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6, 2011

把聖經搶回來!

出處:為作者在香港中文大學研討會:性/別政治與本土起義(2011年4月15-17日)的講章,亦收錄於研討會的文集中
原文:聖經解放大專生的性/別?!
作者:劉劍玲

       大專生的性/別需要被解放?對呀,君不見這邊廂有為信徒與非信徒不能拍拖而痛不欲生,高呼「我的情敵是上帝!」,連非信徒也逃不過基督教的「魔爪」;那邊 廂則有為「初嚐禁果」內疚不已,甚至因為不可有婚前性行為的教會教導,發展出「肛交不等於性交」甚至「隔著0.03mm安全套肌膚沒有完全接觸因此不是性 行為」的創意理論?

       面對如此令人沮喪苦惱怨恨又歎息的難題,有何出路?聖經,答案就在聖經中。不是吧,聖經不是壓逼的來源嗎?何解又是出路?無錯,聖經的確可以是壓逼的來源,但亦可以是解放的力量。

聖經如何成為壓逼的來源 

     如何令聖經成為壓逼的來源?第一式「斷章取義」,例如耶穌曾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8),就被解讀為耶穌對姦淫持極高標準並對此深痛恨絕,殊不知只要看上文下理,就知道耶穌正以誇張手法,諷刺法利賽人的虛偽。
      第二式「移花接木」。保羅書信中「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把「不信的」解為非信徒,把「不相配」和「負一軛」解為拍拖和結婚,神不知鬼不覺,把原本討論教會黨爭的經文,移花接木變成「信徒拍拖章程」。
      第三式「無限放大」。 在行淫婦人的故事(約8:2-11),耶穌在地上畫字,又不停被法利賽人追問,終於想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來化解。耶穌把罪 提昇至「每個人都有」的層次,來證明定罪和赦罪的權柄都在神而不是人,所以不要再以律法欺負婦人了(為何行淫男主角不見了?)。然而還是有教會領袖要無限 放大「從此不要再犯了」這句,來定婦人的罪。架空耶穌的身教言教,作為跟隨基督的信徒,還要是教會領袖,實在情何以堪?
      第四式「絕對聖化」。 將雅歌裏對男女愛情的歌頌,對性愛的描述,全部變成描寫耶和華與以色列民關係,並稱此為「寓意解經」。近年開始察覺不能太牽強地「聖化」雅歌,於是又指裏 面的男女是結了婚的夫妻,而漠視雅歌對婚姻的鄙視(李熾昌、游斌:2004):「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雅8:7)。「聖化」雅 歌,順道把性「聖化」。
      第五式「扭曲原意」。經典之作,可謂高皓正填詞的〈不要驚動愛 情〉。唱得街知巷聞,少男少女心動時腦裏就飄起歌詞:「情太過洶湧像深海,而我卻會忍耐」,唯有「吩咐手臂,放在原地」。之所以經典並且成為「騎劫之 王」,是因為在雅歌中三次提及「不要驚動愛情」時,上一句的經文就是女人拉著男人的手入了內室,又或者是他左手抱頭右手扶著的做愛姿勢。不要驚動愛情,就 是做愛的時候不想有其他人騷擾。
      第六式「視而不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論及獨身、情 慾、結婚等事時,屢次講及「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6)、「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7:7)。保羅多次強調這樣的說法只是「自己的意見」(7:25),並且「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7:26),但仍然有教會領袖不停強調 「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7:9),是解決情慾的唯一方法。相信保羅再生,對此只能說:「OK,這是你們的教導,不要說成是我的教導,免得耶穌 找我算帳:『保羅,你怎麼成了法利賽人?』」。
      第七式「靠嚇」。在網上隨便也找到不可有婚 前性行為的理據是:律法寫著「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申22:20-21)。Oh, my God! 你不是認真的吧?你不是認同可以用石頭打死女人吧?那麼就不要隨便引用這些嚇死人的經文了。
      如果說只想把舊約律法的精神應用到今天,那麼我要問:舊約沒有禁止男人有婚前性行為,為何今日我們要選擇性跟古代女人的標準一起守貞,而不是跟古代男人的標準一起快樂?這就來到最後一式「篩選性引用」了。

破解之法 

      面對如此多怪招,大專生有何方法破解之?當然是用大專生的強項啦。第一式「閱讀理解」,看聖經首先要有的,是基本中文閱讀理解的能力,看上文下理簡直是每一個初中生甚至小學生也懂得的道理。
      第二式「言之成理」, 在基本閱讀過後,理解要言之成理。經文由於年代久遠,其中固然有不少當時流行的術語我們看不懂,又或是記述有遺漏,在這個時候就要清楚理解的界線,有些的 確需要運用想象,或其他資料如當時社會經濟文化歷史等來輔助理解。要判斷不同的詮釋孰優孰劣?當以最能詮釋最多經文的解釋為優。
      這樣也就去到第三式「情感想象」, 合乎情理地想象,嘗試代入主角心境,又或是當時人們的處境去理解經文,常有意想不到的收穫。例如作為姐姐的馬大,為什麼不是自己去責備妹妹馬利亞,要耶穌 「主持公道」,而耶穌安撫馬大時要重覆稱呼她「馬大馬大」(路10:38-42)?又或者提摩太前書1:9-10中,為何把弒父母、殺人和行淫、親男色的 放在一起?這段經文是在罵親男色的行為,還是可以做盡這些事的特權階級?
       第四式「發揮專業」。 每位大專生都有其專業,文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文化研究、人類學、歷史學、哲學等科目,尤其能貢獻於解經中。心理學讓我們代入主角心境,文化研究 提示我們追縱觀念的變化有助解釋現今情況(為何選擇貞潔而不是快樂?),社會學強調階級、性別、種族等分析變項的重要性,政治學告訴我們:一切都與權力相 關,聖經也不例外。
       第五式「埋堆」。大專生喜歡群體生活,最適合聯群結隊一起查經,建立 詮釋群體(Interpretive Community)。朋友一起互相切磋,每個人對經文的理解亦需經得起考驗,但凡心智健全的朋友不論是否信徒,都是我們查經的良伴,守望我們不會掉進任 意解經的危險。非信徒有時對聖經更為敏感:丈夫怎可以(physically)成為妻子個頭?(弗5:2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 20:3)即是聖經也承認有其他的神存在?當然這個詮釋群體還要包括古今中外努力釋經的學者和信徒啦~~
       第六式,也是我覺得最重要最想分享的,就是「相信聖經」。 相信聖經,因為如此年代久遠的文獻,不可能完全配合今日基督教右派狹隘的議程,其中必有篩選和扭曲。相信聖經,因為聖經集合歷代不同信徒的信仰經驗,其中 必有相互矛盾之處,就如舊約律法對性之嚴厲,偏有五個出軌的女人記在耶穌家譜中名留青史,包括裝扮妓女引誘家翁並誕下麟兒的她瑪(創38章)、妓女喇合 (約書亞記2:1-13;6:17-25)、善於勾引男人的外邦摩押女子路得(路得記)、與大衛王通姦的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撒母耳記下11-12章)和 未婚懷孕的馬利亞。基督教右派的無上律令就成了「易碎的絕對」。
       相信聖經,因為基督對人對世界的解放,就記錄在聖經中。相信聖經,只因相信你自己,如果這個基督教如此壓逼人,怎麼還值得你堅持呢?所以不要放棄,哪裏有壓逼,哪裏有解放。解放聖經,也解放你自己的性/別。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 昔日耶穌竭力不讓律法成為壓逼人的工具,並從法利賽人手中搶回律法;今日我們也要為聖經而奮鬥,絕不將聖經拱手讓人。

參考書目:李熾昌、游斌合著。2004。〈愛、慾與生死:希伯來愛經──《雅歌》〉,《五小卷研讀:希伯來聖經與社群認同》第五章。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

Wednesday, April 20, 2011

何必恨「小三」?

