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07, 2010

【轉】公視董監事們,請用專業跟公共價值來說服我

公視董監事們,請用專業跟公共價值來說服我 2010-01-07

公視論壇節目「有話好說」製作人 陳信聰
http://talk.news.pts.org.tw/


最近很多人問我:「公視究竟怎麼了?」、「換董事長,你們新聞會受影響嗎?」;我只能誠實回答:「我不知道!」。

這陣子董事會風風雨雨,就連員工都搞不清楚,更何況關心公共媒體的一般大眾。然而作為公共媒體,公視一切作為,自當以公共利益、公共價值為最大依 歸。在無違法疑慮及無損個人隱私前題下,所有資料言論理應接受公評。另外因本節目也屢遭不實指控,因此我以公開具名的方式,表達我對董監事會近期作法的淺 見。

以下文章勢必引起董監事不悅,但請公開討論,也請董監事們暫時放下行政手段,用專業跟公共價值的方式來說服我。

*新民意,不該是撤換理由!任期,不該是唯一保護傘!

為何要更換董事長?媒體上新董事們的理由是:董事會已經大幅改組,原董事長已不符合「新民意」。然而為何在同一屆任期,有新董事加入就得改選?標準 跟席次是多少?是一席還是一半以上?何謂新民意?是政黨輪替的民意還是董事會的民意?而董事會民意是否改變要多久調查一次?董事們能不能一個禮拜改變一次 民意?公視法對董事長退場機制並沒有清楚規範,除非任內跑去當黨公職或是判刑確定或是精神耗弱等消極定義,否則公視董事(董事長)不該被任意解職。另外就 公視法獨立穩定發展的精神而言,三年任期當然要被尊重,倘若因增加新董事就代表民意改變,就代表一定要改選董事長,那這樣的先例恐將讓公視永無寧日。新聞 局大可一開始不足額提名,然後每半年補提一名公視董事,是否公視每半年都得換一個董事長?公視董事中有部份是知名法律學者,自當理解,若兩造利害關係人都 不節制個人利益而各自尋找法律漏洞來傷害體制及立法精神,除個人獲利外,對制度的傷害將是無法彌補。難道在剩下幾個月任期,非要拿下董座位置的重要性,會 遠高過公視穩定發展與制度的維持?難道付出毀壞公視制度的代價,對熱愛公視的董事們而言,這樣做也值得?

同樣的邏輯,公視監事會藉由監察院糾正案,意圖完全否定新董事的合法性,進而將12月28日董事會最後作成「更換董事長」的決議視為完全無效,此作 法也很難說服社會大眾。固然新聞局提名作業及立院審查過程有很大瑕疵,但監察院並未明確指出新董事不合法,更沒說新董事不能行使董事職權。監察院的糾正對 象是新聞局,而非公視董事會。因此要以行政瑕疵來全盤否決新董事正當性,然後說這些新董事統統不合法,說他們不能行使董事職權,不能開會做決議、不能更換 董事長...這也太違反比例原則。若要說新聞局提名作業遭糾正,就代表公視董事會也遭糾正,就代表新董事不合法,這樣的邏輯也實在跳躍,這樣的鏈結也實在 無限上綱。


董事與董事長的任期必須被尊重,公視新董事資格也同樣該被尊重。但是當兩造各自以對撞方式鬥爭時,沒有理念、沒有說明更沒有公開辯論,董座保衛戰只剩下三年任期保護傘,對我這樣一個在公視待了十年的員工來說,還真是有夠難堪。

我心中理想的董事長,是當新董事成員進來後,能具體完整說明公視現況與困境,尋求共識,一起為公廣集團努力。面對新董事的強烈質疑,能不卑不亢的說 明過去董事長究竟做了什麼?還想再做什麼?以及遇到什麼問題?對內如果溝通無效,至少能對外清楚說明誰有道理,而不是躲在三年任期保護傘下,若真如8名董 事指控鄭董事長違法失職濫權到無以復加的地步,而只能拿任期做遮掩,那豈不是董事長個人、公視跟整個台灣的集體悲哀。

在2009.12.28日董事會前,有一份七名董事共同具名連署的文件。內容細數鄭同僚董事長違法濫權失職怠惰等23條罪狀,原本七名董事不但要撤 換董事長,更要依據公視法第18條,報請行政院長撤除鄭同僚董事職務。但這份提案最後並未在會議上正式提出,僅在董事會會議上傳閱,後來鄭董事長也一一回 應,並將之公開(請見附件一、附件二)。

我納悶的是,鄭董長若真如此違法濫權失職怠惰,為何董事們最後選擇不在會議上公開把是非談清楚?而鄭董事長認為自己遭到嚴重污衊,卻也不正式公開在 會議上一一回應?難道當董事長比是非對錯更加重要?難道只要舊董事長下台,23項違法失職就可被原諒?難道只要不換董事長,23項污衊就可變成過往雲煙?

公視要不要重選董事長當然是公共事務。如果鄭董事長堅持1月11日不重選,理由為何迄今為何都無說明?如果1月11日要重選公視董事長,為何至今都 沒有任何人提出政見?甚至沒有候選人出現?公共電視應該是民主的重要表徵,但選董事長為何卻是以相互舉薦,你推我讓,最後勉為其難的方式產生?如果不想當 公視董座,又何必費盡力氣拉下舊董?如果真有理念,真想帶領公廣集團向前邁進,為何卻又躊躇不前,毫無積極任事態度?

要不要作為民主表率,是董座候選人的權利,員工跟外界只能嘆息失望,但上述七名董事之連署內容,卻有更多值得討論之處。

七位董事對「公視談話性節目」的批評與回應

在七位公視董事具名連署的文件中(附件一之「失職第5點、失職第10點),對「公視談話性節目」有不少批評,可包括以下幾點:

1.經營團隊上公視談話性節目討論預算風波,是「選擇性態度面對公眾」,「有違誠信」、「自失立場」,「不符公益」。

2.董事長放任管理團隊邀請具政治色彩之特定團體開設節目。

3.此節目違背公視政治中立立場。

4.此節目任令政黨參選人士於選舉期間出現節目。

5.製播具政治敏感性內容之節目。

本人一一回應如下:


1.1公視談話性節目現有「有話好說」、「有話好說NGO觀點」、「有話好說南部開講」以及「爸媽囧很大」。然「爸媽囧很大」最近才開播,而且是親子型談話節目,應該不是董事批評對象。然而董事若要指教特定節目,何不清楚指名?此作法如何能達溝通對話澄清甚或究責之效?

1.2 2008年公視預算風波時,不少網友建議本節目,好好談清楚公視究竟怎麼了?公視拿納稅人錢,又說新聞局立法院不能干預預算,那誰能監督公視?因此有話好 說主動邀請公視管理團隊上節目討論。共有三次,分別為:2008.12.10.來賓是公視發言人郭至楨(董事長指定)、國民黨文宣部主任賴素如、媒觀董事 長管中祥、資深媒體人楊憲宏。12月18日來賓:媒觀董事長管中祥、公視執行副總鍾裕淵、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2009.1月1日來賓:公視總經理馮 賢賢、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台藝大應用媒體所副教授賴祥蔚。在來賓安排上,除公視代表外,同時有國民黨發言人,有公民團體,有媒改人士,有工會 委託評鑑公視管理團隊之學者。在討論方向上,也是檢討公視遠大於讓管理團隊自我吹捧。至於董事所言,管理團隊是否選擇性面對群眾,是否自失立場不符公益? 應由管理團隊自己回答。但本節目自信絕無偏袒護航,更無損害公共利益。

2.1「有話好說」在開播初期(2008.3到5月),主持人為人本基金會董事長史英,「NGO觀點」開播迄今均由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主持, 「南部開講」開播前期11個月主持人是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此三團體分別為「教改團體」、「婦女團體」與「環保團體」。8位董事所謂「政治色彩之特 定團體」究竟指誰?抑或三者均是?理由證據何在?

2.2若NGO不適任公視主持人,現公廣集團宏觀電視之談話節目「文人政事」,主持人為前馬蕭競選總部發言人蔡詩萍,何以董事對此從未置喙?

2.3公視法所限制為現任黨公職不得任董事或正副總經理,因此公視自然不該以過去經歷認定主持必然偏向特定政黨,如同「文人政事」所討論均為台灣重 要的藝術家、建築師、醫師等感人故事,並無圖利國民黨、違反政治中立之表現;同樣地,有話好說三位外聘主持人亦從未在節目中有為政黨派系護航之不當言論, 董事們為何在無任何具體事證下,批評三個NGO團體具政治色彩?理由證據何在?

3.1我認為有話好說(特別是週一至週五),不只是國內最透明的談話節目,更是全台灣所有頻道中最公開的電視節目。任何民眾只要到有話好說網站報名,就可全程參觀有話好說早上如何決定題目、來賓名單、尋找資料以及實況錄影(包括外國人士,已有不少民眾參加。請見http://talk.news.pts.org.tw/2009/01/blog-post_9450.html)。 另外我們每天中午會透過官網、三種微型網誌以及電視預告公布我們決定的題目。每天傍晚節目開播前,包括來賓名單、手版圖卡就已經全部在網上公開。節目結束 後,一整個小時討論完整影音全部上網。若本節目有任何違反政治中立之言論作法,任何觀眾或董事不費吹灰之力便可在網上找到具體事證。

3.2除製播過程與結果全程公開外,我們更長期服務全國所有公民與社會科教師,所有原始資料每天透過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每位教師自然有不同價值觀跟政治立場,若本節目有嚴重錯誤,近五百位國小至大學教師更可以具體事證指控本節目。

3.3當然絕無百分百中立客觀之人事物,董事若要批評,能否透過網路調閱資料,具體指出本節目違反中立之日期與言論。小錯自當道歉更正,大錯必定辭職負責。

4.我花了很多時間一一尋找有話好說是否真在選舉期間找政黨參選人上節目。其中有「嫌疑」的來賓包括:2008.7.7.傅?萁談蘇花高該不該興 建。杜麗華在2008.11.19談消費券能否對農民有所幫助。林長興在2009年1月16日及9月24日談澎湖博奕,黃怡騰在2009.9.14談法律 訴訟小老百姓如何自力救濟,李文忠在2009年5月前談分裂台灣如何面對強勢中國等議題。2009.6.8.蘇治芬談為何雲林罹癌率台灣最高,地方政府究 竟做了什麼。另外在八八水災期間,曹啟鴻、楊秋興、蘇煥智、陳明文等人也透過電話訪問討論最新災情(各選委會約在2009.10月選舉登記截止,11月公 告選舉號次。所有來賓名單及日期均可在官網右上方的搜尋欄位中找到相關資料)。另一次選舉為2008總統大選,但馬英九蕭萬長謝長廷蘇貞昌從未出現在本節 目。在多了好多根白頭髮的結果下,我實在不知道本節目究竟是那一集找了不該找的參選人上節目而違反政治中立。若有還請董事解惑,若無,這樣指控豈不嚴重傷 害本節目名譽?更讓我不解的是,外界不明究理胡亂指控也就罷了,怎會是公視的董事在傷害公視的節目?

5.「公視不該製作政治敏感議題」,董事們的觀點我完全無法認同。博奕、中科四期、娼妓合法、消費券、失業、貧富差距、中國人權、ECFA、疫苗、 美國牛....,那一個公共議題不是政治敏感?公視難道要退到三十年前的媒體心態?但既然七位董事已經公開連署支持這樣的觀點,因此「公視不該製作政治敏 感議題」的政策是否就是新董事長上任後的公視既定方向?

董事們 你們越線了!

唸小學時,我們都會在桌上畫條線,證明隔壁同學的鉛筆或手肘已經侵犯到我的空間。現在我也要很清楚大聲地向董事們說:你們越線了,請退回去。

言論自由是很幽微的,經常是已經受了重傷卻還說不清楚。最拙劣的方法是直接重懲來打壓不同言論,像中國對劉曉波判刑11年。其次是透過人事職務調動,讓自己人擔任要職。而比較細膩的作法是透過威懾的方式產生寒蟬效應,喚起人人心中的小警總,讓非我族類的人知難而退。

這兩年來,有話好說始終感受到這樣的威脅。

08年公視預算遭凍結壓力,類似的訊息就持續傳到我這邊:「有話好說是綠營打手」、「是「小」話新聞」、「某立委點名有話好說」、「只要有話好說 停掉,4.5億預算就給公視」....,但09年過後,或許藍營也逐步了解,的確誤會了我們這節目,因此2、3月後,外部批評跟壓力就逐漸緩解。08年立 法院的作法是一邊凍結預算,一邊批評公視新聞(包括公視不該做閩南語新聞),當時若無公視法保障跟公民力量相挺,公視新聞一定會開始自我審查,就像我這幾 天想破頭,究竟是找了那個候選人上節目一樣。之後新聞會開始畏首畏尾,甚至開始轉向。好不容易08年外部壓力稍微解除,但這次新董事卻重演當時的情境。一 邊撤換董事長,一邊以對新聞內容方向不滿來作為撤換董事長的理由。

對公視新聞部同仁來說,舊董事長留任的關鍵僅在制度的維繫,畢竟鄭董事長的確沒有好好解決公廣集團問題,公視新聞部同仁在華視長期忍受製播環境惡 劣,動輒卡帶當機跳電斷訊等問題始終沒有解決。新聞部同仁根本不可能涉入高層鬥爭,更不可能挺誰反誰。然而當新董事事們陳述舊董事長各項罪狀時,竟是對新 聞節目的不實指控,竟是說「公視不該製作政治敏感議題」,竟是說因為「公視未嚴守政治中立,致失行政、立法與社會信任,影響預算取得」(附件一,失職第 10點)。請問公視新聞部同仁該如何解讀董事會這樣的訊息?請問未來新總經理新聞部經理又該如何解讀這樣的訊息?而觀眾們又該如何解讀呢?這是否代表此後 公視新聞不再報導環境爭議?不再討論人權?不再碰觸失業等公共政策?而所謂公視必須恪遵的政治中立,其判斷基準是在能不能順利取得年度預算?是在能不能博 取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信任?

或許言者無心,身為新聞學者與社會賢達的公視董事更不可能刻意打壓,但新聞自由是很幽微的,稍一威嚇,心中警總難免揮之不去。

另新董事在發動撤換董事長的同時,有董事正式函文要求對本節目進行外部勞務報酬全面查帳。對我們而言,帳務本該接受行政會計單位監督查核,查帳天經 地義,沒有問題。但公視節目新聞何其多,何以該董事只單獨查本節目帳目?而本節目所謂外部勞務報酬,只有來賓費以及顧問費用,前項在有話好說網站上有完整 清楚紀錄,董事想知道誰上了幾次節目,上網便知何必捨近求遠?想知道顧問費用,每筆支出均是上簽呈核,找簽文便可,董事又何必甘冒白色恐怖之虞,大費周章 查帳?但查帳的確是細膩作為,作為節目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然由於每筆勞務報酬資料均涉及來賓電話地址身份證字號以及詳細個人所得報稅資料,請依公視 法規定,讓監事行使財務稽核權,請董事會針對查帳一事公開討論並作成決議,由公視監事會進行查核,但請務必保護個人資料隱私。

但敬愛的董事們,我必須提醒,你們真的越線了!這真的已經傷害了新聞自由。我也真的有被恐嚇的感覺。請不要再對新聞部釋放出這樣的威懾訊息。


我尊敬的老師們 請建立典範

所謂的舊公視董監事,有我在15年前念研究時尊敬的女權鬥士與文化工作者,有我12年前擔任國會助理時,敬重的教育工作者,有我擔任記者時崇拜的堅 持公平正義的財稅專家。所謂的新董事,有曾與我並肩工作致力推動公視修法的前主管,有我長期敬佩的法律學者,有我無緣受教但長期孺慕的新聞學界權威,有我 經常採訪,對台灣本土戲劇有卓越貢獻的藝文人士,更有我大學時期,讓我重新認識台灣,開啟我全新視野的本土詩人。外界拿藍綠標籤來塗抹這些人,不是在污衊 新舊董事,而是在污衊自己。然而讓我不解的是,彼此猜忌對立仇恨為何可以壓過大部分學者的理性?為何社會賢達公正人士最後都採最不堪的方式攻擊對方?

我尊敬的老師們,我很難理解的是,這兩年來,公視的觀眾已能逐漸超越藍綠,越來越多台灣民眾採取理性對話的方式,來面對爭議處理對立,進而凝聚對台 灣真正有意義的共識。我尊敬的老師們,為何你們還讓自己陷在藍綠泥淖中而無法自拔?為何一群一方碩儒,竟連最基本的理解、溝通跟對話都做不到?

我尊敬的老師們,請你們建立典範,在重選新董事長前,公開說明,為何非得堅持在這時撤換公視董事長?除了任期保護傘,究竟你為公視做了什麼?對公廣集團的願景為何?還有請你們用專業跟公共價值來說服社會,未來的公廣集團,真的會變得更好!

