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6, 2006

陳長文,你到底想「偷渡」什麼?

這是8月18日在聯合報上的一封投書,承蒙朋友轉寄而見閱,基本上主題涉及的法理問題,大概只有漢堡若到瓜沙拉等 等專業人士可以深入評析,但一讀到文末,卻發現作者糝雜「狀似有關」、「其實胡扯」的要素進來,有意圖夾帶偷渡之嫌,這種真假相和、以真引假的手法,並不 是今世 南 X 朔 、陳 X 茜、龍 X 台所首創,事實上聖經中那隻「光明天使」是早已用得淋漓盡致呀!也毋怪後人會一再地援用發揚了。(當然,陳先生在下文的手法,個人認為算是相對生硬而失敗 的...)


先來讀讀原文(灰色字部份都不是本文要談東西,儘可略過~)





【聯合報】

高高在上 冰冷判決

2006/08/18

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看 到二位攜子自殺,子亡而己活的父母,經歷三審被判十一年有期徒刑的新聞時。筆者想到美國著名人權律師丹諾曾說的一段話:「舒適工作、坐領高薪的法官,如何 能夠了解一般勞工的生活,和那些被債務壓得無法喘息或有志難伸者的想法?若對這些情形毫無了解,法官又怎麼做出正確的判決?」

自殺不對,攜子同亡更不該。的確,法官們可輕易地在道德上作出論斷、也在判決上作出重懲。但若法官們試著想像,面對了同樣困境,或會發現,這些人的選擇可能無多!

在舉家自盡案件周周月月發生的今日,若以為嚴刑峻法就能減杜攜子自殺的「歪風」。那就太膨脹法律的功能了。對行至窮途的父母來說,「親手殺死自己的子女」已是「最嚴厲懲罰」,他們雖然獨活了下來,但那椎心之痛將跟伴終生。

但從一審到三審的法官,竟都以一貫的維持重判,是因為不夠謙卑,還是沒有勇氣承認法律的有限,或者只是懶惰,在二、三審中不問就裡地維持原判?

筆 者並非在為攜子自殺的行為辯護或覺得當判無罪。只是覺得,若法官能以同理心揣想當事人立場,或就會援用情堪憫恕的裁量,謙卑地宣示:「雖不認同攜子自殺的 行為,但必須同時謙卑地認識刑罰在本案的有限性,我們相信承受喪子之痛的本案被告,已然承受更為嚴厲的心理懲罰,基於以上考量,酌予減刑,判處低於法定最 低刑度的有期徒刑。」這樣一個帶有同情與自謙的判決,當比所謂的「嚴懲」要近於情理得多。

而從這一點也可以回頭反省我國的法學教育,似乎只訓練出冷冰冰的詮法機器,而沒有將溫暖的同理心與同情心灌注在法律人的思想之中。

最 後,在該判決結果揭露的同天,很諷刺地,一位母親帶著可愛的女兒同赴黃泉,死時身邊僅遺下十元。看著報上刊出小女孩純麗的照片,社會對於這個小生命的驟逝 難道無責?特別是那些坐領高薪還不知足,極盡可能納貪索賄的政府官員,讓貪腐毀壞社會的防護網,這些人才是真正的劊子手!而這也不禁「再讓」筆者想起,每 年數千億軍購預算的荒謬,這些錢若能用作社福,可以挽救多少類似走上絕路的父母子女呢




我一讀完這文,看了最後那幾句話,馬上回覆寄文給我的好友如下:


12:1 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之處。
12:2 有人在那裏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
12:3 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
12:4 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12:5 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12:6 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12:7 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12:8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好友當然回信表示不解,於是有了以下我的回覆:


○○:

我引的是新約聖經《約翰福音》 (中文和合本) 的經文。

雖然已經很久不讀聖經了 XD 不過一看到原來文章的最後一段,心裡就馬上浮出了這些經文哩~

其實我對於陳長文先生的文章內容,沒有太多的意見,因為判決的觀點,牽涉到背後整個法律哲學和不同的價值體系差異,但文中最後那幾句話,卻讓我感到刺耳:

「‧‧‧而這也不禁「再讓」筆者想起,每年數千億軍購預算的荒謬,這些錢若能用作社福,可以挽救多少類似走上絕路的父母子女呢!」



比對一下《約翰福音》裡的對話:


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耶穌說:「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我的意思倒不是陳長文先生是偽善的猶大(雖然外界傳說他是拉法葉案的佣金白手套,但司法沒有判決,不應該像現在的風氣一樣未審先判),在我心中,他毋寧是個溫文儒雅、亦狂亦俠亦溫文的長者,但他話鋒的機轉,背後的動機卻引人臆測。

如果「軍購」應該轉做「社福」才不荒謬,那「建高速公路」、「建置食品衛生稽查」、「購置各級學校教具」、「投注研究發展」的費用,是不是也要轉做「社福」才不荒謬?

