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4, 2013

法國成為全球第14個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昨天在BBC聽到反對人士說:這麼地任憑他們,難道哪天我們也要允許人和動物結婚嗎?老實說,如果某個人和某隻動物想長相廝守,只要沒妨礙到他人,我想旁人也無從置喙的,幾個月前新聞才說有個美國少年愛上了塑膠充氣動物(各種不同類型),包括幫它們取名字,抱著它們睡,和它們說話。

主要是,結婚是兩個自然人之間的法律關係,自然人在法律上是有其定義的,而婚姻也因此涉及兩個自然人之間許多只有自然人才會發生的權利及義務關係,所以,硬是扯到說「難道哪天我們也要允許人和動物結婚?」這種說法的人,恐怕是因為恐懼(homophobia)而胡言亂語了...(致哀)

讀過啟蒙及開化歷史的人,會知道很多事情在以前也是不可思議的,但現在卻是理所當然,以前的女性沒有財產權(甚至本身只是男人的財產),以前的人民沒有自身權益(人民只是神授君權下的君主所有物),以前的女性不能在教堂詩班獻唱,以前的女性不要說沒有投票權,連跑馬拉松都是離經叛道的惡行!而以前的黑人不是人,是供奴役及買賣的「次人」,曾經在美國遭差別待遇(公車不能坐前座、不能讀白人的高中及大學),還在南非被隔離.....而這說也說不完的一切,在以前都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

但對保守僵固的人士來說,他們就是習於反動,對於無礙他人的個人自由權益,只是一味地恐懼及阻擋,可憐的思考落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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