【附件一】

案由:第四屆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會董事長不適任暨解聘案,提請議決。

提案人:盧非易、趙雅麗、程宗明、陳勝福、陳世敏、周建輝、林淇瀁

說明:
(一)依公共電視法第十八條暨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捐助章程第十條規定提案之。
(二)提案緣由詳附。

依公視法第十八條第五款
董事長治理違反職務上義務與不適任職位之行為

違法:

本屆董事會成立之初,因一名董事沒有於就任當日出席簽署文件,形同非合乎法定要件,致使董事會成立正當性受損。之後董事長未果決要求補選救濟,反而 決定持續向地方法院申請變更登記,最後形成登載數不符現況之問題。這樣造成董事會於前十個月運作在不足法定人數下,違反公視法第十三條。

2008年6月董事會公開澄明新聞平台遷回東湖原因,擅自詮釋發布說法,認定建置地點於華視有圖利民股之嫌;此既無新聞局明文政策依據,也違背「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負擔精神,嚴重顯示反公共化之治理心態

未能有效監督公視與華視經理法人代表,就新聞平台建置一事,達成公視集團合作目標,放任分署辦公,違背原始計畫,引發諸多爭議,違反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一條

2009年9月例會當中,董事長強行認定議事規則第三條必須都以親自出席達三分之二席次以上後,始得開會,委託書不能納入計算;此說不符該條文之法理邏輯,同時超越公視法第二十條之規定,而且也不合大型機構治理之行政原則

濫權

2009年8月17日董事會臨時會上, 董事長以主席之位置, 發言表示:「 我手上拿的是公視基金會給我的商調函,上面寫的是任期三年。我也看 不 出任何法律依據要重新改選。我沒有辦法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參與這樣的表決, 所以我退席。」 接續董事長在離席後, 就沒有當場對 此做任何後續 處理;所謂後來種種自然流會之裁示, 皆是透過秘書傳話或於董事會會議記錄之簽呈上裁示, 此種便宜行事途徑,而 不 在正式會場上公開陳述與 尋求裁 決, 都不足恃,顯已濫用主席之權利

2009年8月17日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已為召開臨時會之要求,董事長居然自行否決動議之預定時間, 並不提供秘書之行政支援,顯已濫用行政權力


2009年12月初, 董事聯合提案進行重大治理問題檢討與 處理, 董事長片面使用議事規則第七條,進行擴大解釋, 排除列案不 符過去慣例,同 時未依議事規則第十三條進行迴避, 反而 插手干預正常議事進行, 為自己利益濫用裁量決定

失職

公共電視之數位發展二年計畫,遭審計部調查連帶督正。在數位資料庫部份,2008年放任擅改過去規劃,設址改變,同時變更計畫以致錯失良機,後遭主 管機關全面凍結計畫,導致計畫執行數趨近於零;一次會議通過大型空間調整案,決策粗糙,引發爭議;2008年底又決議空間規劃案因年度預算在立法院被凍 結,所以也告暫停;整體重大決策欠考量,內外失據,治理重大事務判斷不足

總經理於2008年10月在國際PBI年會發言批評政府,引發國內立法院與新聞局之異議與質詢;董事會於不滿總經理擅自發言內容後,居然沒有處理對 策,同時也不發新聞稿聲明;此一問題又經員工與工會關心後,董事長仍然沒有對外說明,直至新聞局發函正式要求解釋後,董事會僅回函表示將於年度考核內處理 此一事情,遭致立法院決議公開譴責;截至4月考核後至今,也毫無任何說明,嚴重影響公視危機處理的國內外形象

2008年底新聞局應董事長邀請,前來公視協助財務處理支應問題,執行副總卻認其為查帳行為,請其離開,迫使新聞局發新聞稿澄清並抨擊,為十年來之 罕見;員工紛向董事會建言,應當公開回應與說明此事,此一問題居然也擱置至今,無一字公開說明,是非不明豈是公視作風;造成今年新聞局主導修法事宜,特為 增加第三十五條,強化行政機關對公視經營績效的察查權,顯見此事未予善了,董事長失職至為明顯

公視決定於12月刊登三大印刷報紙媒體啟事,表達不能接受立法院林益世委員之提案,此一重大議題非委由所有董事具名完成,僅由董事長、總經理率同一級主管具名,此行為之不對等,已成為公眾笑柄,並被列入台灣人權白皮書的報告檔案,此決策之責應當檢討

公視於2009年1月1日參與遊行抗議立法院干預之舉,同時於談話性節目持續討論林益世提案;然而此時事情發展,早已衍生出張碩文與洪秀柱的聯合提 案,內容已不同;公視員工12月底向上反映,不見處理與回應;以選擇性態度面對公眾並處理與立法院關係,有違誠信自失立場,焉能符合公益,站立得穩


2009年9月起,因立法院解凍97年度之一半預算而來的節目規劃與追加預算案,自討論以來,總經理屢次忽視董事會要求提供第四季整體財務 需求估算,阻礙整體評核,又執意送件,藐視公視法第十五條賦予董事之審核權;過程中董事長未嚴守綜理董事意見之要求,同時任由總經理缺件下反覆提案;

因遷建新聞平台案引發之公視空間規劃案,業經董事長於第十二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宣布朝小規模搬動的可能規劃,也於去年12月2日與全會同仁溝通會上作 相同表示;然本案業經近一年發展,總經理於2009年11月會議上仍提出最大規劃案,同時表示不能採用小幅變動的堅持,顯見已有違「委任管理」之責;董事 長疏於監督同時又放任其反覆原案提報董事會,雙方皆已失職;

本會原住民族董事辭職後二個月中,在缺乏代表致使無法議決原視台事務之重大方案;董事長於回應外界關心時,未積極重視公視法第十三條的代表性,更不 將修法版本中已有出缺應即遞補之建議提出,讓社會各界討論,其瞻前顧後心態,顯已因董座位置考量而怠忽處理治理危機的急迫問題,同時不能有效綜理董事會會 務。

董事長於2007年12月23日依公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名馮總經理獲董事會通過任名。然而即至2009年4月卻在本會工會會員之信任投票案中, 以338票比45票否決,表達對其一年多來管理之不信任。董事長顯然未有效執行公視法第二十三條之指揮監督,致使產生如此結果,失職明顯

第四屆董事長與總經理選舉過程出現諸多程序正當性之問題,引發政治動員質疑,學界亦撰文責難。然歷經兩年,未聞公視正式公開解釋,致公視之社會公信 力嚴重受損。其後,董事長放任管理團隊邀請具政治色彩之特定團體開設節目,並違背公視政治中立之立場,任令政黨參選人士於選舉期間出現節目,或製播具政治 敏感性內容之節目,此雖經觀眾多次投書抗議,亦未見公視審慎說明。公視未嚴守政治中立,致失行政、立法與社會信任,影響預算取得。董事長未積極協商取得公 眾信任,反倒果為因,假托為政治干預,發動利益團體與相關媒體進行詆毀與抗爭,置公視於空轉狀態,損壞公視之媒體經營倫理。公視管理不當,導致內部員工士 氣低落。員工提出之不信任投票與不適任調查均遭漠視與打壓,嚴重打擊公視專業自主與內部民主治理之精神,實有深刻檢討之必要。

怠惰

有關公廣集團的整合規劃,任期開始一年半期間,未有實質進展,沒有對內外一個規劃說法,任憑公華兩事業體自行調整體質,有違公股處理條例之特許精神,直至2009年7月才開始籌劃工作,同時忽視董事於9月要求先召開特會討論一年來之發展檢討需求,實愧對社會之託付

公共電視修法之工作雖從2008年起組成工作討論小組,然而一年當中沒有實質進展就無緣由擱置;董事長於2009年3月在卓新論壇指出,只需修一條經費條款最為務實,違背第三屆董事會以來之看法,此一輕忽態度顯有嚴重疏失,同時不符公廣集團之整體修法需求;

今年度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讓公視預算解凍一半,決議第一項強調建立公共問責制度;然依據第三屆董事會已決議的公廣集團公共價值評量體系作法,當於次 年一月開始進行前一年度之評量以展現問責精神,然至2009年8月未聞董事會對2008年度評量工作的執行情形,董事長疏於督導負責至為明顯

2009年11月有關新聞平台規劃之討論,公視新聞部具體陳述目前在華視合署辦公以來之諸多運轉問題,董事長於會中表達並未知曉,更遑論積極處理。 本於此屆董事會於2008年4月決議由董事長召開跨頻道協調會議取代集團執行委員會,同時依據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授權同為兩方之董事長,責任重 大,在此事延宕許久不為處理,顯然怠惰其職

2008年12月29日董事長簽署向公民承諾書,同時公開蒐集公民意見,期限至今已有數月,對公民提問無任何回應處理,違背向社會代表的承諾,十分嚴重

2008年12月2、4日董事會首次召開與員工直接溝通會,會後承諾將意見帶回處理並向會內說明回覆,至今也無聞任何說明,影響員工對董事會承諾的信心

【附件二】


針對2009年12月24日公視基金會盧非易、趙雅麗、程宗明、陳勝福、陳世敏、周建輝、林淇瀁等七位董事大賢,提出董事長不適任暨解聘案,共四大項23項主張,此案雖尚未能於公視董事會上成案討論,為正視聽,本人對此正式公開回應如附。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 鄭同僚
2010元月3日

第一大項 違法


回應:
1. 本屆董事會初任有11席,2. 皆於就任時簽有【願任董事監事同3. 意書】,4. 有案可稽,5. 組成過程具合法 性。6. 依公視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7. 選出董事後如有出缺,8. 須逾董事總額三分之一時,9. 始應即依法補聘之。10. 據此,11. 本會 歷屆董事如提出辭呈,12. 本會第一時間即函告新聞局。至於同13. 意董事請辭或增補出缺席位,14. 係屬行政院與15. 立法院之職 權,16. 因此,17. 本會董事出缺如果有補聘之需要,18. 亦係由該等機關辦理,而19. 非董事長之責任。


回應:
1. 公共電視受公視法保障獨立自主經營,2. 不3. 受干涉,4. 非循「5. 新聞局明文政策依據」6. 辦理。
7. 新 聞平台遷回東湖相關對8. 外說明,9. 其依據為2008年6月16日第四屆第六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及同10. 年6月26日第三次臨時董監聯席會議之決 議,11. 並包括管理團隊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與12. 現場董監事之討論。13. 公視董事會為合議制,14. 新聞平台遷回東湖之議,15. 並非董 事長一人可決。

回應:
公廣集團推動大新聞平台的計畫持續進行, 選擇在東湖中心進行公視、原視、客家、宏觀四個頻道的新聞協同 作業, 華視新聞團隊以網 路化加入合作,是本屆董事會在綜合評估之後的選項;決策過程是謀求公廣集團最大利益, 經得起各界檢驗。關於促進公視與8. 華視新聞整合議題,公視董事 會自2006年開始即有廣泛的討論,2006年7月甚至將 公視新聞遷往光復南路作業。然而 未及三個月, 兩公司新聞部同仁發生許多無法協同作業的事 實;當時公視的翁秀琪、方念萱董事,華視的巴正坤董事聯合進行了一項訪視並在2007年1月提出報告:(頁52):「 …平台運作迄今未能發揮綜效, 公 華視頻道喪失原有特色, 各節新聞製作人未能發揮功能,空間不 足、設備老舊, 官多兵少、人力配置失衡。加上公華視新聞部同 仁的新聞理念及價值不同, 工作習慣與特色有相當落差,且公華視新聞部仍屬不同組織,薪資、福利等各項制度無法統一,平台又以虛擬方式運作, 造成管理上諸多效能不 彰, 一線 同 仁相對 剝削感深重…」。
公廣新聞追求集團資源並發揮整合綜效,是符合「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之資源公共化精神;惟該條例並未規定公視基金會應該以何種形式進行。公視董事會仍是決策中心。
董事會為合議制,新聞平台遷回東湖之議,並非董事長一人可決。

回應:
親自出席之定義,為本會第四屆第十七次董監聯席會議時,依據現場討論意見而對當時之議事規則草案進行修正,詳可參逐字紀錄。此並非董事長個人意見。

第二大項 濫權

回應:
公視基金會董事或董事長,係依公視法明文保障為任期制,其精神在於保障獨立運作並維持公廣媒體之穩定經營,不受干涉。遍查公視法各條 文,確實無「重新改選」董事長之規定。再者,依公視法第20條規定,董事會決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在法律未有修正之前,既然人數確已不足,則流 會係屬當然,何濫權之有?權利行使之合度與否、行事途徑之適當與否,只要依法而行,未有逾越,應屬可行;至於行事風格,則可受公評。此處或許是提案者「濫 用」濫權二字,而非主席對權利之濫用。


回應:
同前項。既已自然流會,無法續開會議。本人對於董事之聚會,要求同仁周到招待,但不得為逾越法制之會議協助。本人之作為並未違法,可受公評。

回應:
董事之「董事長不適任」提案提出時間為12月4日,僅有案由,未附說明;全案之說明至12月21日才完整提出。依本會董事會議事規則第七條之規定,提案應於會議日十四日前送達議事單位彙整辦理。
其他治理相關提案及此處所謂之聯合提案,個別之案由及說明並不清晰,難確認其個別提案之完整性。
作為綜理會務之董事長,依循法規行事,維護議事運作之程序合乎法理,為職責所在,所為未有不當。


第三大項 失職

◎ 回應:
1. 2008年9月18日新聞局傳真台銀,要求HD成音系統暫緩開標,之後新聞局分別於9/23, 10/9來函公視,要求暫緩辦理多項標案,其中包括新聞採編播自動化系統與後製非線性網路無帶化系統標案。新聞局於期間亦電告本會,計畫全面緩辦。至此公 廣兩年計畫之設備購案全面開始暫緩辦理,非僅數位資料庫之購案停辦。


2. 之後新聞局召開由業界組成的諮詢小組會議,僅就計畫規格與規模要求縮編,也因此使公廣計畫持續延宕無法執行,使得兩年公廣計畫整體執行率偏低,直至98年 12月25日雙方確認修約用印完成可再重新啟動。然新聞局從未在任何來函中指稱因數位資料庫更改設址地點,故全面凍結計畫辦理。


3. 本人再次強調,如果提案董事欲就大新聞平台建置地點,與東湖三棟大樓空間調整案兩項決策提出覆議,請循正式的議事規則提案,否則一味不實指控將對本屆董事會的決策模式產生不信任與傷害。

◎ 回應:
1. 2008年10月正是立法院凍結本會4.5億元預算,本會努力化解立委諸公對公視的不信任。國內外媒體關切台灣公共廣電是否能獨立運作發展,總經理於研討會中陳述當時情境;惟媒體有報導撰文的自主性,讀者各自解讀


2. 本案本人曾要求總經理於董事會上說明,經董事會瞭解。董事會依例每年進行總經理績效考核,自有公正、是非分明、全面性針對專業經理人的評量。


3. 此外,依據公視法,新聞局為公視基金會之主管機關,但非公視基金會之上級行政機關,依法不得干預公共電視之營運。總經理於PBI年會的發言係為維護公共電視之基本精神。董事會於討論後,公視基金會於97年11月26日函復新聞局說明。


◎ 回應:
1. 公視基金會多年以來自有專業、嚴謹且透明的財務稽核程序,每年所有財務報告均需經過監事會查核,及外部不同之會計師簽證與稽核後,並提報該年度事業計畫決 算收支報告至新聞局、立法院,審計部並固定於次年度來本會實地查核相關財務執行情況。這多項查核監督的程序,除了確保公視基金會對公眾負責的營運效率外, 其目的也保障公視基金會獨立自主、不受政治力干預之經營。


2. 對於公視在2008年因預算半數遭到立法院凍結,該年度6月起公視就積極提供現金運用情況的相關資料給新聞局,但預算遲未解凍。12月公視財務危機浮現, 新聞局派員到公視查核帳務,雖與過往慣例不合,但本會仍以禮接待,並配合提供資料。乃新聞局人員從早上查到下午,且要求查核細部項目,至此,為維繫公視獨 立自主經營之精神,並避免破壞主管機關對公視之信賴保護,鍾執行副總遂請新聞局執行人員停止查帳,並請其以公文來函說明查核之法源依據,否則是對本會董監 事會治理的不信任。


3. 新聞局查帳事件原委如前揭,至於今年新聞局主導修法事宜,增訂第三十五項條文,是否僅單純因此事件之故,或因其他意圖,恐非外人能加以正確揣測。本會從董 監事會、經營團隊到全體同仁,應針對公視法規範公視獨立自主營運之基本精神,審視相關修法方向與內容,如有抵觸者,同聲予以駁斥與譴責,方為此議題應聚焦 之重點。


◎ 回應:
1.依公視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董事長對外代表公視基金會。又同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總經理在執行職務範圍內,對外代表公視基金會。則董事長與總經理 依前開規定代表公視基金會,維護公視基金會經營獨立自主,不受干涉之基本精神,不僅於法有據,對於公視之形象,更有正面之提升。


2.且董監事會於12月10日發表一份共同聲明,其內容與登報之公視基金會聲明大致相同(見http://web.pts.org.tw/~web01/petition/ans.htm ),顯見董事長與經營團隊並非獨斷之行為,與指控不符。

◎ 回應:
1. 為保障新聞專業自主,公視法第27條明訂公視需制訂「新聞製播公約」,董事長或總經理均無法干涉新聞節目製播之內容,而公眾對於節目有任何意見,均可循申訴辦法流程向公視反映。


2.「全民搶救公共電視大遊行」是由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共同發起 (見公督盟網站 http://www.ccw.org.tw/?p=978新聞稿2008/12/21)。遊行訴求國會應儘速解凍四點五億元捐贈公視的預算,反對政治黑手干預公視經營,遊行活動包括80個民間團體和影視藝文人士等。


3.高達三千人的支持參與及17萬餘人網路具名連署,彰顯公眾支持並捍衛公共電視獨立自主之營運,反對政府力量介入公視節目之製播,何以說 公視以選擇性態度面對公眾與立院關係?面對公視97年一半預算遭凍結,到98年都尚未解凍,在此最關鍵的危機時刻,如果公視團隊還不站出來捍衛公視法賦予 公視獨立自主運作的價值與精神,豈不才是“有違誠信自失立場,焉能符合公益,站立得穩”?


