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的課,除了討論論文,教授的談天說地算是那堂課最有趣的部份之一,而本週的主題,接續上週關於電影《賽德克‧巴萊》,而談到了原住民;教授說到,為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及相關資訊,他花了很多時間找了日本時代、荷蘭時代的資料來讀,其中,關於原住民,他始終有一件事無法諒解,那就是出草(馘首),為此,他也在網路上看了一些關於「"教化"野蠻人」的討論,大抵上,有兩種對立的觀點。
一種是認為,像「食人族」或者是「因文化因素進行馘首的民族」,有他們自身的文化傳統,其所做的,已有數千年、甚至上萬年的歷史,我們只要不要去遭遇他們,別去入侵其傳統領域,自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無事,沒必要透過什麼手段,去改變他們的習俗。
而另一些人則主張:當然要對這些野蠻人加以教育,讓他們變得文明開化,因為,吃人肉、為了文化等因素馘首,就是不對的事,這個標準,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不能以文化差異一筆帶過。
教授講著講著,提到傳教士前仆後繼地進入非洲食人族的部落宣教,一個一個地成了食人族的大餐,卻還是有人不怕死地補上,又提到早期台灣長老教會的甘為霖牧師,曾到台灣山區的部落,看到原住民的家屋前插著數十顆人頭,於是勸原住民不要這麼做,結果反而引來原住民的訕笑,又說,今日的原住民已不再有馘首之舉,全係基督教的功勞等等。
談到這裡,相信大家都知道教授的立場了,他的主張是屬於後者,他認為:人世間,是有一種絕對的道德標準的,並沒有所謂「相對的道德」,所以,早期原住民砍人頭,就是不對,就是野蠻!
這麼一來,也就沒辦法和他再扯下去了,畢竟,這已經事涉「道德觀的信仰」層次,不太有理性的討論空間了。
是說,這世上真的有那種「絕對的、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嗎?回頭看人類的歷史,只怕很難找到這樣的證據支持吧!想起彼時,當基督教會以「異端、叛教、行巫術」的罪名,將人綁上火刑柱活活燒死時,豈不也宣稱那是「四海皆準的道理」、「全世界都會/應該贊成」、「絕對正確」的處置???說到這,相信會有人跳出來反駁道:「我們可沒有說教會一直以來所做所為一盡公允,教會的確也做了些錯事,一如原住民出草一樣,我們的立場公正,並沒有偏坦誰!」
問題是「如何能有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場呢?」
道德、法律、倫理,從古到今都是有權力、有發言權的人所設定的規矩,掌握權力者的立場,透過刑罰、獎勵、傳播、教育,一躍而成為一地、一時的典範(paradigm),至於一般人,其智慧何如?有多少人真的有辦法跳出其所屬時空被創造出來的論述形構(discourse formation;Foucault 的觀念)的束縛,看出那個主流道德觀、價值觀的根源及限制?
在男女更不平等的時代,差不多每個人都認為男女的不平等是天生就該如此,「女人再聰明、再強壯也比不上男人」,所以,女人被男人管轄是天經地義的,男人可以做決定、選舉投票,女人則被排除在外,也是理所當然的;那個時代,誰都會主張:「這是"絕對的"、超越時空、不會移易的真理!」不是嗎?
現在這時代,因為個人主義當紅,誰都會學舌說到:「人命無價!」但,事實可是如此?人命若真的無價,何以,死刑仍存續?試想,五六十年前,死刑可是無庸置疑的哩,而今,世界上大部份的國家,卻先後廢除死刑!這當中,主流的價值觀不就一直在移轉、改變嗎?再進一步說,這個表面上「珍視人命」的世界,可有真把人命放在第一優先?別睜眼說瞎話了吧!為了經濟發展(讓資本家賺錢的意思),政府或多或少容許污染及輻射傷及人命;為了國家利益或政治因素,軍隊及間諜四處明屠、暗殺,這個口口聲聲「人命無價」的時代,即使不是像以前原住民因著「文化傳統、宗教祭典」而殺人,不過,也還為著「經濟」、「政治」等等的理由光明正大地殺著人!!!一樣的殺人、不一樣的理由,哪裡有什麼「絕對的、放諸四海不可移易的道德真理」?
打個賭吧!如果突然地這世界落在一個主張原住民文化、價值觀的統治者/統治集團手裡,透過法律、獎勵、刑罰、教育、傳播塑造一個新的論述形構,不出一百年,我們的子孫都會轉而把當下主流的西方文化看成「野蠻、需要教化」的代表,屆時,所有的道德已一盡改寫,而且呢,人們還是會把它當成是理所當然的,把那想成是「全世界、跨時代都一致的真理」!
「不受時間、空間影響,絕對的道德」何在?我未曾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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