入,大量提供武器、人員及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也就是二戰時台灣的敵對國家)早就滅亡了,戰爭末期,還是靠美國 的兩粒原子彈,才迫使日本無條件投降的,但中華民國狐假虎威,明明被日本打得滿地找牙、差點沒命,卻也跟著躋身戰勝國(笑死人)。
日本是根據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的主權的,中華民國革命、建國之時,台灣人全是日本國民,這兩個廣告的內容,完全不符史實,硬是把台灣人架接在中華民國革命之上,說謊也不臉紅的中國國民黨,果真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所謂忝不知恥呀!!!
可憐台灣在二次戰後,給這戰敗「轉進」的中國國民黨佔領,現在,還得讓中國國民黨用咱們繳納的稅金,透過媒體宣傳這種騙死人不償命的假史話,實在令人不勝唏噓。
Tuesday, September 21, 2010
Monday, September 13, 2010
「哪吒」語音,異乎中國
看到日昨洛杉磯電音三太子舞蹈團林先生熱心地呼籲為「電音三太子」建立相關的文化論述(見自由時報),以厚植其文化內涵,其用心實在令人感佩,但看到其英文團名與英文簡介,都將三大子哪吒音譯為「Nezha」, 在下不禁要為哪吒呼言「哪吒語音,異於中國」(借韓國世宗大王制定〈訓民正音〉語)!
哪吒梵文音為Nalakuvara,是源於古印度的神祗,後傳入東亞,在中國轉化為道教神祗,並隨移民來到台灣,甚至也東渡日本,今日的東京,也建有「東京三太子宮」奉祀。
在一九三○年代出版的《台日大辭典》中,「哪吒」(Lo-tshia)詞條下之解釋為佛教四大護法天王毘沙門天王之子,這似乎代表了八十年前的台灣人對於哪吒的一種普遍認知,哪吒在跨國、跨文化轉譯之後,並不必然是中國傳說中的李靖之子,而在不同文化及國境脈絡下,哪吒「入境隨俗」,出現不同的神格及面貌也是自然的結果,台灣「電音三太子」的出現,正是其對外的新面象之一。
以源自西方的信仰來說,同樣崇奉耶穌基督,英國人叫祂「Jesus」,荷蘭人叫祂「Jezus」,中國人叫他「耶穌」,台灣人稱祂為「Ia-soo 」,即使是同樣一位上帝,也尊重各地不同母語使用者的口音。
相對於中國人稱「哪吒」為「Nezha」(ㄋㄜ/ ㄓㄚ\或ㄋㄨㄛ/ ㄓㄚ\),日本人則稱其為「Nata」,自古以來,台灣人則呼其名為「Lo-tshia」(Holo語),台灣在地語言的語音,異於中國,台灣的哪吒,何必用北京語音代稱?十分希望「電音三太子」等等台灣文化、宗教、藝術的對外音譯,能尊重落地生根、在地化的精神!當我們在向外國朋友介紹這位不斷展現新貌,甚至追求建立在地文化論述的台灣神祗時,請不要囿於華語名,也用台灣庶民在廟裡向祂呼求的名字稱呼祂吧!
Sunday, June 27,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3)
如今,教會不再支持君主專制了、不再反對女性領導人了(有些教會還是反對的)、不再視女性為次等且不潔、不再支持蓄奴、不再主張夫妻在特定節期不得行房、不再反對避孕(天主教會仍然反對)...
但教會仍然主張同性戀是罪(大部份教會)、反對離婚(大部份教會)、反對婚外性行為... 請問,兩千年來,教會不斷地修正立場、改變「罪」的清單,而且,都以「聖經」為根據,我們真的確定,今天教會所大聲指摘的罪行,不會被明天的教會所廢棄嗎? 所謂「聖經無誤」、「奉行聖經」,只不過是教會中有權力者的誑言,他們選擇性的遵守聖經的教導,對照教會歷史上立場的漂移,只顯得十分地諷刺。
以下是幾個例子:
===避 孕===
長久以來,教會反對避孕,理由是聖經指出神的旨意是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創1:28),而且一旦男人射精在女體之外,是浪費寶貴的精液,同時是種謀殺的重罪(參見自慰下文),但,今日大多數教會己不再如此主張。
===男主外女主內===
十五世紀時,教會就在想辦法解釋男女角色與分工了:「男人和女人的角色其實是再清楚不過了。因為女人的卵巢隱藏在體內,所以她們必須留在家裡做家事,而男人的陰莖掛在體外,所以他們比較適合做戶外工作」,神學家亞奎那(Thomas von Aquin)也說:「女人最重要的價值,在於她的生育能力,以及家事方面的用途!」
===女人是次等的===
一百年前,教會認為女人是沒有靈魂的,至少只有一個次等的靈魂。
一百年前,女人是不可以在教堂裡唱歌的(天主教會到二十世紀初才允許女人在教堂內唱詩),1907年11月22日的諭令中,明訂:「女人不應該屬於合唱團的成員;她們只是俗人。除非有重大理由而且徵得主教同意,女人也不得組她們自己的合唱團。」
1908 年12月18日的諭令中進一步規定:「任何形式,由男人和女人共同組成的混聲合唱團,即便他們站在離聖壇很遠的地方,也在嚴格禁止之列。」
以往,女人在經期是不能進教堂的,即使在非經期,女人也不可以觸摸聖壇或其他聖物,這些都是教會正式的法規,在以前,女人被視為沒有與男人一樣的靈魂,教會認為,夏娃在伊甸園裡偷吃禁果,因此女人從此丟失了寶貴的靈魂。
亞里斯多德認為,女胎在受孕後八十天才被吹氣授靈,比男胎晚四十天,其靈魂是次等的,十三世紀時,神學家亞奎那(Thomas von Aquin)以亞里斯多德的學說為基礎,主張:「女胎形成是因為精子受損,或受到風寒的關係。」
五世紀時,教會高層在 Macon 召開會議,會議主題是討論女人到底有沒有靈魂,結論是:除了聖母瑪麗亞以外,女人只有腐敗的靈魂,因為夏娃是人類被逐出天堂的罪魁禍首。此後,又有另一次會議,在這會議中,主張女人有靈魂的一派以一票之差險勝,於是,教會才改變立場,認為女人也有和男人一樣的靈魂。
到底是上帝創造人並予人靈魂?還是教會?