因為一齣電視劇「犀利人妻」,社會上充滿了對所謂「小三」的怨恨及敵對。又或許我該說,這齣戲之所以會紅,只不過是「戲劇」本身跟著社會主流思想在走,所以切合市場口味,而互為因果。

至於這種「小三人人喊打」的風潮,在我來看,只不過是一種對「婚姻」的偶像崇拜罷了。試想,男女朋友無法相處分手就好,如果不能在一起,或是有一個更好的選擇,那麼分分合合有什麼不對?結婚,就不過是個形式,有什麼必要看成一種「特別不同」的感情形態?事實上,也就是這種對婚姻的執迷,這個蠢社會,才會一直輕視未婚者和離婚者

人對於傳統價值及主流意見,往往缺乏反省、批判、思辨的能力,還以為是理所當然的真理。

我總是會想到,哪天一群人發現「國家」、「民族主義」只不過是這一、兩百年的新物事,會驚訝到下巴拖臼;同樣,如果真的知道「婚姻」及「家庭型態」在人類歷史上的演變、跨文化的變貌、以及目前樣式的緣起,大概也是會有一大群人眼睛瞪大、不可置信吧!

要追打「小三」,還不如反省一下,自己的感情生活(不論已婚、未婚)及與伴侶的交流,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有沒有給了別人縫隙,又或者根本早就已是食之無味、棄之可也。看問題看不到源頭,只會一味地「外因」思考,豈不是像懼病者,用力地消毒、過濾、清洗,想排除微生物,而那個因為不良生活習慣所造成的孱弱身軀,卻始終視而不見?

追逐風潮,這種平庸者的遊戲玩玩可以,跟它認真起來,那就真的腦袋閒置、白白讀書了。

Saturday, April 16, 2011

如何看待改變

Facebook 上,有個朋友舉越南話的例子,批評一些學者對台語漢字/本字與語音的考究,他主張我們不該拘泥於古時的情況,例如:「姊」的越南話說成「chị」,寫成台灣羅馬字是「tsih」,按漢語聲韻學是入聲,因此並不符漢字聲韻,不過越南人卻不把這當成誤讀、要求正音,基於此,這個朋友就此主張台語也應取現代人的讀音為準,因為語言是會隨著時間改變的。

我回答他說:雖然如此,但現代人的語音變化得很厲害,設若真的取當下年輕人的台語發音為準,台語將和華語一樣,是一個「沒有入聲」、也「沒有濁音」的語言,這樣好嗎?

現在很多年輕人,「我/guá」都說成「uá」,「囡仔/gín-á」都說成「ín-á」,濁音韻頭都掉光了,而入聲呢,不要說「h」韻尾的第四、第八調分不清楚,連「p, t, k」也都到加護病房,準備歸西了。

問題是,我們怎麼看待這樣的變化,是否要任憑這情況「變下去」?

朋友說:這也是無可奈何的,反正終究這些「錯音」也是會成為主流。

或許是吧!或許最後這些會成為主流也說不定,但是,就此就順水推舟是另一回事吧!什麼順水推舟呢?很簡單,既然設想說這些發音會成為主流,這樣,台語的教學材料(包括教科書),現在就可以全照年輕人的發音來寫、來標音了,不必再考究、考慮了,這樣如何?

沒想到那個朋友的回答是:這要取決於編寫者,如果編寫權落在使用新發音的人的手裡,自然會全採新音,但,若編寫權仍在「保守派」的手中,教學必然是取「古典」發音。

他這個說法,我可以同意一部份,沒錯,文學經典與語言標準本來就是特定時代有權力的人 在裁定、決定;例如:美國黑人的英語十分流行,rap 及好萊塢的電影裡頭也常常可以聽到,但是,黑人英語就是不能出現在美國的學校教學及英語教科書裡,即使是美國現任的黑人總統公開說話,也得學白人主流的發音及詞彙,為何如此?

因為,這畢竟是「權力」在決定的事,與「人數」無關。

台語目前很多發音上的改變(以及句法的改變),絕非出於單純「發音上的便利、簡單化」(例如連詞「kap」讀成「kah」這樣的例子),不管是入聲尾脫落,亦或是濁音韻頭的消失,率皆是來自華語的影響,有權力者透過體制、教育、媒體、法律等等,形塑一個華語制壓台語的環境,並讓台語在滅絕之前,先發生許多變化,而這些變化,是政治「權力」所造成的,與一個族群語言因時間經過所生發的自然語音演變,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我想,就是因為對這些變化背後的「權力」/「權力者」十分不滿,我不太想跟隨這變化、或接受這變化。而任何一個想隨波逐流、甚至順水推舟的人,都應該先問問這潮流從何而來,再來隨波或推舟也不遲。

Sunday, April 10, 2011

報名2011台語認證 抽10萬元現金


活動名稱:2011年全民台語認證考試
考試日期:2011723()
報名日期:411510日止
報名優惠:報名就有機會抽中10萬元現金。網路報名者,三人同行一人免費。

報名2011台語認證 抽10萬元現金
「全民台語認證」為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辦理的國際級認證考試。為慶祝新增美國、日本及越南海外考場,今年特別推出報名抽10元現金及成績進步獎等多項獎勵活動。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為全國第一個專業台語認證常態性機構,去年開辦「全民台語認證」頗受社會大眾的肯定,今年更籌備國際考場,進軍美、日及越南。中心主任、成大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表示,近年來美日等國學習台語的人士增加,而越南的大學也很有意願開辦台灣語言中心,所以,今年特別開辦國際考場,提供國外的台語學習者一個自我測試的機會。
今年台語認證考試日期為723(星期六)。報名對象為16()以上之成人,不分性別、職業、族群、國籍等均可報名。全民台語認證採用歐盟之語文能力分級標準,將台語能力分為基礎級、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及專業級。為增加考試效率,考生不需分初試及複試,也不需分語言程度,只要參加一次考試,就可以依照所獲得的成績總分對照出台語能力級數。全民台語認證分為「體驗版」(僅考閱讀及聽力測驗二科)及「專業版」(需考聽說讀寫四科)。一般大眾可先選考體驗版,至於欲從事台語教學者建議選考專業版。

全民台語認證簡章及抽獎活動辦法已公布,網路報名者,三人同行一人免費。機關團體若需要報名作業及考試題型之說明,亦可向主辦單位申請免費說明會。詳閱中心網站或電話洽詢06-2387539< http://ctlt.twl.ncku.edu.tw/>

Wednesday, April 06, 2011

辛卯清明

有那麼久沒吃到潤餅捲了!這次跟爸媽回去打貓,兩天至少食了快十捲吧。

今年吃潤餅,發覺嬸嬸他們開始把飯也一起包進去吃,這是以往所沒有的,不過,昨天聽到台南北門的朋友說,他們從來就是連麵條也一起包進去的,這麼看來,包飯也就不奇怪了。

語言的方面,有聽到連大嬸嬸這樣一般都操台語、以台語為主要語言的人,都開始取「ma / mah」當做句尾疑問助詞了,這當然是受到在台北工作的堂妹們的影響。這個用法,在老廈門話裡就有,不過,現今的台灣話卻是受台灣華語的影響而吸收此一用法,變成一種怪異的復古.....


