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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31, 2012

有沒有「正確」的台語?


這篇文章,我想談談有關所謂「正確」的台語。

對語言有所了解的人,大概都知道語言像個有機體,而有機體的特徵之一就是它不是恆常的,它是變動中的,據說身為有機體的我們,每隔幾年,身上的細胞就會全部換過一輪,從「物質」上來說,當細胞被換過一輪時,「我」就某種意義上來說,就不再是「我」了,也因此,如果「要」一個所謂「真正」的我,由於細胞的新陳代謝,由於這變動不居的現實,這樣的「要求」,似乎是不可能的。

基於同樣的原因,有些人對於語言純正主義(linguistic purism)者也就冷嘲熱諷,認為追求一個語言的「純正性」,只不過是建基於無厘頭的意識型態之上的幻想爾爾,語言本身不停地在變化著,即使其速度沒能快到我們可以察覺,但一旦以世代為單位時,前述的有機體特徵也就昭然若揭了,事實上,一旦一個語言不再有所變化,那往往就是那個語言滅亡之時。

於是,對語言純正主義的嘲諷,不免就帶出了另一個極端,這樣的想法宣稱:「關於語言,根本沒有所謂正不正確!」基於功能主義的論點,語言,只不過是社會文化的產物,其基礎不外乎「約定俗成」,一旦某個語言的使用者在某個用法上達成合意(顯然或默然),那個相對通行的用法就是所謂的「正確」,而這個相對的「正確」只是語言之河短暫的切片,它既不恆常,自然不具有什麼永久的權威性,抱持這個極端的人們,自然也就對於任何宣揚或堅持某個語言的「正確詞彙、語法、發音」者,嗤之以鼻。

固然我們無法排除世上之事的是非標準,有時候就是會落在某個極端上,不過,即使「語言純正主義」這個極端禁不起時間的考驗,也並不就代表另一個所謂「約定俗成」極端就可以站得住腳了。而筆者在這篇文章中所要質疑的,正是這種「現狀」就是合理的極端想法。

在這裡,我並不打算把這樣的說法打成十惡不赦,一如許多人把種族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歸咎於黑格爾把「現實」和「理性」之間進行強烈連結一樣,雖然,「現實」經常是「理性」(個體或群體)運作後的結果,但「理性」是有著不同層次的,單純地「把語言看成『約定俗成』的物事,認為追求『正確』的語言內涵毫無意義」,此一想法很有可能只不過是「理性」的某個層次,一旦我們再進一步去做思考,應該有理由不以此為自滿才是。

既然我們談的是「語言」,那麼,我們就把生成語法的大師Chomsky對語言研究的想法拿來做進一步的延伸吧!Chomsky認為,研究語言,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所謂「觀察的妥適性」(observatory adequacy),研究者一旦能察覺語言的某些/某個現象,也就具有這個層次的妥適性;其次是所謂的「描述的妥適性」(descriptive adequacy),研究者必需要能把所觀察的現象進行歸納、統整並做出明晰的描述,才能說是妥當地達到此一層次;一般而言,做學問做到這個地步,已經具有相當成果了,即便寫成論文,也很難說其不完整,不過,事實上,Chomsky認為那並不足夠,還有第三個層次,即所謂「解釋的妥適性」(explanatory adequacy)是必須加以追求的:在生成語法/形式句法的分析裡,研究者必須要把所歸納、統整的語言現象,做出現象之上、跨語言的深度解釋,若非如此,在Chomsky的想法裡,這就不是個完整的研究結果。

這樣的說法似乎有點抽象,讓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學過法語的人,大概都注意到法語的副詞位置,和英語有所不同,法語的副詞出現在動詞之後,英語的副詞則原則上在動詞之前,注意到副詞與動詞相對位置,可以說達成了「觀察的妥適性」,把副詞的位置做出歸納,「描述的妥適性」也具備了,但,如果要具有「解釋的妥適性」,則要如同Pollock1989年的著名論文中,對這差異提出現象之上的解釋。根據Pollock的假說,句法結構裡有著數個agreement的功能性位置(agreement指的像是主詞的人稱及單複數與動詞形態的連動等等),由於法語的動詞具有較強的agreement特性(strong feature),因此必須在語句構成前(送到語音部門發出前)就讓動詞移到較副詞為高的agreement功能位置進行性質查核,而英語的動詞所帶的agreement特性則較弱(weak feature),也因此沒有必要急於在語音形態中完成這個移位。相信許多人在看到這裡時,已經頭昏眼花了,沒關係,因為,上頭的概略說明,只是要呈現所謂「解釋的妥適性」要求的「現象之上、跨語言的深度解釋」大概的模樣而已,只要大家有個概念就可以了(對Pollock的分析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找論文來看囉:Pollock, Jean-Yves. 1989. Verb Movement, Universal Grammar,and the Structure of IP. Linguistic Inquiry 20:3

為什麼要扯這麼遠呢?Chomsky對於理論語言學研究的三個層次,與一開始談的「語言正確性」有什麼關係呢?有的,事實上我認為,如果我們把Chomsky這三個層次的妥適性,延伸做為我們看待任何「現象」的角度,我們的「理性」對於「現象」的作用,將可以更為深入,脫離皮毛的層次,有機會的話,更可以直指現象背後的核心。

其實,任何現象的背後,無不有其結構性的因素及脈絡存在,以不久前引起喧然大波的「文林宛都更案」,或是這幾天鬧得沸沸揚揚的「旺中案」(旺旺集團媒體併購案)為例,任何人都可以用短短一句「經濟活動」或「商業運作」就自以為已然道盡。在這種極端的「經濟/商業」角度裡,任何事物都有其價格,市場自然會透過價格決定供需,所以,都更案不外乎拆遷、重建、買賣、獲利及利益分配,旺中案也就是企業購併追求利潤極大化而已,什麼人與土地的情感啦,什麼居住權或居住正義啦,什麼媒體公器及言論自由啦,都是不存在的,因為,這些事件「不過只是」經濟活動、商業運作罷了,有什麼談不攏的,也必然是價格問題、利益分配,如此而已。

是嗎?仔細想想,上頭的理性運作層次,難道不「低」嗎?難道不是只是皮毛上頭的妄語嗎?就算做了「觀察」,恐怕連「描述」都有所不足,更別說「解釋」上妥不妥適了。

舉這樣的例子,其實就是想突顯出在「語言正確性」此一議題上,所謂「約定俗成」這個極端是如何的膚淺,短短四個字「約定俗成」,就想道盡語言變化背後原因的林林總總,並概括承受,其荒謬程度,只怕不輸於想用「商業運作、經濟活動」就把「文林宛都更案」及「旺中案」做出定論的可笑吧!