◎ 回應:
本屆董事會對於公視節目規劃有非常深的期待,因此延聘內外部專家、部份董事、與公視相關部門主管組成「節目諮詢委員會」,不定期開會互動,希望公視新節目策略能為台灣文創產業帶起示範作用。


2009年5月,公視在前一個年度預算解凍之後,即著手規劃追加預算投資於製作創新又具創意的節目。並在5、6兩月召開密集召開節目諮詢會 議,董事們請總經理將企劃案送進7月份董事會討論,惟本案迄今沒有決議。董事會無法決議之因,是對本案的慎重與討論,但遍查會議紀錄,未見關於公視第四季 財務需求預估報告,作為評估依據之決議。


本人再次呼籲,本案為投資公共電視內容的大型企劃,關乎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支持公視的藝文界人士和喜愛公視節目的觀眾,對公視製播的內容多有期待,請董事們儘速討論本案,作出決議,交由管理團隊執行。


◎ 回應:
再次強調,2008/6/16本屆第六次董監事聯席會決議,公廣大新聞平台在東湖地區推動與建置仍然有效。如有董事們反對本決議,應依議事規則提出覆議。一再地指責管理團隊,只是打擊士氣,也招致組織內外人士質疑董事會的議事效率。


2008/12/8,第12次董監事聯席會,確由我本人主持,在第四點決議中提到:公視大樓整體空間運用規劃案目前暫緩進行,除因原客宏觀頻道三項標案之變數外,4.5億法定預算尚未解凍,亦恐影響明年募款,因此將待上述情況較明朗後,再討論小規模搬動的可能性。


2009年9月新聞局來函同意公廣數位計畫放行。新聞自動化標案重新啟動,建置地點如未再更動,設備將在東湖公視B棟1~4樓交貨並開始建 置。與此案相關的東湖三棟大樓空間調整案,是維持原案或再提小規模的計畫,本人也多次請董事們討論,並在相關議題的談話會中已進行溝通。
小規模搬動方案,原訂在12月董事會中報告,結果仍是流會。對此溝通說明之過程,與「委任管理」有何關聯?

◎ 回應:
公視基金會董事之選任與解聘是主管機關新聞局的職權。當遇董事辭職時,本會第一時間去函新聞局,新聞局處理結果會再以正式公文, 告知本會某某董事辭職生效日。立法院與行政院依公視法第13條規定可辦理增補董事,不必事前告知本會。因此,董事席次之增補,本會是被動者。提案人針對本 會原住民族董事辭職乙事與後續發展,本會依法無權干涉。

◎ 回應:
1、依據公視法以及本會「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年度考核辦法」,總經理之聘任與適任考評皆為董事會共同議決事項,董事長有建議權,唯其結果非董事長一人能決定。


2、有關「工會信任投票」一事,相關資料經董事會專案小組收集後,皆已併入98年4月6日第四屆第八次臨時董監事聯席會議資料中,供當日董事會參考,作為總經理年度考評參酌資料。


◎ 回應:
1. 按第四屆董事長與總經理選舉過程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學者個人之質疑,應提出具體事證。相對於本會第4屆第2次增聘董事之程序瑕疵,已為監察院公開明文糾正「未臻完全合法」乙節。

2. 至於本會製播節目是否有公視法第36條至第46條之情形,自得依循本會相關之節目或新聞申訴辦法處理之。不具事實證據力,便逕行指摘公視新聞未嚴守政治中立原則,不僅不當,且容易對於新聞部門造成寒蟬效應。

3. 公視法第一條明文揭示立法目的之一為「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公視製播政治議題類型之節目,只要是嚴守新聞製播專業之原則,秉持中立客觀之態度,都具有促進 民主社會發展之功能與價值。提案董事質疑公視不該製播「具政治敏感性內容之節目」,恐為自我限縮與約制,違背了公視法賦予公視新聞節目製播的積極意涵,也 違反民主社會之基本價值?

第四大項 怠惰

◎ 回應:
今(2009)年3月22日召開之董監事交流會議,就有關公廣未來發展討論,決議:民股未買回前,公華視進行低度整合。董監事交 流會議之會議紀錄於今年4月13日舉行之第十六次董監事聯席會議中確認。今年6月,新聞局告知本會原持有逾71%股權之中華電視公司展開非公股買回作業。 今年9月第二十一次董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成立集團發展策略規劃小組,由鄭董事長任召集人。規劃小組於11月9日舉行之第二十三次董監事聯席會議中提出集團策 略規劃建議專案報告,會場意見表示,希望此報告於董監事共識營中討論,惟該次會議因出席人數無法形成有效決議。


◎ 回應:
公視法修法討論小組於2008年6月第六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報告,會場意見為:研判修法之適當時機再行對外推動。然而,本 會97年度半數法定預算(4.5億元)之解凍歷程未臻順利,本會執行之兩年計畫又於9月遭新聞局通知無預警暫緩,迄至2009年4月該筆預算解凍止,本會 經歷空前政治壓力。公視基金會在如此氛圍下推進不易,侈言修法?若僅就經濟、效率而言,本會所經歷最為迫切之經費與原視客台宏觀為標案之問題。此項可藉由 修正公共電視法第二十八條的關鍵條文解決之,亦即修法討論小組於第六次董監聯席會議之報告重點,也是最為務實的堅持。公視法第二十八條修正,至為關鍵,可 視為本階段應全力一搏的焦點。雖說如此,並不代表無需處理或者放棄對其他章節與條文之修正討論。

◎ 回應:
第四屆第十二次董監聯席會議中於2009年12月8日未及討論之公共價值評量委員會相關事宜,於12月10日舉行之臨時會議中議 決由彭文正董事擔任該委員會之召集人。公共價值評量作業要點於2009年4月第十六次董監聯席會議中修正:董事會應於當年度12月底前成立公共價值評量委 員會,並於「次年底」前完成評量作業。公共價值評量委員會名單於2009年6月第十八次董監聯席會議中提出,決議修正後徵詢意願。次月會議雖提出,但因人 數不足未確認,至9月之第二十一次會議方予通過確認。

◎ 回應:
公視新聞部在華視期間,董事長促使下列重要事項完成或持續有效執行:

由華視新聞部製作中心全程協助公視新聞部製播任務。包括手語新聞,中晝新聞,暗時新聞,有話好說, 公視晚間新聞以及新聞報等。 公視新聞部因未 配置地方記者,原先還需向TVBS購買新聞,搬遷至華視之後, 節省經費, 由華視提供。公視開播中晝新聞,暗時新聞, 新聞素材大量採用華視台語新聞。
華視資料中心擁有三十多年珍貴新聞資料,提供公視新聞製播新聞使用。華視工程部協助建置B2攝影棚。
公 華合署辦公之後,購買外電皆以集團名義洽談,節省經費。華視微波中心可收友台訊號,公視亦經常利用,提高新聞效率。 重大天災或意外事件,華視全台佈點的 新聞資源,包括畫面和傳輸設備,皆提供公視使用。梳化妝及採訪車因為公華聯合採購,降低成本。華視中部中心南部中心提供公視合署辦公場地及設備。 公視新 聞部先後增租華視大樓十樓辦公空間,適度解決空間問題。


◎ 回應:
2008年底簽署公民承諾書後,本會由本人帶領先後已至九縣市召開公民座談會,會議紀錄皆上網,所有與會公民意見亦經公行部彙整後交經營團隊辦理,並報備董事會,更有公開資訊網頁,公布相關訊息,絕非提案內容所謂「無任何回應」。

◎ 回應:
董監事與員工之溝通會相關意見,董事長於2008年12月10日舉行之第十二次董監事聯席會議之主席致詞時進行報告。其中,有關總經理與副總經理之考核已進行,至於人力規劃及建立主管退場機制,交由管理團隊持續規劃中。

Monday, December 07, 2009

中文系不妨改為文言文學系

蔣為文/成大台文系副教授


教育部擬於近日分別在北中南辦理高中國文科課程綱要公聽會。教育部規劃中的高中國文科課程文言文所佔比例高達45%至65%。推荐的文言文文章共有三十篇,其中僅三篇與台灣有關。而這三篇當中,有一篇是寫中國人郁永河來台探勘硫磺以為資源掠奪之準備的文章。其它二篇勉強可算是台灣舊文人書寫的文章。


文言文和甲骨文一樣,都是人類的文化遺產。使用文言文的國家不僅中國,鄰近的日本、韓國、越南也都曾使用。若要真正了解文言文的博大精深文化,應該把漢字文化圈內各國的文言文文章列入高中國文課程當中,譬如日本的《日本書紀》,韓國的《訓民正音》,越南的《平吳大告》等。此外,由於文言文是文化遺產,就如同考古學家需要考古學的專門訓練才具研究能力,文言文亦當如此。許多人把年輕人之作文能力不佳歸罪於文言文時數太少,其實真正的原因在於優良師資的缺乏。建議各大學的中文系改為文言文學系,這樣才能培養真正的文言文專家﹗


規劃中的高中國文課程雖然有把台灣新文學作品列入語體文選才之中,可惜僅限於華文作品,至於用台灣語文書寫的作品卻隻字未提。根據《世界語言權宣言》第29條「人人都有資格以自己所居住區域的特定通行語言來接受教育」,第30條「所有語言社群的語言及文化要在大學階段作為研讀及探究的主題」。目前不少大學均設有台灣語文相關系所,而台灣母語文學作品也是台灣文學之重要一環。高中作為大學的預備階段,照理應該將台灣語文的文學作品列入高中國文課程以供學生認識完整的台灣文學才對。

Monday, November 23, 2009

台文筆會成立 盼登國際

自由時報原連結 2009/11/22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由一群台語文作家、學者發起成立的「台文筆會」,昨天在台灣文學館舉行成立大會,會中並選出理監事,首任理事長李勤岸出任,秘書長胡松,將致力鼓勵、推動台語文創作。

李勤岸表示,該會歷經十月懷胎終於成立,尤其在台南的國立台文學館舉行成立大會更具意義。

李勤岸說,從日治時期至今,台灣人就是以母語寫作,未來也將致力於讓台灣人以台語寫作成為主流,同時希望兩年內能達成參加國際筆會的目標。

首屆台文筆會成員共有六十餘名,昨天召開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理監事名單理事方耀乾、王貞文、李勤岸、周定邦、陳明仁、陳秋白、黃勁連、蔣為文、廖瑞銘、張德本、陳正雄;監事李魁賢、林裕凱、丁鳳珍。

Friday, November 20, 2009

沒有教育,當然看不懂台語字幕

作者 蔣為文/成大台文系副教授


近日某些媒體負面報導教育部將《馬鈴薯狗》等三部動畫配成台語發音與字幕,故意把台語文字幕扭曲成火星文,實非媒體人應有之態度。
推動中國白話文運動的胡適先生,如果他小時候沒有受過語文書寫的訓練,即使他會講北京話,他也不可能看得懂中文。即使胡適先生學過漢字,如果他沒有學過日文,他也不可能因為日文裡有夾雜漢字就看得懂現代日文。同樣的道理,一個會講台語的人,如果沒有學過台語的書寫,當然就看不懂台語文。台語與華語同樣是獨立的語言,為何華語的節目就可以打中文字幕,反而台語的卡通就不能有台語字幕?就語言學習的角度而言,同時給予學生聽說讀寫的環境本來就是合理的。這些媒體記者在質疑台語字幕前,應該先質疑為什麼台灣沒有普及族語書寫的教育才對,而非以中文沙文主義掛帥來批評那些自己不懂的文字。

使用民族母語與文字是國際保障的基本人權!《世界語言權宣言第九條表示「所有語言社群有權在不受引誘或武力介入的情況下,編纂、標準化、保存、發展以及提倡他們的語言系統。」,第三十八條「所有語言社群的語言和文化在世界各傳播媒體上必須受到平等、非歧視的對待」,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人人均有資格以其所居住區域之特定通行語言接受教育。」

Tuesday, October 27, 2009

《賽德克‧巴萊》開鏡紀念套票

Seediq Bale
這不是工商服務,是要替 1 個勇於做夢的人打氣,台灣已經有太多工於算計的人了,我們需要一個不願向理實低頭,不計代價直向目標的傻子!


希望老天爺也幫助魏德聖及他的電影所代表的夢想!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NCC孝飽siunn閒?

在網路上得知NCC兩次對公共電視節目《有話好說》去函,一次是「轉達」民眾陳情,要求主持人陳信聰不得使用台語主持節目,另一次則是NCC自行發函,認為《有話好說》的內容對中國批判太多,有失公視中立立場,這消息真令人難以置信!

有收看公視《有話好說》的觀眾,應該知道該節目並非全程台語發音,只是偶爾採用華、台語交雜的方式進行,事實上,遍查全台灣包括憲法以下所有法律,從未有「國語」的制定,而憲法第七條更明訂本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既然平等,則何以媒體主管機關對無聊民眾忽視「族群、語言平等權」的陳情,不自行回覆說明,還要函轉公視施壓?

我們感到疑惑的是:如果節目中夾雜台語(台灣最大的本地語言)足以構成對其他族群的壓迫,那麼,節目全程使用華語,難道就不會對Holo、客家以及十數個原住民族群形成「華語霸權」的壓迫?

固然借諸歐盟等經驗,「語言平等權」的進一步落實,需要投入翻譯、口譯功能建置,俾便不同族群語言在各種公開場合的自由使用,但政府對媒體、國會、其他集會等各方面並未提供相關政策與資源投入翻譯、口譯建置的支持,我們很期待台灣在這方面能跟上先進國的腳步。

至於NCC十月十四日去函指出公視《有話好說》對中國有太多批判,失之中立,這舉措恐怕只顯出NCC做為主管機關之「偏頗立場」,所謂「孝飽siunn閒」,試問:NCC成立至今,是否曾經對任何一家電子媒體或平面媒體發函,指出其對中國有太多吹捧、美化,失之中立?

所謂「中立」,不是「不加批判」,NCC要媒體做「好好先生」,只會被孔子斥道:「鄉愿,德之賊也!」媒體對國內外的「不公不義」、「虛謊不實」提出批判,正是媒體的天職,而「批判」的本身是否「公正」,只有「客觀性」及「資料真實性」足做準繩,NCC如果管制媒體進行特定對象的批判,卻任由媒體對同一對象擦脂抹粉,那麼NCC是否適任媒體之主管機關?不禁要令人深切質疑!

Sunday, September 20, 2009

你的英文名字 可以「更」台灣

拜讀日昨「自由廣場」〈你的英文名字 可以很台灣〉一文,深切感受到兩位作者抛磚引玉的用心,不才雖無玉可呈,也膽敢抱野人獻曝之誠,希望大家的英文名字,可以「更」台灣。


按兩位作者建議台灣人借鏡日本人的姓名譯寫風格,似乎沒注意到日本人的所謂「英文」名字,其實都是日本人自己的「母語」拼音,諸如Junichiro Koizumi(小泉純一郎)、Yukio Hatoyama(鳩山由紀夫)等,因此,不才呼籲台灣人也能學習用自己的「母語」(Holo語、客語,以及Pangcah、Puyuma、Cou等等原住民語)來拼寫自己的姓名,這不僅符合日本人的作法,其實也是東亞各國的普遍做法,是十分具有國際觀、又尊重己身文化傳承與族群認同的。


舉例來說:新加坡現任教育部長黃永宏,他的姓名拼音是福建話的Ng Eng Hen,新加坡現任衛生部長許文遠,也使用其母語福建話拼寫姓名為Khaw Boon Wan,天王劉德華的姓名拼音是廣東話發音的Lau Tak Wah、香港特首曾蔭權也用母語廣東話拼寫自己姓名為Tsang Yam-Kuen,韓國總統李明博這三個漢字,用的是他的母語韓文的發音Lee Myung Bak、師奶殺手男星裴勇俊的姓名拼音也是母語韓文的Bae Yong-jun,觀察東亞各國,不論日、韓、星、港、馬等地的人名,一樣的漢字姓名,卻是以自身的母語發音拼寫為潮流,這通例是再明白不過的了。


台灣的前任總統 陳水扁的母語是Holo話,如果順應國際上的做法,理應拼寫為Tan Tsui-pinn,而不是大家習見的Chen Shui-bian,而現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姓名拼音,也該是Ong Kim-ping,這麼做,才是最具國際觀的「英文姓名」。


台灣人如果放眼國際、釘根本土,相信台灣人的「英文姓名」,絕對可以「更」台灣,而不會只有僅僅在連字符的有無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姓名拼寫做出區隔而已,你,是否準備好了要讓自己的「英文」名字「更」台灣了呢?