另外,前年我還親耳聽到阿媽說出「tshinn-miâ」(清明),兩個字攏發白話音,算是較接近偏泉腔的說法,今年,連阿媽也跟著說「tshing-bîng」囉,語言的變化也未免太快了吧,快得無法逆料。


阿媽已經九十多歲了,比上次看到她的時候,還要老很多。

Wednesday, March 30, 2011

句法研究的小小感想

A bilingual speaker...is linguistically dominant in the language which he is most proficient and most fluent (which is not necessarily his first or native language). (Van Coetsem 1995:70)


語言學做為一種社會科學,在寫論文的時候,總不免要提供大量的語料,來支持自己的論證、或建構某個模型/理論,偏偏一個語言的使用者當中,存在著很多的變體/方言差,也因此,對於語句合法性的判斷,也就難免會在不同人之間產生出入,這雖不令人意外,但,如果研究的標的,是一種較少被廣泛、大量、不分層面地使用、而且正走上消滅一途的語言,這樣的困擾就會更多了。


簡單地說:身為母語人並不代表就對那個母語(第一語言)具有最好的操作能力或語感,因為一個人的母語,很可能根本不是該使用者在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語言,結果呢...當然就會造成能力上的鈍化、退化,同時受到其慣用語言(主要使用語)的影響。具體而言,以台語為母語的人,並不見得就是以台語為其個人的主要語言( dominant language )!!!在台灣當前的社會語言環境下,很多台語的母語人,其絕大多數時間,根本都是以華語來進行思考、溝通及著作,那麼,他們的主要語言,就是華語,而不是台語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常見的是,即使某人宣稱台語為其母語,但一旦需要表達什麼,結果卻是華語比較熟練,而台語則卡卡的。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台語是其第一語言(first language)或族群語言(ethnic language),而他在情感上也「認同」其做為母語,但,既然他的母語已不再具有其主要使用語言的地位,那麼,他的語感,又如何能做為語句合法度上判斷的可靠依據呢?(這顯然已經不是單純的語言變體/方言差的問題)


語言的變化,固然是正常的,也是歷時性研究的對象之一,但,如果要做的,是共時性的研究,顯然,選擇「老派」的語感,應該比選擇新近的、變化中的「新派」語感,要來的有意義。


就我所知,做南島語共時性研究的人,在找發音人時,都會儘量找部落裡那種很老的耆老,而不會隨便找個會講但程度普普的中年人(更別說年輕人了),不過呢.......顯然很多做台語研究的人都太有自信,不肯面對台語已經不是自己的主要語言(dominant language)的事實,誤信自己具有足資憑信的語感,明明說起台語已經多多少少有點結巴、不太輪轉,卻還是堅稱自己具有「母語人」的資格,如此一來,不論是在論文的語料採用上、或者是在批評、審閱他人的論文時,很多時候從其所出的語料,根本是新派的台語,進而造成判斷上更大的爭議。


在大家肯面對台語正在流逝(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瀕危語言),以及自己的台語程度日趨低下的事實之前,這個問題,大概也是暫時無解吧!

Monday, March 21, 2011

共業?

在正式上課前的閒聊中,T 提到了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對於日本震災及海嘯的發言,S 引述了其內容,石原提到了日本人道德的敗壞,包括數百件人瑞子女隱瞞親亡以詐領養老年金的事件,石原認為海嘯是為了滌罪云云。

H 對此提出反論,她認為,即使海嘯地震是為了滌罪,但畢竟缺乏針對性,敗德者可能毫髮無損,無辜者卻可能或傷或亡,T 於是以「共業」來看待這情況,說道:一如制度上所謂總統國務機要費的問題,必須一同承擔。

很有趣的一點是:T 及 H 都是基督徒。

回來後,仔細一想,深深覺得任何把苦難賦予特殊目的的言行,其實都十分地危險。以基督教信仰來說,表面上,舊約的神似乎是個以「族群/民族」為賞罰尺度的神,祂揀選以色列族,並不時要求在戰爭中,將某個族群完全滅盡(例:撒母耳記上 15 章);相對,新約的神則將眼光放到個人之上,揀選的界限,不再以某個族群來區劃,其看待個人仔細的程度,耶穌甚至以到達每一根頭髮來比喻(馬太福音 10 章 30 節);但,這樣一條舊、新約的分界,其實並不絕對,以舊約來說,仍不乏對個人的注目,比如:上帝對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約伯及大衛等的個別施恩,乃至當上帝決定將所多瑪城不分男女老幼要一盡剿滅時,也還垂聽亞伯拉罕的一再懇求,為了當中少數的義人,而一再從全殺的意念反悔(創世記 18 章),從這個角度上來看,要說基督教的上帝,是個因為罪惡,就不分青紅皂白大開殺戒的主宰者,似乎也不盡然。

當然,聖經本身就是多所矛盾的,也因此,不贊成者,依舊可以舉出許多反例(比如:大洪水將世界毀滅,難道挪亞一家以外別無義人?)這點,我也無話可說。

我想說的只是:如果人相信大自然及萬事萬物的背後,有某種意志或規則的執行,那麼,最好是相信那個意志的主體或規則的內容,是全然良善、全然公正、全然知悉的,任何有神論或因果論者,如果反駁此一基本假設,似乎都難以避免一種虛無主義的傾向,設若,這世上根本沒有最後的一道防線,也沒有什麼究極的道理,一切,只是自然的、隨機的運作,或者,是有瑕疵的運作,那麼,那樣的信仰,要如何避免援引無神論者、唯物論者的學說?無神論者或唯物論者既有其思想體系,包括個人及群體倫理,及其最後依歸,一個多多少少盲目濫殺的主宰,與沒有這個主宰,到底相差幾何?

我很懷疑,對於「罪惡共同承擔」、「群體中的無辜者受害亦不妨為群體滌罪」的思想,事實上,是一種古代部落封閉社會的思想殘餘(個人只是群體的工具、以活人獻祭等等),如果這推論無誤,那麼也難怪這種集體性的脈絡放在個人主義的思考之下,會顯得那麼地荒謬、不可思議。

Friday, March 18, 2011

如何成為聖潔?

兩三週前,經過一棟做為神學院使用的大樓,看到大門上的玻璃貼著幾個大字:「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一看到這些字,我心裡就十分懷疑:「怎麼會又要 "成為聖潔"?再者,人要"如何能成為聖潔呢?"」在我來看,這兩句八個字,若是放在基督教義下來思考,根本是十分矛盾的說法,基督徒呀,當你們這麼說,難道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方才查了網路聖經,得知這兩句話是從〈提摩太後書〉2 章 21 節引用的,經文列在下頭: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從上下文,可以很容易看出,這些話,是用於勸勉,要求人在行為上多所配合,然後,才能「成為聖潔」。

不過,若是用「聖潔」這兩個字去搜尋華語和合本聖經,那麼至少還可以找到下面這兩段經文,先來看第一段(〈以弗所書〉1 章 4 節):


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這段經文完全符合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思想:基本上,人能得著救贖,是因為上帝預先揀選了基督徒,同時使他們成為聖潔(透過基督的死來贖罪),這是上帝的工作(已經完成的工作),基督徒在上帝面前,是全無瑕疵、無可挑剔的。

類似的經文,還有下頭這段(帖撒羅尼迦後書 2 章 13 節):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 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這段經文再一次強調,人之所以得救,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不是因為人行義,也不是人做了什麼),再者,人如果要成為聖潔,唯有倚靠聖靈(上帝的靈),並相信真理(因為相信而成聖)。


既然說,人之所以能成聖(成為聖潔),就一如人得救,是單單倚靠上帝,而非靠人自己,那麼,何以還勸誡人要靠家己『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這豈不怪誕??? 難道說,這是在勸誡信徒去做一件「已經完成的工程」?抑或是要信徒去做一件「上帝才做得到的工作」?


又且,「成為聖潔」是什麼意思呢?相信對基督教有所了解的人,應該都不會說是「行為及言語都無錯誤,日常生活皆不犯罪(聖經所定義的罪)」,因為基督徒自己知道,無論是從親身經驗來看、或是由別人的情形來觀察、又或者是根據聖經的教導,都一盡指出這是不可能的事。設若如此,「成為聖潔」就只能指稱「上帝看信徒為聖潔」一事了,也就是說,雖然人犯罪、人不完全,但是,因為上帝的揀選、耶穌的替贖,上帝不再照人的行為來判斷人,是二話不說就把「基督徒」視為「聖潔」,如果這看法正確,那麼,還勸誡人要「成為聖潔」,不是很多此一舉嗎???


