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騙人的國慶廣告
話說當中華民國鬧革命與清朝對抗的當時,台灣可是在日本統治之下,而且已經足足接近三十年了,雖說日本官方及民間的確多多少少支助中國革命,但咱們台灣這代青年人與中華民國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又有何直接關係?難道今日的日本年輕人也要感念中華民國建國嗎?即使是中華民國建國成功,台灣那時也仍然還是日本的領土,中華民國當時的未來,根本與當時的台灣無所牽涉!
台灣從日本脫離,說來這也不是中華民國的功勞,對二次大戰有基本了解者,都知影日本在戰爭中可是把中華民國打得東倒西歪、退居一隅,中華民國差點就亡在日寇的鐵蹄之下,若非美國介入,大量提供武器、人員及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也就是二戰時台灣的敵對國家)早就滅亡了,戰爭末期,還是靠美國 的兩粒原子彈,才迫使日本無條件投降的,但中華民國狐假虎威,明明被日本打得滿地找牙、差點沒命,卻也跟著躋身戰勝國(笑死人)。
日本是根據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的主權的,中華民國革命、建國之時,台灣人全是日本國民,這兩個廣告的內容,完全不符史實,硬是把台灣人架接在中華民國革命之上,說謊也不臉紅的中國國民黨,果真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所謂忝不知恥呀!!!
可憐台灣在二次戰後,給這戰敗「轉進」的中國國民黨佔領,現在,還得讓中國國民黨用咱們繳納的稅金,透過媒體宣傳這種騙死人不償命的假史話,實在令人不勝唏噓。
Tuesday, September 21, 2010
Monday, September 13, 2010
「哪吒」語音,異乎中國
看到日昨洛杉磯電音三太子舞蹈團林先生熱心地呼籲為「電音三太子」建立相關的文化論述(見自由時報),以厚植其文化內涵,其用心實在令人感佩,但看到其英文團名與英文簡介,都將三大子哪吒音譯為「Nezha」, 在下不禁要為哪吒呼言「哪吒語音,異於中國」(借韓國世宗大王制定〈訓民正音〉語)!
哪吒梵文音為Nalakuvara,是源於古印度的神祗,後傳入東亞,在中國轉化為道教神祗,並隨移民來到台灣,甚至也東渡日本,今日的東京,也建有「東京三太子宮」奉祀。
在一九三○年代出版的《台日大辭典》中,「哪吒」(Lo-tshia)詞條下之解釋為佛教四大護法天王毘沙門天王之子,這似乎代表了八十年前的台灣人對於哪吒的一種普遍認知,哪吒在跨國、跨文化轉譯之後,並不必然是中國傳說中的李靖之子,而在不同文化及國境脈絡下,哪吒「入境隨俗」,出現不同的神格及面貌也是自然的結果,台灣「電音三太子」的出現,正是其對外的新面象之一。
以源自西方的信仰來說,同樣崇奉耶穌基督,英國人叫祂「Jesus」,荷蘭人叫祂「Jezus」,中國人叫他「耶穌」,台灣人稱祂為「Ia-soo 」,即使是同樣一位上帝,也尊重各地不同母語使用者的口音。
相對於中國人稱「哪吒」為「Nezha」(ㄋㄜ/ ㄓㄚ\或ㄋㄨㄛ/ ㄓㄚ\),日本人則稱其為「Nata」,自古以來,台灣人則呼其名為「Lo-tshia」(Holo語),台灣在地語言的語音,異於中國,台灣的哪吒,何必用北京語音代稱?十分希望「電音三太子」等等台灣文化、宗教、藝術的對外音譯,能尊重落地生根、在地化的精神!當我們在向外國朋友介紹這位不斷展現新貌,甚至追求建立在地文化論述的台灣神祗時,請不要囿於華語名,也用台灣庶民在廟裡向祂呼求的名字稱呼祂吧!
Sunday, June 27,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3)
如今,教會不再支持君主專制了、不再反對女性領導人了(有些教會還是反對的)、不再視女性為次等且不潔、不再支持蓄奴、不再主張夫妻在特定節期不得行房、不再反對避孕(天主教會仍然反對)...
但教會仍然主張同性戀是罪(大部份教會)、反對離婚(大部份教會)、反對婚外性行為... 請問,兩千年來,教會不斷地修正立場、改變「罪」的清單,而且,都以「聖經」為根據,我們真的確定,今天教會所大聲指摘的罪行,不會被明天的教會所廢棄嗎? 所謂「聖經無誤」、「奉行聖經」,只不過是教會中有權力者的誑言,他們選擇性的遵守聖經的教導,對照教會歷史上立場的漂移,只顯得十分地諷刺。
以下是幾個例子:
===避 孕===
長久以來,教會反對避孕,理由是聖經指出神的旨意是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創1:28),而且一旦男人射精在女體之外,是浪費寶貴的精液,同時是種謀殺的重罪(參見自慰下文),但,今日大多數教會己不再如此主張。
===男主外女主內===
十五世紀時,教會就在想辦法解釋男女角色與分工了:「男人和女人的角色其實是再清楚不過了。因為女人的卵巢隱藏在體內,所以她們必須留在家裡做家事,而男人的陰莖掛在體外,所以他們比較適合做戶外工作」,神學家亞奎那(Thomas von Aquin)也說:「女人最重要的價值,在於她的生育能力,以及家事方面的用途!」
===女人是次等的===
一百年前,教會認為女人是沒有靈魂的,至少只有一個次等的靈魂。
一百年前,女人是不可以在教堂裡唱歌的(天主教會到二十世紀初才允許女人在教堂內唱詩),1907年11月22日的諭令中,明訂:「女人不應該屬於合唱團的成員;她們只是俗人。除非有重大理由而且徵得主教同意,女人也不得組她們自己的合唱團。」
1908 年12月18日的諭令中進一步規定:「任何形式,由男人和女人共同組成的混聲合唱團,即便他們站在離聖壇很遠的地方,也在嚴格禁止之列。」
以往,女人在經期是不能進教堂的,即使在非經期,女人也不可以觸摸聖壇或其他聖物,這些都是教會正式的法規,在以前,女人被視為沒有與男人一樣的靈魂,教會認為,夏娃在伊甸園裡偷吃禁果,因此女人從此丟失了寶貴的靈魂。
亞里斯多德認為,女胎在受孕後八十天才被吹氣授靈,比男胎晚四十天,其靈魂是次等的,十三世紀時,神學家亞奎那(Thomas von Aquin)以亞里斯多德的學說為基礎,主張:「女胎形成是因為精子受損,或受到風寒的關係。」
五世紀時,教會高層在 Macon 召開會議,會議主題是討論女人到底有沒有靈魂,結論是:除了聖母瑪麗亞以外,女人只有腐敗的靈魂,因為夏娃是人類被逐出天堂的罪魁禍首。此後,又有另一次會議,在這會議中,主張女人有靈魂的一派以一票之差險勝,於是,教會才改變立場,認為女人也有和男人一樣的靈魂。
到底是上帝創造人並予人靈魂?還是教會?
