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3, 2021

關於「原住vs.外來」的標準

今早看到一篇關於外來入侵種的討論,有人討論到最後,就說出「人類是地球的入侵種」、「漢人是台灣的外來種」這樣的推論了,我在想,這些想法,值得「左」標以外更進一步的驗證

這其中,我先把「消滅人類這外來種」先擱在一邊,也先把「漢人」的定義擱在一邊(所謂的漢人有不同的語言及文化差異,如何視為一體?),先來想想「台灣原住民」這部份。

首先,「漢人是台灣的外來種」,這句話相對於「台灣原住民」此一概念來說,是淺顯易懂的,用大白話說就是:「人家已經先住在那裡了,你又跑過去住,所以你不是原住民喔!」既然不是原住民,那麼用「外來種」來做修辭,自然令人印象深刻。

只不過,上一段的定義,恐怕不夠嚴謹,試想:「人家已經先住在那裡了,你又跑過去住,所以你不是原住民,是外來種喔!」這個定義,最大的作用就是「分化」,任何群體只要被套上了,那就會被析離出一群又一群,不伊於胡底而不止,即使是套用在「台灣原住民」之上,這樣的作用仍然!

怎麼說?因為台灣原住民(台灣南島語族),正是以其多元聞名於世,即使是台灣原住民,也有「來台先後」的時間差。

以下引自中研院的資料(https://twstudy.iis.sinica.edu.tw/preHistory/part3.html)

學者進一步推測,台灣的南島語族並非同時渡台,而是至少分五批遷移:最早來的是泰雅族、鄒族,時間大約是距今6500年前;最晚的雅美族,則在500年前才從菲律賓的巴丹島移居。

根據以上的渡台時間差,再套用前面的「原住民vs.外來種」定義,只怕我們要得出以下結論了:「只有泰雅族、鄒族是原住民,阿美族、卑南族、賽夏族、布農族、排灣族等等...全都是『外來種』。」

等等!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不,這定義還沒讓「泰雅族、鄒族」決勝負呢!請問:根據定義,泰雅族與鄒族,孰為原住民,孰為外來種?

如果你以為上面的一對一對決後就結束了,那你又錯了,還記得嗎?此一定義的分化析離作用不伊於胡底絕不終止;來來來,鄒族的情況待查,但很多人都知道泰雅族基本上像個泛稱,裡頭還有分群,要不要也套上定義一決泰雅諸群體之間「原住vs.外來」之別?

「不可能!」聰明的你要說了,「那些分群很有可能是渡台後繁衍分派的結果。」

沒錯,但,如果是好幾個家庭或家族攜同渡台呢?要不要再套上定義,看看是哪個家族或哪位女祖或男祖的腳先踏上台灣島的呢?

講到這裡,大概很多人要怒了,認為我就是要來為「台灣的非原住民」洗白的,認為我想靠著上面那條定義來搞分化(但那條大家習以為常的定義本身明明分化作用超強,如上些例子),搞到最後沒有人有資格稱自己是原住民,所以所有的外來者就都可以把「外來者」的標籤從身上撕下來了。

不,我如果有這樣的想法,那我應該要從現在開始,質疑「台灣原住民」一詞的指涉內涵,一如我對所謂「漢人」的定義與指涉感到懷疑一樣。

但我對「台灣原住民」的指稱對象並無懷疑,台灣當然有原住民,而且就是我們所知道的那些族群。

我進行這項討論的目的,一如文首,是對帶有強烈「分化析離作用的原住民定義」進行檢視,當我們要進行任何主張時,務必要先看看主張背後的定義及脈絡,要不然,一個定義用到最後,只怕我們想要的界定依然未明,卻先分化析離得極為成功了。

老實說我應該就停在這裡了,不過,因為預知大家在重思「原住民」定義時,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所以就不憚煩地先大概提一下。

如果我們對於「台灣原住民」所指涉的族群具有共識,那麼我們該怎麼面對—「原住民也有渡台先後,但都是原住民」,而「後於原住民來台者,就不是原住民」—這樣套套邏輯的破綻?

或許有人要說:很簡單呀!非原住民來台後,侵佔原住民土地,並對原住民進行殺戳!

以上這固然是無可辯駁的史實,只不過,若要採用這條內容來修改「原住民」的定義,恐怕也要考慮一下原住民內部的情況,畢竟原住民除了有來台先後之別,原住民不同的族與群之間,相互攻伐、獵頭也是史實,如何區隔後來人群對原住民的壓迫,與原住民不同族、群之間的彼此爭競、壓迫,這當然不能又是一句「因為他們是原住民」來帶過了(聰明的讀者應該看出來了,這又是個套套邏輯)。

就我淺薄的認知,我所能做到外來移民的區別,恐怕只有「連同體制、機構、軍隊等政權型態的移民」與非屬前者的「移民」的區分,前者是我們都知道的「殖民」,後者則分先後,有「原住民」跟「非原住民」之分

很抱歉的是,我這篇對定義的檢驗,宥於個人程度有限、對文獻了解不足,並沒有辦法提出答案,我所能做的只是「檢驗」,提醒任何喜歡正義的朋友(包括我自己),要不時回頭想一想自己「為什麼」這麼說,「根據」的是什麼,因為這是任何人的正義可以長久立足的根基。

畢竟,我們都不樂於看到(至少我假設啦),有任何正義之士,一邊用太膚淺的定義把人貼上「外來」的標籤,一邊又大力支持歐洲外來移民的權益;仔細想想,不矛盾嗎?

說到這裡,其實已經有些些苗頭出現了不是嗎?我們該支持、扶助的「標準」,有時候不在於「時間先後」,而在於「擁有資源及社經力量」的「強弱」,濟弱扶傾,停止對「強」的任何資源挹注,並對過去的受壓迫者進行恢復與補償,這大概是我目前能想到的其中一個重點。

另一個該思考的重點是:「不是原住民」不等於就是「外來者(種)」。問題可能遠比簡單二分更複雜得多。

當然,上述討論僅限於「移民」,至於「殖民」(如果我們在定義上有共識),我沒有為其辯護的一丁點意圖。

———非「原住」=「外來」?之追伸————

被說「非原住」可以大方承認,但被稱來「外來」就不好受了,因為「外來」一詞除了有「不認同本地」、「暫居」的意涵,還可以聯想到生物學上的「外來入侵種」,這些「外來入侵種」之所以恐怖,在於其會消滅在地的物種,使生態多樣性消失。

但設想,若是一個物種已在此出現上千年(以族群或語言比附如:阿美語)、數百年(像是泛稱四百年的台語或也是數百年的客語),其後,雖然生存競爭、搶奪資源的狀況繼續,不過其他的物種仍在,並沒有因此滅絕,那麼,此種情況絕不應與下述情形混為一談。

不該與什麼情形混為一談呢?就是有一個物種全身披掛,無差別地進行他種擊殺,也不過才出現五十年,其他的物種就都面臨存續危機,到七十年,這個外來物種已經把所有的地盤、場域、巢穴幾乎完全佔據,其他的物種則分處於去了半條命、氣若游絲、與已經斷氣的情況,這,才是恐怖的外來種,這,才是沙文。

回顧歷史,台語可從來不曾沙文過,沙文是華語的專長。

這也是文章一開始我反對含混的稱「漢人」的另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