基督教的教導,時常有這種十分矛盾的情況出現,在我來看,之所以如此,有一個很重要的動機,就是要壓制人的自我意識,讓人多多少少看輕自己,進而使人願意去順從教會裡的權威及掌權者。

出於這個原因,教會一方面告訴信徒:你們能得救是上帝白白的恩典,你們已經成為聖潔!人無法倚靠自己,唯獨上帝能拯救、能改變,甚至把基督徒稱為上帝「君尊的祭司」(同時是王及祭司)(參〈彼得前書〉 2 章 9 節),只不過,教會或許很擔心信徒不受節制,於是就又回頭修正立場,再次把信徒的錯誤及罪惡擺上抬面,使人無法安心地珍視「君尊的祭司」的恩典身份,反而又被推了下來,重做那有罪、有瑕疵、有羞恥感的奴僕...

像這種自相矛盾的教導,一而再,再而三,信徒們也是欣然接受,一無罣礙,由一個外人看來,實在是多少感到無奈。

Wednesday, March 16, 2011

記憶

回憶不是對遺忘的否定。回憶是遺忘的一種形式。
《被背叛的遺囑》-- 米蘭‧昆德拉;Oxford。孟湄 譯


Le souvenir n'est pas la négation de l'oubli. Le souvenir est une forme de l'oubli.
《Les testaments trahis》--Milan Kundera


昆德拉會這麼說,那道理應該與新歷史主義的觀點若合符節吧。新歷史主義認為我們所讀的歷史不可能反映確鑿的歷史事實,現今的歷史記載,不過是作者/編者根據其自身的觀點、價值觀、歷史觀等等,由可取得的材料中進行篩選,其後經過編輯而成的物事。


一樣的道理,我們的心中,也沒有真正的、細膩的、牽涉過去「事實」的正確記憶,我們的記憶,大多只是抽象的觀念,與一些相對突顯、卻稱不上完整的部份印象。


回憶,在上述的思考下,只是另一種「遺忘」,是對過往事實的背叛。

Sunday, February 27, 2011

閩南話簡介

說閩南話(包括泉州話、漳州話、廈門話及其變體)的人口分佈在中國東南、台灣、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前述這些閩南語人口都是已經長居當地數個世代的在地人,擁有當地國籍。

如果把近幾年才移民的人口也算在內,則歐美等其他地區/國家也有閩南語人口。

菲律賓的閩南語偏泉腔,當地人稱其為「咱人話」(Lán-lang-uē),至於馬來西亞的選舉演說場合裡,常見以閩南語發表演說者,在 youtube 上就可以找到相關視頻,馬來西亞甚至還有一個閩南語發音的電視台,叫「歡喜台」,從這裡可以看出,其使用人口之眾,可說是當地重要的族群語言。

新加坡的華人,大多數是閩南人後裔(包括與漳泉話不通的潮州話人口),但新加坡政府刻意扶植普通話,打壓閩南話,造成閩南文化在當地華人社群中的弱勢。

閩南話在全球六千多種語言的使用人口排名中,約在第二十一名,是個國際化的大語言。

Friday, February 25, 2011

心花開 - 台語傳情影片比賽

心花開

這真的妙了!用台語表白/示愛/談情說愛,你試過嗎?把它錄下來,參加比賽,還有獎金可拿!!!快點選上面的圖片,一探究竟!





心花開│2011台語傳情影片比賽

校園傳情新招術,只要3分鐘,還能輕鬆賺3

開學了,傳情成功,戀愛學分Pass


開學了,請問全國的學生們,你知道該用什麼來校園傳情、表達情意嗎?什麼!難道你還在用花束、水果、巧克力,Oh這樣真的非常遜,讓人有點擔心你的戀愛學分能不能順利PASS現在介紹你一個特別又有趣的傳情點子,快點來參加「心花開│2011台語傳情影片比賽」,只要3分鐘,不但可以不花一毛錢向全世界宣告你的愛、展現你的才華,而且還有機會贏得3萬元的戀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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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方式非常簡單,將想要傳達的情意用台語來表達,錄製一段3-5分鐘的影片,並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後,到「心花開│2011台語傳情影片比賽」活動網站報名參賽。第1階段經主辦單位評審後,選出前20%高分的影片,並同時進入第2階段。第2階段開放觀眾網路投票來分出高低名次。票數最高的前3名影片,最高可獲得3萬元獎金。


當然,如果你是離開校園很久的社會人士,也歡迎一起大膽來傳情,展創意、領獎金,讓更多人看見你的創意與才華,說不定下一個魏德聖導演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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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anuary 10, 2011

請勿扭曲孫文支持亞洲弱小民族獨立的原意

作者:蔣為文

最近中國國民黨與一些媒體為營造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的氣氛,刻意製作一些節目來強化孫文等中國國民黨黨國元老與台灣的歷史關係,以掩飾中華民國外來統治台灣的事實。其實,這些節目都嚴重扭曲了孫文支持亞洲弱小民族獨立的原意!


19世紀末的台灣、越南均已淪為帝國的殖民地,而清國及後來建立的中華民國也淪為列強瓜分對象且呈現近乎半殖民地狀態。由於同樣受帝國主義的欺凌,因此台灣、越南、與中國的憂國之士時有聯繫甚至加入對方的組織以交換圖謀救國之方法。


越南的革命領導者「潘珮珠」於1904年成立秘密組織「維新會」。該會主張以武力暴動推翻法國政權以建立君主立憲的越南國。由於當年日本正發動對前蘇聯的軍事攻擊,且頻頻獲勝。此國際局勢促使潘佩珠深覺明治維新後國力大增的日本可作為越南的學習對象。於是潘佩珠19052月首度前往日本踏查。


潘佩珠首訪日本卽遇到流亡日本的梁啟超。梁啟超勸潘佩珠放棄以武力對抗法國殖民政權,改以啟發民智的教育來深厚政治、文化抵抗的力量。經由梁啟超的介紹,潘佩珠見到當時日本重要政治人物「大隈重信」和「犬養毅」。經由犬養毅的穿針引線,潘珮珠也見到當時在日本的孫文。孫文批評潘珮珠的君主立憲觀念過於保守,建議應改建立民主共和國。孫文主張亞洲弱小民族應互相合作協助以達成各民族的獨立。他並建議潘佩珠鼓勵越南人加入中國的革命運動,並待中國革命成功後再回頭協助越南獨立建國。潘珮珠則反建議孫文應先協助越南獨立,之後中國革命人士可以以越南為反清之基地。


為串連亞洲被殖民的弱小民族,孫文不僅曾來到台灣,也曾前往越南河內,在越南情婦的協助之下在河內進行革命募款活動。同樣地,越南的國父「胡志明」為尋求中國的協助,也曾多次出入中國。胡志明甚至曾被中國國民黨認定為中國共產黨的間諜而被關在廣西約一年之久。不只胡志明,尚有許多越南人相繼投入中國的革命運動,企圖透過中國的力量協助越南獨立。譬如,「越南革命同盟會」的「阮海臣」、「越南國民黨」的「阮太學」與「武鴻卿」等。


有些媒體刻意誇大台灣的頭人「翁俊明」、「蔣渭水」等人參加中國同盟會台灣分會的歷史,意圖製造台灣人心向中國的假象。其實,在那個追求民族獨立的時代,台灣人參與中國的革命活動真正歷史意義是在追求台灣民族的獨立而非所謂的回歸中國!


(作者為台越文化協會理事長、成大台文系副教授)

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騙人的國慶廣告

昨晚在電視上看到中華民國慶祝「百年國慶」的廣告,其中一個是林覺民與妻訣別書的內容,另一個則是列舉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相片與遺言,最後結論的大意是:「因為有他們的犧牲,我們這一代年輕人才能追求光明的未來。」聽起來很吸引人,但終究是扯謊!