我一直很無法理解何以會有一群滿腹經綸的學者,對軍購斥如糞溺,畢竟小小的台灣,武器是買來保護自己的,不是買來去欺負別人的。

有個例子很經典,可以提出來分享:


一 群學者們跳出來大聲疾呼,反對增購警務裝備、換新警車,他們認為要改善治安,就不要和黑道進行「裝備競賽」,而要完全從「教育改造」、「道德感化」著手, 治安執勤人員不用拿槍,不要拿防彈盾牌,也不要穿防彈衣,只要站在兇狠的歹徒面前,用最誠懇的態度勸說、用最理性的話語說服,相信人性本善、精誠感化,歹 徒一定會自動放下武器,停止對無辜百姓及執勤人員的暴力傷害!


這個例子當然是虛構的,不過這種邏輯和「反軍購」似乎相去不遠

人 類總是無法避免要面對一些詭譎的情境,有時候最完備的善路,往往不是通往天堂,而是直接達致地獄;反戰的口號聽起來很動人、且義正辭嚴,但如果有一天,好 人都放下武器,難道不是讓野心家們輕易地以大刀統治世界,而我們竟然為了偉大的情操,把自己的命運交給野心家和侵略者,這對自己和自己的同胞,又是一種什 麼樣的情操呢?

二戰爆發之前,英國首相張伯倫謹循著英國百姓要和平,希望把自己納稅錢花在內需上,不要 用來整軍建武的意見, 對希特勒採取姑息主義,但這種膚淺的現實心態,不但讓歐洲的弱小國家都淪入納粹的鐵蹄,讓數百萬人因著集中營和大屠殺死亡,而且,最終也沒能阻止德國的炸 彈落在倫敦的市區和英國的土地上,如果戰況更糟一點,英國人要內需、不要軍備的結果,也不過就是把自己和內需一起送給希特勒做奴隸罷了。

又如果擔心的,是以往軍購的貪瀆及不法利益,這應該是國會審查、專業論辨、司法糾彈的制度問題,因噎廢食,如何成道理呢?

14 comments:

寒知 said...

雖然我把台灣人當作自己的親骨肉來看待,但這絕不以兩岸一定要同屬一國爲前提。大部分中國人的思維就是很怪~憑什麽他們必須愛自己國家的人更甚于愛別國的人?一群連最起碼的自由都沒有的公民,他們還有什麽臉面把“國土”的完整看得比什麽都重要?想來真的快要流眼淚~他們真是可悲呢!

如果中國發動戰爭,那就是侵略,absolutely。

XingyiReporter said...

我也把你看成親骨肉呀~ Gnudoyng,好朋友就是親骨肉一樣的~所謂四海之內皆兄弟是這個意思,相互尊重且敬愛的關係才是真實的,而這也絕不是出自一種虛幻、空洞的父系血緣神話。

Anonymous said...

不知道你在寫什麼東西?什麼一倒水?光 blogger的名字就不通!不要因為人家有外就隨便抓人當靶子。無聊!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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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iReporter said...

Anonymous, 不知道你「叫」個什麼名字?你搞不清楚什麼是「一倒水」,就說人家「不通」,這種「恥下問」的精神,我看起來實在「很不通」。(你不知道的事情可多囉~我還不一定都有興趣教你哩~)

請你搞清楚我不是你的靶子,我也不認為意見表達及評論辯駁,是什麼「隨便抓人家當靶子」的事。

如果你這麼害怕討論事情,這麼討厭意見流通的公民社會,建議您儘可趕快搬到火星去,那裡沒有人會對你說什麼,你也可以自己安安靜靜個夠~ XD

Anonymous said...

老兄,你把類比和邏輯兩個不同的玩意兒搞混在一起,難怪你覺得不通。況且抓著陳長文最後一句話猛打,不覺得小題大作?!你用邪惡的心去揣踱別人的文章,則人人皆是猶大。你要反「反軍購」得找好一點的題目發揮吧。── 一點點社會學家的拙見

XingyiReporter said...

謝謝不署名的社會學家的指教,這讓我驚覺,原來寫論說文,也可以用直線推論/誇張的方式來論理的嗎?

我或許沒有您了解類比與邏輯的差異,但我還知道「類比不能不管週延性」,把一個「類比/比喻」本身的條件和必要性抽離,片面地進行論述,這是「文學」的技法吧,把這種東西用在論述裡頭,本人完全看不出,這究竟是高明在哪裡?

您說我「抓著陳長文最後一句話猛打,不覺得小題大作?!」又說「你用邪惡的心去揣踱別人的文章,則人人皆是猶大。」

這位學家,您想一想吧~正因為「我只打最後一段話」,所以才充份展現我「不以偏概全」的思考,我絕對不會因為不贊同一篇文章裡的一段話,就去否定整篇文章的價值;同樣的,一個在乎真理的人,也絕不憚於把一篇「基本上沒問題」的文章裡,那小小的錯誤(或機巧)給挑出來剖明。

做學問有時候不必從小處著眼嗎?把一顆毒蘋果糝雜在一座蘋果園裡,那顆毒蘋果就不毒了嗎?不署名的社會學家,您倒說說看吧!