===女人是由男人而造的===
保羅在新約聖經中至少六次說「女人必須屈居於男人之下」(例:哥林多前書 11: 3-16),保羅的理由是:「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林前 11:8 )換句話說,就是聖經指出上帝用了亞當的一部份來創造夏娃,保羅這說法很奇怪,因為「所由出」所以比較尊貴,那麼,「塵土」應該比「人類」尊貴,因為「人」是由「塵土」而出的(創2:7)。
長期以來,教會就教導女人次等於男人,聖徒奧古斯丁(Augustinus)也說:「女人是上帝沒有按照祂的模樣創造出來的瑕疵品。這正好符合自然秩序,因此女人必須服侍男人。」
不過,根據染色體的研究,男女之間唯一差異的性染色體(男 XY;女XX)證實了男人的出現晚於女人,男人才是「有瑕庛」的受造物,按男人的Y染色體是從X染色體發展出來的,只是X染色體的複製品,而且只用來傳遞一個和性別有關的訊息(描述男人的陰莖應該長成什麼樣子),就生物學角度來說,女性要比男性更早在地球上出現,這與聖經所說的正好相反,至於保羅在新約聖經的主張以及教會以往貶抑女性的教導,是不是要因此倒過來解釋.....嗯,這就是另一席話了。
喔,對了,直到1988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還公開宣稱:「女人應該靜靜的傾聽,並且從屬於男人。我不許任何一個女人教授神學,也不許她站在男人之上。因為上帝先造了亞當,然後才是夏娃。」 嗯,別怪教宗他老人家啦!因為他的說法可是完全符合聖經的喲:「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林前14:34)
===自 慰===
中古時代的人們相信,自慰會使基督徒墮落,並造成目盲、性無能、甚至發瘋。一直到十八世紀,自慰都被視為種種疾病的來源,十九世紀出版的一本性學手冊還聲稱,大力士參孫之所以喪失力氣,並不是因為頭髮被剪掉,而是因為射出了精液... 從教會歷史來看,自慰這件事正反意見都有,端看一時一地是哪一派佔了上風,哪一派就主導了言論,但西方社會長期以來對自慰的恐懼及迷信,教會當然居功厥偉,因為教會是把自慰視為罪惡的,理由是「自慰浪費了寶貴的精液」,在早期的神學家認為,精液裡充滿了各種成型的「微型小人」(Homunkulus),如果這些小人沒有被植入女人體內,就會死掉,所以自慰是種集體謀殺,是項重罪!!! 當然,這樣的看法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女人的卵子參與在受孕過程當中,但這不奇怪,因為女人一向被教會視為次等、不潔的,新生兒只靠男人的精液就可以成型,也算是推之成理。
===蓄黑奴===
教會曾經主張蓄養黑奴。
當美國為了廢除奴隸制而爆發南北戰爭,南北兩方都各自援引聖經,來為自己的立場辯護。
南方支持奴隸制的人認為聖經是捍衛奴隸制的基石。支持奴隸制喜歡引用聖經的舊約,這可以表明包括先知亞伯拉罕在內的所有猶太人並沒有因為支持奴隸制,遭到了上帝的譴責。南方人也認為新約上也並沒有表明耶穌與十二個門徒曾宣傳反對過奴隸制,事實上所有的奴隸主正是耶穌的跟隨者。在宗教界的關於奴隸制大辯論中,南北雙方各自立場的人都竭盡全力從聖經中為自己的論點尋找依據,在《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中引經據典,試圖證明上帝是支持自己的觀點的。南方奴隸主勢力與部分北方支援奴隸制度勢力致力於創立一種合理的南部社會神學體系,他們首先要駁斥的就是激進廢奴主義者的一個重要的理論前提:奴隸制是上帝面前的一項重大的罪惡。為此他們在聖經中找到了依據。南方福音派教徒聲稱,《舊約全書》中的《創世紀》和《利未記》以及《新約全書》中的《哥林多書》都是允許奴隸制存在的。他們舉出了《舊約全書》中很有說服力的含的故事:
挪亞有三個兒子,含、閃和亞弗,也就是地球上人類的祖先。一天挪亞喝醉了酒躺在那休息,含(迦南的父親)偷看了他的身體並且告訴了閃和亞弗,後者沒有偷看而是找東西蓋住了父親的身體。挪亞醒來後知道了所發生的事情並詛咒了含。「被詛咒的是迦南,他將成為他兄弟的僕人。」挪亞祝福了閃,答應迦南將成為他的僕人,並且預言上帝會照顧到亞弗,他可以住到閃的帳篷裏也受到迦南的服侍。支持奴隸制的人把含解釋為黑人的祖先,亞弗和閃則分別是白人和印第安人的祖先。通過這樣的理解,他們就找到了黑人為什麼要生而為奴的有力證據。對於《新約全書》,南方福音教派指出,基督曾在他的佈道中勸戒奴隸們要服從他們的人,而奴隸主們也要仁慈的對待他們的奴隸。既然耶穌都承認了奴隸的存在,那麼黑人奴隸制在南部社會也就是合法的了,並沒有違背上帝的旨意。所以南方與北方的一些宗教人士認為捍衛奴隸制是一項意思重大的宗教任務,而這項任務是反對一些背信棄義激進廢奴主義者。因為他們放棄了上帝的命令。(以上內容引自 http://bbs.tiexue.net/post2_3666243_1.html)
===離婚===
教會視離婚為罪惡,與權力和金錢的分配有十分密切的關係。中古時代,教會和國家之間主要的爭端在於爭奪豐厚的財產,十世紀左右,握有統治權的國王逐漸居於弱勢,各地諸候勢力興起,而這些貴族們處心積慮地就是要生出合法的繼承人,確立長子的繼承權,好讓財產可以在家族中傳承下去;當時可沒有什麼男女平權的觀念,女人,只是男人的財產(這是符合聖經及教會教導的),因此,男人如果發現妻子生不出兒子,就會休妻再娶,直到生出可以繼承產權的兒子為止。
教會在當時,對於多妻或非婚生子女的問題,是睜一隻眼閉一雙眼的,不過,卻使盡各種手段,阻止離婚、再娶,因為,生不出兒子的貴族一旦過世,他所有的莊園、財產將完全歸於教會!!!
除了阻止離婚這一招,教會還設下各種性行為的限制,以降低合法繼承人的機率,比如:復活節前三個禮拜、耶誕節前四個禮拜、聖靈降臨節前一到七個禮拜,夫妻間都不能行房,此外,禮拜日、禮拜三、禮拜五、禮拜六、懺悔祈禱日等慶典節日,也不可以有性行為,如此一來,教會就可一再沒入無繼承人的貴族的遺產,而教會的財力,也就越來越大。
* * *
或許我們要說:很多事例是「天主教會」(舊教)的問題,不應把改教後的「基督教」(新教)給牽扯進來,但,我的疑問是:這兩千年來,不管舊教、新教,教會不都是「人」所組成的嗎? 我們真的認為,「舊教」會犯的錯,「新教」就不會犯嗎?
「舊教」選擇性地遵守聖經,「新教」如今不正也是如此? 許多「新教徒」宣稱「聖經全然無誤」、並「高舉聖經」反對同性戀、反對離婚等等,怎麼不檢視一下自己其實已經「放棄而不再遵守」聖經中一些明白的規條了呢???