話說當中華民國鬧革命與清朝對抗的當時,台灣可是在日本統治之下,而且已經足足接近三十年了,雖說日本官方及民間的確多多少少支助中國革命,但咱們台灣這代青年人與中華民國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又有何直接關係?難道今日的日本年輕人也要感念中華民國建國嗎?即使是中華民國建國成功,台灣那時也仍然還是日本的領土,中華民國當時的未來,根本與當時的台灣無所牽涉!

台灣從日本脫離,說來這也不是中華民國的功勞,對二次大戰有基本了解者,都知影日本在戰爭中可是把中華民國打得東倒西歪、退居一隅,中華民國差點就亡在日寇的鐵蹄之下,若非美國介入,大量提供武器、人員及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也就是二戰時台灣的敵對國家)早就滅亡了,戰爭末期,還是靠美國 的兩粒原子彈,才迫使日本無條件投降的,但中華民國狐假虎威,明明被日本打得滿地找牙、差點沒命,卻也跟著躋身戰勝國(笑死人)。

日本是根據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的主權的,中華民國革命、建國之時,台灣人全是日本國民,這兩個廣告的內容,完全不符史實,硬是把台灣人架接在中華民國革命之上,說謊也不臉紅的中國國民黨,果真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所謂忝不知恥呀!!!

可憐台灣在二次戰後,給這戰敗「轉進」的中國國民黨佔領,現在,還得讓中國國民黨用咱們繳納的稅金,透過媒體宣傳這種騙死人不償命的假史話,實在令人不勝唏噓。

Tuesday, September 21, 2010

A simulated discussion btw KMT and CCP

I found the very interesting website!!! And I made this movie myself!!!

Monday, September 13, 2010

「哪吒」語音,異乎中國

看到日昨洛杉磯電音三太子舞蹈團林先生熱心地呼籲為「電音三太子」建立相關的文化論述(見自由時報),以厚植其文化內涵,其用心實在令人感佩,但看到其英文團名與英文簡介,都將三大子哪吒音譯為「Nezha」, 在下不禁要為哪吒呼言「哪吒語音,異於中國」(借韓國世宗大王制定〈訓民正音〉語)!

哪吒梵文音為Nalakuvara,是源於古印度的神祗,後傳入東亞,在中國轉化為道教神祗,並隨移民來到台灣,甚至也東渡日本,今日的東京,也建有「東京三太子宮」奉祀。

在一九三○年代出版的《台日大辭典》中,「哪吒」(Lo-tshia詞條下之解釋為佛教四大護法天王毘沙門天王之子,這似乎代表了八十年前的台灣人對於哪吒的一種普遍認知,哪吒在跨國、跨文化轉譯之後,並不必然是中國傳說中的李靖之子,而在不同文化及國境脈絡下,哪吒「入境隨俗」,出現不同的神格及面貌也是自然的結果,台灣「電音三太子」的出現,正是其對外的新面象之一。

以源自西方的信仰來說,同樣崇奉耶穌基督,英國人叫祂「Jesus」,荷蘭人叫祂「Jezus」,中國人叫他「耶穌」,台灣人稱祂為「Ia-soo 」,即使是同樣一位上帝,也尊重各地不同母語使用者的口音。

相對於中國人稱「哪吒」為「Nezha」(ㄋㄜ/ ㄓㄚ\或ㄋㄨㄛ/ ㄓㄚ\),日本人則稱其為「Nata」,自古以來,台灣人則呼其名為「Lo-tshia」(Holo語),台灣在地語言的語音,異於中國,台灣的哪吒,何必用北京語音代稱?十分希望「電音三太子」等等台灣文化、宗教、藝術的對外音譯,能尊重落地生根、在地化的精神!當我們在向外國朋友介紹這位不斷展現新貌,甚至追求建立在地文化論述的台灣神祗時,請不要囿於華語名,也用台灣庶民在廟裡向祂呼求的名字稱呼祂吧!

Sunday, June 27,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3)

接續上次的話題,我想談談教會的教導,與永恒的真理之間的關係。

如今,教會不再支持君主專制了、不再反對女性領導人了(有些教會還是反對的)、不再視女性為次等且不潔、不再支持蓄奴、不再主張夫妻在特定節期不得行房、不再反對避孕(天主教會仍然反對)...

但教會仍然主張同性戀是罪(大部份教會)、反對離婚(大部份教會)、反對婚外性行為... 請問,兩千年來,教會不斷地修正立場、改變「罪」的清單,而且,都以「聖經」為根據,我們真的確定,今天教會所大聲指摘的罪行,不會被明天的教會所廢棄嗎? 所謂「聖經無誤」、「奉行聖經」,只不過是教會中有權力者的誑言,他們選擇性的遵守聖經的教導,對照教會歷史上立場的漂移,只顯得十分地諷刺。

以下是幾個例子:


===避 孕===

長久以來,教會反對避孕,理由是聖經指出神的旨意是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創1:28),而且一旦男人射精在女體之外,是浪費寶貴的精液,同時是種謀殺的重罪(參見自慰下文),但,今日大多數教會己不再如此主張。


===男主外女主內===


十五世紀時,教會就在想辦法解釋男女角色與分工了:「男人和女人的角色其實是再清楚不過了。因為女人的卵巢隱藏在體內,所以她們必須留在家裡做家事,而男人的陰莖掛在體外,所以他們比較適合做戶外工作」,神學家亞奎那(Thomas von Aquin)也說:「女人最重要的價值,在於她的生育能力,以及家事方面的用途!」


===女人是次等的===

一百年前,教會認為女人是沒有靈魂的,至少只有一個次等的靈魂。

一百年前,女人是不可以在教堂裡唱歌的(天主教會到二十世紀初才允許女人在教堂內唱詩),1907年11月22日的諭令中,明訂:「女人不應該屬於合唱團的成員;她們只是俗人。除非有重大理由而且徵得主教同意,女人也不得組她們自己的合唱團。」

1908 年12月18日的諭令中進一步規定:「任何形式,由男人和女人共同組成的混聲合唱團,即便他們站在離聖壇很遠的地方,也在嚴格禁止之列。」

以往,女人在經期是不能進教堂的,即使在非經期,女人也不可以觸摸聖壇或其他聖物,這些都是教會正式的法規,在以前,女人被視為沒有與男人一樣的靈魂,教會認為,夏娃在伊甸園裡偷吃禁果,因此女人從此丟失了寶貴的靈魂。

亞里斯多德認為,女胎在受孕後八十天才被吹氣授靈,比男胎晚四十天,其靈魂是次等的,十三世紀時,神學家亞奎那(Thomas von Aquin)以亞里斯多德的學說為基礎,主張:「女胎形成是因為精子受損,或受到風寒的關係。」

五世紀時,教會高層在 Macon 召開會議,會議主題是討論女人到底有沒有靈魂,結論是:除了聖母瑪麗亞以外,女人只有腐敗的靈魂,因為夏娃是人類被逐出天堂的罪魁禍首。此後,又有另一次會議,在這會議中,主張女人有靈魂的一派以一票之差險勝,於是,教會才改變立場,認為女人也有和男人一樣的靈魂。

到底是上帝創造人並予人靈魂?還是教會?