===女人是由男人而造的===
保羅在新約聖經中至少六次說「女人必須屈居於男人之下」(例:哥林多前書 11: 3-16),保羅的理由是:「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林前 11:8 )換句話說,就是聖經指出上帝用了亞當的一部份來創造夏娃,保羅這說法很奇怪,因為「所由出」所以比較尊貴,那麼,「塵土」應該比「人類」尊貴,因為「人」是由「塵土」而出的(創2:7)。
長期以來,教會就教導女人次等於男人,聖徒奧古斯丁(Augustinus)也說:「女人是上帝沒有按照祂的模樣創造出來的瑕疵品。這正好符合自然秩序,因此女人必須服侍男人。」
不過,根據染色體的研究,男女之間唯一差異的性染色體(男 XY;女XX)證實了男人的出現晚於女人,男人才是「有瑕庛」的受造物,按男人的Y染色體是從X染色體發展出來的,只是X染色體的複製品,而且只用來傳遞一個和性別有關的訊息(描述男人的陰莖應該長成什麼樣子),就生物學角度來說,女性要比男性更早在地球上出現,這與聖經所說的正好相反,至於保羅在新約聖經的主張以及教會以往貶抑女性的教導,是不是要因此倒過來解釋.....嗯,這就是另一席話了。
喔,對了,直到1988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還公開宣稱:「女人應該靜靜的傾聽,並且從屬於男人。我不許任何一個女人教授神學,也不許她站在男人之上。因為上帝先造了亞當,然後才是夏娃。」 嗯,別怪教宗他老人家啦!因為他的說法可是完全符合聖經的喲:「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林前14:34)
===自 慰===
中古時代的人們相信,自慰會使基督徒墮落,並造成目盲、性無能、甚至發瘋。一直到十八世紀,自慰都被視為種種疾病的來源,十九世紀出版的一本性學手冊還聲稱,大力士參孫之所以喪失力氣,並不是因為頭髮被剪掉,而是因為射出了精液... 從教會歷史來看,自慰這件事正反意見都有,端看一時一地是哪一派佔了上風,哪一派就主導了言論,但西方社會長期以來對自慰的恐懼及迷信,教會當然居功厥偉,因為教會是把自慰視為罪惡的,理由是「自慰浪費了寶貴的精液」,在早期的神學家認為,精液裡充滿了各種成型的「微型小人」(Homunkulus),如果這些小人沒有被植入女人體內,就會死掉,所以自慰是種集體謀殺,是項重罪!!! 當然,這樣的看法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女人的卵子參與在受孕過程當中,但這不奇怪,因為女人一向被教會視為次等、不潔的,新生兒只靠男人的精液就可以成型,也算是推之成理。
===蓄黑奴===
教會曾經主張蓄養黑奴。
當美國為了廢除奴隸制而爆發南北戰爭,南北兩方都各自援引聖經,來為自己的立場辯護。
南方支持奴隸制的人認為聖經是捍衛奴隸制的基石。支持奴隸制喜歡引用聖經的舊約,這可以表明包括先知亞伯拉罕在內的所有猶太人並沒有因為支持奴隸制,遭到了上帝的譴責。南方人也認為新約上也並沒有表明耶穌與十二個門徒曾宣傳反對過奴隸制,事實上所有的奴隸主正是耶穌的跟隨者。在宗教界的關於奴隸制大辯論中,南北雙方各自立場的人都竭盡全力從聖經中為自己的論點尋找依據,在《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中引經據典,試圖證明上帝是支持自己的觀點的。南方奴隸主勢力與部分北方支援奴隸制度勢力致力於創立一種合理的南部社會神學體系,他們首先要駁斥的就是激進廢奴主義者的一個重要的理論前提:奴隸制是上帝面前的一項重大的罪惡。為此他們在聖經中找到了依據。南方福音派教徒聲稱,《舊約全書》中的《創世紀》和《利未記》以及《新約全書》中的《哥林多書》都是允許奴隸制存在的。他們舉出了《舊約全書》中很有說服力的含的故事:
挪亞有三個兒子,含、閃和亞弗,也就是地球上人類的祖先。一天挪亞喝醉了酒躺在那休息,含(迦南的父親)偷看了他的身體並且告訴了閃和亞弗,後者沒有偷看而是找東西蓋住了父親的身體。挪亞醒來後知道了所發生的事情並詛咒了含。「被詛咒的是迦南,他將成為他兄弟的僕人。」挪亞祝福了閃,答應迦南將成為他的僕人,並且預言上帝會照顧到亞弗,他可以住到閃的帳篷裏也受到迦南的服侍。支持奴隸制的人把含解釋為黑人的祖先,亞弗和閃則分別是白人和印第安人的祖先。通過這樣的理解,他們就找到了黑人為什麼要生而為奴的有力證據。對於《新約全書》,南方福音教派指出,基督曾在他的佈道中勸戒奴隸們要服從他們的人,而奴隸主們也要仁慈的對待他們的奴隸。既然耶穌都承認了奴隸的存在,那麼黑人奴隸制在南部社會也就是合法的了,並沒有違背上帝的旨意。所以南方與北方的一些宗教人士認為捍衛奴隸制是一項意思重大的宗教任務,而這項任務是反對一些背信棄義激進廢奴主義者。因為他們放棄了上帝的命令。(以上內容引自 http://bbs.tiexue.net/post2_3666243_1.html)
===離婚===
教會視離婚為罪惡,與權力和金錢的分配有十分密切的關係。中古時代,教會和國家之間主要的爭端在於爭奪豐厚的財產,十世紀左右,握有統治權的國王逐漸居於弱勢,各地諸候勢力興起,而這些貴族們處心積慮地就是要生出合法的繼承人,確立長子的繼承權,好讓財產可以在家族中傳承下去;當時可沒有什麼男女平權的觀念,女人,只是男人的財產(這是符合聖經及教會教導的),因此,男人如果發現妻子生不出兒子,就會休妻再娶,直到生出可以繼承產權的兒子為止。
教會在當時,對於多妻或非婚生子女的問題,是睜一隻眼閉一雙眼的,不過,卻使盡各種手段,阻止離婚、再娶,因為,生不出兒子的貴族一旦過世,他所有的莊園、財產將完全歸於教會!!!