Sunday, September 13, 2009

[轉貼] 蔡守訓是什麼「貨色」?

這篇寫得實在太好了!!!不轉貼心裡過意不去!!!



自由時報 2009-09-13 自由評論

蔡守訓是台北師專畢業,以小學老師為業,後來擠進中興大學夜間部攻讀法律;即使「出身」如此,並不能以此評斷其專業能力與職業道德之高下。就像馬英九,即使拿到哈佛博士,依然掩不住「馬笨」、「馬謊」的本色。重點是,最後還得在職務表現上見真章。

蔡 守訓最大問題,不只「斷獄」能力受質疑,更嚴重的是把「政治歧視」放在審判之中。做為法官的蔡守訓,以辦馬英九的「特別費」與辦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出 名。兩個同性質的案子,蔡守訓用完全不同的標準,目的在縱馬囚扁;或許台北地院敢於違犯「法官法定原則」刻意挑出蔡守訓原因在此。

馬英九的 「特別費」蔡守訓可以用毫無相關的宋代「公使錢」為之脫罪,卻獨具慧眼把「國務機要費」定位為「國家公款」,完全無視西方法律強調的「平等保障原則」!在 〈判決書〉的「新聞稿」中,明文表示馬永成、林德訓「尚無證據(亦)由國務機要費中獲取鉅額不法利益」。(見七三頁)說白了就是「沒有一文錢進入自己口 袋」,蔡用「文字」製造「深文周納」也就罷了,馬林不過是余文角色,輕判余文,卻重判馬林,一個二十年、一個十五年,可以違反「平等保障原則」到此地步!

蔡守訓的「政治歧視」與黨國時代培訓小學老師與司法人員過程有沒有關係?兩蔣時代,老師與法官、檢察官都屬於「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從身到心「黨國」全盤掌控,遂而證成蔡守訓等以政治誅殺扁家的歷史因素。

在 「量刑審酌之理由」中,蔡等指稱陳前總統「榮登元首之位…本應『作之君、作之師』」云云,天呀,一屁股「封建遺毒」。民主國家的元首絕不能是「君」,也不 能是「師」,相反的,民主制嚴禁政治人物把手伸入宗教、道德領域。這還不奇,蔡等甚而援引什麼「風行草偃、上行下效」之句,難道馬英九做職業學生,台灣就 要以「抓耙仔」為尚?至於「一家仁,一國興仁,…」的鬼話,更屬無稽,難道柯林頓好色,美國「一國興色」?

可見蔡守訓完全與民主法治的現代觀念脫節,沉浸於封建中國法律思想中,就像檢察官林怡君一樣,說「整個扁案都是『良心』問題」。黑格爾批判中國的極權專制,特別提到說,在西方屬於個人良心的事情,在中華帝國都要進行統治。蔡守訓等「馬統們」繼承的就是這等貨色。

(作者金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Wednesday, September 09, 2009

原住民族語文學創作徵文活動

承辦單位網址,點此下載簡章

一、徵文活動收件期間:98年8月28日至98年10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徵選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均可投稿(凡擔任本活動評選委員者不得投稿)。

三、徵選文類:
(一)新詩:以現代詩形式創作,或改寫古典詩歌。詞數限制60行以內。
(二)散文:包括記敘文、議論文、抒情文、遊記、雜記、人物傳記等,以抒情或記敘的形式創作均可。詞數限制2000詞以內。
(三)翻譯文學:將非本族語言之文學著作翻譯為本族語言者。
(四)短篇小說:詞數限制5000詞以內。

四、獎勵方法:
(一)新 詩:入選12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二)散 文:入選8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萬5仟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三)翻譯文學:入選8名,每名獎金新台幣2萬5仟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四)短篇小說:入選6名,每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

五、徵文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Sunday, September 06, 2009

[轉貼] 請余伯泉尊重台語專業作法

針對余伯泉等人九月六日在台灣時報頭家心聲發表文章以混淆視聽,我們嚴正反駁如下:

第一,要確保台語教學品質,我們需要「台語能力認證」及「台語教學能力認證」二種。台語能力認證是要檢驗台語教師是否具有台語的基本能力(譬如許多人反應有不少台北市的小學老師因不諳台語以致於使用一指神功僅播放CD教學),同時也可以作為學生學習成果的檢證工具。辦理台語能力認證是對那些台語能力好的支援人員及老師的保障,而非刁難。作為台語教師,除了要有基本的台語能力之外,還須有進ㄧ步的台語教學能力。因此,台語教師須通過「台語能力認證」及「台語教學能力認證」。這是確保語言教學品質的國際作法。教育部目前僅規劃台語能力認證,未來仍須辦理台語教學能力認證。至於台語認證的分級,則是比照國際標準採歐盟的六級分法。余伯泉是心理學研究者,對語言學及國際上的語言教學標準不熟悉以至於產生誤解。

第二,使用通用拼音者未必都支持余伯泉及張淑芬(台灣母語會)的行為。許多政客於事發時都否認自己的責任,甚至證據確鑿時還「死鴨仔硬嘴丕」。阻礙台語認證之事當然不能張揚,如果余伯泉不承認阻礙台語認證的事實,歡迎隨時到公正的法院接受檢驗!台語認證預算遭刪除後,張淑芬還四處到台語社團宣傳邀功,這是台語界眾人皆知之事。

第三,余伯泉的專長在心理學,雖然他懂得遊走藍、綠兩派,利用雙方之矛盾以掠取自己的利益,可惜學術成就不足以致於無法繼續在中央研究院任助理研究員。余伯泉當初宣稱通用拼音與漢語拼音相差不大,現在又說絕然不同。這種翻來覆去的說詞不僅突顯他對語言學的一知半解,更突顯他只會利用心理學專長耍權謀以達他的目的。

第四,所謂的「通用拼音」可以拼所有族群的語言而不損害到所有語言的語音特色,這其實是一種迷思!如同我們要買一件衣服,希望這件衣服不分男女老少都可以很合適的穿著,請問可能嗎?如果大人穿起來合適,小孩子必定太大。通用拼音就是以華語為主,把剩下的語音符號才給台語、客語使用。請問這種拼音有台灣主體性嗎?台羅是以台語、客語、原住民語為主,而且也可以拼華語,為何余伯泉等人執意阻饒?





李勤岸(台灣師大台文所所長、美國夏威夷大學語言學博士)

蔣為文(成功大學台文系副教授、美國德州大學語言學博士)

[轉貼] 回歸拼音的專業--回應許極燉對台羅的誤解

許極燉先生於九月五號刊登『質疑「為台語認證致楊縣長」的霸道』,我們在此回應如下:

第一,「為台語認證致楊縣長」一文的連署者多數原本是教會羅馬字的使用者。他們都能放棄原有的書寫習慣配合教育部的整合方案,怎能說他們是壓制通用拼音的鴨霸心態?當時教育部召開國語會會議及公聽會時,與會人士均能就事論事並接受最後的決議。惟獨余伯泉一再堅持己見並於烏來會議及2006年的國語會全體會議上拍桌並耍流氓式地杯葛。通用派這種「非我不可」思想才是鴨霸心態!

第二,根據教育部國教司於2008年年底所作的全國調查,各縣市中小學現職教師教學現場使用拼音方案的比例,通用拼音僅佔全國之12.1%、台羅拼音則佔54.4%,其餘比率則為其他拼音方案或沒有敎拼音。至於高雄縣,通用拼音也只佔23.3%,台羅拼音則佔65.2%。數據會說話,請通用拼音派不要「空嘴薄舌」、硬拗自己是多數。

第三,通用拼音有所謂的甲式(以p/t/k表示ㄅㄉㄍ)跟乙式(以p/t/k表示ㄆㄊㄎ)方案二種。通用拼音的方案都不一致,要老師及學生如何是好?

第四,關於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修改,原本修改小組已決定比照國語科的注音符號將部訂台羅拼音列入新版課程大綱。可惜通用派人士串通中國派委員將之阻擋並趁馬英九上任後將原來的修改小組委員全數任期未到就提早更換。新政府不僅故意排除台羅拼音、要讓台語拼音回到混亂時代,還去台灣化將該科課程綱要名稱稱為「閩南語」。

許極燉先生是令人尊敬的台灣史學者,但拼音畢竟是語言學及語言教學的專業,還請專業回歸專業吧!



何信翰(中山醫學大學台語系前系主任)、丁鳳珍(台中教育大學台語系助理教授)

Wednesday, August 19, 2009

回覆香港朋友的反思隨筆

很高興能聽到香港朋友這方面的分享,我也有些想法與您交流。


您提到:「我們廣東人的觀念上,中文文字不一定依存在國語/北京話中。」

這不只廣東人這麼想,事實上,日文、韓文也使用漢字,越南在使用羅馬字之前,也使用「特殊的漢字表記系統」(字喃),北京話/華語只是漢語的一種,漢字則和羅馬字一樣,只是一種文字工具,要用來記述任何一種語言,沒有「可不可能/可不可以」的問題,只有「方不方便/習不習慣」的問題。

台灣人會把漢字和華語緊密連結,事實上和國民黨半世紀的教育、媒體政策有關,「國語政策」推行的結果,使華語成為唯一的政經商文high language,進而在意識型態上對漢字產生了獨佔性,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當然讓人對於「非華語用法的漢字使用」產生怪異、貶低的感受。


您提到:「一種方言的發音也會有地域性的差異。台語或閩南語也是,客家話也是,但由於有很多共通點,所以就算有差異,但他們仍可以溝通。」


這點則和您的題目有關,你討論「廣東話是否是一種方言」,其實在社會語言學裡,其判準就是您所述及的:「不經學習能否溝通」,若「能」,則兩個語言彼此是「方言」關係,若「不能」,則兩個語言應該以個別「語言」看待。

眾所皆知,西方語言在許多字源上大同小異,在同一語族裡頭語法也差可比擬,但同樣由拉丁文演化而來的法、西、葡、義語,不管在學界或一般大眾之間,可沒人把它們稱為拉丁語的四種「方言」(dialect),只有在漢沙文、大一統的意識型態下,才會把各種不同的漢語定位為「方言」,即使各語族使用者之間未經學習絕無溝通的可能。


您提到:「所以在台灣,就算不愛/會講國語的台灣人都無法百分之一百以台語溝通,因為有一些概念是台語本身沒有的,他們就必須用國語來表達。」

不只台語,任何語言對於新事物的吸納,都必然要以創詞的方式來達成,華語如此、廣東話也是如此。 舉例來說,formal syntax 裡的 left peripheral structure 是八○年代末、九○年代初才有的新興領域,相信在概念初期,即使華語的「形式句法」學界,也無法馬上以華語來表達此一新的概念,目前諸如:「左緣結構」等說法,都是經過創詞、淘選之後才有的共識。

回到歷史來看,比如「瓦斯」這個詞,在十九世紀的華語、廣東話、台語裡,一開始也是無從表達的,因為是空前的物事,如今我們會說「瓦斯」,其實是從「和製漢語」(日本人發明的漢字詞)所吸收而來的,這也是一個創詞途徑。

台語由於政策被排除在學術、教育的使用之外,很多新觀念自然不會與台語有所接觸,自然地也就影響台語的創詞運作,這就是台語在一些事物上無詞可用的原因,這是後天因素,不是先天因素。


您提到:「廣東話跟台語有一點很不一樣,就是廣東話有「字」必有「音」,所以我們才可以不需用普通話或國語做中介就可以學中文文字。而台語則有「字」不一定有「音」。我有時會遇到一些中文字眼,要台灣朋友用台語發音,他們會說不會,或說台語不會這樣講。例如台灣都會將一些商業購物區稱作「商圈」,但台語就沒有這個詞語的發音。高雄捷運站中,有一個叫「後驛」,但台語發音實是「後站」。所以台語是根據傳統習慣來發音,因為沒有文字帶動,所以一直無法更新表達方式。  廣東話則沒有這方面的缺陷,也使廣東話脫離一般方言的特色,而能繼續演化更新。而實際上,很多廣東話都是古語,有「音」有「字」,也能追溯原字。」


台語是有其漢字發音系統的,同時留下了很多字典、辭書,您所遇到台灣朋友不會台語的漢字發音,其實是大環境下台語被壓抑所造成的結果,在台灣,教育所使用的語言只有華語,同時華語已經進入家庭,對母語在家庭的使用造成排擠了,台灣人的母語程度在這樣的環境下會變得如何?我想答案很明顯吧!

以您所指「後驛」(āu-iah)一詞,事實上數十年前在台語中是有使用的,縱使今日年輕一輩已經不會這個詞,但這個詞可是老老實實地記錄在 1930 年代等等不同年代所留下的台語辭典裡。

還有一點要提及的,在香港有所謂「三言兩語」的現象,香港人接受「以廣東話發音來讀華語文章」做為一種廣東話的形態,這種現象在戰前與戰後初期也曾存在於台灣,不過,隨著「獨尊華語、壓制母語」的政策推行,台灣人不會說台語已經不再稀奇了,也因此台灣人說台語夾雜華語,很多台語詞不會說,都必須要回到這個最基本的情況下來思考,才會有清楚的了解。

重述這個基本情況,就是:香港經過英國的殖民,卻不像台灣一樣經過母語的屠殺,在香港,學生們以其母語廣東話受教育(至少基礎教育),但台灣這是沒有的事,也因此香港的廣東話生命力充沛,而台灣的母語則奄奄一息。

Friday, June 12, 2009

台語研習暨檢定第2階段報名

【新聞稿,敬請協助發佈】

台語研習暨檢定第2階段報名6月15日開始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台南縣市及嘉義縣市政府將於今年暑假辦理台語研習(7月份)暨檢定(8月15日),並委託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負責台語檢定試務工作。台語研習暨檢定報名,第2階段將於6月15日(一) 10:00~6月19日(五)18:00開放報名。本階段開放未額滿名額給所有聯合主辦縣市(包括:台南市、台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高雄縣、高雄市、雲林縣、彰化縣、苗栗縣、新竹縣、新竹市、桃園縣)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優先)及本土語言支援工作人員報名。此次的台語研習暨檢定包含「課程研習」及「台語檢定」二部分,共10小時。第一部分:台語研習6小時,重點為提升台語能力並讓學員熟悉台語檢測方式。此部分將於7月份分10場次進行,每場次100人,詳細日期與地點請參考簡章內容。第二部分:台語檢定4小時,為研習成果檢定考試。各場次研習之學員將集中於8月15日考試。簡章以及相關報名資格、需檢附的資料,請上成大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官方網站查詢http://ctlt.twl.ncku.edu.tw/TLT/

發稿單位:成功大學文學院台灣語文測驗中心
聯絡人:潘秀蓮電話:06-2387539
http://ctlt.twl.ncku.edu.tw/

Thursday, May 21, 2009

台南縣市、嘉義縣市政府聯合主辦台語研習暨檢定

【新聞稿】

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台南市政府將於今年暑假辦理台語研習暨檢定,並委託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辦理台語檢定試務工作。

原本教育部預定於今年辦理「台語語言能力認證」,因經費不足無法如期舉辦。然而,台南市政府認為台語認證工作若無法舉行,勢必影響本土語言的教學、傳承及推廣工作,故聯合台南縣、嘉義市、嘉義縣政府,積極向教育部爭取由地方政府主辦的權宜變通方式,並已獲教育部同意補助經費辦理「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台語)師資專業素養提升計畫」。

故此,台南市、台南縣、嘉義市、嘉義縣等四個縣市政府,將於7月份辦理台語研習,8月15日(六)舉行台語檢定考試。此次的台語研習暨檢定包含「課程研習」及「台語檢定」二部分,共10小時。第一部分:台語研習6小時,重點為提升台語能力並讓學員熟悉台語檢測方式。此部分將於7月份分10場次進行,每場次100人,其具體日期與地點請參考簡章內容。第二部分:台語檢定4小時,為研習成果檢定考試。各場次研習之學員將集中於8月15日考試。考試之考場因需用到視聽設備,故將與研習地點不同。原則上考場會設於台南及嘉義,實際地點將另行公布於官方網站。