===女人是由男人而造的===

保羅在新約聖經中至少六次說「女人必須屈居於男人之下」(例:哥林多前書 11: 3-16),保羅的理由是:「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林前 11:8 )換句話說,就是聖經指出上帝用了亞當的一部份來創造夏娃,保羅這說法很奇怪,因為「所由出」所以比較尊貴,那麼,「塵土」應該比「人類」尊貴,因為「人」是由「塵土」而出的(創2:7)。

長期以來,教會就教導女人次等於男人,聖徒奧古斯丁(Augustinus)也說:「女人是上帝沒有按照祂的模樣創造出來的瑕疵品。這正好符合自然秩序,因此女人必須服侍男人。」

不過,根據染色體的研究,男女之間唯一差異的性染色體(男 XY;女XX)證實了男人的出現晚於女人,男人才是「有瑕庛」的受造物,按男人的Y染色體是從X染色體發展出來的,只是X染色體的複製品,而且只用來傳遞一個和性別有關的訊息(描述男人的陰莖應該長成什麼樣子),就生物學角度來說,女性要比男性更早在地球上出現,這與聖經所說的正好相反,至於保羅在新約聖經的主張以及教會以往貶抑女性的教導,是不是要因此倒過來解釋.....嗯,這就是另一席話了。

喔,對了,直到1988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還公開宣稱:「女人應該靜靜的傾聽,並且從屬於男人。我不許任何一個女人教授神學,也不許她站在男人之上。因為上帝先造了亞當,然後才是夏娃。」 嗯,別怪教宗他老人家啦!因為他的說法可是完全符合聖經的喲:「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林前14:34)


===自 慰===

中古時代的人們相信,自慰會使基督徒墮落,並造成目盲、性無能、甚至發瘋。一直到十八世紀,自慰都被視為種種疾病的來源,十九世紀出版的一本性學手冊還聲稱,大力士參孫之所以喪失力氣,並不是因為頭髮被剪掉,而是因為射出了精液... 從教會歷史來看,自慰這件事正反意見都有,端看一時一地是哪一派佔了上風,哪一派就主導了言論,但西方社會長期以來對自慰的恐懼及迷信,教會當然居功厥偉,因為教會是把自慰視為罪惡的,理由是「自慰浪費了寶貴的精液」,在早期的神學家認為,精液裡充滿了各種成型的「微型小人」(Homunkulus),如果這些小人沒有被植入女人體內,就會死掉,所以自慰是種集體謀殺,是項重罪!!! 當然,這樣的看法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女人的卵子參與在受孕過程當中,但這不奇怪,因為女人一向被教會視為次等、不潔的,新生兒只靠男人的精液就可以成型,也算是推之成理。


===蓄黑奴===

教會曾經主張蓄養黑奴。

當美國為了廢除奴隸制而爆發南北戰爭,南北兩方都各自援引聖經,來為自己的立場辯護。

南方支持奴隸制的人認為聖經是捍衛奴隸制的基石。支持奴隸制喜歡引用聖經的舊約,這可以表明包括先知亞伯拉罕在內的所有猶太人並沒有因為支持奴隸制,遭到了上帝的譴責。南方人也認為新約上也並沒有表明耶穌與十二個門徒曾宣傳反對過奴隸制,事實上所有的奴隸主正是耶穌的跟隨者。在宗教界的關於奴隸制大辯論中,南北雙方各自立場的人都竭盡全力從聖經中為自己的論點尋找依據,在《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中引經據典,試圖證明上帝是支持自己的觀點的。南方奴隸主勢力與部分北方支援奴隸制度勢力致力於創立一種合理的南部社會神學體系,他們首先要駁斥的就是激進廢奴主義者的一個重要的理論前提:奴隸制是上帝面前的一項重大的罪惡。為此他們在聖經中找到了依據。南方福音派教徒聲稱,《舊約全書》中的《創世紀》和《利未記》以及《新約全書》中的《哥林多書》都是允許奴隸制存在的。他們舉出了《舊約全書》中很有說服力的含的故事:

挪亞有三個兒子,含、閃和亞弗,也就是地球上人類的祖先。一天挪亞喝醉了酒躺在那休息,含(迦南的父親)偷看了他的身體並且告訴了閃和亞弗,後者沒有偷看而是找東西蓋住了父親的身體。挪亞醒來後知道了所發生的事情並詛咒了含。「被詛咒的是迦南,他將成為他兄弟的僕人。」挪亞祝福了閃,答應迦南將成為他的僕人,並且預言上帝會照顧到亞弗,他可以住到閃的帳篷裏也受到迦南的服侍。支持奴隸制的人把含解釋為黑人的祖先,亞弗和閃則分別是白人和印第安人的祖先。通過這樣的理解,他們就找到了黑人為什麼要生而為奴的有力證據。對於《新約全書》,南方福音教派指出,基督曾在他的佈道中勸戒奴隸們要服從他們的人,而奴隸主們也要仁慈的對待他們的奴隸。既然耶穌都承認了奴隸的存在,那麼黑人奴隸制在南部社會也就是合法的了,並沒有違背上帝的旨意。所以南方與北方的一些宗教人士認為捍衛奴隸制是一項意思重大的宗教任務,而這項任務是反對一些背信棄義激進廢奴主義者。因為他們放棄了上帝的命令。(以上內容引自 http://bbs.tiexue.net/post2_3666243_1.html)



===離婚===

教會視離婚為罪惡,與權力和金錢的分配有十分密切的關係。中古時代,教會和國家之間主要的爭端在於爭奪豐厚的財產,十世紀左右,握有統治權的國王逐漸居於弱勢,各地諸候勢力興起,而這些貴族們處心積慮地就是要生出合法的繼承人,確立長子的繼承權,好讓財產可以在家族中傳承下去;當時可沒有什麼男女平權的觀念,女人,只是男人的財產(這是符合聖經及教會教導的),因此,男人如果發現妻子生不出兒子,就會休妻再娶,直到生出可以繼承產權的兒子為止。

教會在當時,對於多妻或非婚生子女的問題,是睜一隻眼閉一雙眼的,不過,卻使盡各種手段,阻止離婚、再娶,因為,生不出兒子的貴族一旦過世,他所有的莊園、財產將完全歸於教會!!!

除了阻止離婚這一招,教會還設下各種性行為的限制,以降低合法繼承人的機率,比如:復活節前三個禮拜、耶誕節前四個禮拜、聖靈降臨節前一到七個禮拜,夫妻間都不能行房,此外,禮拜日、禮拜三、禮拜五、禮拜六、懺悔祈禱日等慶典節日,也不可以有性行為,如此一來,教會就可一再沒入無繼承人的貴族的遺產,而教會的財力,也就越來越大。


*  *  *


或許我們要說:很多事例是「天主教會」(舊教)的問題,不應把改教後的「基督教」(新教)給牽扯進來,但,我的疑問是:這兩千年來,不管舊教、新教,教會不都是「人」所組成的嗎? 我們真的認為,「舊教」會犯的錯,「新教」就不會犯嗎?

「舊教」選擇性地遵守聖經,「新教」如今不正也是如此? 許多「新教徒」宣稱「聖經全然無誤」、並「高舉聖經」反對同性戀、反對離婚等等,怎麼不檢視一下自己其實已經「放棄而不再遵守」聖經中一些明白的規條了呢???

《新約聖經》中,明白寫道「女人不能在教會裏發言」(林前14:34),要用長髮遮臉等要求(林前3:11-16),如今這些被教會視為「適用於當時特定歷史特定地域的文化」,所以今日基督徒毋須遵守,這樣的說法,並不符合聖經吧!試問:是誰可以決定某些規條只適合特定時地、某些規條則是永恒的呢?不就是教會中有權力的人嗎?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3章強調女人要順服男人、要蒙頭做為順從的記號,男人不得蓄髮的時候,他可沒有說這是「特定時地、特定文化」的產物,他強調這是「上帝創造的次序、是出於主的安排、是合乎人的本性」的(林前11:3; 7-15),如果教會可以這樣選擇性的解釋聖經,那麼教會如今所宣稱的「永恆性」約束(禁戒勒死的牲畜及血、反對同性戀、反對離婚、反對婚外性行為),又有什麼立場、判準來證明這些是「永恒」的規例???

說了這麼多,不是要反對信仰、反對上帝,而是要勸人離開教會、以及教會中那悖逆、反覆、不一致的教導及信仰,我信永活、全能、全在、全知、全義、全愛的上帝,不信教會,阿門。

希望你早日脫離這悖謬的教會!