《新約聖經》中,明白寫道「女人不能在教會裏發言」(林前14:34),要用長髮遮臉等要求(林前3:11-16),如今這些被教會視為「適用於當時特定歷史特定地域的文化」,所以今日基督徒毋須遵守,這樣的說法,並不符合聖經吧!試問:是誰可以決定某些規條只適合特定時地、某些規條則是永恒的呢?不就是教會中有權力的人嗎?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3章強調女人要順服男人、要蒙頭做為順從的記號,男人不得蓄髮的時候,他可沒有說這是「特定時地、特定文化」的產物,他強調這是「上帝創造的次序、是出於主的安排、是合乎人的本性」的(林前11:3; 7-15),如果教會可以這樣選擇性的解釋聖經,那麼教會如今所宣稱的「永恆性」約束(禁戒勒死的牲畜及血、反對同性戀、反對離婚、反對婚外性行為),又有什麼立場、判準來證明這些是「永恒」的規例???
說了這麼多,不是要反對信仰、反對上帝,而是要勸人離開教會、以及教會中那悖逆、反覆、不一致的教導及信仰,我信永活、全能、全在、全知、全義、全愛的上帝,不信教會,阿門。
希望你早日脫離這悖謬的教會!
Monday, June 14,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 (2)
神聖啟示的最高峰,那隱藏在神心裏的奧祕,乃是神永遠經綸的啟示,就是祂永遠計畫的啟示,要在基督裏藉著那靈,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性情和一切,好叫我們能活基督並彰顯基督;這該是管制我們生活的原則—提前一3~6,參林前九17:神照著祂喜悅的永遠經綸,乃是要將祂自己在祂的神聖三一裏,藉著祂經過成肉體、人性生活、釘死、復活、升天的過程,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使他們眾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樣,作祂的複製以彰顯祂。這樣神聖分賜的結果乃是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和新人,成為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機體;這生機體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為神擴大、擴增之『成為肉體』完滿的終極完成,就是三一神的豐滿,使祂在神人二性的調和中團體的彰顯祂自己,直到永遠—弗三9,19,啟二一2,9~10,參伯十 13。
你在來信中提到的「神聖啟示的最高峰」,我看了以後,只是更加地疑惑(雖然這不是我第一次聽到這說法了),我實在想不透,全能全知全在的神,有什麼必要使我們成為祂在肉身中的彰顯(除了神格以外)?祂什麼都不缺,祂還求什麼?
如果是「人」的話,我還可以理解,比如:人可能藉著工藝創作,來讓自己身心得到服侍、滿足,或甚至得到名聲及榮耀,我大概也可以想像,人可能會創造出一個受造物,唱好聽的歌給自己聽,或者不斷地發出好聽的言語,來讚美人自己......當然,這樣的人「很變態」、「很自戀」....一般來說大概是有什麼心理問題.....但,反正這是「人」,有限的人,所以都可以想像.....但,那萬有的源頭、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也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望和需求」嗎? 祂竟然創造人的目的,是要讓人成為許許多多的「祂的倣製品」(不過當然不會完全和祂一樣),這是種什麼樣奇怪的嗜好呀???這樣的上帝,光想起來就覺得「好奇怪」、「好變態」.....不!我不能接受這是那個獨一的全能的主宰....因為,實在太 wierd 了呀!!!
雖說親子關係與神人關係在本質上有很大的差異,不過,如果說那「從所源出」及「愛」的連繫是一致的,那麼請想想!設若有父母對兒女的期待、對兒女的愛,是用你所分享的「神對人的心意、啟示」這樣的方式來呈現,那該會有多麼怪誕及可怕?
試想,父母對子女說:那隱藏在我心裡的奧祕,我對你的計劃,就是要讓你們變成我,讓你們的生命、性情及一切,都全全然然為了彰顯我!!!
天哪!這樣的父母,應該快點去看心理醫生吧!!!
哪個愛自己子女的父母,不是希望子女適性發展、自我實現的,如果父母的想法,像上頭那樣,那根本是有某種變態的佔有慾、控制慾,而這樣的想法,根本稱不上「愛」呀!!!
○○,還看不出來嗎?這當中有這麼明顯的怪誕及矛盾,這就是為什麼,我無法接受的原因呀!要我怎麼能接受一個這樣「變態」的神呢?不!絕不!我寧可相信那位全知、全智、全能、全然公義、全然慈愛、無所不在的神,也不要相信教會所創造出來,這種「變態、怪誕」的神!
請再多想想吧!這樣的教會、這樣的教導,真的對嗎!那真的是你所要的嗎?
以上分享,若有冒犯之處,請見諒,這單純是出於我直接的想法、肺腑之言呀!
Friday, June 11, 2010
評台北縣英語活化課程:以穩固的母語基礎迎接英語熱的來襲
http://hakkhiam.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html
作者:張學謙
伴隨著英語熱帶來的英語焦慮症幾乎席捲全球,台灣也不例外。最近台北縣政府決定將全面推動每周多上3堂課的「英語活化課程」,可以說是病急亂投醫的一例。說來諷刺,英語活化課程美其名為國際化,卻是閉門造車,無視於國際雙語文獻對雙語教育的認識。
台北縣政府每周多上3堂課的「英語活化課程」是基於「投入學習時間」(time-on-task)的假設,認為只要增加英語學習的時數就能強化學生的英語學習效果。這種又稱為英語最大劑量假設(maximumexposure to Englishhypothesis)。問題是投入更多時間學習英語,英語是否就會更好?答案是否定的。第二語言習得的研究顯示投入英語學習的時間多寡和學生的成績並沒有任何正面關係。事實上,國內英語教學專家所作的研究顯示過早、更多的英語學習無法保證英語會更加進步。英語教學的品質的提升才是重點。因此,教育部才提出「語言學習順序應為先母語、再國語、後英語」的原則。台北縣只重視英語教學時數的增加,忽略了教學品質的提升,顯然犯了頭痛醫腳的錯誤。
如果更多的投入學習時間不是英語教學的良方的話,有什麽可以作為語言教學的基礎理論?相對於僅重視目標語的英語教學,雙語教育學者提出語言互助理論(the“linguistic interdependence”hypothesis)。語言互助論不同的語言之間有相輔相成的功效,語言教學應當重視母語所扮演的基礎角色。雙語的研究發現兒童的母語發展是預測第二語言發展的重要指標。因此,有著穩固母語基礎的兒童,比較能發展出學校語言的讀寫能力。這也是爲什麽在家裡說毛利語的紐西蘭原住民,其英語成績以及學業成績優於在家裡說英語的原住民。母語的教育價值可見一斑。
基於兩種語言相互依賴的關係,以及語言學習轉移的功效,初級教育應當強化或是活化的應當是兒童已經具有的母語基礎。很可惜,台北縣政府缺乏國際雙語教育的觀點,選擇一個與兒童語言社會化無關、又缺乏在地社區語言實踐的外語作為語言教育活化的對象。沒有在地根源的語種,如何能定根、發展、活化呢?台北縣政府如果有心活化語言教育,最好的方式就是提供兒童近用國語和母語的環境,讓在地的多種語言能在校園裡,彼此滋養、相輔相成,將學校打造成多語言的美麗花園。
總而言之,台北縣在制定國小英語教育政策的時候,需要以宏觀的國際語文教育視野,追求以母語為基礎、確實可行的雙語教育。在穩固的母語基礎下,迎接英語熱潮的來襲,病急亂投醫或是食緊攏破碗,都不足取。
Monday, May 31, 2010
(轉) 流亡政權與台灣地位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一句「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引來藍營和統媒一陣鬼哭狼嚎。然則,蔡英文說錯了嗎?