報名日期預定6月1日開始,一律採網路及通訊報名(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場報名,報名總名額為1,000人。報名對象則為上述四縣市轄內國民中小學之現職教師及本土語言支援工作人員。報名學員需同時參加「課程研習」及「台語檢定」才算完成全程研習並得以核發10小時研習證書。學員台語檢定成績若達各級標準,另可獲得主辦單位核發台語檢定能力分級證書一只。

台語研習暨檢定簡章將於5月27日(三)公布,相關資訊請上成功大學文學院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網站查詢,

從走狗門喊爽的「歷史性一刻」談起

某報十九日頭版頭條,報導葉金川「面對這歷史性的一刻」,在十八日早上坐進WHA的會場,他覺得「很新鮮」、「很好」、「很爽」,姑且不論葉金川為什麼「爽」,但該報以標題:「我重返WHA,葉署長:爽」加以詮釋,一點都不提台灣是整個WHA會場中,唯一「具有國家身份」卻「不能以國家身份」出席的與會者,更完全掩蓋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在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一事上的串謀,台灣與中國一低一高,互不對等,台灣必須屈身以從屬於中國的方式,斵傷自身的主權,以求得中國的「網開一面」。

戰國時代,齊國有一位被喻為管仲再世的大政治家晏子出使楚國,楚人故意不開大門,只留了邊邊的小門要羞辱晏子,晏子機靈地答道:「出使狗國才走狗門,我如今是出使楚國,不該從這狗門進去。」於是楚人只好開了大門讓晏子晉見楚王,中國長久以來一直給台灣開狗門、穿小鞋,我們不知道中國是不是狗國、鳥肚腸國,不過台灣倒是從總統到署長以下,配合部份媒體,鑽狗門還喊「爽!」,其荒謬程度,與中國國民黨之沒有人才由此可見一斑。

回來說中國給台灣穿小鞋這件事,民進黨執政八年不穿就是不穿,因為不想成為「沒有國格」的「國際寵物」,而重新執政的國民黨,倒是削足適履,喜滋滋又血淋淋地痛快自殘,眼看成為「寵物」的下一步就是要做為「牲畜」送上砧板了,但他們除了自欺欺人(七月半鴨毋知死),還不時批評以往「民進黨的錯誤政策」,令人納悶他們劇肌傷骨的道理,是不是因為國家主權對他們來說,只是可有可無的臭皮囊,反正他們可以到中國「重生」、到美國「退休」(帶著綠卡),至於淪落到中國佔領下的台灣人民呢?那大概不在他們擔心的範圍之內吧!反正國民黨在二二八大屠殺、白色恐怖期間,也沒有把台灣人民當人看過。

被中國統治,還有可能當個享有基本人權的「正常人」嗎?馬政府的官員今天走狗門,難道不會在未來把台灣人推出午門?

請葉金川不要消費台語

蔣為文

葉金川出席瑞士日內瓦世界衛生大會,於舉辦晚宴時遭台灣留學生抗議。葉金川於抗議現場及事後記者會均刻意以台語來回嗆留學生。葉金川的情緒化舉動不僅揭露他配合中國來矮化台灣的心虛,更突顯中國國民黨長期以來醜化與打壓本土語言的惡行。

在國際媒體前接受訪問時,葉金川表示此次出席世衛大會的心情是「感覺很好,很爽」。面對台灣國格被中國矮化的疑慮,葉金川不僅不向國人說明清楚還沾沾自喜,當然會遭當地留學生嗆聲。葉金川為模糊焦點、塑造自己是抗Sars的英雄,還表示當初他在處理Sars時趙建銘不知躲到哪裡。請問對抗公共傳染病是一個非公職人員的骨科醫生應有的責任嗎?更可惡的是,平常不替逐漸失傳的台灣母語發聲,這個時候才利用台語回嗆留學生,甚至還鄙視留學生的台語程度不好。新生代的台灣母語講不好,其實就是因為台灣人遭受國語流感病毒侵害的後果!

Tuesday, May 19, 2009

文法、讀經 兒童不宜

原出處網址

作者:吳慶學
95.4.21


文法學習,兒童不宜。這是國際知名的語文教育專家、南加大教授柯瑞宣 (S.D. Krashen) 日前應邀在高雄師範大學演說時,帶來的科研新知。


柯瑞宣教授是著名的「自然教學法」的創始人,他指出:人類語文能力的成長,關鍵要素是「理解」,而非文法學習,也不是死背硬記。對於目前台灣美語補習班要求小學生研讀文法,甚至還要記住每個單字的詞性(例如:副詞、連接詞、介系詞等),柯教授認為這只是徒增孩童的負擔,讓孩童不喜歡學英文,甚至逐漸失去自信心;因為兒童的認知發展階段還未成熟到抽象運思(formal operations)的層次,操之過急,反成揠苗助長,事倍功半。


同理,在國語教育上,要求小學生死備一些他們難以理解的文言古文,柯教授也指出:不值得!首先,沒有理解,就沒有學習,遑論應用?!而且,死背文言古文會排擠孩子自由閱讀的時間,而研究指出:自由、自願的閱讀才是促成語文成長的有效手段。


柯教授指出:要求小學生學抽象的英文文法或死背難懂的文言古文,都是違反自然之道。不論是英語或國文教育,其基本原則都是:小朋友能夠理解授課內涵。

Sunday, May 17, 2009

《芬蘭驚豔》書摘讀後感

我對吳祥輝的書沒什麼興趣,讀讀書摘而已,但以下批評絕非斷章取義,因為吳祥輝這幾本暢銷書一再重覆這樣的論調,在社會語言學家與歷史語言學家的眼中,雖然是胡說,但對一般人卻難免造成誤導...........




吳祥輝能把繁體中文侈稱「台灣文」,欲無法接受「台語」這個已經有百年歷史的名稱,可見其既定的心態。


所有的「written language」都是由「spoken language」發展出來的,說實話,連華語(Mandarin)也是十九世紀才透過國家力量把它標準化,並進一步推動成為「written language」的,不然哪裡會有現在的華文/中文?(以前只有文言文是written language吧!)


吳祥輝對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夸夸而談,他不知道台語有數百年的歌仔冊文字傳統,他不知道日本時代就有兩次的台灣話文論爭(台語文字化運動),他更不知道戰後八○年代母語書寫的再次萌發,根據方耀乾 2008 博論的統計,迄今台語文出版品,已經超過 3 千部,只是因為這個社會的意識型態,學術界的既得利益,台語文受到壓制,表面上沒沒無聲。


不過吳祥輝倒有一樣說對了,他說:『「台語」要成為文字工具之一,尚待一個....「標準化」的工程,然後,還需要一段長期的教育。』


他的這段話,則突顯出他自己的矛盾,他可以接受華文過去被強制「標準化」的歷史事實,卻不能接受這幾年政府希望把母語文標準化的些許努力?


教育部這幾年,已經公告了台語的推薦漢字,建立台語的常用詞典,並公告了標準的羅馬拼音,這些工作,都是吳祥輝所說需要的「標準化工程」,而他卻「不希望教育部介入」?


一個因著過去不公義語言政策而被壓制退化的語言,自然不可能在家庭和社區自行復健,政府理當為了過去的不當政策,以目前的政策進行補救,我想吳祥輝在多了解這方面的專業事實之前,還是不要信口胡說,以免後世笑,也確保其自身名聲。

Sunday, March 08, 2009

【外電】哈佛畢業?馬英九差勁的論文

以下翻譯轉貼自 與媒體對抗 外電版

【外電】馬總統的哈佛論文千瘡百孔

外電原位址

儘管論文有上千的錯誤,台灣總統馬英九仍然畢業於哈佛法學院
Boston-Progressive-Examiner
by Michael Richardson
2009年3月5日

台灣總統馬英九的官方傳記中宣稱, 「馬英九於1981年在哈佛大學法學院獲得了法學博士( SJD ),他的專攻是海洋法和國際經濟法。 」

馬英九的博士論文題目是,「海底油田的紛爭:東海的海底界線以及外國投資的法律問題」(Trouble Over Oily Waters: Legal Problems of Seabed Boundaries and Foreign Investments in the East China Sea.)。該論文是夠好到讓他在這個美國最有錢的大學拿到法律學位,但是對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學術水準來說並不是很光彩的事。

馬英九的論文充滿了差錯,失誤,拼錯的字詞,錯誤的參照,漏掉的單字和文法的問題。論文中包含了一千個以上的錯誤,根本就違反了美國哈佛大學新生入學的寫作指南。

一位退休的教師因為對馬英九對釣魚台群島(Senkaku Islands)的看法很感興趣,所以她把馬英九的論文掉出來研究。這位前老師對這個論文的草率和學術水準感到震驚,因此她拿出來紅色的鉛筆,花了一年的時間研究此論文並檢查所有的註腳。

這位老師並未發現任何剽竊,但是論文內有資料錯誤的參照引用以及一些她找不到的註腳,造成她的懷疑因此繼續她對這份學術論文的挖掘。

如同任何的好老師,這位努力不懈的研究員把她的關切告知了哈佛大學。後來她被指引到馬英九系上的指導教授,Detlev Vagts 。Vagts教授已經退休了,而且剛好並沒有保留他所批准的這份論文的拷貝。

在2008年, Vagts是如此告訴哈佛的Crimson日報有關於馬英九的論文,他說:「我認為他的論文是非常好、非常充實、也非常明智的,不論是在法律和政治面上。 」 Vagts告訴Crimson說他曾經被一位台灣記者訊問有關「所有拼寫上的錯誤」 ,但顯然的是,他把這位退休的教師誤認成一個記者了。

Vagts說: 「錯字實在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尤其是當你是在選擇一位總統的時候。 」然而,當馬英九在1980年交出他錯誤百出的論文以取得學位的當時,他可還沒有要被選為總統。

以英語是他的第二語言做為藉口,仍無法掩蓋他論文中的錯誤,尤其馬英九在蔣經國統治台灣時擔任他的翻譯。許多的錯誤是文體問題而且透露出他草率的工作。

這位學校老師要求Vagts直接對馬英九的錯誤作評論。這位教授的書面答覆也洩漏了他自己對錯字的不小心。 「雖然我想幫你有關馬英九論文的問題,但是我的能力也有限。因為當時我們並沒有被要求要保留一份博士論文給我們的圖書館,而且我自己也沒有一份影本。 」
(譯者註:Vagts教授的英文原文有好幾個錯誤。)

Vagts並向這位老師保證他「高標準的批審」以及他「完全滿意馬英九有符合他的這些標準」。


退休的教師給馬總統的哈佛論文評價:不及格
Boston-Progressive-Examiner
by Michael Richardson
2009年3月6日

外電原位址

一位退休的教師,因為好奇台灣總統馬英九對釣魚台群島(Senkaku Islands)的見解,找了一份馬英九的哈佛大學法學院有關海底界線的博士論文來看。她所看到的並非是她原先所期待的,而是一份充滿了差錯,失誤,拼錯的字詞,漏寫的字,不當的註腳,和查不到的註腳的文件。

拿著紅鉛筆,這位前教師開始給馬英九的論文打分數;很顯然的是,1980年當這份論文被提交作為學分時,並沒有人有這樣做過。這位教師後來找到了一千個以上的錯誤或違反哈佛大學所發布的大一學生寫作指南的規定。


圖片:馬英九的哈佛論文中的一頁以及退休的教師的評註。

當這位堅定的教師和哈佛法學院接觸時,她甚至無法發現任何願意跟她談此事的人。最後,她才找到了馬英九的系上指導教授,他就是儘管裡面有許多的錯誤,還是批准該論文的人。退休的教授Detlev Vagts 駁斥:「這些都只是拼寫打字的錯誤」,他後來也告訴哈佛Crimson日報說:「錯字真的不是什麼問題。 」

然而,這些錯誤不僅已經超出了頻繁的間隔差錯和可笑的語法,它還包括找不到來源的註腳,這甚至已有剽竊的問題了。 Vagts並不在乎,他覺得馬英九有法律的基本概念就夠了。

這位老師不退縮,繼續給Vagts壓力要他對馬英九犯的許多錯誤提出聲明,後來獲得下列關於馬的論文的書面答覆;Vagts的錯誤也包括在內(註:原文內有好幾個錯誤。)。

「這個論文是由已故教授Louis Sohn和我自己共同監督的。基本上他負責監督管理海上邊界的海洋法方面的問題。我的責任則是有關開採近海石油資產的起草和執行協定的問題,我們對SJD 論文的批准都有很高的標準,而且我們都完全滿意馬英九有符合這些標準。我現在已經不記得當時牽涉的政治了,但我知道,我們堅持他要盡可能的客觀,因為他研究的是一個很敏感的國際問題。任何人都應該要記住,在1981年的時候中國大陸和其他島嶼之間的關係和現在非常不同。 」 [所有間距和語法的錯誤是來自Vagts 教授的]

撇開國際政治的部份,這位教師仍不服氣,並對哈佛大學的低標準感到不滿意。今年的一月,她又再次去函詢問Vagts ,這一次並引用哈佛大學自己的規定。

「從你的答覆看來,我認為你沒有讀過他論文的最後版本…你不覺得他騙了你嗎? 」

這位退休的教師仍在等待美國哈佛大學給她答案。



馬英九回覆有關哈佛論文中錯誤的疑問
Boston-Progressive-Examiner
by Michael Richardson
2009年3月6日

外電原位址

對於Examiner的獨家報導,馬英九總統對他錯誤百出的哈佛大學法學院論文的問題發佈了回應。關於他的論文有超過一千個錯誤並應該被當掉的指控,台北時報由總統的發言人得到了答辯。

一位退休教師,由於對馬英九對釣魚台群島(Senkaku Islands)的見解感興趣,而去查看他的論文,但因為發現很多明顯的錯誤,讓她非常的吃驚,所以她決定要給這份論文評分。結果是找出了一千個以上的差錯,錯誤的參照 ,和漏誤的字,該教師決定和哈佛大學法學院聯繫,希望他們可以解釋如此草率的學術標準。

像一個燙手的山芋一樣被丟來丟去之後,最後這位退休的教師找到了馬英九系上的指導教授,結果他將「所有拼寫錯誤」等閒視之,認為不重要。已經退休的法學院教授Detlev Vagts拒絕對具體的錯誤作出評論,並告訴這位老師,馬英九已掌握了基本的概念,對法律也很了解。

Vagts還告訴此教師: 「我現在已經不記得當時牽涉的政治了,但我知道,我們堅持他要盡可能的客觀因為他的研究是一個很敏感的國際問題。任何人都應該要記住,在1981年的時候中國大陸和其他島嶼之間的關係和現在非常不同。 」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告訴台北時報:「博士論文的的價值應該是在其觀點和對特定領域的貢獻。」

王郁琦說,事實上,馬英九獲得了美國哈佛大學的博士學位,就是他的論文品質最好的證明。

馬英九對他的英語水準相當自豪,當蔣經國仍然在統治這個島嶼時他也擔任過蔣的翻譯。這一份翻譯工作開始了馬英九的政治生涯,引導他最後控制了國民黨而當選總統。

回到哈佛大學的場景。一位馬英九的老同學,現在是法學院的教授William Alford,對哈佛的Crimson日報說,馬英九是「一個有真正的智慧,正直,和足智多謀的人。 」

「即使在30年前,當我們還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學生時,就已經很明顯了,他將會在世界上留下他的印記的。 」

雖然馬英九正忙於在世界上留下他的印記,一位退休的教師正繼續在他的論文上以她的紅色鉛筆留下標記。因為發現太多的錯誤引用和找不到的註腳,這位教師正忙著尋找她現在的懷疑:抄襲剽竊。

Thursday, February 26, 2009

「族群融合」落伍了!

彭錦鵬教授日昨(25日)在自由廣場之投書,針對行政院組織精簡提出建言,關於統整國內各族群文化、語言事務,成立「民族事務委員會」一議,亦深具識見,惟其在思路脈絡及用字遣詞上,似乎有商榷的空間。


彭教授於文中提及:「客家文化長期受忽略,原住民族在社經政的弱勢地位仍應受保護。」讀其意在於透過中央機關之運作,以維護、發揚客家、原住民等弱勢文化,但接續此二句,彭又論到:「從長遠觀點來看,台灣各族群應追求整體的族群融合,則合併成立民族事務委員會,將融合原住民、閩南、客家、外籍歸化等各族群同胞,創造台灣族群融合之新局。」若敝人未誤解彭教授的意思,則彭教授心屬的終極目標,似乎是「族群、文化及語言差異的敉平、抹除」,以達到「族群、文化及語言的融合、單一」,設若如此,則此一思想顯然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太不足取!