除了阻止離婚這一招,教會還設下各種性行為的限制,以降低合法繼承人的機率,比如:復活節前三個禮拜、耶誕節前四個禮拜、聖靈降臨節前一到七個禮拜,夫妻間都不能行房,此外,禮拜日、禮拜三、禮拜五、禮拜六、懺悔祈禱日等慶典節日,也不可以有性行為,如此一來,教會就可一再沒入無繼承人的貴族的遺產,而教會的財力,也就越來越大。
* * *
或許我們要說:很多事例是「天主教會」(舊教)的問題,不應把改教後的「基督教」(新教)給牽扯進來,但,我的疑問是:這兩千年來,不管舊教、新教,教會不都是「人」所組成的嗎? 我們真的認為,「舊教」會犯的錯,「新教」就不會犯嗎?
「舊教」選擇性地遵守聖經,「新教」如今不正也是如此? 許多「新教徒」宣稱「聖經全然無誤」、並「高舉聖經」反對同性戀、反對離婚等等,怎麼不檢視一下自己其實已經「放棄而不再遵守」聖經中一些明白的規條了呢???
《新約聖經》中,明白寫道「女人不能在教會裏發言」(林前14:34),要用長髮遮臉等要求(林前3:11-16),如今這些被教會視為「適用於當時特定歷史特定地域的文化」,所以今日基督徒毋須遵守,這樣的說法,並不符合聖經吧!試問:是誰可以決定某些規條只適合特定時地、某些規條則是永恒的呢?不就是教會中有權力的人嗎?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3章強調女人要順服男人、要蒙頭做為順從的記號,男人不得蓄髮的時候,他可沒有說這是「特定時地、特定文化」的產物,他強調這是「上帝創造的次序、是出於主的安排、是合乎人的本性」的(林前11:3; 7-15),如果教會可以這樣選擇性的解釋聖經,那麼教會如今所宣稱的「永恆性」約束(禁戒勒死的牲畜及血、反對同性戀、反對離婚、反對婚外性行為),又有什麼立場、判準來證明這些是「永恒」的規例???
說了這麼多,不是要反對信仰、反對上帝,而是要勸人離開教會、以及教會中那悖逆、反覆、不一致的教導及信仰,我信永活、全能、全在、全知、全義、全愛的上帝,不信教會,阿門。
希望你早日脫離這悖謬的教會!
Monday, June 14,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 (2)
神聖啟示的最高峰,那隱藏在神心裏的奧祕,乃是神永遠經綸的啟示,就是祂永遠計畫的啟示,要在基督裏藉著那靈,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性情和一切,好叫我們能活基督並彰顯基督;這該是管制我們生活的原則—提前一3~6,參林前九17:神照著祂喜悅的永遠經綸,乃是要將祂自己在祂的神聖三一裏,藉著祂經過成肉體、人性生活、釘死、復活、升天的過程,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使他們眾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樣,作祂的複製以彰顯祂。這樣神聖分賜的結果乃是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和新人,成為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機體;這生機體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為神擴大、擴增之『成為肉體』完滿的終極完成,就是三一神的豐滿,使祂在神人二性的調和中團體的彰顯祂自己,直到永遠—弗三9,19,啟二一2,9~10,參伯十 13。
你在來信中提到的「神聖啟示的最高峰」,我看了以後,只是更加地疑惑(雖然這不是我第一次聽到這說法了),我實在想不透,全能全知全在的神,有什麼必要使我們成為祂在肉身中的彰顯(除了神格以外)?祂什麼都不缺,祂還求什麼?
如果是「人」的話,我還可以理解,比如:人可能藉著工藝創作,來讓自己身心得到服侍、滿足,或甚至得到名聲及榮耀,我大概也可以想像,人可能會創造出一個受造物,唱好聽的歌給自己聽,或者不斷地發出好聽的言語,來讚美人自己......當然,這樣的人「很變態」、「很自戀」....一般來說大概是有什麼心理問題.....但,反正這是「人」,有限的人,所以都可以想像.....但,那萬有的源頭、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也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望和需求」嗎? 祂竟然創造人的目的,是要讓人成為許許多多的「祂的倣製品」(不過當然不會完全和祂一樣),這是種什麼樣奇怪的嗜好呀???這樣的上帝,光想起來就覺得「好奇怪」、「好變態」.....不!我不能接受這是那個獨一的全能的主宰....因為,實在太 wierd 了呀!!!
雖說親子關係與神人關係在本質上有很大的差異,不過,如果說那「從所源出」及「愛」的連繫是一致的,那麼請想想!設若有父母對兒女的期待、對兒女的愛,是用你所分享的「神對人的心意、啟示」這樣的方式來呈現,那該會有多麼怪誕及可怕?
試想,父母對子女說:那隱藏在我心裡的奧祕,我對你的計劃,就是要讓你們變成我,讓你們的生命、性情及一切,都全全然然為了彰顯我!!!
天哪!這樣的父母,應該快點去看心理醫生吧!!!
哪個愛自己子女的父母,不是希望子女適性發展、自我實現的,如果父母的想法,像上頭那樣,那根本是有某種變態的佔有慾、控制慾,而這樣的想法,根本稱不上「愛」呀!!!
○○,還看不出來嗎?這當中有這麼明顯的怪誕及矛盾,這就是為什麼,我無法接受的原因呀!要我怎麼能接受一個這樣「變態」的神呢?不!絕不!我寧可相信那位全知、全智、全能、全然公義、全然慈愛、無所不在的神,也不要相信教會所創造出來,這種「變態、怪誕」的神!
請再多想想吧!這樣的教會、這樣的教導,真的對嗎!那真的是你所要的嗎?
以上分享,若有冒犯之處,請見諒,這單純是出於我直接的想法、肺腑之言呀!