Monday, June 14,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 (2)

教會 (召會、「聚會所」) 朋友來信摘錄:

神聖啟示的最高峰,那隱藏在神心裏的奧祕,乃是神永遠經綸的啟示,就是祂永遠計畫的啟示,要在基督裏藉著那靈,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性情和一切,好叫我們能活基督並彰顯基督;這該是管制我們生活的原則—提前一3~6,參林前九17:神照著祂喜悅的永遠經綸,乃是要將祂自己在祂的神聖三一裏,藉著祂經過成肉體、人性生活、釘死、復活、升天的過程,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使他們眾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樣,作祂的複製以彰顯祂。這樣神聖分賜的結果乃是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和新人,成為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機體;這生機體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為神擴大、擴增之『成為肉體』完滿的終極完成,就是三一神的豐滿,使祂在神人二性的調和中團體的彰顯祂自己,直到永遠—弗三9,19,啟二一2,9~10,參伯十 13。



你在來信中提到的「神聖啟示的最高峰」,我看了以後,只是更加地疑惑(雖然這不是我第一次聽到這說法了),我實在想不透,全能全知全在的神,有什麼必要使我們成為祂在肉身中的彰顯(除了神格以外)?祂什麼都不缺,祂還求什麼?


如果是「人」的話,我還可以理解,比如:人可能藉著工藝創作,來讓自己身心得到服侍、滿足,或甚至得到名聲及榮耀,我大概也可以想像,人可能會創造出一個受造物,唱好聽的歌給自己聽,或者不斷地發出好聽的言語,來讚美人自己......當然,這樣的人「很變態」、「很自戀」....一般來說大概是有什麼心理問題.....但,反正這是「人」,有限的人,所以都可以想像.....但,那萬有的源頭、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也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望和需求」嗎? 祂竟然創造人的目的,是要讓人成為許許多多的「祂的倣製品」(不過當然不會完全和祂一樣),這是種什麼樣奇怪的嗜好呀???這樣的上帝,光想起來就覺得「好奇怪」、「好變態」.....不!我不能接受這是那個獨一的全能的主宰....因為,實在太 wierd 了呀!!!


雖說親子關係與神人關係在本質上有很大的差異,不過,如果說那「從所源出」及「愛」的連繫是一致的,那麼請想想!設若有父母對兒女的期待、對兒女的愛,是用你所分享的「神對人的心意、啟示」這樣的方式來呈現,那該會有多麼怪誕及可怕?


試想,父母對子女說:那隱藏在我心裡的奧祕,我對你的計劃,就是要讓你們變成我,讓你們的生命、性情及一切,都全全然然為了彰顯我!!!


天哪!這樣的父母,應該快點去看心理醫生吧!!!


哪個愛自己子女的父母,不是希望子女適性發展、自我實現的,如果父母的想法,像上頭那樣,那根本是有某種變態的佔有慾、控制慾,而這樣的想法,根本稱不上「愛」呀!!!


○○,還看不出來嗎?這當中有這麼明顯的怪誕及矛盾,這就是為什麼,我無法接受的原因呀!要我怎麼能接受一個這樣「變態」的神呢?不!絕不!我寧可相信那位全知、全智、全能、全然公義、全然慈愛、無所不在的神,也不要相信教會所創造出來,這種「變態、怪誕」的神!


請再多想想吧!這樣的教會、這樣的教導,真的對嗎!那真的是你所要的嗎?


以上分享,若有冒犯之處,請見諒,這單純是出於我直接的想法、肺腑之言呀!

Friday, June 11, 2010

評台北縣英語活化課程:以穩固的母語基礎迎接英語熱的來襲

來源:
http://hakkhiam.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html

作者:張學謙

伴隨著英語熱帶來的英語焦慮症幾乎席捲全球,台灣也不例外。最近台北縣政府決定將全面推動每周多上3堂課的「英語活化課程」,可以說是病急亂投醫的一例。說來諷刺,英語活化課程美其名為國際化,卻是閉門造車,無視於國際雙語文獻對雙語教育的認識。

台北縣政府每周多上3堂課的「英語活化課程」是基於「投入學習時間」(time-on-task)的假設,認為只要增加英語學習的時數就能強化學生的英語學習效果。這種又稱為英語最大劑量假設(maximumexposure to Englishhypothesis)。問題是投入更多時間學習英語,英語是否就會更好?答案是否定的。第二語言習得的研究顯示投入英語學習的時間多寡和學生的成績並沒有任何正面關係。事實上,國內英語教學專家所作的研究顯示過早、更多的英語學習無法保證英語會更加進步。英語教學的品質的提升才是重點。因此,教育部才提出「語言學習順序應為先母語、再國語、後英語」的原則。台北縣只重視英語教學時數的增加,忽略了教學品質的提升,顯然犯了頭痛醫腳的錯誤。

如果更多的投入學習時間不是英語教學的良方的話,有什麽可以作為語言教學的基礎理論?相對於僅重視目標語的英語教學,雙語教育學者提出語言互助理論(the“linguistic interdependence”hypothesis)。語言互助論不同的語言之間有相輔相成的功效,語言教學應當重視母語所扮演的基礎角色。雙語的研究發現兒童的母語發展是預測第二語言發展的重要指標。因此,有著穩固母語基礎的兒童,比較能發展出學校語言的讀寫能力。這也是爲什麽在家裡說毛利語的紐西蘭原住民,其英語成績以及學業成績優於在家裡說英語的原住民。母語的教育價值可見一斑。

基於兩種語言相互依賴的關係,以及語言學習轉移的功效,初級教育應當強化或是活化的應當是兒童已經具有的母語基礎。很可惜,台北縣政府缺乏國際雙語教育的觀點,選擇一個與兒童語言社會化無關、又缺乏在地社區語言實踐的外語作為語言教育活化的對象。沒有在地根源的語種,如何能定根、發展、活化呢?台北縣政府如果有心活化語言教育,最好的方式就是提供兒童近用國語和母語的環境,讓在地的多種語言能在校園裡,彼此滋養、相輔相成,將學校打造成多語言的美麗花園。

總而言之,台北縣在制定國小英語教育政策的時候,需要以宏觀的國際語文教育視野,追求以母語為基礎、確實可行的雙語教育。在穩固的母語基礎下,迎接英語熱潮的來襲,病急亂投醫或是食緊攏破碗,都不足取。

Monday, May 31, 2010

(轉) 流亡政權與台灣地位

作者:李筱峰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一句「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引來藍營和統媒一陣鬼哭狼嚎。然則,蔡英文說錯了嗎?

請回到六十一年前的歷史場景: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正當南京的國民黨政權面臨共產革命而搖搖欲墜之際,盟軍統帥麥克阿瑟表示:「台灣現在還不是中國正式的領土,因此南京垮台後,中共不能進入台灣,美國將協助台灣人獨立,並將提交聯合國決定。」(見1.19香港大公報東京航訊)。同時美國也警告國民黨,「盟軍總部對台灣仍有任務,故南京可遷都廣州,不能遷台灣」(1.19.路透社南京電)。

就在這一年,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敗走,果然先退到廣州,繼而北走重慶,最後才不得已於十二月逃入台灣。

台灣原本不屬中華民國,不信可看中華民國憲法前身《五五憲草》(1936.5.5)所列的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並不包括台灣。終戰後的台灣,只是由國府軍隊代表盟軍進行的暫時軍事接管地,而非中華民國正式領土。這個事實,可以從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在中山堂的受降典禮台上掛出的中、美、英、蘇四國國旗及四國領袖肖像看出(表示不是中華民國單獨受降)。台灣的地位有待盟國與日本簽訂和約決定領土的轉承才能確定。無怪乎,蔣介石在一九四九年初會給陳誠如此批示:「台灣在對日和約未成立前,不過是我國一託管地帶性質」(一月十二日、十三日陳誠日記)。