請回到六十一年前的歷史場景: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正當南京的國民黨政權面臨共產革命而搖搖欲墜之際,盟軍統帥麥克阿瑟表示:「台灣現在還不是中國正式的領土,因此南京垮台後,中共不能進入台灣,美國將協助台灣人獨立,並將提交聯合國決定。」(見1.19香港大公報東京航訊)。同時美國也警告國民黨,「盟軍總部對台灣仍有任務,故南京可遷都廣州,不能遷台灣」(1.19.路透社南京電)。
就在這一年,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敗走,果然先退到廣州,繼而北走重慶,最後才不得已於十二月逃入台灣。
台灣原本不屬中華民國,不信可看中華民國憲法前身《五五憲草》(1936.5.5)所列的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並不包括台灣。終戰後的台灣,只是由國府軍隊代表盟軍進行的暫時軍事接管地,而非中華民國正式領土。這個事實,可以從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在中山堂的受降典禮台上掛出的中、美、英、蘇四國國旗及四國領袖肖像看出(表示不是中華民國單獨受降)。台灣的地位有待盟國與日本簽訂和約決定領土的轉承才能確定。無怪乎,蔣介石在一九四九年初會給陳誠如此批示:「台灣在對日和約未成立前,不過是我國一託管地帶性質」(一月十二日、十三日陳誠日記)。
偏偏對日和約來不及簽訂而中華民國卻在大陸上結束!國民黨政權頂著「中華民國」的名號,敗逃到地位尚未確定的台灣。美國原擬放棄這個腐敗的政權,卻因翌年韓戰爆發(1950.6.25),而重新考慮支持退到台灣的國民黨政權以對抗共產世界。為了防止中共入主台灣,杜魯門總統重申台灣地位未定的主張─「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恢復、對日和約的締結、或聯合國的考慮」。
對日和約終於在一九五一年於舊金山簽訂,翌年又簽台北和約。後者是彌補前者(沒有中華民國代表參加)之不足。但兩約皆只要求日本放棄台澎,而不言明台澎領土的歸屬。無怪乎一九五四年美蔣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之前,美國總統艾森豪與國務卿杜勒斯又重申:「台澎的法律地位絕非中國的一部分」、「作為對日本的主要戰勝國,美國對於日本以前佔領的這些島嶼(指台澎)應擁有發言權。」
確定台灣不屬中國之後,一九四九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敗退來台就是如假包換的「流亡」(而非「遷都」)。這次的流亡,可以用蔣介石的話來說明:「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1950.3.13 <復職的使命與目的>演講詞),既然已經亡國,離開其已經滅亡的國土,不是流亡是什麼?
國民黨政權於一九四九年底流亡到台灣,是舉世皆知的常識。世界上所有敘述這個事實的英語著作,如果不是用exile就是用escape來形容。這不是流亡、逃亡之意嗎?試看最具權威的大英百科全書(Britannica encyclopedia)如何介紹蔣介石,原文如下:「soldier and statesman, head of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China from 1928 to 1949, and subsequently head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exile on Taiwan」後面一句講得夠明白,蔣介石是「流亡在台灣之中華民國的領袖」。
流亡來台沒有關係,如何落地生根本土化才重要。若一味否認歷史常識,不僅無知,而且無恥!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Saturday, May 29,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
我想說的很簡單:這些如何親近神、到神面前的繁複論證、推衍、連結,實在是太複雜了,我所說的複雜,並不是說「我無法理解」,而是指:「來到永生神面前,受造的我們,一如祂的孩子接近祂,何以,一切都變得如此地繁複,好像奴隸要見家主,小民晉見皇上....程序又程序、戒慎又戒慎、小心又小心、細節又細節........」
有個朋友曾開玩笑地對我說:「如果神像我媽媽一樣愛我,祂一定不會把我狠心地丟下地獄。」(神的愛,還比不上母親對孝子或逆子的愛嗎?) 同樣的道理,如果神與我們的關係,像是有重重的規條、一道道的門檻,那麼,我實在很難想像,神的愛,還大過路加福音 15 章裡那個父親的愛,在 15 章 20 節,那慈父不顧悖逆的小兒子從豬圈裡沾染的滿身臭味、渾身髒污並衣衫襤褸,他二話不說,馬上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我們的神呢?當我們要親近祂,卻還要先去沖洗、更衣,小心地檢查嗎?那小心的程度,甚至是要到不能讓指甲裡有一點點的污跡,然後,那「慈愛」的神才與我們擁抱???
○○,我們都相信一位全能、全知、全愛、全義、全在的上帝,但,請想想,教會的教導,究竟是在把我們從神身邊拉開,還是讓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創造我們、愛我們、認識我們的神面前???
離開教會吧!帶著你的信仰,不要再被那些奇怪的罪惡感所捆綁了,我們的身、心、靈有哪個部份不是神所創造的,我們的有限、我們的軟弱,全知的神怎麼可能不知道?生我們的父母,難道會因為幼小的我們肚飢哭鬧,就把我們毒打一頓,或者因為我們摔破杯盤,就和我們斷絕親子關係??? 同樣是人,我們還能成長如父母,但在神的面前,我們永遠不會像神一樣完全呀!我們在神面前,永遠都像軟弱的孩子。
回到聖經,一如我曾說過的,我不相信聖經是全然無誤的、出於神的啟示,因此,完全照著聖經來認識神、來親近神,在我來看,是沒有必要的,聖經裡頭有多少前後矛盾,有多少問題,暫且不論,單單就從聖經裡所描寫的神的性質,以及對於規條的列示,就讓人十分懷疑這聖經的真實性。
首先,我再提一次我曾說過,關於神的性質的部份吧!聖經所衍生出來的教會教導,認為救贖是有限的,是僅僅及於部份人的,也就是:蒙神揀選相信的人,必定得救,其餘的必被定罪,前者有永生,後者則在硫磺火湖裡永遠受苦。 不知道你還記得我所說過關於船難的比喻嗎? 任何有能力進行全面救援的單位,一定盡其所能地把所有的受難者一併救起,絕不會先行決定只進行部份救援;相對的,一位全然慈愛的神,在祂的兒子耶穌功效無限永遠有效的獻祭之後,怎麼可能對一樣都犯了罪的世人,只進行部份的拯救?(我開玩笑地說:難道是天堂有容量限制嗎?) 像這樣的教導,根本就違反了「神是全然慈愛的」這樣的本質,試想,神的公義,明明已經在耶穌身上得到了全然的滿足,那麼,聖經中那種只有部份人會得救的做法,如何會是一位全然慈愛的神的行事,進而言之,我為什麼要去相信一個如此奇怪的教導,而不去相信一位全然慈愛的上帝??? 這麼來想,我,寧可要相信上帝,不要相信聖經及教會!