Friday, June 11, 2010
評台北縣英語活化課程:以穩固的母語基礎迎接英語熱的來襲
http://hakkhiam.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html
作者:張學謙
伴隨著英語熱帶來的英語焦慮症幾乎席捲全球,台灣也不例外。最近台北縣政府決定將全面推動每周多上3堂課的「英語活化課程」,可以說是病急亂投醫的一例。說來諷刺,英語活化課程美其名為國際化,卻是閉門造車,無視於國際雙語文獻對雙語教育的認識。
台北縣政府每周多上3堂課的「英語活化課程」是基於「投入學習時間」(time-on-task)的假設,認為只要增加英語學習的時數就能強化學生的英語學習效果。這種又稱為英語最大劑量假設(maximumexposure to Englishhypothesis)。問題是投入更多時間學習英語,英語是否就會更好?答案是否定的。第二語言習得的研究顯示投入英語學習的時間多寡和學生的成績並沒有任何正面關係。事實上,國內英語教學專家所作的研究顯示過早、更多的英語學習無法保證英語會更加進步。英語教學的品質的提升才是重點。因此,教育部才提出「語言學習順序應為先母語、再國語、後英語」的原則。台北縣只重視英語教學時數的增加,忽略了教學品質的提升,顯然犯了頭痛醫腳的錯誤。
如果更多的投入學習時間不是英語教學的良方的話,有什麽可以作為語言教學的基礎理論?相對於僅重視目標語的英語教學,雙語教育學者提出語言互助理論(the“linguistic interdependence”hypothesis)。語言互助論不同的語言之間有相輔相成的功效,語言教學應當重視母語所扮演的基礎角色。雙語的研究發現兒童的母語發展是預測第二語言發展的重要指標。因此,有著穩固母語基礎的兒童,比較能發展出學校語言的讀寫能力。這也是爲什麽在家裡說毛利語的紐西蘭原住民,其英語成績以及學業成績優於在家裡說英語的原住民。母語的教育價值可見一斑。
基於兩種語言相互依賴的關係,以及語言學習轉移的功效,初級教育應當強化或是活化的應當是兒童已經具有的母語基礎。很可惜,台北縣政府缺乏國際雙語教育的觀點,選擇一個與兒童語言社會化無關、又缺乏在地社區語言實踐的外語作為語言教育活化的對象。沒有在地根源的語種,如何能定根、發展、活化呢?台北縣政府如果有心活化語言教育,最好的方式就是提供兒童近用國語和母語的環境,讓在地的多種語言能在校園裡,彼此滋養、相輔相成,將學校打造成多語言的美麗花園。
總而言之,台北縣在制定國小英語教育政策的時候,需要以宏觀的國際語文教育視野,追求以母語為基礎、確實可行的雙語教育。在穩固的母語基礎下,迎接英語熱潮的來襲,病急亂投醫或是食緊攏破碗,都不足取。
Monday, May 31, 2010
(轉) 流亡政權與台灣地位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一句「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引來藍營和統媒一陣鬼哭狼嚎。然則,蔡英文說錯了嗎?
請回到六十一年前的歷史場景: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正當南京的國民黨政權面臨共產革命而搖搖欲墜之際,盟軍統帥麥克阿瑟表示:「台灣現在還不是中國正式的領土,因此南京垮台後,中共不能進入台灣,美國將協助台灣人獨立,並將提交聯合國決定。」(見1.19香港大公報東京航訊)。同時美國也警告國民黨,「盟軍總部對台灣仍有任務,故南京可遷都廣州,不能遷台灣」(1.19.路透社南京電)。
就在這一年,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敗走,果然先退到廣州,繼而北走重慶,最後才不得已於十二月逃入台灣。
台灣原本不屬中華民國,不信可看中華民國憲法前身《五五憲草》(1936.5.5)所列的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並不包括台灣。終戰後的台灣,只是由國府軍隊代表盟軍進行的暫時軍事接管地,而非中華民國正式領土。這個事實,可以從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在中山堂的受降典禮台上掛出的中、美、英、蘇四國國旗及四國領袖肖像看出(表示不是中華民國單獨受降)。台灣的地位有待盟國與日本簽訂和約決定領土的轉承才能確定。無怪乎,蔣介石在一九四九年初會給陳誠如此批示:「台灣在對日和約未成立前,不過是我國一託管地帶性質」(一月十二日、十三日陳誠日記)。
偏偏對日和約來不及簽訂而中華民國卻在大陸上結束!國民黨政權頂著「中華民國」的名號,敗逃到地位尚未確定的台灣。美國原擬放棄這個腐敗的政權,卻因翌年韓戰爆發(1950.6.25),而重新考慮支持退到台灣的國民黨政權以對抗共產世界。為了防止中共入主台灣,杜魯門總統重申台灣地位未定的主張─「台灣將來的地位,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恢復、對日和約的締結、或聯合國的考慮」。
對日和約終於在一九五一年於舊金山簽訂,翌年又簽台北和約。後者是彌補前者(沒有中華民國代表參加)之不足。但兩約皆只要求日本放棄台澎,而不言明台澎領土的歸屬。無怪乎一九五四年美蔣簽訂共同防禦條約之前,美國總統艾森豪與國務卿杜勒斯又重申:「台澎的法律地位絕非中國的一部分」、「作為對日本的主要戰勝國,美國對於日本以前佔領的這些島嶼(指台澎)應擁有發言權。」
確定台灣不屬中國之後,一九四九年底中華民國政府敗退來台就是如假包換的「流亡」(而非「遷都」)。這次的流亡,可以用蔣介石的話來說明:「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1950.3.13 <復職的使命與目的>演講詞),既然已經亡國,離開其已經滅亡的國土,不是流亡是什麼?