本人對於反「反軍購」沒有什麼特別發揮的動機,本人不爽的,只是這種「用一座山去包裝一棵毒樹苗」的奸巧心態,您可以認真點看看,我敢說那種「為什麼要買軍備呢?救濟窮人不好嗎」的語氣,是十分近似「猶大對打破香膏惋惜」的偽善口氣的~因為說這種話的人,如果不是沒有現實感,不然就是看事情已經偏差了。

如果揭發論理的偏頗,是如您所說「邪惡的心態」,我想您也不用做社會學家了,我就不相信您的論文都沒有任何辯明事理的部份,除非您的論文不打算有任何的見解及原創性。

最後,建議您不要扯太多關於聖經和猶大的事情 ^_____^ 我聖經熟得很,兩年多沒讀了,小小準備一下,還是可以去參加比賽的

(不過我不是基督徒,所以我不打算裝得很謙卑 XD)

這也是我的一點點拙見給您參考~再次謝謝您~不署名的社會學家!nnj

寒知 said...

最討厭的就是把別人的網志搞得烏煙瘴氣的還不留下名字,跟這些人辯論挺沒勁的。

Anonymous said...

一倒水- 無聊沒內容的 blog,關了它吧。不要在這顧影自憐。

XingyiReporter said...

j, 我聽到你的意見了,您讀了以後覺得無聊而沒內容哩~那還真虧您進來「看」,看了還「打字」留言,真是太為難您了,您要不要把您的電腦砸了,把眼睛用線縫起來,或請人把您的手反綁哩?

我是為您好哩~免得您看得這麼痛苦、還得在這裡顧影自憐~

Anonymous said...

法律上沒什麼可講的。這篇中間80%的內容都在講「法官未以『犯罪情狀顯可憫恕』為由而酌減其刑不當」。
全文顯然是「阿扁暴政導致民不聊生實在可憐」,配上「台獨份子以武拒統不搞經濟」,配上「賺錢最重要」的泛藍教條派指導思想。
口連啊,2000年以來,我們見證了多少名人的墮落

Anonymous said...

如果「軍購」應該轉做「社福」才不荒謬,那「建高速公路」、「建置食品衛生稽查」、「購置各級學校教具」、「投注研究發展」的費用,是不是也要轉做「社福」才不荒謬?

>>>
上面這個比喻相當不恰當
軍購無他;就是非到萬一要拿來對付敵人的~~
但是就台灣人的處境和立場
(萬一發生)這場戰爭值得的打嗎?
打的贏嗎?
不論統獨;最終的結果也不過使得兩岸有更多的家庭失去(參與這場戰爭的)親人罷了。
陳長文先生不過是以下蒼生為念,
希求兩岸不要將大量的經費耗在軍備競賽上,而是希望在上位者能將之使用在社福民生經濟上,這種悲天憫人的胸懷不知有何不妥???

台灣的經濟實力不錯,表面看好像台灣人都生活的很好。但是事實上
社會各角落仍有許多值得關懷的同胞。
最近看到商業周刊對於丹麥社福和教育資訊的報導,深深覺得台灣在社福政策的變革上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XingyiReporter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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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iReporter said...

m0109,

我完全贊成你說的:台灣的社福政策,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不過你所說:「軍購無他;就是非到萬一要拿來對付敵人的~~但是就台灣人的處境和立場,(萬一發生)這場戰爭值得的打嗎?打的贏嗎?」

我想你大概是不買保險的吧!因為保險無他,就是非到病了、死了拿來付錢,可能自己還享受不到,繳那麼多保費值得嗎?買了保險就不會病不會死嗎?

陳長文先生或許是你說的出於悲天憫人吧,只差怪在,他反對兩岸軍備競賽,卻把力量花在指責「防守自衛」的一方,而不對「建軍恫嚇」的中國有所批判,這當中的是非先後,未免荒謬!

這就好比惡狼擁槍心懷不軌,一介平民沒法購槍,想買枝電擊棒自衛,只見嗤聲四起,說道:「真好笑,你真的遇上惡狼的話,電擊棒能和槍相比嗎?只是增加自己和對方的傷口而已,搞不好自己還更慘死,何必呢?」

我要請這種話拿出良心!

沒有人在保衛自己家國一事上,會去問值不值得的,輸了就被凌虐、丟掉土地、成次等人,敵人會不會來犯,正是看在我們有沒有「自衛的決心」之上。

做為島國,我們有先天的防禦優勢,也可以發展以小搏大的毒蠍戰術,嚇阻侵犯,比較可惜的,是有著抱持失敗主義的台灣人,對於保護家園沒有決心也沒有信心,我想就是把整個美軍交給失敗主義者,也沒有什麼路用吧!

希臘聯邦怎樣以小博大,阻卻波斯的進犯?以色列怎樣四兩撥千金,擊退阿拉伯聯軍?

連保家衛國的決心都沒有,也難怪會反對軍購!

總有人覺得被侵犯、被佔領、變奴隸沒什麼關係,二戰前的姑息主義大頭們也是這麼想的,歷史教育的失敗,也由此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