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8, 2012

委身

一封關於嫁不嫁的電子郵件,讓我想到之前在教會裡常聽到的一個詞:「委身」

用法諸如:

委身於上帝/耶穌/這個信仰
委身於教會/團契/小組
然後,在婚姻裡,則會說
委身於婚姻
委身於配偶
,就是「託付」或「捨棄」的意思。意思是,在某個對象面前,託付自己、放棄自己........

相對於古代來說,就像日本武士委身於領主,奴隸委身於主人,家臣委身於帝王,騎士委身於諸候......

在那個個人價值取決於階級身份、血統系譜的時代,有某些人的價值是無法自立的,他們只能依附,並且要為了其所依附的主體的利益或價值,隨時準備好要犧牲自己。

固然,個人並非不能被犧牲的,我無意把個人價值無限上綱。比如:在一個眾人合意,而且有自由進出權利的團體裡(國家、社團....),個人的權利、自由、甚至生命,都可能為了某些更崇高的目標或共同的利益而被犧牲。 重點是:這必須是各個個人同意的,而且,這不能由多數決/暴力來決定犧牲的對象,因為個人的價值,是無法秤斤論兩,也沒有哪個人的價值,是高過另一個人的(所以正常的國家會有憲法,憲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就在於保障個人、弱勢的權力,不會被多數決的民主暴力透過法律制訂及國家機器所凌遲。)

那麼,回頭來看,那種動不動就「委身、委身、委身」的想法,難道不是十分封建、十分反動嗎?當一個人的價值不被看重,當然,他/她的生命、他
/她的價值、他/她的身體、心理甚至靈魂,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被委託、被拋棄在某個對象的腳下,成為奠祭。

東方社會的婚姻,大致就像這樣的東西,把個人「委」(拋棄、委託)給一個家族,紅色象徵獻祭的血,白色象徵祭品的純潔,想起來.....宛如時光倒流,回到了那個階級吃人的年代.....令人做嘔...

或許,有人會說,他們強調的是夫妻之間要相互委身,嗯.....這意思是指沒有誰做主、放下主見成見、放下一己之私、為對方著想吧!(當然,基督教義裡,丈夫一定是「主」的),不過,如果「相互委身」定義若此,那不就是任何誠摯的「愛情」、「親情」、「友情」.....的必然成份而已嗎?為什麼要用個這麼封建、吃人的詞如:「委身」?

「委身」一詞可免,把個人獻給家族、釘死在關係的十字架上的「婚姻」,也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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