國民黨政權於一九四九年底流亡到台灣,是舉世皆知的常識。世界上所有敘述這個事實的英語著作,如果不是用exile就是用escape來形容。這不是流亡、逃亡之意嗎?試看最具權威的大英百科全書(Britannica encyclopedia)如何介紹蔣介石,原文如下:「soldier and statesman, head of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China from 1928 to 1949, and subsequently head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in exile on Taiwan」後面一句講得夠明白,蔣介石是「流亡在台灣之中華民國的領袖」。
流亡來台沒有關係,如何落地生根本土化才重要。若一味否認歷史常識,不僅無知,而且無恥!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Saturday, May 29, 2010
給教會朋友的回信
我想說的很簡單:這些如何親近神、到神面前的繁複論證、推衍、連結,實在是太複雜了,我所說的複雜,並不是說「我無法理解」,而是指:「來到永生神面前,受造的我們,一如祂的孩子接近祂,何以,一切都變得如此地繁複,好像奴隸要見家主,小民晉見皇上....程序又程序、戒慎又戒慎、小心又小心、細節又細節........」
有個朋友曾開玩笑地對我說:「如果神像我媽媽一樣愛我,祂一定不會把我狠心地丟下地獄。」(神的愛,還比不上母親對孝子或逆子的愛嗎?) 同樣的道理,如果神與我們的關係,像是有重重的規條、一道道的門檻,那麼,我實在很難想像,神的愛,還大過路加福音 15 章裡那個父親的愛,在 15 章 20 節,那慈父不顧悖逆的小兒子從豬圈裡沾染的滿身臭味、渾身髒污並衣衫襤褸,他二話不說,馬上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我們的神呢?當我們要親近祂,卻還要先去沖洗、更衣,小心地檢查嗎?那小心的程度,甚至是要到不能讓指甲裡有一點點的污跡,然後,那「慈愛」的神才與我們擁抱???
○○,我們都相信一位全能、全知、全愛、全義、全在的上帝,但,請想想,教會的教導,究竟是在把我們從神身邊拉開,還是讓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創造我們、愛我們、認識我們的神面前???
離開教會吧!帶著你的信仰,不要再被那些奇怪的罪惡感所捆綁了,我們的身、心、靈有哪個部份不是神所創造的,我們的有限、我們的軟弱,全知的神怎麼可能不知道?生我們的父母,難道會因為幼小的我們肚飢哭鬧,就把我們毒打一頓,或者因為我們摔破杯盤,就和我們斷絕親子關係??? 同樣是人,我們還能成長如父母,但在神的面前,我們永遠不會像神一樣完全呀!我們在神面前,永遠都像軟弱的孩子。
回到聖經,一如我曾說過的,我不相信聖經是全然無誤的、出於神的啟示,因此,完全照著聖經來認識神、來親近神,在我來看,是沒有必要的,聖經裡頭有多少前後矛盾,有多少問題,暫且不論,單單就從聖經裡所描寫的神的性質,以及對於規條的列示,就讓人十分懷疑這聖經的真實性。
首先,我再提一次我曾說過,關於神的性質的部份吧!聖經所衍生出來的教會教導,認為救贖是有限的,是僅僅及於部份人的,也就是:蒙神揀選相信的人,必定得救,其餘的必被定罪,前者有永生,後者則在硫磺火湖裡永遠受苦。 不知道你還記得我所說過關於船難的比喻嗎? 任何有能力進行全面救援的單位,一定盡其所能地把所有的受難者一併救起,絕不會先行決定只進行部份救援;相對的,一位全然慈愛的神,在祂的兒子耶穌功效無限永遠有效的獻祭之後,怎麼可能對一樣都犯了罪的世人,只進行部份的拯救?(我開玩笑地說:難道是天堂有容量限制嗎?) 像這樣的教導,根本就違反了「神是全然慈愛的」這樣的本質,試想,神的公義,明明已經在耶穌身上得到了全然的滿足,那麼,聖經中那種只有部份人會得救的做法,如何會是一位全然慈愛的神的行事,進而言之,我為什麼要去相信一個如此奇怪的教導,而不去相信一位全然慈愛的上帝??? 這麼來想,我,寧可要相信上帝,不要相信聖經及教會!
第二點,聖經的規條列示,是沒有「永恒性」的,比如我上次舉的哥林多前書 11: 3-16 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聖經的要求,經常地受限於寫作年代所屬的文化、社會背景,偏偏作者又把它寫成是「永恒的規條」,結果就是,遵守也不是,不遵守也不是,這很明白地顯示出:聖經並不全然是神的啟示、也不是什麼永恒的經典。 要認識神,絕對不能只從聖經、只相信聖經,相反地,一旦聖經教導,與神的性質相違背,我毫無選擇地,只有棄絕聖經,因為,我要信的是上帝,不是聖經!
我知道上頭的話你聽來一定很不舒服,事實上,我如今這麼說,卻也不是出於突然、毫無緣由的衝動,我在教會中經歷了近十年的追求、心中的激烈衝突、反覆、到失望、幻滅、破滅,當初,我放下教會中的教導,那根本是我整個價值體系的崩潰,但,我走過來了,我想了又想,我所失去的,只不過是教會那些複雜的體系及規範而已,我並沒有失去神,是教會中,已經沒有那位全知、全愛、全義、全在的神了,現在的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好,我在神面前,不必再背著罪惡感的包袱,在祂面前,我沒什麼好遮掩的,因為對全知全在的神,人不可能遮掩。我在祂面前,沒什麼好畏懼的,因為祂認識我、祂創造我、祂愛我,聖經中的規條、教會的要求,我不必在乎。
包括罪的定義,如果回頭看教會的歷史,你會發現,罪的定義及對罪的態度,事實上是一直在變化的,聖經沒有變,是有權力詮釋它的人,一直在做不同的詮釋,以往被看成是罪的,現在不是了;也有以往被認為不是罪的,現在則被看成是罪;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在裡頭糾纏不清呢? 我只想簡簡單單地,按著神給我的理性、良心,在兩者的思辨中,正面地看待自己的欲望,並且愛人愛己,彌迦書(6:8)這麼寫著:「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其他的大大小小的規條,或者是禁慾主義的污染,我覺得都只是人的添加,實在沒什麼必要太在意。
你很用心地想要把我帶回教會的體系及想法裡,我想,我也應該把我所知道的告訴你,希望你重新思考,神,是一位怎麼樣的神,你要相信的,是什麼樣的一位神呢?然後,教會的教導,是不是與這樣一位神的屬性相牴觸,如果是,請相信神,棄絕教會吧!這大概就是我對你的用心,所能回報的一點點忠告吧!