同理,如果我們真的以為經濟活動可以單純到「僅止於」經濟活動,完全排除「政治力」的干預,更不會危及國家安全及人權自由,那麼,台灣今天會陷入中國「以商逼政」、「以經促統」的人權困境與國安危機裡,也就不意外了。

今天,我會想借Chomsky的三個層次,引申為理性運作的提升,正是想指出這種「皮毛理性」的危險性。這種「皮毛理性」看似理性,聽似有理,但事實上正是最缺乏「人文素養」的低度理性產物。

或許有人會問道:「什麼是人文素養?」  人文素養,不是指吟詩作對、附庸風雅的矯柔做態,「人文素養」在我看來,事實上就是面對一個「現象」時,能如同Chomsky在語言學研究上追求「解釋妥適性」一般,冀求進一步延伸,在「觀察」、「描述」現象之後,看到現象背後(現象之上)、現象之外(跨現象)的因素,並且對這超乎現象之上的解釋做出回應!!!

回到題目上來,試問,當我們面對「語言變化」的時候,如果只是「看見」變化、「接受」變化,卻不追究「變化」背後的因素是什麼,我們難道可以就此滿足嗎?我們「觀察」變化、「描述」變化,難道不該對「變化」背後的因素(解釋)做出回應?若非如此,學匠如我們,何以誆稱學者!

語言之所以變動,原因不外乎語言接觸、生理因素、社會因素等等,其中社會因素又包括了自願、非強迫的來源,以及具強迫性、結構性的政策、政經構成、教育及媒體運作,當我們看到一個語言發生變動時,我們難道不應就其背後的「因素」,針對「變動」做出不同的回應?

回顧歷史,台語在台灣特殊的時空背景下,其戰後的「變化」是有著結構性、強迫性的因素存在的,在日治時期,台語始終仍是台灣Holo族群的生活語言、商業語言、以及島上的共通語,在戰後,卻在挾「媒體」、「國民教育」的政策威勢下,從家庭、媒體及部份商業場域中消失,也丟喪了共通語的地位,要談到今日「台語」的語言變化(不管是詞彙、發音及語法),絕對不能「去脈絡」地以「約定俗成」一語帶過,因為,這樣的說法,就是前頭所說的「皮毛理性」,這種不論原因把所有「變化」都一律接受的作法,一如前頭所說的「低度理性」,是缺乏人文素養的產物!

身為動物,人對於食衣住行以外的資源喪失,總是較難投以關注,但文明的進展,關鍵就在於吃好穿暖之外的追求。今天,我們已經懂得關心一個物種的存亡、一座山的存續,甚至,想到一種傳統技藝的傳承,乃至一個文化、一個語言的未來(至少部份人啦...唉)。一個語法研究者,在看到台語經過數十年的國語政策以及媒體、教育的圍攻下,在走向衰亡之前,逐漸「華語化」,丟失其獨特的語法(參考一參考參考)、詞彙(例一按下去的例子)及發音(例子)時,實在很難淡然地以一句「約定俗成」帶過,就一如許多人沒辦法把「旺中案」看成單純的「商業行為」,我也很難把戰後台語的變化視為「自然過程」。

戰後,台語的變化有其結構性因素,政策、教育、媒體所塑成的「華語霸權」,正凌遲台語、客語及島上各種原住民語言,並造就一批批「說華語最流利的台語使用者」。目前的語言變化,既然不是「有機」的、「自然」的,而是中了非自然的毒素,屬於瀕死前的器質變化,那麼,力抗這些的「病癥」就絕不是出於極端「語言純正主義」的動機,對於這些「變態」的反對,反而有著「理性」的原因,有著「現象之上」的「人文素養」的追求,不是嗎?(笑)

那麼,試問,有沒有「『正確』的台語」呢?答案仍然是沒有的,因為台語從古至今都在變動中,流逝如水,哪一段能永恆?只不過,對於戰後以「暴力、違反人權」的「國語政策」所造成的台語變化,那樣的台語,抱歉,我有「道理」說它們絕對不正確!也無法接受!

套句導演戴立忍的話:「做這些事是不要讓世界改變我。」我也想說:「我不討厭華語,但厭惡華語霸權及其下畸型的台語,即使不能改變台語畸化及滅亡的命運,至少,可以讓自己不被改變!」

Sunday, February 19, 2012

一個華譯台的問題-華語帶「地」的句子

劉承賢
一、開場白

還記得小時候,華語課(「國語課」、「國文課」)的老師曾經教我們如何區分「的」與「得」,據說「的」和「得」的差別很好分,就是「得」負責跟在動詞後頭(像:「張三跑得很快。」)。

不久之前,有人告訴我,現在的華語課本(「國語課本」)改了,漢字使用上,不再區分「的」和「得」,一律用「的」,這個改變引起了一些批評,有人認為這兩個字在上一段提及的不同用法中雖然讀音相同,但功能不同,不應該混淆,也有人舉出台語的例子,說明這兩個字在台語對應的句子裡,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字詞,並藉此來支持這樣的區分。