第二點,聖經的規條列示,是沒有「永恒性」的,比如我上次舉的哥林多前書 11: 3-16 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聖經的要求,經常地受限於寫作年代所屬的文化、社會背景,偏偏作者又把它寫成是「永恒的規條」,結果就是,遵守也不是,不遵守也不是,這很明白地顯示出:聖經並不全然是神的啟示、也不是什麼永恒的經典。 要認識神,絕對不能只從聖經、只相信聖經,相反地,一旦聖經教導,與神的性質相違背,我毫無選擇地,只有棄絕聖經,因為,我要信的是上帝,不是聖經!
我知道上頭的話你聽來一定很不舒服,事實上,我如今這麼說,卻也不是出於突然、毫無緣由的衝動,我在教會中經歷了近十年的追求、心中的激烈衝突、反覆、到失望、幻滅、破滅,當初,我放下教會中的教導,那根本是我整個價值體系的崩潰,但,我走過來了,我想了又想,我所失去的,只不過是教會那些複雜的體系及規範而已,我並沒有失去神,是教會中,已經沒有那位全知、全愛、全義、全在的神了,現在的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好,我在神面前,不必再背著罪惡感的包袱,在祂面前,我沒什麼好遮掩的,因為對全知全在的神,人不可能遮掩。我在祂面前,沒什麼好畏懼的,因為祂認識我、祂創造我、祂愛我,聖經中的規條、教會的要求,我不必在乎。
包括罪的定義,如果回頭看教會的歷史,你會發現,罪的定義及對罪的態度,事實上是一直在變化的,聖經沒有變,是有權力詮釋它的人,一直在做不同的詮釋,以往被看成是罪的,現在不是了;也有以往被認為不是罪的,現在則被看成是罪;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在裡頭糾纏不清呢? 我只想簡簡單單地,按著神給我的理性、良心,在兩者的思辨中,正面地看待自己的欲望,並且愛人愛己,彌迦書(6:8)這麼寫著:「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其他的大大小小的規條,或者是禁慾主義的污染,我覺得都只是人的添加,實在沒什麼必要太在意。
你很用心地想要把我帶回教會的體系及想法裡,我想,我也應該把我所知道的告訴你,希望你重新思考,神,是一位怎麼樣的神,你要相信的,是什麼樣的一位神呢?然後,教會的教導,是不是與這樣一位神的屬性相牴觸,如果是,請相信神,棄絕教會吧!這大概就是我對你的用心,所能回報的一點點忠告吧!
Friday, May 14, 2010
(轉) 德國「恐怖之地」文獻中心正式開放
第二次世界大戰已經結束65年了。柏林的「恐怖之地」(Topographie des Terrors)文獻中心在籌劃了23年之後,終於在5月6日這天對外開放。
即便是納粹黨衛軍成員也需要休養。那些一起在奧斯維辛集中營服役的黨衛軍及黨衛軍女助理閒暇時來到這座田園般的索拉療養山莊,暫時忘記他們日常的變態任務,在這裡嬉鬧一番。在一張1944年拍攝的黑白照片上,人們可以看到一個正在娛樂的年輕姑娘和一群大笑的男人。這張照片目前就在文獻中心裡展出。文獻中心負責人納哈馬(Andreas Nachama)強調指出,「實施恐怖的是人而不是建築物」。
這些黨衛軍也是人,不是怪物,儘管最後變成了怪物。他們中間的許多人受過良好的教育,很清楚他們在做什麼。柏林市中心的阿爾佈雷希特王子區(Prinz Albrecht Strasse)在1933年至1945年期間是納粹迫害和犯罪政策的中樞。蓋世太保、黨衛軍總部及帝國保安局就設在這裡。這裡有希姆萊及海德里希的辦公桌,這裡籌劃了暴力消滅政治對手的陰謀。許多歐洲猶太人與蘇聯戰俘也在這裡被殺害。曾經有15000多名納粹政權政治上的反對者被關押在蓋世太保的監獄裡,受盡嚴刑拷打。
納哈馬指出「人們要問,納粹領導人意圖建立一個種族主義國家,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納粹是要開法國大革命的倒車,取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成果」。
當時,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納粹恐怖的受害者。亦被稱為「暴行之地」的這一建築群大部分在二戰中基本被毀。1956年,人們清走了廢墟,使之成為一片空地,以後又成為汽車試驗場地。1961年建起的柏林牆便與它接壤。這段歷史似乎被人遺忘了。1981 年,人們要求在這裡建紀念館。6年之後,人們在這裡的牆基上舉辦了第一次露天展覽。曾有許多政治犯被拷打和處決的蓋世太保總部地下室被發現和挖掘出來,於是此處變為露天紀念館和文獻中心。
歷史幾乎被遺忘
1992年,統一的德國成立了保護遺址的基金會。次年,它發起了永久性紀念中心的建築設計競賽。建築師楚姆托爾(Peter Zumthor)的設計被選中。然而在建成混凝土核心部分後由於資金問題而停建。大約10年後被拆除。目前的新館採用的是女設計師威爾姆斯(Ursula Wilms)的方案-一個不太高的方形建築,中間有一個方形的庭院。人們可以從露天樓梯登上主層。那裡有活動室、咖啡廳、圖書館及一個800平方米的永久性展廳。用圖片和實物分五個章節介紹了納粹恐怖政權。納哈馬館長指出:「最重要的是要讓參觀者瞭解,納粹政權不是一個失誤,而是意識的產物。而這種政權隨時可能會再次出現。45年之後的那些法西斯政權就證明了這點」。
在「恐怖之地」文獻中心還是臨時建築的時候,每年就接待50萬參觀者。預計今後會有更多的人前往參觀。(節錄自德國之聲中文網 2010/5/7報導)
*更多轉型正義相關資訊,請上本會網站www.taiwantrc.org
Sunday, May 09, 2010
[轉] 李筱峰專欄--我為什麼不是中國國民黨黨員?