Friday, May 14, 2010
(轉) 德國「恐怖之地」文獻中心正式開放
第二次世界大戰已經結束65年了。柏林的「恐怖之地」(Topographie des Terrors)文獻中心在籌劃了23年之後,終於在5月6日這天對外開放。
即便是納粹黨衛軍成員也需要休養。那些一起在奧斯維辛集中營服役的黨衛軍及黨衛軍女助理閒暇時來到這座田園般的索拉療養山莊,暫時忘記他們日常的變態任務,在這裡嬉鬧一番。在一張1944年拍攝的黑白照片上,人們可以看到一個正在娛樂的年輕姑娘和一群大笑的男人。這張照片目前就在文獻中心裡展出。文獻中心負責人納哈馬(Andreas Nachama)強調指出,「實施恐怖的是人而不是建築物」。
這些黨衛軍也是人,不是怪物,儘管最後變成了怪物。他們中間的許多人受過良好的教育,很清楚他們在做什麼。柏林市中心的阿爾佈雷希特王子區(Prinz Albrecht Strasse)在1933年至1945年期間是納粹迫害和犯罪政策的中樞。蓋世太保、黨衛軍總部及帝國保安局就設在這裡。這裡有希姆萊及海德里希的辦公桌,這裡籌劃了暴力消滅政治對手的陰謀。許多歐洲猶太人與蘇聯戰俘也在這裡被殺害。曾經有15000多名納粹政權政治上的反對者被關押在蓋世太保的監獄裡,受盡嚴刑拷打。
納哈馬指出「人們要問,納粹領導人意圖建立一個種族主義國家,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納粹是要開法國大革命的倒車,取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成果」。
當時,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納粹恐怖的受害者。亦被稱為「暴行之地」的這一建築群大部分在二戰中基本被毀。1956年,人們清走了廢墟,使之成為一片空地,以後又成為汽車試驗場地。1961年建起的柏林牆便與它接壤。這段歷史似乎被人遺忘了。1981 年,人們要求在這裡建紀念館。6年之後,人們在這裡的牆基上舉辦了第一次露天展覽。曾有許多政治犯被拷打和處決的蓋世太保總部地下室被發現和挖掘出來,於是此處變為露天紀念館和文獻中心。
歷史幾乎被遺忘
1992年,統一的德國成立了保護遺址的基金會。次年,它發起了永久性紀念中心的建築設計競賽。建築師楚姆托爾(Peter Zumthor)的設計被選中。然而在建成混凝土核心部分後由於資金問題而停建。大約10年後被拆除。目前的新館採用的是女設計師威爾姆斯(Ursula Wilms)的方案-一個不太高的方形建築,中間有一個方形的庭院。人們可以從露天樓梯登上主層。那裡有活動室、咖啡廳、圖書館及一個800平方米的永久性展廳。用圖片和實物分五個章節介紹了納粹恐怖政權。納哈馬館長指出:「最重要的是要讓參觀者瞭解,納粹政權不是一個失誤,而是意識的產物。而這種政權隨時可能會再次出現。45年之後的那些法西斯政權就證明了這點」。
在「恐怖之地」文獻中心還是臨時建築的時候,每年就接待50萬參觀者。預計今後會有更多的人前往參觀。(節錄自德國之聲中文網 2010/5/7報導)
*更多轉型正義相關資訊,請上本會網站www.taiwantrc.org
Sunday, May 09, 2010
[轉] 李筱峰專欄--我為什麼不是中國國民黨黨員?
沾滿血腥的黨:在二二八事件中屠殺一、二萬人;在 白色恐怖統治時代處決三、四千人。至於在中國大陸時殺了多少人,還未計算在內。
侵占國產的黨:國民黨黨產之中,侵占自國產者,有五大來 源,總計近千億元,至今仍不歸還。這些財產已經陸續遭變賣。
黨國不分的黨:長期以黨領政,一黨專政。黨凌駕在國之上。黨 歌兼國歌,國徽似黨徽,連黨旗都畫到國旗上面。
反民主自由的黨:兩蔣時代的國民黨,被政治學者歸類為「法 西斯政黨」。在面對民主運動的浪潮,都扮演著反動保守的角色,每一項民主化訴求無一不反。
貪污腐敗的黨:在貪污案件中,國民黨籍佔絕大多數。目 前因貪污或經濟犯罪潛逃海外的,幾乎都屬國民黨籍。本專欄字數僅限一千字,如果將這十年來國民黨籍的貪污與經濟犯名單列出,整 篇文章就光寫這些名字就好了。
與黑道掛勾的黨:在中國大陸時代結合青幫等黑道的歷史不 說,台灣這幾十年來的地方議會充斥角頭兄弟,多屬國民黨籍。結合外省黑道去整肅異議人士,而致喧騰國際,如江南命案,也是 該黨傑作。
操控司法的黨:陳水扁收政治獻金叫做貪污,馬英 九和國民黨從立委選舉到總統選舉,收到數十倍,就叫政治獻金。馬英九將公款入私帳的特支費案無罪,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則處無期徒刑; 同樣以子女帳戶匯錢海外,宋楚瑜的興票案無罪,錢還可以領回,阿扁則鋃鐺入獄。許水德的名言果然不虛:「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是非顛倒的黨:以前國民黨實施軍事戒嚴,造成白色恐怖統 治,卻號稱「自由地區」、「堅守民主陣容」。以前兩蔣時代有三不政策,民進黨執政後,台灣不僅加入WTO,且開放更多對中 國的投資和市場,但國民黨卻罵成「鎖國」。
外來的黨:敗逃來台的國民黨政權,純粹是一個外來政權,使 台灣成為學者Ronald Weitzer所謂的「遷佔者國家」(Settler State) ─「由支配原始居民的新 移入者所建立的國家」。
充滿政治神話的黨:這個外來政權始終陶醉在自編的政治神 話。過去有一套「反共抗俄,消滅共匪」的神話。時過境遷,神話破功,但現在還在做著「一個中國」的迷思。
政治詐騙的黨:八二三砲戰時,國民黨與美國發表聯合公報,答 應放棄使用武力反攻大陸,但是對內卻還在欺騙台灣人要「消滅共匪」;而當年騙稱要消滅共匪,現在卻討好中共,不許美軍救災,不要美國 幫忙防衛台灣。簡直招搖撞騙!