(1)a. 我買了張三書。(華語)
    b. 張三跑很快。(華語)

(2)a. 我有買添發ê冊。(台語)
    b. 添發走著(/kah/了)真緊。(台語)

從上頭來看,在動詞後頭的「得」,它所對應的台語字詞,是「著(tio̍h)」、「kah」或「了(liáu)」,與對應「的」的「ê」相去甚遠,有趣的是,其實對應華語這個「得」的台語詞「著」、「kah」及「了」,在使用上是有進一步的語意區分的,不知道讀者有這樣的語感嗎?而相對來說,華語則沒有採用不同的字詞來做同樣的語意區隔。

這些問題,就不在這裡深談了,因為這篇文章的動機,其實是「的」與「得」的新朋友:「地」。我不是很確定今天的所謂「國語課本」是不是還用「地」來接在情態副詞之後,比如:「張三快快地走出了教室。」  還是這個「地」也一逕地寫成「的」了.....

當然,這個「地」並不是此類華語句裡的一個「必要成份」,它是選擇性的、可以省略的,以下的討論,就以有「地」的情況為前提。

話說這個做為副詞標記的「地」,在我上學的那個年代可是有很多人讀成「(漢語拼音)di」的,不過這個讀音顯然已經慢慢地沒落了,也因為它的讀音向「的」靠攏(至少筆者主觀認為如此.....),所以,我才會說「地」是「的」和「得」的新朋友。

而筆者一直在猜測,會不會就是因為這讀音的靠攏,所以,越來越常聽到有人在說出對應以下華語的台語句子時,把「地」給用「ê」來替換。(特別是年輕人.....^^a)

(3)a. 慶餘靜靜「地」坐在椅子上。(華語)
    b. 那些燈籠高高「地」懸在門前。(華語)
    c. 銀環高高興興「地」離開了辦公室。(華語)
    d. 水順不是心甘情願「地」捐錢的嗎? (華語)
    e. 昨天,阿卿無巧不巧「地」遇見了前夫。(華語)
    f. 添發用力「地」掙脫繩子。 (華語)

替換的結果,大致如(4)。(假設句子的其他部份在字詞及語法上都「成功地」翻譯了。)

(4)a.*慶餘恬恬「ê」坐佇椅仔頂。(台語,錯句)
    b.*Hia-ê鼓仔燈懸懸「ê」吊佇門頭前。    (台語,錯句)
    c.*銀環歡歡喜喜「ê」離開辦公室。(台語,錯句)
            (注意,「離開」後頭不能加「了」,原因請參考上篇)。
    d.*水順敢毋是心甘情願「ê」寄附--ê?(台語,錯句)
    e.*昨昏,阿卿千拄千「ê」拄著in前翁。(台語,錯句)  
    f.*添發出力「ê」kā索仔liòng--開。(台語,錯句)

會這樣替換的原因,大概就是因為這裡的「地」,已經相當普遍地讀成「的」了吧.....問題是,這樣的句子,在台語人聽來,實在是十分地彆扭呀!!!想想看,如果台語在對應華語的「的」及「得」的時候,就不是一律採取「ê」來對應,甚至在對應華語「得」的時候,還配合語意做了更細緻的區分,那麼,在對應華語情態副詞的助詞「地」,怎麼可能就是「ê」呢?



二、一些可行的譯法

那麼,該怎麼翻譯(3)的句子才好呢?筆者試譯如下。

(5)a. 慶餘恬恬「仔」坐佇椅仔頂。(台語)
    b.?Hia-ê鼓仔燈懸懸「仔」吊佇門頭前。    (台語,有點怪)
    c. 銀環歡歡喜喜「來」離開辦公室。(台語)
     d. 水順敢毋是心甘情願「去/來」寄附--ê?(台語)
    e. 昨昏,阿卿千拄千「去/來」拄著in前翁。(台語)    
    f. 添發出力「去/來」kā索仔liòng--開。(台語)
    
(5)裡頭引號(「 」)裡的部份,其實和華語的「地」一樣,也都是選擇性的(可有可無),比較有趣的是,在華語裡,一個「地」就可以打通關(至少是絕大部份),但對應的台語句子,可就很難用一個單獨的詞來處理了。

不管如何,把副詞後面的「地」都說成台語的「ê」,聽起來真的「不太妙」呀!請大家別這麼做吧 ^_____^

回項來談談(5),如果筆者的翻譯不算太差,很明顯的,這些在華語裡的「副詞」成份,不太能在台語裡歸納成一個類別,如果我們不打算把這個對應「地」的成份給省略不說,那麼,在台語裡,我們至少就用了兩個半(「來/去」算一點五個 :P)的不同字詞,來填上這個位子。

乍看之下,或許我們會想要做這樣的分類:拿來做副詞的成份如果看起來像形容詞的,那後頭就加「仔」;其他就加「來」或「去」(當然,這些都是選擇性的,我們談的是一定要加的時候;另外,要用「來」或「去」,當然有語意上的差別,這裡暫且不論)。

不過,例子一多,這分類就破功了,以像形容詞這類的來說,很多時候加上「仔」,句子都不好,事實上,(5b)的「懸懸」加上「仔」,就是有點怪,請看(6)裡頭前面加了「 *」號的句子,這些句子也不好。

(6)a.*添發緊緊仔離開房間。(台語,不好的句子)
    b. 添發慢慢仔離開房間。(台語)
    c. Hit件代誌咱有好好仔處理--ah。(台語)
    d.*Mài kā我ê衫kō垃圾--去,我想beh清氣仔去上班。(台語,不好的句子)
    e.*伊跋落河溝,澹lì-lok仔行轉去厝--裡。(台語,不好的句子)
    f.*下班了後,咱來去做伙快活仔食一頓飯。(台語,不好的句子)