沾滿血腥的黨:在二二八事件中屠殺一、二萬人;在 白色恐怖統治時代處決三、四千人。至於在中國大陸時殺了多少人,還未計算在內。
侵占國產的黨:國民黨黨產之中,侵占自國產者,有五大來 源,總計近千億元,至今仍不歸還。這些財產已經陸續遭變賣。
黨國不分的黨:長期以黨領政,一黨專政。黨凌駕在國之上。黨 歌兼國歌,國徽似黨徽,連黨旗都畫到國旗上面。
反民主自由的黨:兩蔣時代的國民黨,被政治學者歸類為「法 西斯政黨」。在面對民主運動的浪潮,都扮演著反動保守的角色,每一項民主化訴求無一不反。
貪污腐敗的黨:在貪污案件中,國民黨籍佔絕大多數。目 前因貪污或經濟犯罪潛逃海外的,幾乎都屬國民黨籍。本專欄字數僅限一千字,如果將這十年來國民黨籍的貪污與經濟犯名單列出,整 篇文章就光寫這些名字就好了。
與黑道掛勾的黨:在中國大陸時代結合青幫等黑道的歷史不 說,台灣這幾十年來的地方議會充斥角頭兄弟,多屬國民黨籍。結合外省黑道去整肅異議人士,而致喧騰國際,如江南命案,也是 該黨傑作。
操控司法的黨:陳水扁收政治獻金叫做貪污,馬英 九和國民黨從立委選舉到總統選舉,收到數十倍,就叫政治獻金。馬英九將公款入私帳的特支費案無罪,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則處無期徒刑; 同樣以子女帳戶匯錢海外,宋楚瑜的興票案無罪,錢還可以領回,阿扁則鋃鐺入獄。許水德的名言果然不虛:「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是非顛倒的黨:以前國民黨實施軍事戒嚴,造成白色恐怖統 治,卻號稱「自由地區」、「堅守民主陣容」。以前兩蔣時代有三不政策,民進黨執政後,台灣不僅加入WTO,且開放更多對中 國的投資和市場,但國民黨卻罵成「鎖國」。
外來的黨:敗逃來台的國民黨政權,純粹是一個外來政權,使 台灣成為學者Ronald Weitzer所謂的「遷佔者國家」(Settler State) ─「由支配原始居民的新 移入者所建立的國家」。
充滿政治神話的黨:這個外來政權始終陶醉在自編的政治神 話。過去有一套「反共抗俄,消滅共匪」的神話。時過境遷,神話破功,但現在還在做著「一個中國」的迷思。
政治詐騙的黨:八二三砲戰時,國民黨與美國發表聯合公報,答 應放棄使用武力反攻大陸,但是對內卻還在欺騙台灣人要「消滅共匪」;而當年騙稱要消滅共匪,現在卻討好中共,不許美軍救災,不要美國 幫忙防衛台灣。簡直招搖撞騙!
摧殘本土文化的黨:這個外來政權敗逃來台之後厲行「去台灣 化」政策,致使台灣人的語言遭受摧殘、歷史遭到冷落。我們的下一代已經不會講我們的母語!一個會消滅人民母語的黨,是一個 野蠻的黨。
奴才與投機政客太多的黨:國民黨有上述的惡質劣行,卻 仍有許多台灣人參與其中,那是受其黨化、奴化教育下的產物;此外有許多黨員雖明知該黨的敗行劣跡,但為謀利益而趨炎附勢,這種投機政 客多不勝舉。
要舉的理由還很多,「罄竹難書」。再寫下去,恐怕他們又要告我了。他們擅於報復,不能接受批評,這也是我不屑當國 民黨黨員的又一大理由。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9/today-o9.htm
Tuesday, May 04, 2010
轉貼:多族群的國家,多語言的學校教育
台北市是多族群的國際大都市,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台語雙語學校呢?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客語雙語學校呢?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原住民語雙語學校呢?
http://kaise1958.pixnet.net/blog/post/19848350
◎文/ 江蓋世
【江蓋世議員質詢馬英九市長書面稿】 2002年市政總質詢
時間:2002年5月31日
地點:台北市議會議事廳
一、 前言
馬市長、各位局處長、各位議員同仁、各位記者女士先生,大家好:
我們是四大族群的國家,我們是多語言的社會,台北市是多元文化的都市,因此,台北市要有多語言教育政策。
今天,我的主張,若不合理,請告訴我,我的想法,若行不通,請說出來,我的根據,若不正確,請馬上指出。
我想要討論的是,台北市這個國際都市,應不應提供多語言的學校教育,給我們的下一代。
二、 台灣半數語言,瀕臨危機
1999年11月17日,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通過決議,將每年的2月21日,訂為國際母語日(The International
Mother Language Day)。
200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識公佈的一項調查報告,目前全世界約有6000多種語言,有半數的語言,正瀕臨消失的危機,其中,我們所生所長的台灣,被列為語言消失的危機地區。
該項報告指出,「任何一種語言的消失,都是人類思想表達知識寶庫的損失。」
另外,「夏季語言學研究院」 (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
SIL),總部位於美國德州達拉斯,是專研世界面臨消失的少數語言的國際知名組織,該組織於2002年1月的報告書指出,台灣共有二十九種語言,現存二十二種,含國語、台灣、客語、十多種原住民語…,而己消失的有七種,包括我們耳熟能詳的凱達格蘭大道的凱達格蘭語,已經永久消失了。
世界上強勢的語言如:英語、華語、西班牙語、俄語、日語等,因著強大的政治力,或經濟力,或擁有上億的人口,可預見五十年之後,這些語言,仍將繼續存在。
豐富語言,多元文化,形成整個人類的文化寶庫,也使得各地人民的文化生活,多彩多姿。
當我們到各國旅遊,可以趁機向外國朋友,說出我們的台灣人民的心聲,比如說:
「 我來自台灣。
我們要加入聯合國。
請支持我們,非常謝謝。」
-我們到倫敦或紐約, 可以用英語跟他們說:
「I come from Taiwan.
We want to join the United Nations.
Please support us. Thank you.」
-我們到西班牙的馬德里,或阿根廷的布誼諾斯艾利斯,可以用西班牙語跟他們說:
「Soy de Taiwan.
Queremos participar en la Organizacion de las Naciones Unidas
Por favor apoyennos, gracias.」
-我們到俄國莫斯科,可以用俄語跟他們說:
「 」
-我們到日本東京,可以用日語跟他們說:
「 」
也許,我們都無法確信,何年何月何日,台灣能加入聯合國,但是,我們可以確信的一點是,十年後,上述這些語言,英語、西班牙語、俄語、日語等,都依然存在,因為,這些強勢的語言,包括中國的普通話,各自都有上億的人口,他們每天使用著。
然而,台灣呢?將近半數的語言,瀕臨消失危機。
三、 多語言學校
雖然,我們有著「族群尊重,母語保存」,這樣共同的信念,但長久以來,有些疑問,卻深藏我心深處:
台灣是多族群國家,為什麼沒有多語言的學校教育呢?