當世有識者對於文化、語言所強調者,乃在於多樣性之維護,不同的族群、文化及語言,乃是一地、一國及至全人類之共同資產,若為達政治統整,而取「同化、融合」為手段,而導致文化消滅、語言屠殺的結果,不僅是短視淺見,更是違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ultural Diversity)(2001年)與「保障及促進文化表現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2005年)的野蠻落後思想。


台灣雖然擁有多樣的族群、文化及語言資產,但長久以來在「單一中心、吸收同化」的漢文化宰制下,官學民仍常見積重難返的「大熔爐」過時心態,對於保存「文化多樣性」的政策,多視為可有可無、暫時過渡的權宜之計,如此想法,實在是人權標準、文化價值的逆流,宜戒之、慎之。

Sunday, February 22, 2009

【轉貼】台灣:因貪污腐敗而變有油水的世界

原文出處:媒抗外電版

Taiwan: As the World Turns Greased With Corruption

by Jerome F. Keating Ph.D.
February 17, 2009

【外電】台灣:因貪污腐敗而變有油水的世界
作者﹕祈夫潤博士
2009217


馬英九政府不斷的試圖把自己虛構成為一個廉潔的政府,那些缺乏記憶的人或者是完全沒有研究分析能力的人可能真的會買他們的這一套。因此,儘管媒體仍充斥著 才剛剛開始的陳水扁的審判,而且他早已被判定有罪了,也許我們仍然應該偷看一下布幕的後端來檢驗這個試圖把自己塑造為廉潔的這一方。

在最近的一次新聞採訪中,中國國民黨(國民黨)吳伯雄主席被詢問到國民黨從他們一黨專制時代所得到的非法黨產,以及他們如何將這些黨產與廉潔政府劃上等 號。吳伯雄首先承認該黨仍然有二百億新台幣的總資產(折合5.88億美元)﹔此外許多黨員已經在美國擁有龐大的財產。但是國民黨正試圖出售剩餘的資產(而 且當然是要留下這些錢 )。

對於國民黨有5.88億美元的黨產,而同時所有其他各黨加起來還不到1百萬美金的這件事,吳伯雄一點也不覺得奇怪。我猜這是國民黨應得的吧。這不是貪污, 而是國民黨作為國家的一黨專制的補償,尤其是他們在那麼長的時間內要承擔決定如何花納稅人的錢的沈重責任。同樣的,好像為了替這些黨產找藉口,吳伯雄發表 了更奇怪的言論,他聲稱國民黨每年需要20億新台幣作為開支。沒錯,也就是他們一年的費用需要58百萬美金。這個「我需要它」, 因此我繼續擁有這些財產並不算貪污的理由,兩者之間的相關性讓我怎樣也想不通。需要這些錢幹什麼呢?賄選?還是跟其他黨比賽花錢超越他們?

那麼,國民黨黨員呢﹖肯定他們過的是比較神聖的日子。讓我們來檢查一下吧。就在不久以前當馬英九還是國民黨的主席時 ,國民黨基隆市市長被判定有收賄罪等等,他還是拒絕下台。以他做榜樣,國民黨也拒絕做任何的處理。幸好他在還沒有讓國民黨變得太尷尬之前就去世了。讓我們 再試試看別人吧。

再來就是台東縣的縣長也被判犯了貪污罪。因為這個原因,他無法再次競選連任。他的妻子也無法參加競選,因為如果有一個人和被定罪的官員有關係的話,此人將 不得參加競選。這一次,國民黨倒是採取行動了。他們批准的這位妻子和她的先生離婚,這樣子她在技術上就可以參加競選他的官位了。可以啦,至少這個有符合法 律條文,但並不是真正的反腐敗的證明書。選舉結束以後,這對前妻和前夫參加國民黨的勝利慶祝晚會。他們確實保住了那個職位。

然後,當然必需要提的是李慶安,我們都很清楚知道她輕易的帶著非法所得300萬美金走掉。而國民黨認為這不是他們應該追查的工作。這樣還不夠貪污腐敗嗎? 啊~我們還有另一個來自苗栗的國民黨立委因為賄選而被宣布當選無效。國民黨要提名誰來接替他呢﹖他的妻子,當然啦。如果丈夫會買票,這意味著他的妻子是不 會的?這是所謂的廉潔國民黨世界的邏輯。

但是,讓我們再回到陳水扁身上吧﹔我一直都說,如果他有罪就嚴厲處罰他。然而對於國民黨而言,他們似乎永遠有通行證;噢,沒錯﹗他們是乾淨的政黨。我忘了看報紙了。

Friday, February 20, 2009

向屠殺母語的立法院抗議

本土社團聯合向立法院抗議

教育部於2006年開始規劃台語認證之相關事宜並預定於今(2009)年開始辦理認證考試。

然而「全國台語能力認證考試」試務工作之預算於過年前遭國民黨立法委員洪秀柱等人在立法院提案刪除,以致無法如期於今年辦理台語能力認證考試。由於原住民語認證及客語認證均已實施多年,僅剩台語認證未辦理。如今預算遭刪除,無法檢驗國中小學台灣本土語言教師之語言能力,勢必影響國中小學的台灣母語師資品質及現任母語支援人員的工作權。

立法院國民黨團不僅刪除台語認證預算,連二二八相關議題之預算亦全數遭刪除。國民黨不僅對二二八政治事件沒有悔意,甚至還意圖以刪除台語預算的方式對本土語言進行文化屠殺。我們在此表達嚴正的抗議!

台灣羅馬字協會及相關本土社團將於227日星期五當天發起向立法院抗議活動,表達以下訴求:

1. 抗議立法院對台灣母語的文化屠殺。

2. 要求立法委員不應以自身偏狹之意識形態阻礙台灣各族群母語之正常發展。

3. 要求立法院須遵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公布之《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中對各弱勢語言族群之保障。

我們邀請關心台灣母語發展的本土社團及各界有志之士一同參與、響應!

集合時間:2009.02.27下午1:30

集合地點:中山南路、濟南路口

抗議時間:2009.02.27下午2:28

抗議地點:立法院群賢樓

活動預計結束時間:2009.02.27下午4:30


注意事項:

1. 本抗議活動以理性訴求為原則,請參加者切勿攜帶刀械棍棒等危險物品。

2. 欲參與抗議活動之社團與個人,請事先email或傳真聯繫,以統計人數。

發起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羅馬字協會(代表社團)、台文BONG報雜誌社、台文通訊台灣總聯絡處、台南市台灣語文學會、台灣母語教育學會、台灣東社、台灣南社、台灣海翁台語文教育協會、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長老教會台灣族群母語推動委員會。

Monday, February 16, 2009

【轉貼】抗議意識形態的「立委」與不專業的「國教司」

2009/2/13

教育部原本規劃於今年辦理全國性台語能力認證以做為檢驗國中小學台灣本土語言教師之語言能力,然而該筆預算卻於過年前遭國民黨立法委員洪秀柱等人提案刪除。我們在此對國民黨與洪秀柱表達嚴正抗議!

依照「提升國民中小學鄉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教育部原本規劃國中小學之本土語言教師須於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前通過台灣母語認證(原住民語、客語或台語),否則不能擔任母語教師。由於原住民語認證及客語認證均已實施多年,僅剩台語認證未辦理。因此教育部於二年前開始規劃台語認證之相關事宜並預定於今年開始辦理認證考試。如今預算遭刪除,勢必影響國中小學的台語師資品質。

此外,新政府上台後,國教司隨即於2008年12月修改「提升國民中小學鄉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刪除原規劃之一百年底前須通過認證之條文。意即今後即使沒有通過認證,也可以擔任本土語言教師。在強調專業證照的當今社會,國教司竟對本土語言師資毫無規範與培訓計畫,實在不是教育專業者應有之作為。

國教司不僅不培訓專業師資,又放縱各校使用非教育部公布之羅馬拼音方案。長期以來台語羅馬拼音方案相當混亂,以至於造成教學現場的困擾。有鑑於羅馬拼音的混亂,教育部先前應各界的反映,很不容易才整合成「台羅拼音」方案,並於2006年10月公布使用。然而國教司於2008年6月卻又自打嘴巴,發文到各校表明各校可自行選用非教育部公布的羅馬拼音。如此不僅朝令夕改,又將造成教學現場的混亂與負擔。

我們在此鄭重呼籲:一、恢復辦理台語認證,二、恢復一百年底前本土語言師資須通過語言認證之條文,三、教育部需使用標準一致的台羅拼音方案,以提昇國中、小母語教育品質,落實多元文化教育之精神。



發起社團:

社團法人台灣羅馬字協會

台文BONG報雜誌社

台文通訊台灣總聯絡處

台灣母語教育學會

台灣南社

台灣海翁台語文教育協會

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擴大連署中…

欲連署之社團,請FAX 049-2526-871台灣羅馬字協會

E-mail: tlhemail@ms96.url.com.tw

WEB: http://www.TLH.org.tw

Monday, July 28, 2008

它叫 Fung-wong

(2008-07-28 自由廣場〈粵語鳳鳯 台語呢〉,編輯修改後最後一句好像不太通順 /____\a)

【稿件原文】

鳳凰颱風來了,如果注意中央氣象局發佈的相關資訊,不難發現「鳳凰」兩字的羅馬拼音是廣東話發音的「Fung-wong」,而不是華語發音的「Feng Huang」(漢語拼音),這箇中巧妙,值得稍做檢視。

按目前西北太平洋及南海地區的颱風命名,是依照1998年12月第31屆颱風委員會決議,由西北太平洋及南海海域國家或地區中14個颱風委員會成員各提供10個,所組成的140個名字輪流使用,這14個成員中當中,抱括了香港及澳門,但沒有台灣。

不消說成員中不論是日本、寮國或馬來西亞等,當然是用在地的語言來提供颱風名字,有趣的是,1998年國際決議當時,香港已經被中國接管,但即便如此,香港在交付給國際共同使用的颱風名號中,卻仍堅持使用香港話發音,他們並不因著主權移交中國,就放棄自己的在地母語,包括:啟德(Kai-tak)、萬宜(Man-yi)及彩雲(Choi-wan)等香港所提供的命名,與香港人的姓名拼寫一樣,都堅持「說母語」,這個現象也可以在澳門方面發現,不論是蓮花(Linfa)、瑪瑙(Malou)或珊瑚(Sanvu),也都是澳門當地的廣東話發音。

比較令人好奇的是,如果台灣也做為世界氣象組織的成員之一,與其他會員一樣參與颱風命名,我們是否能有香港、澳門人那般的胸懷識見?還是只會理所當然地採用華語發音命名,好像台灣是一個沒有在地語言,只會湮滅母語傳承的野蠻國度。

難道台灣人不如香港人?

Saturday, June 28, 2008

基督信仰的迷思

有一艘載著 500 人的渡輪觸礁了,船將沉之際,一艘油輪正好卸了油要返回母國而經過,油輪船長看見船難,急忙下令船員救人,這油輪噸位極大,要把 500 人救起,載送進港是絕對沒有問題,又且,渡輪要滅頂還有段時間,只要船長一聲令下,油輪船員同心協力,一定可以把船難者悉數搭救,但,船長卻決定只救 150 人,放棄 350 人,那麼,這個船長算是有愛心的正常人嗎?


如果有時間,請看看這段對話,並告訴我教會的教導為何如此奇怪。





基督徒:
約翰福音 3 章 16 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寶血捨生,他的血大有功效,約翰壹書 1 章 7 節:「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羅馬人書 10 章 10 節提到:「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所以我們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罪必得赦,進入天國,與神同坐席!


聽道者:
這麼好,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這樣子實在不花力氣呀!不必像佛道要行善積德、潛心修行,不知何時才足以償足罪業、脫出輪迴。


基督徒:
不,當然不花力氣!事實上,人墮落後,根本沒有辦法自救,也不能認識神,人能口稱耶穌是主,心裡相信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揀選、聖靈的感動和作工!來,我舉幾句經文來證明這個道理:


哥林多人前書 1 章 26-29節:「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羅馬人書就寫得更明白了,比如 8 章 32-34 節就寫道:「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同樣在羅馬人書裡,9 章 10-11 節則用舊約的例子來比喻神按自己的旨意揀選人來得救,而不是看人的行為施行拯救:「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第 11 章 5-7 節則這麼說:「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如果不是蒙神的揀選,我們就只能頑梗不化,走向滅亡了!

其他的經文例如:以弗所書 1 章 4 節:「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帖撒羅尼迦前書 1 章 4 節:「被神所愛的弟兄啊,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以及帖撒羅尼迦後書 2 章 13 節:「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我們真的應該為神的愛來感謝神,他在創世之前,就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叫我們這些罪人因信耶穌而稱為義,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聽道者:
原來如此,原來我的得救也是出於神,靠我這罪人,根本不可能認識真神、悔改重生,這完全是上帝的憐憫,聖靈感動、開我的心眼,我才能夠得救的,這得救的過程,叫我完全不能自誇,因為這得救的過程中,我根本沒有功勞,全出於神!


基督徒:
所以這叫做恩典的福音呢!


聽道者:
神真是慈愛的神!


基督徒:
對,神有完全的慈愛、完全的公義、完全的信實,因著祂的公義,罪的工價是死,畢竟公義的神不能不審判罪惡,但,祂同時是慈愛的神,為了拯救世人,只好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降世為人,道成肉身,耶穌以無罪之身為世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於是神的公義便因著耶穌的替死而得到了滿足,而神也透過耶穌的替贖,得以赦免及拯救祂所愛的人們,凡相信耶穌的人,就能從罪的審判、死的永刑中脫出,成為聖潔,得享永生!


聽道者:
原來如此,神真是慈愛的神,公義的神!


基督徒:
對!新約聖經約翰壹書 4 章 8 和 16 節也說:「神就是愛!」


聽道者:
那‧‧‧可是為什麼有人不信耶穌,不信救恩呢?


基督徒:
因為人的驕傲蒙蔽了自己的心眼,所以不知道接受這好消息呀!就像剛才所舉的經文那樣‧‧‧


聽道者:
可是,你剛才不是說:我們都一模一樣,沒有辦法自救,我們之所以知道要認識真神,接受救恩,也完全是出於神的揀選、聖靈的感動嗎?


基督徒:
是呀!


聽道者:
那,那些不相信的人,是因為神沒有揀選他們,聖靈沒有感動他們嗎?


基督徒:
呃‧‧‧你這樣講,也沒有錯‧‧‧,不過,神有祂的旨意,揀選與不揀選都是祂的主權,舊約聖經以賽亞書 45 章 7-9 節有這樣的比喻:「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諸天哪,自上而滴,穹蒼降下公義;地面開裂,產出救恩,使公義一同發生;這都是我─耶和華所造的。禍哉,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他不過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塊瓦片。泥土豈可對摶弄他的說:你做甚麼呢?所做的物豈可說:你沒有手呢?」

面對創造萬物的主宰,我們沒有什麼爭論或頂嘴的資格,我們所需要做的,是為自己的得救感謝神,並且宣揚福音,讓更多人聽見得救!


聽道者:
你的意思是說:神揀選一部份的人,讓他們被聖靈感動,得以重生得救,並且不揀選另一部份的人,讓他們因為缺少聖靈的工作,所以不知悔改,失去救恩,和魔鬼一起被丟進地獄,永遠受苦嗎?


基督徒:
呃‧‧‧我已經說了‧‧‧這是神的主權‧‧‧


聽道者:
我還有問題,如果是出於神的揀選、聖靈的工作,人才知道要相信救恩,那,我們宣揚福音的實際功效是?


基督徒:
因為神喜歡和我們一起同工,神喜歡我們參與在祂的計劃裡,聖經也要我們把福音傳給普天下的人聽呀!馬太福章 28 章 19 節記載著耶穌的話:「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換句話說,傳福音是神的命令呀!使徒保羅在羅馬人書 1 章 14-15 節的比喻就更妙了,他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保羅把耶穌要我們傳福音的命令,看成像償債那樣的迫切呢!他甚至在哥林多人前書 9 章 16 節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羅馬人書 10 章 14 節說得很實際:「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所以我們要傳福音呀!


聽道者:
這個我懂,在沒有人宣揚福音之前,根本沒有人能聽見、相信並得救,所以教會甚至差傳宣教士到未得之民、未聞福音之地去,為要宣揚福音讓他們聽見、知道並接受;

嗯‧‧‧如果這個順序是對的,那麼這個意思就是:人要先傳福音,讓人聽見,接下來的次序才是聖靈感動、開人的心,讓人有能力能接受福音,至於神要揀選哪些人,嗯,因為沒有傳的就沒有聽的,人沒有聽見就不能相信,所以,神揀選的,一定是有機會聽見福音的人,或是神也感動、催促一些人去聽見福音。只不過如果沒有機會聽到福音,就幾乎沒有機會被神揀選,被聖靈感動了,也就不可能悔改得救了!


基督徒:
這個順序的問題‧‧‧我倒沒有想過‧‧‧


聽道者:
等一下!我不懂!為什麼!為什麼神只揀選一部份的人呀?神為什麼不揀選全部的人呢?是因為有些人特別壞嗎?