上面的這些句子,如果把副詞部份翻成華語:「快快地」、「慢慢地」、「好好地」、「乾淨地」、「溼搭搭地」、「舒服地」,基本上都沒有問題,不過,台語能加上「仔」的情況似乎很有限,感覺起來,是有可能窮舉的:「恬恬仔」、「輕輕仔」、「重重仔」、「好好仔」、「慢慢仔」、「寬寬仔」(khuann-khuann-á)、「liâu-liâu仔」、「勻勻仔」(ûn-ûn-á)、「幽幽仔」(幽幽仔疼)、「戇戇仔」、「爽爽仔」、「小可仔」、「略略仔」、「安心仔」、「閒閒仔」(例:「伊退休了後,無煩無惱,逐工按呢閒閒仔過日。」)、「好禮仔」.....即使無法窮舉,似乎也有太多例外。

再者,漢語長久以來,在詞性區分上,就爭議頗多,尤其是動詞與形容詞的區隔,最是困難,有學者甚至認為,漢語只有動詞,沒有真正的形容詞,只是(部份)動詞可以拿來做形容詞功能使用,舉例來說,「你恬--去!」這句話的「恬」就很難說是單純的形容詞。

就算我們不要涉入這個爭議,假設漢語有動詞和形容詞的區分好了,我們還是面對了台語裡頭並非所有「形容詞」都可直接加上「仔」當做副詞使用的事實。(華語似乎沒這個問題)

至於「來/去」呢,避開專門的語言學名詞,他們在這些句子裡的功能,大概可以說他們就是連接了兩個有著相同主詞的小句子,換句話說,句子裡的主詞,做了兩個「動作」,假如這個說法是對的,那麼,在「來/去」前後的成份,就應該是兩個具有動詞性質的成份了。

另一個問題則是,那台語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情態副詞」?答案似乎是肯定的,比如:「雄雄」或「歡歡喜喜」,這類的詞,我們很難把它們用在形容詞(如:修飾名詞)或動詞(當做謂語)使用,不過,直覺上,這類的詞數量相對很少。

此外,華語和台語並沒有這種詞與詞的一對一對應(事實上各種語言之間率皆如此),我們以「雄雄」來說,華語對應的就是「突然(地)」,不過,「突然」可以做為形容詞使用(如:這個回應實在太過突然。) 台語的「雄雄」是沒辦法這麼造句的,也因此,華語的副詞「突然(地)」,應該就是形容詞轉副詞使用,後頭的標記助詞「地」則可加可不加。


三、一些無法負責的臆測

為什麼台語在情態副詞的使用上,會有這種和華語無法對應的現象呢?筆者沒有認真找文獻來看,只能根據一些已知的事實來推斷。基本上,學者們都同意,台語是一個相對保守的語言,保守的意思是,它的變化(演變)速度比較慢,一般說它比較「存古」。如果說,語言演化的常態,是如同一般假設,由實詞(動詞、名詞)往虛詞(副詞、介詞、助動詞...)方向走的話,那麼,台語的虛詞(功能詞)的生成,應該就是比較緩慢,數量也相對少。

我不清楚「仔」在副詞使用上的來源,但有一種可能是這個「仔」就只能附加在形容詞上來加以副詞化(一如華語的「地」),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台語「真正的形容詞」數量就不多,一些學者(像McCawly)所說漢語只有動詞,沒有形容詞的說法,可以把它看成漢語由動詞演化出形容詞,形容詞演化出副詞的歷史過程(語法化/虛化),台語因為保守、存古,因此真正已經「成形」的形容詞數量少。假設除了「真正的副詞」(如:「雄雄」)以外,快速組成副詞的方法,就是在形容詞加上詞綴(如:英文的「-ly」、法語的「-ment」、華語的「地」、台語的「仔」),那麼,台語因為保守、存古,以至能以這種方式衍生出來的副詞自然就少(因為真正的形容詞少),自然,有著「仔」後綴(suffix)的副詞用法就有限了。

甚至,即使說「仔」仍沒有演化成真正的副詞標記詞綴也不無可能,因為有些副詞,如「不止仔」、「嶄然仔」,即使把「仔」刪去,也沒辦法拿來做形容詞使用(就只能是副詞),設若如此,那麼「仔」就只是在符合某些規則的情況下,用來配合組成某些副詞的用途,而華語呢,「地」這個標記則已經語法化到幾乎無所不黏(使用上則是選擇性的),可以很快地衍生出副詞。

但所謂實詞發展出虛詞的語法化角度,其實也不足以呈現出語言類型上的事實,事實是,不同的語言之間,不只沒有個別詞與詞的一對一對應關係,甚至連「詞類」的對應關係,也是不必然的,這意思是說:我們不能夠期待,因為英文有frankly這個副詞,所以非洲的班圖語也會有相對應的一個「副詞」,很可能,這個語言中根本是以另一種詞類(或片語)來表達同樣的意思。


在南島語的文獻裡,所謂「副詞性動詞」的存在,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些「副詞性動詞」之所以如此稱呼,正是因為它們在語義上是副詞的作用(以英語等大語言的角度來看),但卻具有一切(或大部份)動詞的性質(比如:有voice,有agreement等等),如果不要先入為主地以我們熟悉的語言看待這現象,那麼,其實,它們就是貨真價實的動詞,而這些動詞表達的,正是另一些語言當中採取副詞所表達的語意。


當我們有以上的跨語言的認識後,對於台語中真正的副詞似乎很少,以及何以許多華語的副詞,台語好像是以動詞表達,也就不會感到奇怪了。



四、結論

回過頭來,對於華語情態副詞加上可有可無的「地」的句子,對應的台語句子到底是什麼?(該怎麼翻譯呢?)不管怎麼樣,都請不要再一律換成「ê」了吧,這麼做是最不好的,基本上,就是三個方式:

1. 什麼都不加(像:「慶餘恬恬坐佇椅仔頂。」 「添發出力kā索仔liòng--開。」)
2. 加「來」或「去」,可不可以加,加的話選哪一個,由語意/語用決定。
3. 有些詞彙可以加上「仔」,但數量有限。

然後,這「lò-lò長」的文章結束之前,我違常地在這最後才說明動機:一來,每當筆者聽見把華語副詞後的「地」直接替換為台語「ê」的句子時,一直覺得「怪怪的、癢癢的」,希望能找出比較「舒服」的對譯方式;二來,在做台、華語語法比較的時候,總不免會遇到有華語情態副詞的句子,於是,字詞對應及「地」的疑問,也就一再地造成本人的困擾...@@"

不過,以上的很多想法,都沒什麼堅實憑據,建議讀者們就參考「如何對譯」的建議就好,而無論是「對譯的建議」或是上頭一些「原因的揣測」,則都歡迎大家批評指教。

Thursday, February 16, 2012

台語、華語,語法大不同!


參透語法差異--告別『菜台語』的最後一哩路
劉承賢

一、開場白

對於有心加強台語能力的人來說,發音、字詞及俗諺語方面,現有的學習資源可謂相當豐富,取得也十分容易,台語相關字詞典的出版、網路上免費詞典的出現,特別是華台語對照查找的功能,都讓母語斷層的一代,可以很快地透過自修,在詞彙能力上精進。只不過,何以我們仍然常常在電視新聞裡頭聽見怪里怪氣的台語呢?明明發音及詞彙方面沒有太大的問題,但在聽到一些語句,或讀到一些台語文作品時候,卻總覺得哪裡不太對勁,一時間卻又說不上來。這樣的情形,《臺灣諺語》的作者黃少廷在書中前言就描述得十分傳神:「...目前年輕人相互間之談話對話,以及台語影片、台語電視劇,其劇情中之對白,聽起來怪怪的、癢癢的。」關於此,黃少廷並舉了一個例子:有一個小孩子,要向阿媽要錢,她說:「阿媽!予我錢.....。」(意稱:奶奶,給我錢.....),黃認為,這種說法,是華語,而非台灣話(不知道讀者是否能察覺此句的怪、癢處),黃指出,正確的台灣話,應該說:「阿媽!錢予我.....。」這當中的幽微之處,不知道讀者是否有所感受?

誠如黃少廷所說的,流行語、新名詞,可以創造或直接由別的語言取用(借用),但是「文法」(語法)是不可以弄錯的,語法一旦出問題,即使發音標準、詞彙正確,仍然是華語式的台語,聽起來彆扭而不到位。

研究語言變遷及比較語言學的學者都知道,語彙的借用、演變,乃至語音的改變,是語言接觸後常見且最早發生的現象,但語法(文法),一般而言相對固定,不容易產生變動。如果以人的穿著並生理組織來譬喻,語彙有如人的頭飾及帽子,語音則像人的頭髮及皮肉,至於語法,則好比相對內層的頭骨及腦髓。對一個人來說,要更換頭飾及帽子是快速而便利的,這樣的更動,似乎無關緊要,就像不同的語言之間互相借詞,稀鬆平常;比較起來,如果是把頭髮染色、甚至植上別人的頭髮或做頭皮換膚,就沒那麼容易了,不過把人數規模擴大、時間拉長來看,倒也見怪不怪,我們還會毫不遲疑地說:這個人的身份並沒什麼改變;但是,設若人的頭骨及腦部都給更換易動,對於「此人」是「彼人」非「彼人」,我們恐怕就會大大遲疑,並要引發爭議了。

二、什麼是語法

在指出一些台華語語法差異以先,我們先來了解「什麼是語法?」撇開漢語少有的字詞本身型態的變化,簡單地說,語法就是字詞形成句子的排列組合方法。語言之間的差異,其中之一,就在於字詞的排列順序及成份的增刪可否,如果字詞的排列順序不被容許或增刪不被接受,即使拿來組合的字詞無誤,也無法得到正確的語句。

從大處著眼,我們知道大多數的句子,都是由主語(S)、謂語(V)及賓語(O)所構成的,人類的不同語言,對於這三者的基本排列順序,也大不相同。例如:台語、華語、法語、英語,都是SVO的基本詞序,但日語及韓語則是SOV,而南島語的基本詞序呢,則絕大部份是VSOVOS。以下是一些例子:

(1)a. 慶餘 真佮意 銀環。(台語)
S         V       O
b. 張三 很喜歡 李四。(華語)
S         V       O
c. John likes Mary. (英語)
S         V    O
d. Mina aime bien Jean. (法語)
S           V          O
(2)a. 私は あなたを 愛している。(日語)
S          O         V
         你       愛
b. 널 사랑해。(韓語)
S   O     V
你    愛
(3)a. koun-au-kamu.(西拉雅語)
V     S     O
告訴  我   你
b. Maolah kako to pusi. (阿美語)
V         S         O
喜歡      我        貓

除了上述這種大的詞序差異外,還有一些細部的語法差異存在於語言之間,比如,從上頭我們知道,英語及法語的基本詞序都是SVO,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透過單純的詞彙替換,就把英語句子改成正確的法語句子,請看以下的例子。

(4)a. Je fais toujours mes devoirs.(法語)
 我 做     總是    我的 作業
 S   V                      O
b. I always do my homework.(英語)
 我 總是  做 我的  作業
  S          V        O

撇開英語及法語其他的語法差異不談,光是這兩個語言副詞的位置,就不盡相同。在(4)裡頭,雖然有著相同的SVO基本詞序,但頻率副詞「總是」的位置,卻各行其是,如果我們僅以兩種語言一樣是SVO的語言,就誤認為可以按著英語的詞序,把(4a)說成「je toujours fais mes devoirs」,那麼法語人一定會告訴你:「我知道你在說什麼,不過,你這句話怪怪的,不太對勁。」

這,就是語法奧妙的地方,想要把一個語言道道地地地說出來或寫出來,是不可能忽略語法差異的。

以下,筆者將例舉幾個台語及華語在語法上的不同之處,一如上頭英、法語的對照所顯示的,雖然台語及華語也都是SVO的基本詞序,不過,如果就此推論兩者的語法沒有差別,可就大錯特錯了!想把華語句子譯成台語,卻只做字詞替換,而忽視語法,是不會得到正確的台語句子的!