台北市是多族群的國際大都市,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台語雙語學校呢?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客語雙語學校呢?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原住民語雙語學校呢?
台北市有美國學校,學生2135人;台北市有日僑學校,學生891人;台北市有英國學校,學生540人;台北市有法國學校,學生91 人;台北市有德國學校,學生90人;台北市有韓僑學校,學生51人。
這些外僑學校的子弟,在異鄉的台北市,他們跟老師同學,講英語、講日語、講法語、講德語、講韓語,他們雖然望斷故鄉萬里路,卻能享有母語教學的權利。
台北市二百六十三萬人口,有100萬人以上講台語的本省人,40萬客家人,9100位原住民,就在台北的故鄉,就在自己的社區,就在自己的家門口,卻沒有一間以國河洛語、國客語、國原住民語為主要教學語言的國民學校。
這是時代的錯誤,還是歷史的無奈?
我曾問台北市政府,你們的語言教育政策是什麼?
你們的書面答覆是:「一個主軸:推行國語;兩個併軌:尊重母語及重視外語。」
什麼叫做「一個主軸」?什麼叫做「兩個併軌」?我並十分不清楚。
你們要「推行國語」,我不反對:你們「重視外語」,我完全贊成;你們要「尊重母語」,我高度肯定。
瑞士是多族群的國家,他們有多語言學校。
印度是多族群的國家,他們有多語言學校。
美國是多族群的移民國家,英語是他們通用的語言,但是在全美各大城市,各個不同的移民族群,可以擁有多語言學校。
我們台北市呢?何時能擁有多語言的學校教育呢?
母語教學,不是以其他的強勢的教學語言,去教母語,而是母語本身,就是教學語言。
母語本身不是點心,母語本身就是主菜。
四、台灣母語嚴重流失
我記得,有一次,我參加市議會教育考察,到一間台北市立國民學校,考察母語教學。那一堂課,老師教唱台灣歌「天烏烏」。那些小朋友們,一堂課下來,所學到的台語,只有「天烏烏,欲落雨,鯽仔魚,欲娶某」整首歌詞,為什麼呢?因為,老師只是用國語教學。
我記得,有一次,我搭一輛計程車,那位司機是客家人,我跟他閒話家常,他很感慨的說:「我是四縣客家人,我太太是海陸客家人,因為口音有點不同,所以我們在家裡都講國語,孩子在學校都講國語,結果,孩子們通通不會客家話了。」
我想問各位,客語的流失,這是孩子的錯嗎?客語的流失,還是父母的錯呢?這是不可避免的趨勢?還是我們可以制訂新的政策,挽回這樣的危機?
根據民政局提供的一項2000年人口普查的統計數字,台北市二百六十三萬人口中,自我認同為客家人的約四十萬。該項統計又指出,十歲以下的客家小朋友,會講客語的只有5﹪,十歲至二十歲的客家青少年,會講客語的只有10﹪。
我想問各位,當老一輩的客家鄉親逐漸淍零,離我們而去,那5﹪的客家小朋友,再過20年,還會幾句客家話呢?
台灣的原住民總人口約四十萬,台北市的原住民約9100人。台北市的原住民,有賽夏族、邵族、鄒族、魯凱族、排灣族、達悟族、卑南族、布農族、阿美族、泰雅族、塞德克族等十多族,他們散居各區,他們人數不多,但他們的存在,豐富了我們台北市的多元文化。他們是可親可愛的台北市民。
我記得,有一次,我到花蓮去進行田野訪問,一位原住民朋友告訴我,他讀小學時候,政府推行國語,嚴格禁止方言。有一次,有一位原住民同學,他在教室裡說原住民話,遭到處罰,那個學校校長,利用學校朝會時,命令他站在孫中山先生遺
像前,要求他一直說:「對不起,我不該說方言!對不起,我不該說方言!」
每當我想起這個故事,心頭就痛。當然,我深信,這是過去的錯誤,已隨風飄去了,現在,台北市所有的國校校長,應該不會再犯下這種族群歧視的錯誤了。
可是,現在我很想再告訴各位,一件我親身經歷的事。
1976年,我從建中考上台大,然後上成功嶺,接受大專生集訓。那時軍中,唱軍歌,要拉開噪門,大聲的唱。有一天,全連在教室,排長與班長全員到齊,大家一起練唱軍歌,我們唱呀唱,唱到岳飛的「滿江紅」。這首28年前,建中的班際比賽的招牌歌。岳飛是中國古代傳奇的英雄,胸懷壯志,卻為小人所害,岳飛所寫的「滿江紅」,慷慨激昂,盪氣迴腸,更是我們必讀的詩詞,相信許多人耳熟能詳。
「怒髮衝冠,憑攔處,瀟灑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
成功嶺那天,當我們唱呀唱,唱到這一句-
「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歌一唱完,連上一位身材魁梧的排長,他突然站了起來,臉色鐵青,走了幾步,突然停在門口,轉身對著全連一百多個弟兄,無奈的拋下一句話:「這首歌,唉,我是蒙古人,就是你們所唱的匈奴…」然後,頭也不回,大步的走出教室,他高大的身影,就消失在我們眼前,一時間,全連靜悄悄的,空氣好像凝結了…。
那是我永遠難以忘懷的一幕。過去,中國古書,將原住民或是少數民族,稱他們是東夷、是西戎、是南蠻、是北狄,而現代的教育,告訴我們,那是嚴重的種族岐視。我們無法抹掉過去的歷史,但我們要檢討現在的教育。
談到「滿江紅」,現在學校的老師,除了教我們,岳飛「滿江紅」文學之美,是否還應告訴我們岳飛這句「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這是刑法的一級殺人罪?是否還應教我們,這是漢族沙文主義?是否還應教我們,這是種族岐視?
我們很高興,台灣原住民族群,與全世界許多原住民一樣,走過了一段艱辛的歲月,而看到天邊的曙光。
1988年,台北市民政局下設「山胞行政股」,1990年台灣省民政廳下設「山胞行政局」,
1996年,台北市政府第一個創設「台北市原住民委員會」,我們台北市第一個創立,使用原住民成為機關名稱,台北市第一!把原住民機關成為一級局處,台北市第一!
各位,我們曾經寫下這段歷史,就在這個市議會大廳,我們通過了這項組織規程,就在這個市議會大廳,我們寫下了這段歷史,就在這兒,府會一家,共同完成這件歷史性的工程。
名聞國際奧運的原住民歌手,郭英男老先生夫婦兩人,最近已先後離我們而去,他們走了,他們那嘹亮的原住民歌聲,是我們台灣的歌聲,令人永難忘懷。
當原住民老人家,隨著歲月,逐漸淍零,而台北市原住民的小朋友,遠離故鄉,遠離原鄉族人,走進台北的國民學校。
我希望,台北市能成為原住民小朋友的新故鄉,他們可以自由自在的,很有尊嚴的,在學校裡說媽媽的話。
五、採取行動,拯救母語
也許有人要問:拚命保存地方的母語,這豈不是違反國際化潮流?