摧殘本土文化的黨:這個外來政權敗逃來台之後厲行「去台灣 化」政策,致使台灣人的語言遭受摧殘、歷史遭到冷落。我們的下一代已經不會講我們的母語!一個會消滅人民母語的黨,是一個 野蠻的黨。
奴才與投機政客太多的黨:國民黨有上述的惡質劣行,卻 仍有許多台灣人參與其中,那是受其黨化、奴化教育下的產物;此外有許多黨員雖明知該黨的敗行劣跡,但為謀利益而趨炎附勢,這種投機政 客多不勝舉。
要舉的理由還很多,「罄竹難書」。再寫下去,恐怕他們又要告我了。他們擅於報復,不能接受批評,這也是我不屑當國 民黨黨員的又一大理由。
(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9/today-o9.htm
Tuesday, May 04, 2010
轉貼:多族群的國家,多語言的學校教育
台北市是多族群的國際大都市,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台語雙語學校呢?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客語雙語學校呢?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原住民語雙語學校呢?
http://kaise1958.pixnet.net/blog/post/19848350
◎文/ 江蓋世
【江蓋世議員質詢馬英九市長書面稿】 2002年市政總質詢
時間:2002年5月31日
地點:台北市議會議事廳
一、 前言
馬市長、各位局處長、各位議員同仁、各位記者女士先生,大家好:
我們是四大族群的國家,我們是多語言的社會,台北市是多元文化的都市,因此,台北市要有多語言教育政策。
今天,我的主張,若不合理,請告訴我,我的想法,若行不通,請說出來,我的根據,若不正確,請馬上指出。
我想要討論的是,台北市這個國際都市,應不應提供多語言的學校教育,給我們的下一代。
二、 台灣半數語言,瀕臨危機
1999年11月17日,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通過決議,將每年的2月21日,訂為國際母語日(The International
Mother Language Day)。
200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識公佈的一項調查報告,目前全世界約有6000多種語言,有半數的語言,正瀕臨消失的危機,其中,我們所生所長的台灣,被列為語言消失的危機地區。
該項報告指出,「任何一種語言的消失,都是人類思想表達知識寶庫的損失。」
另外,「夏季語言學研究院」 (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
SIL),總部位於美國德州達拉斯,是專研世界面臨消失的少數語言的國際知名組織,該組織於2002年1月的報告書指出,台灣共有二十九種語言,現存二十二種,含國語、台灣、客語、十多種原住民語…,而己消失的有七種,包括我們耳熟能詳的凱達格蘭大道的凱達格蘭語,已經永久消失了。
世界上強勢的語言如:英語、華語、西班牙語、俄語、日語等,因著強大的政治力,或經濟力,或擁有上億的人口,可預見五十年之後,這些語言,仍將繼續存在。
豐富語言,多元文化,形成整個人類的文化寶庫,也使得各地人民的文化生活,多彩多姿。
當我們到各國旅遊,可以趁機向外國朋友,說出我們的台灣人民的心聲,比如說:
「 我來自台灣。
我們要加入聯合國。
請支持我們,非常謝謝。」
-我們到倫敦或紐約, 可以用英語跟他們說:
「I come from Taiwan.
We want to join the United Nations.
Please support us. Thank you.」
-我們到西班牙的馬德里,或阿根廷的布誼諾斯艾利斯,可以用西班牙語跟他們說:
「Soy de Taiwan.
Queremos participar en la Organizacion de las Naciones Unidas
Por favor apoyennos, gracias.」
-我們到俄國莫斯科,可以用俄語跟他們說:
「 」
-我們到日本東京,可以用日語跟他們說:
「 」
也許,我們都無法確信,何年何月何日,台灣能加入聯合國,但是,我們可以確信的一點是,十年後,上述這些語言,英語、西班牙語、俄語、日語等,都依然存在,因為,這些強勢的語言,包括中國的普通話,各自都有上億的人口,他們每天使用著。
然而,台灣呢?將近半數的語言,瀕臨消失危機。
三、 多語言學校
雖然,我們有著「族群尊重,母語保存」,這樣共同的信念,但長久以來,有些疑問,卻深藏我心深處:
台灣是多族群國家,為什麼沒有多語言的學校教育呢?
台北市是多族群的國際大都市,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台語雙語學校呢?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客語雙語學校呢?
為什麼不能成立國語、原住民語雙語學校呢?
台北市有美國學校,學生2135人;台北市有日僑學校,學生891人;台北市有英國學校,學生540人;台北市有法國學校,學生91 人;台北市有德國學校,學生90人;台北市有韓僑學校,學生51人。
這些外僑學校的子弟,在異鄉的台北市,他們跟老師同學,講英語、講日語、講法語、講德語、講韓語,他們雖然望斷故鄉萬里路,卻能享有母語教學的權利。
台北市二百六十三萬人口,有100萬人以上講台語的本省人,40萬客家人,9100位原住民,就在台北的故鄉,就在自己的社區,就在自己的家門口,卻沒有一間以國河洛語、國客語、國原住民語為主要教學語言的國民學校。
這是時代的錯誤,還是歷史的無奈?
我曾問台北市政府,你們的語言教育政策是什麼?
你們的書面答覆是:「一個主軸:推行國語;兩個併軌:尊重母語及重視外語。」
什麼叫做「一個主軸」?什麼叫做「兩個併軌」?我並十分不清楚。
你們要「推行國語」,我不反對:你們「重視外語」,我完全贊成;你們要「尊重母語」,我高度肯定。
瑞士是多族群的國家,他們有多語言學校。
印度是多族群的國家,他們有多語言學校。
美國是多族群的移民國家,英語是他們通用的語言,但是在全美各大城市,各個不同的移民族群,可以擁有多語言學校。
我們台北市呢?何時能擁有多語言的學校教育呢?
母語教學,不是以其他的強勢的教學語言,去教母語,而是母語本身,就是教學語言。
母語本身不是點心,母語本身就是主菜。
四、台灣母語嚴重流失
我記得,有一次,我參加市議會教育考察,到一間台北市立國民學校,考察母語教學。那一堂課,老師教唱台灣歌「天烏烏」。那些小朋友們,一堂課下來,所學到的台語,只有「天烏烏,欲落雨,鯽仔魚,欲娶某」整首歌詞,為什麼呢?因為,老師只是用國語教學。
我記得,有一次,我搭一輛計程車,那位司機是客家人,我跟他閒話家常,他很感慨的說:「我是四縣客家人,我太太是海陸客家人,因為口音有點不同,所以我們在家裡都講國語,孩子在學校都講國語,結果,孩子們通通不會客家話了。」
我想問各位,客語的流失,這是孩子的錯嗎?客語的流失,還是父母的錯呢?這是不可避免的趨勢?還是我們可以制訂新的政策,挽回這樣的危機?
根據民政局提供的一項2000年人口普查的統計數字,台北市二百六十三萬人口中,自我認同為客家人的約四十萬。該項統計又指出,十歲以下的客家小朋友,會講客語的只有5﹪,十歲至二十歲的客家青少年,會講客語的只有10﹪。
我想問各位,當老一輩的客家鄉親逐漸淍零,離我們而去,那5﹪的客家小朋友,再過20年,還會幾句客家話呢?
