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間,台灣的檢調、外交系統活過來了,為了逮王文曾,跨國大合作,連一向愛理不理的敵國中國、高高在上愛端架子的美國,這次都明地暗地出手,逼得王又曾四處竄逃,一度想躲到緬甸去。
台灣重大經濟要犯潛逃出境的歷史悠久,人數也不在話下,唯一的共同點是幾乎皆為國民黨人,舉其中數例如:掏空台中商銀十五億的劉松藩初逃美國,現居中國;掏空安峰公司二一七億的朱安雄逃亡中國;掏空中興銀行九十七億的王志雄藏匿中國;四汴頭抽水站及八里污水場弊案的伍澤元避走中國;二千年總統大選為連蕭賄選的張朝權據說在美加;掏空順大裕近百億的張文儀也窩在中國;侵占中廣資金的朱婉清滯留美國,這些在國外享受黑心富貴的人,多年來台灣人民都只能扼腕嘆氣。
更有甚者,侵占公款二百多億,又債留台灣的陳由豪,不但在中國吃香喝辣,東山再起,還一度造謠生事,大搖大擺地在美國召開記者會,轉身變成政治要角,怪哉,怎麼這麼久了,我們的檢調和外交系統都拿他們沒輒?看著他們快樂地飛來飛去,往來美中兩地?
王又曾這次或許躲不過法律的審判與制裁,不過在這場貓抓老鼠的大戲中間,台灣人民難道不曾納悶,這麼多年來,為什麼就只有抓王又曾特別認真;話說,王又曾事發後往中國、美國閃躲的路線,和其他重大經濟要犯幾無二致,為什麼會只有王又曾躲不了,其他罪犯多年來卻樂得逍遙?
請檢調和外交系統給我們一個交代,除了逮王又曾,以前是不是也曾用力逮劉松藩、陳由豪、伍澤元、朱安雄等人?以後又打算怎麼逮人?還是王又曾只是個倒楣的樣板,絕大部份能逃亡的人,就可以不用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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