各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呼籲世界各國,保存母語,尊重多元文化,這不是現代國際化的潮流嗎?
也許有人要問:台北市的小朋友,要讀國語,又要學英語,那有多餘的間與精力,去學母語?
各位,母語教學,打個比方說,如同小朋友求學過程中,他的知識成長的身上一本銀行存摺裡,應有的存款,半個世紀來,他們的存款不足,難道,他們要永遠的存款不足嗎?
美國總統林肯曾說過:「如果一開始,我們就知道,我們身在何處,我們要去那裡,那麼我們就較能決定,我們要做什麼,我們如何去做。」
今天,如果我們不知身在何處,不知要到那裡,不知要去那裡,就無法決定要做什麼,更不知如何去做。
今天,我們站在那裡?我們的下一代,他們的母語,已經瀕臨危機了;明天,我們要去那裡?二十年後,台北市原住民小朋友,會講媽媽的話,還有百分之多少呢?
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如果政府不敢面對問題,如果政府不願面對問題,政府本身就是個問題。
我們口口聲聲,四大族群,一律平等;我們信誓旦旦,不同族群,不同語言,互相尊重,但是,全台北市140所公立國民學校,10所私立國民學校,全部以國語當主要的教學語言,50年來,我們甚至看不到一所實驗性質的國台、國客、國原住民的國民學校,就在台北市建造起來。
十年來,我們不分朝野,不分上下,想要加入聯合國。
我們要加入聯合國,我們還要與其他的國家,共同來實踐,世界人權宣言的平等基本原則,那就是「人人有資格享受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語言等,而有任何區別。」
台北市的小朋友,乖乖上學,小朋友乖乖上課,小朋友乖乖寫作業,小朋友接受大人規定的義務教受。
可是,我們要反問:台北市的大人,是否尊重台北市的小朋友,享有直接以母語教學的權利與自由?
這項權利與自由,五十年來,寫在世界人權宣言上,五十年來,寫在我們的憲法上,五十年來,寫在那些為保存台灣母語,而奮鬥不懈的前輩他們的臉上。
但是,在台北市的小朋友手上,這是一幅尚未完成的拼圖。
六、母語乾旱,多語政策甘霖
有一天傍晚,我站在關渡平原上,放眼望去,晚霞滿天,然後眼看著火紅夕陽,墜入觀音山。太陽下山了,但是,明天還是會再爬上來。
可是,對台北市民的小朋友而言,如果我們再不努力,小朋友的母語,將不只是夕陽無限好,而可能如斷線風箏,隨風飄去了。
今天,我只想說一個願望。
台北市是台灣的縮影,多族群,多元文化,我希望,有那麼一天,台北市能擁有一所不同族群的多語學校;我希望,有那麼一天,台北市能成為「族群尊重,母語保存」的典範。
最後;我期待多語言政策的甘霖,早一天降臨,讓瀕臨危機的台灣母語,長出更多嫩枝新芽。
我們不要再等待,我們現在就開始,我們一齊來努力,謝謝。
Saturday, May 01, 2010
A response to a blogger
This argument is very persuasive. However, to make it even perfect, please note the different cultural mindsets of the Chinese and Dutchmen.
Of course, they both treated the aboriginals in Taiwan as more or less barbarians and needed to be civilized in that time. The Chinese brought their Confucianism and the Dutchmen Christianity. Nonetheless, they show very different attitudes to the aboriginal languages. The Sinograph-centric Chinese did not acknowledge the aboriginal cultures and languages at all. They always considered themselves the Middle Kingdom with a heavenly emperor, and thought that completely Sinicization is the only way to civilize the barbarians. On the other hand, Dutchmen wanted to Christianize the aboriginals but preserve the aboriginal languages and cultures at the same time. These two different mindsets can be well observed from the literature left by them.
Remember the first ever writing system of Taiwanese aboriginal was designed by the Dutchmen (Siraya新港文書). The Dutchmen taught the aboriginal children to write in their own languages. In addition, they proffered the aboriginals Gospels and catechism in the aboriginal languages. It is usually the Dutch missionaries learned to speak aboriginal languages but not vice versa.
What about the egocentric Chinese? Even today, we still have no Chinese classics translated into aboriginal languages in Taiwan, do we? (I believe that, for some Chinese, they would even think to translate the holy Chinese classics into aboriginal ‘barbarian’ languages is kind of profaning or at least bothersome. It is the barbarians in ‘their’ territories obliged to learn the Chinese languages but not vice versa). Moreover, all the colonial rulers, except the Chinese ones, systematically designed writing systems and compiled dictionaries of aboriginal languages. Do these mean nothing at all? And do you really think that the different mindsets of rulers would not bring up different linguistic motives among the aboriginals?
Monday, April 26, 2010
台語認證5/3起開始報名,3人同行1人免費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目前為全國唯一專業台語認證常態性機構。該團隊曾接受教育部委託進行台語認證試題研發,並於去年接受台南縣市、嘉義縣市及屏東縣等十餘縣市委託辦理中小學教師及台語支援人員的台語能力檢定。台灣語文測驗中心主任蔣為文教授表示,目前政府已常態性開辦的本土語言認證包含客語(由客家委員會主辦)及原住民族語(由原住民委員會主辦)。由於政府尚無專責機構常態辦理台語認證,成大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未來將扮演此一角色。
全民台語認證為全國性、國家級標準之語言能力測驗,預定每年7月及1月份開辦,今年將於7月24日(星期六)辦理測驗。報名對象為16歲(含)以上之成人,不分性別、職業、族群、國籍等均可報名。全民台語認證採用歐盟之語文能力分級標準,將台語能力分為基礎級、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及專業級。為增加考試效率,考生不需分初試及複試,也不需分語言程度,只要參加一次考試,就可以依照所獲得的成績總分對照出台語能力級數。全民台語認證分為「體驗版」(僅考閱讀及聽力測驗二科)及「專業版」(需考聽說讀寫四科)。一般大眾可先選考體驗版,至於欲從事台語教學者建議選考專業版。
由於台語仍是台灣社會上主要使用的語言之一,政治人物應具有基本之台語能力才能傾聽完整的民意。為此,中心主任蔣為文教授並公開邀請馬英九總統、民進黨蔡英文主席、五都及各級民意代表候選人共襄盛舉,一同報名參加台語認證。全民台語認證簡章已公布,民眾可自行上網免費下載
中心網站:http://ctlt.twl.ncku.edu.tw
發稿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
新聞聯絡人:潘秀蓮小姐
聯絡電話:06-2387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