三、台華語的幾個語法差別例舉

在這個段落裡,我將舉出幾個台語與華語之間的語法不同處,而一般台語寫作者或從事華譯台的工作者所常犯的錯誤,也大致可歸納在這幾點當中。

() 賓語強迫提前

台語的賓語(受詞)位置,常常與華語有所不同,台語的賓語,在某些謂語(如:動詞)型態下,會有強迫提前的現象。以下舉兩組簡單的例子:

(5)a. 吃飽 飯 了.....。(華語)
b.* 食飽 飯--ah.....。(台語,語法錯誤)
(6)a. 張三 做完 工作 了。(華語)
b.*水順 做完 工課--ah。(台語,語法錯誤)

(5a)(6a)的華語句子,沒什麼問題,不過,如果我們把字詞都換成台語,卻不更換詞序,結果產生的(5b)(6b)的台語句子,聽起來便怪異而彆扭,原因就在於(5b)(6b)犯了語法的錯誤,正確的句子,必須把賓語((5b)的「飯」,(6b)的「工課」)提前。

(7)a. 飯 食飽--ah.....。(台語)
b. 食 飯 飽--ah.....。(台語)
(8)a. 水順 工課 做完--ah。(台語)
b. 水順 工課 做完--ah。(台語)

(7)裡頭,「飯」提前的位置不同,當然語意有所不同,不過,比起不提前的錯誤句子,至少語法上都是正確的;而(8)的兩個句子,有沒有加「」也有著語意上的差異,但,重點在於賓語是否提前,一旦提前,句子就不會再「怪怪的、癢癢的」了。

當然,台語的句子裡,並不是賓語都一定得強迫提前,那麼,讀者可能要問:「什麼時候賓語一定要提前呢?」大體上來說,會造成賓語強迫提前的謂語(動詞)有兩類。第一類是:動結式,第二類是附加了動相詞的動詞,以下簡單說明。

什麼是「動結式」呢?我們可以把它想成是一個「動詞」加上「結果」的複合動詞,比如:(7)裡頭的「食飽」就是「食」(動詞)與「飽」(結果)的組合,其他的例子,像是:「拍開」(拍+開)、點著(tiám-to̍h;點+著)、攑懸(攑+懸),下面是一些例子:

(9)a. 拍開。(台語,正確的句子)
b.*拍開 門。(台語,不好的句子)
(10)a. 點著。(台語,正確的句子)
b.*點著 火。(台語,不好的句子)
(11)a. 攑懸。(台語,正確的句子)
b.*攑懸 手。(台語,不好的句子)

至於第二類所謂「附加了動相詞」的動詞,其實就是指加了「了(liáu)」、「完」、「煞(suah)」、「好」的動詞,例如:「讀了」(動詞「讀」加上「了」)、「寫完」(動詞「寫」加上「完」)、「講煞」(動詞「講」加上「煞」)、「洗好」(動詞「洗」加上「好)),這類的組合,也會強迫賓語提前,請看以下對照。

(12)a. 水順 冊 讀了--ah。(台語,正確的句子)
b.*水順 讀了 冊--ah。(台語,不好的句子)
(13)a. 慶餘 宿題 寫完--ah。(台語,正確的句子)
b.*慶餘 寫完 宿題--ah。(台語,不好的句子)
(14)a. 銀環 意見 講煞--ah。(台語,正確的句子)
b.*銀環 講煞 意見--ah。(台語,不好的句子)
(15)a. 阿卿 衫 洗好--ah。(台語,正確的句子)
b.*阿卿 洗好 衫--ah。(台語,不好的句子)

雖然完整的情況還要更複雜(有部份動結式上的爭議,如:thâi死、摃破...等),但上述的原則大體上是正確的,讀者只要遇到上述兩類謂語/動詞時,將賓語提前,就可避免說出/寫出許多語法錯誤的句子。

除了名詞性質的賓語,動量詞及名量詞,也不太能直接出現在上述兩類謂語之後,必須重覆第一個動詞,來避免動量詞與名量詞直接出現在前面所說的兩類謂語後頭。例如:

(16)a.*攑手,水順 有 攑懸 三擺。(台語,不好的句子)
b. 攑手,水順 有 攑懸 三擺。(台語,正確的句子)
(17)a. *衫,阿卿 洗好 三領--ah。(台語,不好的句子)
b. 衫,阿卿 三領 洗好--ah。(台語,正確的句子)

上面的例子裡,動詞「攑」及「洗」都做了重覆,並跟著動量詞「三擺」及名量詞「三領」,以避免動量詞或名量詞直接接在「攑懸」(動結式)或「洗好」(動詞加動相詞)之後。


在涉及「動相詞」(了、煞、好、完...)的時候,因為語用的因素,不論是名詞(賓語)或動量、名量詞,有時候強迫提前或另接在重覆的動詞後,句子仍然不好,這個時候,我們該做的,就是直接把動相詞刪略,來達到避免「動相詞」後跟著賓語或名、動量詞的終極目的。這類的例子如:


問:你拄才食啥?(台語)
答:我食弓蕉。(台語)


上述的回答,固然不能採用對應華語的「我食了弓蕉(台語,錯誤的句子)」,但,如果因此把賓語提前,答道:「我弓蕉食了(liáu)。」(或者是「我弓蕉食--ah。」),也都是不適當的答案。原因在於,賓語的前置,除了上面說的語法因素,還有資訊結構上的「主題化」等效果,而「弓蕉」在這裡「主題化」的結果,會造成資訊結構(牽涉語用)上的衝突,因此,比較好的作法就是像例句一樣,直接把動相詞刪略。


