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6, 2011

把聖經搶回來!

出處:為作者在香港中文大學研討會:性/別政治與本土起義(2011年4月15-17日)的講章,亦收錄於研討會的文集中
原文:聖經解放大專生的性/別?!
作者:劉劍玲

       大專生的性/別需要被解放?對呀,君不見這邊廂有為信徒與非信徒不能拍拖而痛不欲生,高呼「我的情敵是上帝!」,連非信徒也逃不過基督教的「魔爪」;那邊 廂則有為「初嚐禁果」內疚不已,甚至因為不可有婚前性行為的教會教導,發展出「肛交不等於性交」甚至「隔著0.03mm安全套肌膚沒有完全接觸因此不是性 行為」的創意理論?

       面對如此令人沮喪苦惱怨恨又歎息的難題,有何出路?聖經,答案就在聖經中。不是吧,聖經不是壓逼的來源嗎?何解又是出路?無錯,聖經的確可以是壓逼的來源,但亦可以是解放的力量。

聖經如何成為壓逼的來源 

     如何令聖經成為壓逼的來源?第一式「斷章取義」,例如耶穌曾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8),就被解讀為耶穌對姦淫持極高標準並對此深痛恨絕,殊不知只要看上文下理,就知道耶穌正以誇張手法,諷刺法利賽人的虛偽。
      第二式「移花接木」。保羅書信中「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把「不信的」解為非信徒,把「不相配」和「負一軛」解為拍拖和結婚,神不知鬼不覺,把原本討論教會黨爭的經文,移花接木變成「信徒拍拖章程」。
      第三式「無限放大」。 在行淫婦人的故事(約8:2-11),耶穌在地上畫字,又不停被法利賽人追問,終於想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來化解。耶穌把罪 提昇至「每個人都有」的層次,來證明定罪和赦罪的權柄都在神而不是人,所以不要再以律法欺負婦人了(為何行淫男主角不見了?)。然而還是有教會領袖要無限 放大「從此不要再犯了」這句,來定婦人的罪。架空耶穌的身教言教,作為跟隨基督的信徒,還要是教會領袖,實在情何以堪?
      第四式「絕對聖化」。 將雅歌裏對男女愛情的歌頌,對性愛的描述,全部變成描寫耶和華與以色列民關係,並稱此為「寓意解經」。近年開始察覺不能太牽強地「聖化」雅歌,於是又指裏 面的男女是結了婚的夫妻,而漠視雅歌對婚姻的鄙視(李熾昌、游斌:2004):「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雅8:7)。「聖化」雅 歌,順道把性「聖化」。
      第五式「扭曲原意」。經典之作,可謂高皓正填詞的〈不要驚動愛 情〉。唱得街知巷聞,少男少女心動時腦裏就飄起歌詞:「情太過洶湧像深海,而我卻會忍耐」,唯有「吩咐手臂,放在原地」。之所以經典並且成為「騎劫之 王」,是因為在雅歌中三次提及「不要驚動愛情」時,上一句的經文就是女人拉著男人的手入了內室,又或者是他左手抱頭右手扶著的做愛姿勢。不要驚動愛情,就 是做愛的時候不想有其他人騷擾。
      第六式「視而不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論及獨身、情 慾、結婚等事時,屢次講及「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6)、「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7:7)。保羅多次強調這樣的說法只是「自己的意見」(7:25),並且「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7:26),但仍然有教會領袖不停強調 「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7:9),是解決情慾的唯一方法。相信保羅再生,對此只能說:「OK,這是你們的教導,不要說成是我的教導,免得耶穌 找我算帳:『保羅,你怎麼成了法利賽人?』」。
      第七式「靠嚇」。在網上隨便也找到不可有婚 前性行為的理據是:律法寫著「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申22:20-21)。Oh, my God! 你不是認真的吧?你不是認同可以用石頭打死女人吧?那麼就不要隨便引用這些嚇死人的經文了。
      如果說只想把舊約律法的精神應用到今天,那麼我要問:舊約沒有禁止男人有婚前性行為,為何今日我們要選擇性跟古代女人的標準一起守貞,而不是跟古代男人的標準一起快樂?這就來到最後一式「篩選性引用」了。