基督徒:
這個,當然不是,新約聖經羅馬人書 3 章 10 節這樣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要知道,在神的眼中,我們都一樣犯了罪,或大或小,罪的工價都是死呀!


聽道者:
你的意思是:被揀選相信得救的人,不一定是比較好的人,而沒有被揀選的人,也不一定比較壞?


基督徒:
對呀!有些相信耶穌悔改重生的人,之前犯的罪是多麼可怕,但被聖靈改變,判若兩人呢!如果你記得我們前面舉的哥林多前書 1 章 26-29 節的經文的話,神甚至還故意揀選軟弱的、愚拙的人呢!


聽道者:
喔,所以出於神的主權的揀選,並不是看人壞的程度,因為罪就是罪,在神的眼中都是犯罪。


基督徒:
是呀!我們都是罪人。沒有人可以自己稱義的。


聽道者:
這樣的話,那神只揀選一部份的人,是因為耶穌只替一部份的罪人死嗎?


基督徒:
呃?!怎麼會這樣說?耶穌的寶血大有功效!耶穌的死和復活,足以洗清世人一切的罪惡呀!還記得前面舉的經文嗎?


聽道者:
所以耶穌的替贖,那個功效是極大的、足夠的‧‧‧那我知道了,那一定是天國不夠大,所以神只能揀選一部份的人!


基督徒:
什麼?!呃‧‧‧我沒有聽過這個說法,聽起來怪怪的‧‧‧不過,神是無所不能的神,祂創造萬有,一切都出於祂,要說天國有容積限制,這真的怪怪的‧‧‧


聽道者:
要不然,為什麼神只揀選一部份的人呢?神不是有完全的慈愛嗎?而且,耶穌的流血、替死和復活,不是已經洗清一切的罪孽了嗎?


基督徒:
這個‧‧‧因為神有祂的主權和旨意呀!


聽道者:
我不懂,嗯,我舉例子來說明好了。比如:有一艘載著 500 人的渡輪觸礁了,船將沉之際,一艘油輪正好卸了油要返回母國而經過,油輪船長看見船難,急忙下令船員救人,這油輪噸位極大,要把 500 人救起,載送進港是絕對沒有問題,又且,渡輪要滅頂還有段時間,只要船長一聲令下,油輪船員同心協力,一定可以把船難者悉數搭救,但,船長卻決定只救 150 人,放棄 350 人,那麼,這個船長算是有愛心的正常人嗎?


基督徒:
呃‧‧‧這樣當然是‧‧‧呃‧‧‧


聽道者:
如果這艘大油輪的船長放手救起全數的船難者,一個也不漏失,那他的愛,不是比你所說的那位「揀選一部份人,放棄一部份人」的神的慈愛還要「完全」了?


基督徒:
不,人的愛不可能比神的愛還完全!


聽道者:
是呀!那不是很奇怪嗎?耶穌的替贖功效完全,神的慈愛也完全,神的公義又已經在十字架上得到了滿足,那,神為什麼要「不揀選」一部份的人,讓他們因為沒有神的揀選、聖靈的感動,而在沒有悔改信主的能力下,死後被審判,丟入硫磺火湖,受苦直到永遠呢?


基督徒:
這‧‧‧有些人是因為沒有聽過福音,不知道要悔改,所以我們要盡力去傳福音呀!


聽道者: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呢!如果神要揀選全部的人,這一個個世人都犯了罪,在神的眼中都是罪人、沒有高低差別的人,因著祂完全的慈愛,神應該是一個也不忍心放掉的,祂又何必因為「想要與人同工」的次要理由,讓人因為沒有聽見福音,因而進入地獄呢? 再者,聽見福音的人,也有很多不信的呀!根據你剛才的說明,人相信全是出於神的揀選、聖靈的感動,人的心眼已瞎,根本不可能認識神,人的得救根本不能自誇,換句話說:有些有機會聽見福音,卻到死也不信的人,那一點也不能怪他們,因為他們和我們都一樣,和相信的人都一樣,根本沒有「選擇相信神」能力呀!他們之所以不信,是因著神沒有揀選他們,聖靈沒有感動他們呀!


基督徒:
‧‧‧‧‧


聽道者:
我不懂!這樣的神,怎麼能說是有完全的慈愛、完全的公義的獨一真神?

Sunday, June 22, 2008

D&H

A:早上聽到的應該是啟示沒錯!

B:什麼?

A:D&H呀!

B:什麼 D&H?

A:我們總以為 D&H 是萬惡的罪魁,拿我們當棋子,但,D&H說的沒錯,那個主宰,不過是我們的集體意識罷了,就像分散式運算一樣,一個一個舉動、心思、差錯和在一起,決定了我們的去路,我們怨誰?

B:你在胡言亂語些什麼?

A:毀滅之前的預兆吧!?

Sunday, June 15, 2008

壁虎

什麼是幸福
它貴的沒有重複
我抓住的尾巴
斷了

Wednesday, April 30, 2008

眷村住戶與一般民眾福利比較表

納稅人,我們的稅金成就了國家的福利資源,但你可曾問過,為什麼資源不公正地集中在某個群體身上!試問,這樣的資源配置,是任何一個進步公民社會所應該有的現象嗎?


你或許自認是個理性中道的選民,但你選出來的立委們立法把你的錢花在某些特定、沒有特別窮困的一群人身上,明顯圖利,而你卻不生氣?族群平等的理想、社會公義的準繩,如今安在?



類別

政府給予

軍眷村住戶

一般民眾

(含農民、勞工)

福利or優惠

項目

所得稅

l 軍人薪餉免納所得稅

l 每年薪資應報繳所得稅

原住宅

1. 原住宅係政府興建分配或婦聯會聯合捐款興建等進住

2. 水電費有優惠價

3. 眷村房地免地價稅、房屋稅等

1. 自備住處

2. 自己全額負擔水電費

3. 須繳納地價稅、房屋稅

改建

新宅

之期間

1. 政府負責規劃興建

2. 政府發給搬遷費2萬元

3. 政府發給改建期間房租補助費:自遷出之日起至新住宅交屋之日止,發給每戶每月新台幣6千元

1.

2.

3.

購新

住宅時

1. 政府給予補助款以該眷村國有土地公告現值總額69.3%計算分配給眷戶

(1) 每戶最高補助款可達房地總價,也就是說不用自己付錢就可以取得一棟房地所有權

(2) 每戶最低補助款亦高達房地總價80%

2. 自己負擔房地價款最高只需房地總價20%(不論房地總價多少)

3. 如有自己負擔價款,可全額貸款依公教貸款利率

4. 房地價格:土地按公告現值計價;房屋按興建成本計算

5. 免繳納不動產買賣契稅

6. 物超所值,真正獲利房地之市價

1. 無任何補助款

2. 房地價款全部自己負擔

3. 貸款依政府提供住宅貸款規定利率

4. 房地價格依市價

5. 須繳納不動產契稅

原眷戶權益之繼承

l 上述之權益,原眷戶死亡,由配偶優先承受,原眷戶與配偶均死亡者,由子女承受(不論子女是否為億萬富翁)

l 無此權益

總福利

l 政府給予總福利,由新台幣數百萬元至千萬元(在大台北都會地區)

政府只給你低利率購屋貸款,如此而已

預算項目

金額

受惠人數

平均每人預算

眷改特別預算

15,000

136萬榮民榮眷(退撫會統計)

120萬元

退輔會業務

1,360

勞委會業務

650

877萬勞工(勞保加保人數)

0.7381

農委會業務

950

340萬農民(農委會統計)

2.79萬元

教育支出

1,633

529萬學生(教育部統計)

3.08萬元

Monday, April 21, 2008

廢除ㄅㄆㄇㄈ

全世界只有台灣一地有注音符號教學及運用,其他有使用中文的國家,包括:新加坡、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採羅馬字來教孩童華語發音,連歐美的中文教學課程,也全都是使用羅馬字。


注音符號有何用途呢?在台灣,注音符號差不多只用於讓孩童學習華語而已,其後,孩童學習英語及第二、第三外國語,則完全不會再用到注音符號。


像這種只有單一用途、又缺乏國際化的系統,難道不是在浪費我們孩子的精神及力氣?


我們應該跟上國際趨勢,除了學習漢字以外,就只教導孩童羅馬字,運用羅馬字教導孩童華語發音並學習母語,也使用羅馬字來學習英語、法語、德語等等的外國語。

Saturday, April 12, 2008

何信翰教授談台羅拼音

公民記者採訪中山醫大台語系教授何信翰,其說明淺顯但言之有理,請按其連結收看

兩舌-圖博(西藏)語文浩劫

這篇文章雖然講的是圖博語的危機,但對政策教育母語意識的描述,卻和台灣有著極大的類似,值得我們進一步借鏡並思考:你的母語,不管是台語、客語、Pangcah、Tayal、Puyuma...,難道不是面臨著同樣的情況嗎?其境遇甚至還比圖博語更糟呢!



文章原始出處


兩舌-圖博(西藏)語文浩劫


*"Tibet"過去被中國人翻譯為「西藏」,台灣圖博之友會認為「西藏」這個名稱隱涵著漢族沙文主義觀點,所以主張改譯為「圖博」。本文中譯本除了中國官方文獻、機關稱謂之外,全部用「圖博」取代「西藏」。 本文詳述中國政府破壞西藏語文的具體步驟,並根據對近期逃亡至印度達蘭莎拉(達賴喇嘛與圖博流亡政府所在地)的藏人的訪談,說明圖博人民的感受。這些訪談是由英國「自由圖博運動」組織的研究人員所做。

本文為英國自由圖博運動為「國際母語日」所做的報告

2008年2月21日發表

中文翻譯:台灣圖博之友會


國際母語日


在公元2000年首次國際母語日的慶典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主席松浦晃一郎強調,「藉著頌揚母語的決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全體會員國希望提倡一個觀念,即母語不僅是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成分,更是人類創造力及多樣性不可忽視的表現形式。」他並指出語言是「社會的靈魂之窗,藉著語言,社會得以孕育並紀錄本身的歷史。」


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第5條呼籲:「每個人都應當能夠用其選擇的語言,特別是用自己的母語來表達自己的思想、進行創作和傳播自己的作品;每個人都有權接受充分尊重其文化特性的優質教育和培訓;每個人都應當能夠參加其選擇的文化生活和從事自己所特有的文化活動,但必須在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範圍內。」


《兩舌:圖博語文浩劫》清楚地說明了,中國政府表面上聲稱要追求這個高尚的目標,實際上不但沒有保護圖博語文,反而處心積慮地破壞、消滅圖博母語的使用。根據教科文組織統計,目前全世界有六千到七千種語言。令人不解的是,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網站資料中,圖博語完全消失了,不僅沒有被列為一種獨立的語言,也沒有被列為中國的方言。


本文內容將說明:


· 中國當局佔領圖博後,立法限制學校教授圖博文,並在諸多公共場合以漢文取代圖博文,已使不能流利使用漢文的圖博人難以生存。


· 為了使漢文成為圖博的首要通用語言,中國當局正鼓勵漢人大量移民進圖博,這些人不需要也沒有意願學習圖博文。


· 圖博人父母在文化保存和子女前途之間,面臨痛苦抉擇。


有感於此,曾在安多地區擔任小學老師,現已流亡印度的Tsering Dorjie認為:「教科文組織設立母語日當然很好,但對保護圖博文有什麼幫助呢?必須立法規定圖博文為西藏自治區的官方語言,並且加以落實。唯有這樣才能保護圖博文、讓圖博人在自己的國家得到平等的機會。」


自由圖博運動支持這項呼籲。


維護圖博語言權 中國口惠實不至


「我聽說中國憲法有規定,在[西藏]自治區之內,少數民族的語言應該做為第一語言被優先使用。但我認為,政府的少數民族語言政策只是在畫大餅,那些白紙黑字的政策和規定,從來沒有落實過。」(Lobsang,37歲,來自安多)


由於沒有落實對少數民族語言的保護,沒有保障少數民族人民接受母語教育的權利,中國迄今未曾履行其做為聯合國會員、以及多項國際公約簽署國的義務。


中國既然宣稱圖博是它的合法領土,就有義務尊重和捍衛圖博人民的文化和語言權利。依據《民族、種族、宗教和語言少數民族權利宣言》第4條:


「各國應採取措施,創造有利條件,使屬於少數群體的人得以表達和發揚其文化、語言、宗教、傳統和風俗…各國應採取適當措施,在可能的情況下,使屬於少數群體的人有充分的機會學習其母語或在教學中使用母語。」


中國顯然未能「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少數民族得到學習母語的充分機會」。相反地,從1990年代起,中國不斷破壞它自己通過的,原意在保護圖博語言的各項法規。


在1980年代,胡耀邦擔任中共總書記的時期,中國曾採取相對寬鬆的政策,肯定在西藏自治區之內保護圖博文化的必要性。1985年,在設於拉薩的西藏大學成立大會上,第十世班禪喇嘛曾樂觀地預期:「除了傳授我們自己的語言和文化,這所大學的目標應該是,將所有的現代科學,例如數學、物理、化學和生物學,通通翻譯成圖博文,用圖博語來教學。」(然而多年以來,這所大學中只有圖博文課是用圖博文教學,其它全部科目一律以漢文授課。)


1987年,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試行)》。同一年,當母語教學被引進拉薩、洛卡和日喀則等地的小學和初中以後,使用母語學習的圖博兒童,平均考試成績達到65%~70%,而使用漢語學習的圖博兒童,平均成績只有45%~50%。


在此一《規定》的原始條文中,明文要求自治區所有初級中學都要在1993年之前實施圖博語教學,高級中學的大部分課程也要在1997年之前改採圖博語教學。然而,在1987年和1988年圖博爆發爭取獨立的示威行動(以及「六四」後的全國性鎮壓)之後,這項《規定》即被束之高閣。2002年,當它終於正式通過時,上述關於圖博文教育權利的原始條文都遭到刪除。


中國官方對於強迫圖博學生接受漢文教育的理由是,圖博文是「喇嘛語言」、「宗教語言」,而且它的辭彙有限,不適合用來講授科學,所以必須用漢語來教學。


這種日益緊縮的教育政策,在「第三次西藏工作會議」中顯露無遺。這次會議提出「愛國主義教育」,做為提升圖博人忠誠的手段,使得圖博文教育的空間受到進一步的壓縮。


屬於強硬派的中共西藏黨委書記陳奎元,在1994年「第五次西藏教育工作會議」上表示,「我們的教育是否取得成果…歸根結底要看我們教育出來的學生是反對還是支持達賴集團,是忠誠還是漠視我們偉大的祖國。」


中國領導人自1990年代以來對於維護國家安定團結與領土完整的關注,更強化了它的單一語言政策,其目的是將少數民族同化於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國家。


少數民族權利的邊緣化,以及漢人宰制地位的日益強化,體現在2001年將標準漢語列入小學低年級課程的指令之中(在此之前,小學生到了高年級才開始學習漢語)。這項新的規定,已被納進新修訂的《民族區域自治法》。


這項新法律所推動的單一語言政策,明白揭露中國政府摧毁圖博語言文化的企圖,不論是在西藏自治區或是在原屬圖博的安多與康區(現已被中國劃入青海、甘肅、四川與雲南各省)。中國政府壓制圖博人母語教育的強烈意圖,也可從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的一段話中看出,他在2000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中表示,圖博族母語教育根本是「浪費政府資源」。


一位37歲來自安多地區的圖博人,曾經出席一場地方政府討論圖博語文前途的會議,他告訴達蘭莎拉《守望圖博》(Tibet Watch)研究員:「他們說學校裡教圖博文是沒有用的。學圖博文的學生沒有前途,因為現代社會是漢語的天下。有些人說,圖博文只能用來在寺院裡學習佛法。」



一位老師的故事


Tsering Dorjie(右圖)是一位流亡印度的圖博人,曾經在圖博的中小學校教了很多年英文。


「我被分配到的第一所學校,是一個漢族的中學。起先我以為學生全都是漢人,但我很快就發現,其中三分之一其實是圖博人。學校裡面沒有任何圖博語課程。不論上課或下課時,那些學生全都用漢文跟我談話。我發現許多圖博族學生在家裡和父母講話,也是用中文,雖然他們的父母都是圖博族。


「在另一個學校,我教過四個班級,其中兩個班的學生是圖博族,兩個班是漢族。很多圖博族學生在日常會話中,夾雜著中文字彙。雖然我教的是英文,但我試著去提升他們圖博文的意識。當我聽到學生講中文,我會糾正他,教他如何用圖博文來表達。他們的圖博文很快就進步了,說話時不再夾雜中文——至少在我的課堂上是如此。