而要刪略或要提前,相信台語人是有語感的,這裡就不再進一步討論了。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強迫前移僅限於賓語,像「我愛了無後悔」一句,「無後悔」並不需要提前,因為它並非謂語「愛了」的賓語/受詞。

()對「主題」的偏好

大部份的句子,都可以拆分成「主題」(被評論的對象/目標)與「評論」兩個部份,以前面的(11a)「手攑懸」為例,「手」可視為主題,「攑懸」則可視為對「手」的評論。不同於華語,台語的「主題性」很強,換句話說,就是台語偏好句子裡有「主題」,文章一開始黃少廷所舉的例子,所顯示的,就是句子裡一旦有個主題先出現(例子中的「錢」),會比沒有主題的句子要好的現象。

台語在語法上的這種主題偏好性,也造就了一些只有台語才有的句式
(18)a. 有好空--ê伊攏嘛走代先。(台語;引自盧廣誠2002
b. Tse寫德語我看無。(台語)
c. 你掀了siunn緊我看無明。(台語)
d. 紙幾張仔予--我。 (台語;引自盧廣誠2007
e. 衫洗清氣。 (台語)

上面這幾個句子,如果照著詞序直接更換為華語詞,對於許多台灣以外的華語人來說,會覺得彆扭,簡單地說,這就是所謂的「台灣國語」。

在台語寫作、說話時,對於主題性的體認,有助於避免造出聽來怪異的句子(缺乏主題的語句),並可以依此原則造出具有台語特殊氣息的語句。

()單位詞/量詞前的數字省略

華語及台語,都有重覆「數詞+單位詞(或量詞)」的做法,用以表達分配性或個別成組等語意。如:

(19)a. 學生一個一個離開了教室。(華語)
b. 米一包一包地被領走。(華語)
(20)a. 學生仔一个一个離開教室。(台語)
b. 米一包一包予人領--去。(台語)

在這樣的句子裡,華語常常把第二個數詞「一」給省略,但,這樣的數詞省略,在台語是不被容許的。請比較(21)(22)

(21) 米一包包地被領走。(華語)

(22)*米一包包予人領--去。(台語,不好的句子)

(22)的句子,不符合台語的語法,台語的「數詞+單位詞(或量詞)」, 一定要完整成組才行,因此,(22)的正確說法,一定要是「...一包一包...」。

()問句裡的「是」

台語及華語在問句的組成上,還有一點詞序上的差異,那就是「是」的位置。當我們構成疑問句的時候,不論華語或台語,都可以在句中加上「是」,來添上強調的意味。

(23)a. 張三 慌慌張張 是 要去買什麼?(華語)
b. 阿卿 雄雄狂狂 是 欲去買啥?(台語)

很多身處台灣的讀者,因為經常接觸「台灣國語」,因此不太容易注意到,像上頭的問句,只有台語的「是」可以出現在華語所不容許的較高的位置。

(24)a.*張三 是 慌慌張張 要去買什麼?(華語;台灣國語)
b. 阿卿 是 雄雄狂狂 欲去買啥?(台語)

(24a)的華語句子,對許多台灣讀者來說,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妥,不過,對於台灣之外的華語人,就覺得彆扭、「不舒服」了,(24a)顯然是一種受到台語影響的新句構。

如果我們沒能注意到這點差別,而慣用華語語法思考的話,我們的說話及寫作,就永遠不會出現像(24b)這樣台語特有的句子。

()問句的類型與構成

近來,已經有越來越多人(特別是年輕人),在台語的是非問句採用「嗎」做為句末助詞,像是:「你欲做伙去嗎?」這樣的句子,其實是新近的、受到華語強勢影響的語法借用。

傳統的台語是非問句構成,大致只有兩個方法,一個是使用疑問詞「敢」(kám),一個則是在句末加上否定詞(無、袂、未、毋),「敢問句」是華語所沒有的特色,有些學者認為「敢問句」對應早期華語白話的「可問句」(例:「他可會來?」)或華語的「正反問句」(要不要、喜不喜歡...),根據筆者的研究,事實並非如此(請參見筆者的碩士論文),限於篇幅,在此不做進一步說明。

相對於台語有華語所無的「敢問句」形態,華語的「正反問句」,在台語則十分少見,基本上,台語除了「是毋是」以外,缺乏華語的「正反問句」構成(有些學者認為還有「捌毋捌」等少數幾個例外)。讀者可以比較(25)(26)

(25)a. 你去不去花蓮?(華語)
b.*你去毋去花蓮?(台語,不好的句子)
(26)a. 你高不高興?(華語)
b.*你歡無歡喜?(台語,不好的句子)

(25b)(26b)在台語都是無法接受的句子,因為台語的語法裡,缺乏華語豐富的「正反問句」形式。

四、詞彙誤用與構詞

在談了上述幾個語法上的不同點之後,筆者想要舉出幾個詞彙上的問題,畢竟語句的構成,除了關乎詞序與增刪的語法運作,詞彙使用及構詞上的錯誤,也是「華式台語」常見的來源。

()「著」(tio̍h)

「華式台語」最常見的詞彙誤用,大概莫過於把華、台語的「著」給混用了,這類的錯誤尤其常見於詩與歌詞當中。下面就舉一首十分受歡迎的台語歌〈跤踏車〉(腳踏車)當中的句子為例。

(27).....輕輕心內話伴著車輪跤踏聲.....踅啊踅啊踅,踅著咱的愛;踏啊踏啊踏,踏著青春佮期待;甜蜜的滋味摻著咱的愛.....(引自台語歌〈跤踏車〉(腳踏車)歌詞)

如果我們的理解沒錯,(27)的歌詞可以大致翻成華語如下(也就是原作者想表達的):

