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26, 2009

「族群融合」落伍了!

彭錦鵬教授日昨(25日)在自由廣場之投書,針對行政院組織精簡提出建言,關於統整國內各族群文化、語言事務,成立「民族事務委員會」一議,亦深具識見,惟其在思路脈絡及用字遣詞上,似乎有商榷的空間。


彭教授於文中提及:「客家文化長期受忽略,原住民族在社經政的弱勢地位仍應受保護。」讀其意在於透過中央機關之運作,以維護、發揚客家、原住民等弱勢文化,但接續此二句,彭又論到:「從長遠觀點來看,台灣各族群應追求整體的族群融合,則合併成立民族事務委員會,將融合原住民、閩南、客家、外籍歸化等各族群同胞,創造台灣族群融合之新局。」若敝人未誤解彭教授的意思,則彭教授心屬的終極目標,似乎是「族群、文化及語言差異的敉平、抹除」,以達到「族群、文化及語言的融合、單一」,設若如此,則此一思想顯然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太不足取!


當世有識者對於文化、語言所強調者,乃在於多樣性之維護,不同的族群、文化及語言,乃是一地、一國及至全人類之共同資產,若為達政治統整,而取「同化、融合」為手段,而導致文化消滅、語言屠殺的結果,不僅是短視淺見,更是違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ultural Diversity)(2001年)與「保障及促進文化表現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2005年)的野蠻落後思想。


台灣雖然擁有多樣的族群、文化及語言資產,但長久以來在「單一中心、吸收同化」的漢文化宰制下,官學民仍常見積重難返的「大熔爐」過時心態,對於保存「文化多樣性」的政策,多視為可有可無、暫時過渡的權宜之計,如此想法,實在是人權標準、文化價值的逆流,宜戒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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