破解之法 

      面對如此多怪招,大專生有何方法破解之?當然是用大專生的強項啦。第一式「閱讀理解」,看聖經首先要有的,是基本中文閱讀理解的能力,看上文下理簡直是每一個初中生甚至小學生也懂得的道理。
      第二式「言之成理」, 在基本閱讀過後,理解要言之成理。經文由於年代久遠,其中固然有不少當時流行的術語我們看不懂,又或是記述有遺漏,在這個時候就要清楚理解的界線,有些的 確需要運用想象,或其他資料如當時社會經濟文化歷史等來輔助理解。要判斷不同的詮釋孰優孰劣?當以最能詮釋最多經文的解釋為優。
      這樣也就去到第三式「情感想象」, 合乎情理地想象,嘗試代入主角心境,又或是當時人們的處境去理解經文,常有意想不到的收穫。例如作為姐姐的馬大,為什麼不是自己去責備妹妹馬利亞,要耶穌 「主持公道」,而耶穌安撫馬大時要重覆稱呼她「馬大馬大」(路10:38-42)?又或者提摩太前書1:9-10中,為何把弒父母、殺人和行淫、親男色的 放在一起?這段經文是在罵親男色的行為,還是可以做盡這些事的特權階級?
       第四式「發揮專業」。 每位大專生都有其專業,文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文化研究、人類學、歷史學、哲學等科目,尤其能貢獻於解經中。心理學讓我們代入主角心境,文化研究 提示我們追縱觀念的變化有助解釋現今情況(為何選擇貞潔而不是快樂?),社會學強調階級、性別、種族等分析變項的重要性,政治學告訴我們:一切都與權力相 關,聖經也不例外。
       第五式「埋堆」。大專生喜歡群體生活,最適合聯群結隊一起查經,建立 詮釋群體(Interpretive Community)。朋友一起互相切磋,每個人對經文的理解亦需經得起考驗,但凡心智健全的朋友不論是否信徒,都是我們查經的良伴,守望我們不會掉進任 意解經的危險。非信徒有時對聖經更為敏感:丈夫怎可以(physically)成為妻子個頭?(弗5:2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 20:3)即是聖經也承認有其他的神存在?當然這個詮釋群體還要包括古今中外努力釋經的學者和信徒啦~~
       第六式,也是我覺得最重要最想分享的,就是「相信聖經」。 相信聖經,因為如此年代久遠的文獻,不可能完全配合今日基督教右派狹隘的議程,其中必有篩選和扭曲。相信聖經,因為聖經集合歷代不同信徒的信仰經驗,其中 必有相互矛盾之處,就如舊約律法對性之嚴厲,偏有五個出軌的女人記在耶穌家譜中名留青史,包括裝扮妓女引誘家翁並誕下麟兒的她瑪(創38章)、妓女喇合 (約書亞記2:1-13;6:17-25)、善於勾引男人的外邦摩押女子路得(路得記)、與大衛王通姦的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撒母耳記下11-12章)和 未婚懷孕的馬利亞。基督教右派的無上律令就成了「易碎的絕對」。
       相信聖經,因為基督對人對世界的解放,就記錄在聖經中。相信聖經,只因相信你自己,如果這個基督教如此壓逼人,怎麼還值得你堅持呢?所以不要放棄,哪裏有壓逼,哪裏有解放。解放聖經,也解放你自己的性/別。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 昔日耶穌竭力不讓律法成為壓逼人的工具,並從法利賽人手中搶回律法;今日我們也要為聖經而奮鬥,絕不將聖經拱手讓人。

參考書目:李熾昌、游斌合著。2004。〈愛、慾與生死:希伯來愛經──《雅歌》〉,《五小卷研讀:希伯來聖經與社群認同》第五章。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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