「在另外兩個漢族班級裡,也有幾乎一半的學生是圖博人。他們沒有得到任何圖博文教育,整天和漢族同學在一起,而且所有的學科都是用中文學習。


「我問過一些圖博族學生的家長,他們說希望小孩能說流利的中文,才能有比較好的前途。就連一些圖博文老師也把孩子送到中文學校。為了製造中文的學習環境,這些家長要求孩子回家也說中文。還有些家長和小孩講中文,是為了加強自己的中文程度。


「很多家長的想法是:『未來的世世代代關我什麼事?我只關心讓我的孩子現在就能得到最好的發展機會。』


「你說這些家長是自私,還是務實?」


「中文不好的圖博人確實很難找到待遇較好的工作,只懂圖博文的學生也不可能進入大專院校取得專業資格。重要的科目都不是用圖博文教的。」


「在拉薩的西藏大學,僅有的一些圖博文課程都在藏語系,其它課程全是用中文講授的。藏語系畢業的學生的確也有可能分配到圖博語教師之類的工作,但他獲得升遷的機會一定比不上受中文教育的同事們。更何況,假如將來所有的家長都選擇讓小孩接受中文教育,還要圖博文教師做什麼?」


「有時候我會提醒送小孩去上中文課的家長,地方上圖博文老師和中文老師的人數愈來愈不平衡了。我告訴他們,如果大家都放棄圖博文教育而送孩子去讀中文學校,我們恐怕會永遠失去母語。」


「那將是個可怕的悲劇,不但這種古老的語言一去不返,中國當局也將不再負有保護圖博少數民族權利的義務。到時候,圖博人在憲法上僅有的一點自治權也會被刪除掉。


「一句話:失去母語,我們就不再是圖博人了。」



圖博的教育:母語被邊緣化


雖然在農村偶爾有例外,但在城鎮中的圖博兒童只能得到三年的基本圖博文教育,然後就要被迫改用中文學習所有的學科(除了藏文課以外)。小學畢業後,圖博人必須通過一項中文檢定考試,因為小學以上的教育全都是用中文教學。


從母語轉換到中文教學,造成兩方面的影響:


1. 圖博兒童在轉換到中文之前,通常還沒有養成足夠的第一語言識讀能力。


2. 由於基本識讀能力較差,許多圖博兒童跟不上中文授課的標準進度,導致輟學率較高。事實上,中國雖然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但許多圖博人連小學六年都沒有讀完。



類似下面這位14歲圖博族男孩的經驗,相當普遍:


「我上的小學裡面沒有漢族學生或老師。那是一個村辦小學,沒有漢人會跑到農村裡面來上學。我們在這個農村小學裡面學到圖博文、數學、英文和中文。除了中文課,都是用圖博文上課。我的同學都是村裡的圖博族小孩,老師也是圖博人。」


「到鄉裡上中學後,一切都不一樣了。藏文課以外的每個科目,都是用中文上課。即使全校都沒有漢族學生,許多老師卻是漢人。對我來說,用中文上課實在很困難。」


「我們這些在農村小學受圖博文教育長大的孩子,中文都說不好,也都聽不太懂數學、物理這些艱深的科目。因為不再是用圖博文上課,我的成績不像小學時那麼好。


「中學畢業後,我選擇去考技職專科學校,卻沒有考上,我只好回到鄉下,在家裡幫忙種田。」(來自Ngabring County的一位14歲男孩)


聯合國發展計畫(UNDP)發表的2005年人類發展報告,曾經檢視中國各省的就學率,發現中國所有省份都自誇達成95%以上的就學率,只有西藏自治區僅達到平均70%。


政府以中文優先於圖博文,強制推行標準中文教材,刻意忽略圖博族孩童的文化和認同。這些政策已經造成圖博識讀水準和學校教育的危機。根據2000年的普查資料,圖博人平均僅獲得2.2年的學校教育,遠低於農村漢人平均7.3年,和都市漢人平均10.2年。圖博地區教育政策的失敗,對圖博母語的存續具有深遠的影響。



家長的痛苦抉擇


在中國政府占領圖博近60年的歲月中,它的政策,直接或間接地,多半以強迫圖博人與「祖國」同化為目的。中國所主導的圖博教育體制,幾乎沒有提供任何機會讓圖博人了解自己國家的悠久歷史與獨特文化。


圖博的家長面臨一種「沒有選擇的選擇」:接受中式教育,或者翻山越嶺。


對於那些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升學與就業各方面與漢族移民競爭的家長們,他們知道學好中文是唯一的路。這意味著必須讓小孩盡早開始學習中文,以免輸在起點。在圖博,如果只會講圖博文,你根本沒有前途。


對於那些熱切期盼子女以身為圖博人為傲的家長來說,只好選擇「翻山越嶺」——帶著或送小孩獨自走上流亡印度的危險旅程,好讓他們到那邊接受圖博文教育,並且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這段翻越喜馬拉雅山脈的旅程,不但要走上好幾個禮拜,而且沿途隨時可能慘遭中國邊防部隊逮捕甚至殺害。


2007年10月,11歲的Guru Kyab是這樣走過來的:


「我們聽到槍聲的時候,大多數人往上面跑,三個僧侶向左邊跑,嚮導則帶著一些人往右邊跑。我們聽到中國人大聲命令我們「趴下!」子彈咻咻地從我們頭上飛過。


「我們拼命逃命。我當時心想不可能跑得過軍人,也許應該停下來去找我的父母。我聽到自己的心砰砰地跳。直到我們終於跑到一個安全的地方,我才發現自己緊張得把嘴都咬破了。最後我們發現有八個同伴被抓走了,包括四位僧侶、我的雙親、我姊姊、還有另一個小女孩。她們現在還被關在牢裡。


「我很想念她們。我還記得爸爸出發前跟我說的話:『就算媽媽、姊姊或者我被抓回去了,你都一定要跟著大家一起走。你要追隨神聖的達賴喇嘛,聽從他的教誨,用功學習,將來做個有用的人。多做有益眾生的事,特別要幫助窮苦的人。』」


Guru Kyab將會長成一個圖博人,但不是在自己的國土上。他的父母雖然身陷囹圄,但至少孩子將獲得自主選擇的機會。而選擇留下的圖博青年和他們的父母,則知道自己不可能得到同樣的機會——除非放棄自己的語言。


這是任何一位家長都不願面對的痛苦抉擇。



▲拉薩大街上充斥中文看板(原圖恕不錄)



"Chibetan" 的出現


中文的辭彙被引進圖博文的日常用語,這個現象已從學校開始不斷蔓延。青藏鐵路開通後,大量漢族移民的湧入更助長這種趨勢。嗅著較高工資氣味而來的這批新移民,對學習圖博文一點興趣也沒有。


「在學校裡面,圖博學生的圖博語說得愈來愈差了。五句話裡面至少要帶著三個中文字。所以圖博人對學校裡的圖博文教育感到很憂心。


「老師比起學生也好不到那裡去,事實上,學生就是模仿老師的壞榜樣。有些老師實際上同時在說兩種語言,常常圖博語說著說著就變成中文了。


「圖博文裡面本來就有的字彙,根本沒有必要用中文來說。可是現在很多圖博學生和公務員都習慣混用中文和圖博文,城市裡面這種情況尤其嚴重。」(Lobsang,37歲教師,來自安多)


雖然很多圖博人都了解,中文的影響力再這樣擴展下去,勢將扼殺母語的生存空間,但是在愈來愈多漢人湧向圖博高原的情況下,面對中國政府企圖使漢人成為圖博多數族群的政策,圖博人想保護自己的母語,談何容易!


「在農村,圖博人混用中文的狀況也比以前更普遍了。在地方上,我們經常必須和完全不會說圖博語的漢人打交道,所以我們只好說幾句中文來博取較好的服務。像我們平時去銀行、或者去買東西的時候,圖博語根本就不管用。」(Pema,16歲,來自康區)


不只是口說的圖博語受到威脅,圖博文書寫也日益不受重視。


信封上的地址如果寫圖博文一定寄不到,去旅行的時候如果不會一點中文,圖博人連公車時刻表、甚至自己的車票都看不懂!


「寺院要給其它單位發公文的時候,必須要寫中文。農村裡也一樣,我們得雇用專人來草擬文件,或翻譯所收到的公文。書店裡賣的書,只有三分之一是圖博文作品,其它都是中文書。


「公司行號的招牌,絕大多數是雙語的,但以前是圖博文名稱比中文的大,現在變成中文比圖博文大。至於政府機關,有些根本只掛中文招牌。路標和交通號誌一律是中文,有些警告標誌配合著圖像,不懂中文還可以猜出它的意思,不過有時還是難免會因為看不懂警告標示而發生意外。


「醫院裡面的標示是雙語的,可是病歷、處方和檢驗報告都只有中文。藥物的名稱是中文,醫生講的話也是中文,我們還要請求別人翻譯才能和醫師溝通。」(Lobsang,37歲,來自安多)


「如果藏人不斷地在藏語中摻雜更多中文字彙,他們的母語將遇到很大的問題。現狀不改善的話,藏人會失去他們獨特的自我認同,變得和其他民族沒什麼兩樣。許多藏族喇嘛、學者和關切圖博前途人士說的沒錯:語言和文化是圖博民族認同的中流砥柱。可是像現在這樣持續引進不必要的外來語的結果,將使藏語文遭到消滅。」~安多(青海)僧侶 丹



Forked tongue: Tibetan language under attack ˝ Free Tibet Campaign 2008
With thanks to Tsering Dorje and Tibet Watch for providing personal testimonies.
Free Tibet Campaign
28 Charles Square
London N1 6HT
T: +44 (0)20 7324 4605
E: mail@freetibet.org
W: www.freetibet.org


台灣圖博之友會
http://blog.yam.com/taiwanfortibet/

Friday, April 04, 2008

請回歸學術專業的理性討論

【連署書】請回歸學術專業的理性討論
--談九年一貫課程大綱閩南語課程調整之必要


最近不少媒體與政論節目批評教育部擬修訂九年一貫課程大綱語文領域裡面的閩南語課程的基本能力指標。我們認為部分媒體與政客刻意隱藏課程大綱調整的教學理念,意圖扭曲事實來達到攻擊特定官員及閩南族群的這種做法實在不足為取。針對羅馬字的使用,我們在此提出專業理性的看法與呼籲如下:


第一,羅馬字不是洪水猛獸,而是與國際接軌的利器。


中華民國的準總統「馬英九」先生以及前美國在台協會官員「金大友」當初在學台語的時候就是使用羅馬字來學習。此外,對岸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學羅馬拼音(漢語拼音)。羅馬字是全世界使用最廣的文字,全世界有一半以上的地區均使用羅馬字。難道我們要下一代成為羅馬字的文盲嗎?


第二,「杜正勝」部長上任前學校就已有教羅馬字。


部分人士刻意誤導民眾,讓人以為杜部長要趁下台前推行羅馬字。事實上,杜部長於2004年8月才上台,在此之前的台語教材就都會使用羅馬拼音。不只如此,台灣早期的報紙譬如《台灣府城教會報》及學校譬如「牛津學堂」、「台南神學院」、「長榮中學」等均有使用羅馬字。現階段各大學開設閩南語相關課程時也都會教授羅馬字。


第三,課程大綱並沒有要廢漢字。


事實上,在調整案中有分別列出羅馬字與漢字的能力指標。可惜部分人士卻刻意扭曲為要用羅馬字取代漢字。其實,在課程大綱裡並沒有明確限制台灣閩南語終究要用全羅、漢羅或全漢的書寫方式,而是保留給使用者自行決定。


第四,英語、國語、客語、原住民語均有使用羅馬字。


在這次爭議當中,有人誤以為只有台灣閩南語一科使用羅馬字。其實,語文領域裡頭每一科均有使用羅馬字來輔助教學。令人不禁懷疑,那些反對閩南語使用羅馬字的人是不是其實是要阻擾閩南語的教學?


第五,羅馬字是輔助語言教學的最佳工具,可以減輕學生負擔。


羅馬字的最大優點是容易學且可以幫助學生習得正確的發音。成大蔣為文教授曾用八百餘名越南及台灣的學生做聽寫測驗,結果統計發現羅馬字組的學生在國小二年級就可以達到大學生的聽寫程度;相形之下,漢字組的學生大約要到高二的時候才能有此水平。羅馬字不只學習效率佳,還可以幫助發音。譬如,許多小學生在發「囝仔」的時候,容易發成「in-a」;如果有羅馬字註明「gin-a」,則可以提醒學生要把/g/的濁音發出來。


第六,正確的觀念與教材教法是學會羅馬字的關鍵。


許多人說「我台語這麼好,但是都看不懂課本的羅馬字」。其實,會講和會讀是二種不同的能力。讀和寫都是要到學校學習之後才會的能力。一個會講英語的人,難道可以不經學習就會寫英文嗎?此外,使用正確的教材教法也很重要。要快速學會羅馬字,就要使用以羅馬字教學方法編撰的教材。有些老師本身對羅馬字不熟悉,又使用不適當的教材,當然學生學習效果不佳。


第七,羅馬字是工具,應該標準化。


有人認為現在是民主時代,所以應該任憑老師使用不同的拼音方案從事教學。我們認為,在社會上可以允許不同的文字、拼音方案,但國小教科書應顧慮學生學習的延續性而使用共同的標準。試問,現行國語課綱只教ㄅㄆㄇ注音符號,是否也應該增加漢語拼音、通用拼音、威妥瑪拼音等等?過去幾年就是因為拼音太混亂,基層老師無所適從,造成教學的困擾。如今若要捨棄標準不用,恐怕不只會造成學生負擔,以會引起教師反彈。


針對課程的名稱,我們認為現階段「閩南語」改為「台灣閩南語」是合理的。理由如下:


第一,中國閩南地區除了使用閩南語,也有客語人口的分布。


如果用“閩南”這樣廣泛的地域名稱來稱呼“閩南語”,恐怕也會引起閩南地區客家人的反彈。此外,所謂的閩南語,其實她的語言分布還包含廣東東部地區。廣東東部地區明明就不是閩南,為何要叫閩南語?我們台灣人住台灣,不住閩南,為什麼要叫閩南語?事實上,在中國福建也很少有人用閩南語一詞;他們直接用漳州話、泉州話、廈門話來稱呼他們的母語。有人認為英語在各地都稱為英語,所以閩南語也應如此。事實上,英語對我們來講是外語,我們當然沒有資格干涉英語國家對她的稱呼。但是,台灣閩南語是大多數台灣人的母語,我們當然有權利與義務使用一個合宜又不受矮化的稱呼!


第二,台灣的閩南語和中國的閩南語已經不完全一樣。


閩南語來到台灣和原住民語及日語接觸後已經產生質變。台灣閩南語有許多詞彙是中國閩南語所沒有的,譬如「麻豆」、「oong-lai」、「牽手」、「運將」、「oo-too-bai」等都是從原住民語或日語進入到台灣閩南語的新語詞。


第三,閩南語一詞具有輕視的意涵。


閩字一詞是門底下的虫,是鄙視人為野蠻人的意味。我們身為台灣的主人,為什麼要自降為閩南地區的野蠻人?原住民族過去被稱為「生番」及「熟番」,客家人也被稱為「客人仔」,這些具有輕視的意涵的語詞都不再使用,為何我們還要繼續使用閩南語來看輕“閩南”族群呢?


第四,台語一詞已於一百年前使用,各界應尊重族群的自稱。


台灣語或台語一詞在一百年前就有人使用。譬如,1895年日本人「俁野保和」出版《台灣語集》,1902年又有「台灣語學同志會」成立以及機關報《台灣語學雜誌》的創刊。此外,「連戰」的阿公「連橫」也於1933年編寫《臺灣語典》,用臺語及臺灣語來稱呼所謂的閩南語。


第五,台語一詞與沙文主義無關。


有人認為「台語」或「台灣語」一詞會排斥客家與原住民族群,事實上不然。台語只是一個專有名詞,並不是「台灣語言」的簡稱。台灣語言是複數的概念,包含原住民語、客語及台語。就如同「華語」也是一個專有名詞,專指「北京話」,但這個名詞並不否認廣東話、上海話也是中華地區使用的語言。台灣原住民族「達悟族」自稱為「達悟」(語意為「人」),難道其他族群的人就不是人嗎?當然「達悟」的稱呼並沒有排斥其他族群。同理,台語一詞也沒有排斥客家或原住民語。


第六,台灣閩南語一詞已是最低勉強接受的妥協用詞。


雖然大多數民眾普遍使用台語一詞,然中華民國教育部長期以來使用閩南語一詞。以「台灣閩南語」一詞取代「閩南語」已是許多民眾可以忍受的最低限度,若硬是要以閩南語稱呼,恐怕會有許多人覺得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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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羅馬字協會
台文BONG報雜誌社
台文通訊台灣總聯絡處
台灣母語教師協會
台灣南社
台灣海翁台語文教育協會
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


連署社團:(照筆劃順序/更新時間 4:50PM, April 3, 2008)


台南市台灣語文學會
紅樹林台語文推展協會
台南市管芒花台語文學會



擴大連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