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30, 2008

眷村住戶與一般民眾福利比較表

納稅人,我們的稅金成就了國家的福利資源,但你可曾問過,為什麼資源不公正地集中在某個群體身上!試問,這樣的資源配置,是任何一個進步公民社會所應該有的現象嗎?


你或許自認是個理性中道的選民,但你選出來的立委們立法把你的錢花在某些特定、沒有特別窮困的一群人身上,明顯圖利,而你卻不生氣?族群平等的理想、社會公義的準繩,如今安在?



類別

政府給予

軍眷村住戶

一般民眾

(含農民、勞工)

福利or優惠

項目

所得稅

l 軍人薪餉免納所得稅

l 每年薪資應報繳所得稅

原住宅

1. 原住宅係政府興建分配或婦聯會聯合捐款興建等進住

2. 水電費有優惠價

3. 眷村房地免地價稅、房屋稅等

1. 自備住處

2. 自己全額負擔水電費

3. 須繳納地價稅、房屋稅

改建

新宅

之期間

1. 政府負責規劃興建

2. 政府發給搬遷費2萬元

3. 政府發給改建期間房租補助費:自遷出之日起至新住宅交屋之日止,發給每戶每月新台幣6千元

1.

2.

3.

購新

住宅時

1. 政府給予補助款以該眷村國有土地公告現值總額69.3%計算分配給眷戶

(1) 每戶最高補助款可達房地總價,也就是說不用自己付錢就可以取得一棟房地所有權

(2) 每戶最低補助款亦高達房地總價80%

2. 自己負擔房地價款最高只需房地總價20%(不論房地總價多少)

3. 如有自己負擔價款,可全額貸款依公教貸款利率

4. 房地價格:土地按公告現值計價;房屋按興建成本計算

5. 免繳納不動產買賣契稅

6. 物超所值,真正獲利房地之市價

1. 無任何補助款

2. 房地價款全部自己負擔

3. 貸款依政府提供住宅貸款規定利率

4. 房地價格依市價

5. 須繳納不動產契稅

原眷戶權益之繼承

l 上述之權益,原眷戶死亡,由配偶優先承受,原眷戶與配偶均死亡者,由子女承受(不論子女是否為億萬富翁)

l 無此權益

總福利

l 政府給予總福利,由新台幣數百萬元至千萬元(在大台北都會地區)

政府只給你低利率購屋貸款,如此而已

預算項目

金額

受惠人數

平均每人預算

眷改特別預算

15,000

136萬榮民榮眷(退撫會統計)

120萬元

退輔會業務

1,360

勞委會業務

650

877萬勞工(勞保加保人數)

0.7381

農委會業務

950

340萬農民(農委會統計)

2.79萬元

教育支出

1,633

529萬學生(教育部統計)

3.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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