(28).....輕輕的內心話伴著車輪腳踏聲.....繞呀繞呀繞,繞著我們的愛;踏呀踏呀踏,踏著青春與期待;甜蜜的滋味混著我們的愛.....(華語)

華語的「動詞+著」,表達的是「持續貌」,許多人在未能注意到台華語詞彙意義差異的情況下,將「動詞+著」(「著」在台語讀「tio̍h」)誤用在台語當中來做「持續貌」的表達。

台語的「動詞+著」,最常見的是表達「動作的達成」(對應華語的『動詞+到』),而不是「持續」,讀者可以比對(29)當中華台語的對譯。(台語「著」另有其他用法,但似乎都可以歸納為一個詞意,在此不再深入。但無論如何,都不是華語「持續態」的意思。)

(29)a. 慶餘看著銀環--ah。(台語)
b. 慶餘看到銀環了。(華語)

固然這樣的誤用已經有相當長一段時間了,坊間的例子也很多,不過,一樣是詩、歌的體裁,這種用法卻不見於七字仔及傳統唸謠(包括:歌仔冊、相褒、唸歌、囝仔歌),可見這的確是晚近的誤用。

或許有人要為之辯駁,謂「借用此一華語的用法」亦無妨,不過,台語的「動詞+著」既然已經負擔了原來的「動作達成」的語意功能,在沒有替代此一功能的用法出現之前,冒然地讓它同時又承擔「持續貌」此一意義差距甚大的新任務,就表達及溝通上來說,並不妥適。

()「咱」與「阮」

另一個常見的詞彙誤用,則見於第一人稱複數代名詞。台灣華語的代名詞系統裡,第一人稱複數(我們),並沒有像台語進一步做功能上的區分,台語的第一人稱複數代名詞,又細分為「包括對話方」的「咱」,及「排除對話方」的「阮」,許多年輕人已開始將兩者混用,一些新聞播報員或記者,也有誤用的情況發生。

(三)」、『把』與「幫」

乍看之下,台語的「」,似乎是華語『把』的對應詞,不過,如果仔細觀察,會發現台語的「」的功能及語意,要比華語豐富太多了。以下是一些不能以『把』對應的台語「」字句的例子。

(30)a. 添發阿卿拍。(台語)
b.*添發把阿卿打。(華語,不好的句子)
(31)a. 添發阿卿賣一領衫。(台語)
b.*添發把阿卿買一件衣服。(華語,不好的句子)
(32)a. 添發我偷走學。(台語)
b.*添發把我逃學。(華語,不好的句子)
(33)a. 添發我食三罐酒---ah。(台語)
b.*添發把我喝掉三瓶酒了。(華語,不好的句子)

善用台語特有的「」來造句,對於寫出道地的台語句子大有助益;相對地,如果對於「」的語意及用途生疏了,甚至只把它當成「把」的對應詞,那麼,一般文本中「」越用越少,「將」越用越多的情形,也就不讓人奇怪了。

」的用法的流失,也見於「幫」的用法的堀起。上頭(31a)的句子,是有複義的,其中一個意思是「添發幫阿卿買了一件衣服」,許多年輕人既然不熟悉「」的用法,這樣的句意,也就習用「幫」來造句,因而筆者身邊已經可以時常聽到像「添發幫阿卿買一領衫」這樣的句子。

(四)疊詞

台語及華語都有重覆疊詞的構詞法,但一樣的構詞形態,在語意上並不見得對應。最常拿來做例子的,應屬形容詞的疊詞,台語的形容詞雙疊詞(例:「紅紅」),在許多時候是指程度上的輕微,華語則沒有這樣的語意,而台語的形容詞三疊詞(例:「厚厚厚」),則不見於華語。

另一類例子則見於動詞,華語的動詞疊詞,像『我吃吃』,是台語「我食看māi」的意思,不過台語可沒有「我食食」這樣的用法;相對來說,台語如果說:「緊食食--leh」,也不能就直接對應為華語的『快吃吃』,華語的對應句式,必須在動詞中加個「一」(『快吃一吃』)。

台語的說話或寫作者如果忽略了這構詞上的不同點,而一逕以華語的原則套用在台語之上,也就難免造出許多奇形怪狀的句子。

五、結論

英國文豪狄更斯以法國大革命為時代背景所撰的《雙城記》,開場的名句道:「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放在台語學習及寫作來看,似乎也是這麼一回事。對台語學習者而言,有許多工具書及出版品可以方便購得,網路上也有免費的資源可以閱讀、查詢及利用;不過,另一方面,對於一些人來說,要在生活環境裡,找到說台語的對象,卻是越來越困難了;會話的機會變少,語感不免退步,再加上華語的強力衝擊,電視、出版品裡,開始充斥著錯誤的字詞及語法。

對於字詞而言,現代的學習者、寫作者,已有唾手可及的工具,可以方便快速學習及運用,但,要在語法上跳脫華語的束縛,寫出正確的句子,或進一步寫出道地的、台語特有的句型,就不是這麼容易了。看著字詞典工具以各種媒體形式蓬勃發展,有時不免要令人感嘆這四五十年來,竟然沒有一本體例完整的「台語語法書」出版(尤其缺乏台華比較語法的角度),可供翻閱參考;而對於想要有系統地了解台華語語法差異的人,資源更是極為有限,零星的研究,只散見於專業的學術論文或著作當中,缺乏統整,也還沒有全面性的鑽研。希望這篇文章能發揮拋磚引玉的功能,至少給這樣的渴求指出一點可能的方向。

要說出、寫出道地、正確的台語,除了要有豐富的詞彙、熟悉俗諺及文化背景,有心人不妨再多走一哩路,掌握台語的語法,特別是區隔出台語與華語之間的差別性,才能真正避免「華語式台語/台文」出現。


【續集】
  一個華譯台的問題:帶「地」的句子
「個個」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