偏偏對日和約來不及簽訂而中華民國卻在大陸上結束!國民黨政權頂著「中華民國」的名號,敗逃到地位尚未確定的台灣。美國原擬放棄這個腐敗的政權,卻因翌年韓戰爆發(1950.6.25),而重新考慮支持退到台灣的國民黨政權以對抗共產世界。為了防止中共入主台灣,杜魯門總統重申台灣地位未定的主張─「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恢復、對日和約的締結、或聯合國的考慮」。

對日和約終於在一九五一年於舊金山簽訂,翌年又簽台北和約。後者是彌補前者(沒有中華民國代表參加)之不足。但兩約皆只要求日本放棄台澎,而不言明台澎領土的歸屬。無怪乎一九五四年美蔣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之前,美國總統艾森豪與國務卿杜勒斯又重申:「台澎的法律地位絕非中國的一部分」、「作為對日本的主要戰勝國,美國對於日本以前佔領的這些島嶼(指台澎)應擁有發言權。」

確定台灣不屬中國之後,一九四九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敗退來台就是如假包換的「流亡」(而非「遷都」)。這次的流亡,可以用蔣介石的話來說明:「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1950.3.13 <復職的使命與目的>演講詞),既然已經亡國,離開其已經滅亡的國土,不是流亡是什麼?

國民黨政權於一九四九年底流亡到台灣,是舉世皆知的常識。世界上所有敘述這個事實的英語著作,如果不是用exile就是用escape來形容。這不是流亡、逃亡之意嗎?試看最具權威的大英百科全書(Britannica encyclopedia)如何介紹蔣介石,原文如下:「soldier and statesman, head of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China from 1928 to 1949, and subsequently head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exile on Taiwan」後面一句講得夠明白,蔣介石是「流亡在台灣之中華民國的領袖」。

流亡來台沒有關係,如何落地生根本土化才重要。若一味否認歷史常識,不僅無知,而且無恥!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Saturday, May 29,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

謝謝你這麼仔細地說明,我看了兩遍,一次很快地看過,一次仔細地看。

我想說的很簡單:這些如何親近神、到神面前的繁複論證、推衍、連結,實在是太複雜了,我所說的複雜,並不是說「我無法理解」,而是指:「來到永生神面前,受造的我們,一如祂的孩子接近祂,何以,一切都變得如此地繁複,好像奴隸要見家主,小民晉見皇上....程序又程序、戒慎又戒慎、小心又小心、細節又細節........」

有個朋友曾開玩笑地對我說:「如果神像我媽媽一樣愛我,祂一定不會把我狠心地丟下地獄。」(神的愛,還比不上母親對孝子或逆子的愛嗎?) 同樣的道理,如果神與我們的關係,像是有重重的規條、一道道的門檻,那麼,我實在很難想像,神的愛,還大過路加福音 15 章裡那個父親的愛,在 15 章 20 節,那慈父不顧悖逆的小兒子從豬圈裡沾染的滿身臭味、渾身髒污並衣衫襤褸,他二話不說,馬上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我們的神呢?當我們要親近祂,卻還要先去沖洗、更衣,小心地檢查嗎?那小心的程度,甚至是要到不能讓指甲裡有一點點的污跡,然後,那「慈愛」的神才與我們擁抱???

○○,我們都相信一位全能、全知、全愛、全義、全在的上帝,但,請想想,教會的教導,究竟是在把我們從神身邊拉開,還是讓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創造我們、愛我們、認識我們的神面前???

離開教會吧!帶著你的信仰,不要再被那些奇怪的罪惡感所捆綁了,我們的身、心、靈有哪個部份不是神所創造的,我們的有限、我們的軟弱,全知的神怎麼可能不知道?生我們的父母,難道會因為幼小的我們肚飢哭鬧,就把我們毒打一頓,或者因為我們摔破杯盤,就和我們斷絕親子關係???  同樣是人,我們還能成長如父母,但在神的面前,我們永遠不會像神一樣完全呀!我們在神面前,永遠都像軟弱的孩子。

回到聖經,一如我曾說過的,我不相信聖經是全然無誤的、出於神的啟示,因此,完全照著聖經來認識神、來親近神,在我來看,是沒有必要的,聖經裡頭有多少前後矛盾,有多少問題,暫且不論,單單就從聖經裡所描寫的神的性質,以及對於規條的列示,就讓人十分懷疑這聖經的真實性。

首先,我再提一次我曾說過,關於神的性質的部份吧!聖經所衍生出來的教會教導,認為救贖是有限的,是僅僅及於部份人的,也就是:蒙神揀選相信的人,必定得救,其餘的必被定罪,前者有永生,後者則在硫磺火湖裡永遠受苦。 不知道你還記得我所說過關於船難的比喻嗎? 任何有能力進行全面救援的單位,一定盡其所能地把所有的受難者一併救起,絕不會先行決定只進行部份救援;相對的,一位全然慈愛的神,在祂的兒子耶穌功效無限永遠有效的獻祭之後,怎麼可能對一樣都犯了罪的世人,只進行部份的拯救?(我開玩笑地說:難道是天堂有容量限制嗎?) 像這樣的教導,根本就違反了「神是全然慈愛的」這樣的本質,試想,神的公義,明明已經在耶穌身上得到了全然的滿足,那麼,聖經中那種只有部份人會得救的做法,如何會是一位全然慈愛的神的行事,進而言之,我為什麼要去相信一個如此奇怪的教導,而不去相信一位全然慈愛的上帝??? 這麼來想,我,寧可要相信上帝,不要相信聖經及教會!

第二點,聖經的規條列示,是沒有「永恒性」的,比如我上次舉的哥林多前書 11: 3-16 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聖經的要求,經常地受限於寫作年代所屬的文化、社會背景,偏偏作者又把它寫成是「永恒的規條」,結果就是,遵守也不是,不遵守也不是,這很明白地顯示出:聖經並不全然是神的啟示、也不是什麼永恒的經典。 要認識神,絕對不能只從聖經、只相信聖經,相反地,一旦聖經教導,與神的性質相違背,我毫無選擇地,只有棄絕聖經,因為,我要信的是上帝,不是聖經!

我知道上頭的話你聽來一定很不舒服,事實上,我如今這麼說,卻也不是出於突然、毫無緣由的衝動,我在教會中經歷了近十年的追求、心中的激烈衝突、反覆、到失望、幻滅、破滅,當初,我放下教會中的教導,那根本是我整個價值體系的崩潰,但,我走過來了,我想了又想,我所失去的,只不過是教會那些複雜的體系及規範而已,我並沒有失去神,是教會中,已經沒有那位全知、全愛、全義、全在的神了,現在的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好,我在神面前,不必再背著罪惡感的包袱,在祂面前,我沒什麼好遮掩的,因為對全知全在的神,人不可能遮掩。我在祂面前,沒什麼好畏懼的,因為祂認識我、祂創造我、祂愛我,聖經中的規條、教會的要求,我不必在乎。

包括罪的定義,如果回頭看教會的歷史,你會發現,罪的定義及對罪的態度,事實上是一直在變化的,聖經沒有變,是有權力詮釋它的人,一直在做不同的詮釋,以往被看成是罪的,現在不是了;也有以往被認為不是罪的,現在則被看成是罪;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在裡頭糾纏不清呢?  我只想簡簡單單地,按著神給我的理性、良心,在兩者的思辨中,正面地看待自己的欲望,並且愛人愛己,彌迦書(6:8)這麼寫著:「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其他的大大小小的規條,或者是禁慾主義的污染,我覺得都只是人的添加,實在沒什麼必要太在意。

你很用心地想要把我帶回教會的體系及想法裡,我想,我也應該把我所知道的告訴你,希望你重新思考,神,是一位怎麼樣的神,你要相信的,是什麼樣的一位神呢?然後,教會的教導,是不是與這樣一位神的屬性相牴觸,如果是,請相信神,棄絕教會吧!這大概就是我對你的用心,所能回報的一點點忠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