台灣的原住民總人口約四十萬,台北市的原住民約9100人。台北市的原住民,有賽夏族、邵族、鄒族、魯凱族、排灣族、達悟族、卑南族、布農族、阿美族、泰雅族、塞德克族等十多族,他們散居各區,他們人數不多,但他們的存在,豐富了我們台北市的多元文化。他們是可親可愛的台北市民。
我記得,有一次,我到花蓮去進行田野訪問,一位原住民朋友告訴我,他讀小學時候,政府推行國語,嚴格禁止方言。有一次,有一位原住民同學,他在教室裡說原住民話,遭到處罰,那個學校校長,利用學校朝會時,命令他站在孫中山先生遺
像前,要求他一直說:「對不起,我不該說方言!對不起,我不該說方言!」
每當我想起這個故事,心頭就痛。當然,我深信,這是過去的錯誤,已隨風飄去了,現在,台北市所有的國校校長,應該不會再犯下這種族群歧視的錯誤了。
可是,現在我很想再告訴各位,一件我親身經歷的事。
1976年,我從建中考上台大,然後上成功嶺,接受大專生集訓。那時軍中,唱軍歌,要拉開噪門,大聲的唱。有一天,全連在教室,排長與班長全員到齊,大家一起練唱軍歌,我們唱呀唱,唱到岳飛的「滿江紅」。這首28年前,建中的班際比賽的招牌歌。岳飛是中國古代傳奇的英雄,胸懷壯志,卻為小人所害,岳飛所寫的「滿江紅」,慷慨激昂,盪氣迴腸,更是我們必讀的詩詞,相信許多人耳熟能詳。
「怒髮衝冠,憑攔處,瀟灑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
成功嶺那天,當我們唱呀唱,唱到這一句-
「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歌一唱完,連上一位身材魁梧的排長,他突然站了起來,臉色鐵青,走了幾步,突然停在門口,轉身對著全連一百多個弟兄,無奈的拋下一句話:「這首歌,唉,我是蒙古人,就是你們所唱的匈奴…」然後,頭也不回,大步的走出教室,他高大的身影,就消失在我們眼前,一時間,全連靜悄悄的,空氣好像凝結了…。
那是我永遠難以忘懷的一幕。過去,中國古書,將原住民或是少數民族,稱他們是東夷、是西戎、是南蠻、是北狄,而現代的教育,告訴我們,那是嚴重的種族岐視。我們無法抹掉過去的歷史,但我們要檢討現在的教育。
談到「滿江紅」,現在學校的老師,除了教我們,岳飛「滿江紅」文學之美,是否還應告訴我們岳飛這句「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這是刑法的一級殺人罪?是否還應教我們,這是漢族沙文主義?是否還應教我們,這是種族岐視?
我們很高興,台灣原住民族群,與全世界許多原住民一樣,走過了一段艱辛的歲月,而看到天邊的曙光。
1988年,台北市民政局下設「山胞行政股」,1990年台灣省民政廳下設「山胞行政局」,
1996年,台北市政府第一個創設「台北市原住民委員會」,我們台北市第一個創立,使用原住民成為機關名稱,台北市第一!把原住民機關成為一級局處,台北市第一!
各位,我們曾經寫下這段歷史,就在這個市議會大廳,我們通過了這項組織規程,就在這個市議會大廳,我們寫下了這段歷史,就在這兒,府會一家,共同完成這件歷史性的工程。
名聞國際奧運的原住民歌手,郭英男老先生夫婦兩人,最近已先後離我們而去,他們走了,他們那嘹亮的原住民歌聲,是我們台灣的歌聲,令人永難忘懷。
當原住民老人家,隨著歲月,逐漸淍零,而台北市原住民的小朋友,遠離故鄉,遠離原鄉族人,走進台北的國民學校。
我希望,台北市能成為原住民小朋友的新故鄉,他們可以自由自在的,很有尊嚴的,在學校裡說媽媽的話。
五、採取行動,拯救母語
也許有人要問:拚命保存地方的母語,這豈不是違反國際化潮流?
各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呼籲世界各國,保存母語,尊重多元文化,這不是現代國際化的潮流嗎?
也許有人要問:台北市的小朋友,要讀國語,又要學英語,那有多餘的間與精力,去學母語?
各位,母語教學,打個比方說,如同小朋友求學過程中,他的知識成長的身上一本銀行存摺裡,應有的存款,半個世紀來,他們的存款不足,難道,他們要永遠的存款不足嗎?
美國總統林肯曾說過:「如果一開始,我們就知道,我們身在何處,我們要去那裡,那麼我們就較能決定,我們要做什麼,我們如何去做。」
今天,如果我們不知身在何處,不知要到那裡,不知要去那裡,就無法決定要做什麼,更不知如何去做。
今天,我們站在那裡?我們的下一代,他們的母語,已經瀕臨危機了;明天,我們要去那裡?二十年後,台北市原住民小朋友,會講媽媽的話,還有百分之多少呢?
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如果政府不敢面對問題,如果政府不願面對問題,政府本身就是個問題。
我們口口聲聲,四大族群,一律平等;我們信誓旦旦,不同族群,不同語言,互相尊重,但是,全台北市140所公立國民學校,10所私立國民學校,全部以國語當主要的教學語言,50年來,我們甚至看不到一所實驗性質的國台、國客、國原住民的國民學校,就在台北市建造起來。
十年來,我們不分朝野,不分上下,想要加入聯合國。
我們要加入聯合國,我們還要與其他的國家,共同來實踐,世界人權宣言的平等基本原則,那就是「人人有資格享受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語言等,而有任何區別。」
台北市的小朋友,乖乖上學,小朋友乖乖上課,小朋友乖乖寫作業,小朋友接受大人規定的義務教受。
可是,我們要反問:台北市的大人,是否尊重台北市的小朋友,享有直接以母語教學的權利與自由?
這項權利與自由,五十年來,寫在世界人權宣言上,五十年來,寫在我們的憲法上,五十年來,寫在那些為保存台灣母語,而奮鬥不懈的前輩他們的臉上。
但是,在台北市的小朋友手上,這是一幅尚未完成的拼圖。
六、母語乾旱,多語政策甘霖
有一天傍晚,我站在關渡平原上,放眼望去,晚霞滿天,然後眼看著火紅夕陽,墜入觀音山。太陽下山了,但是,明天還是會再爬上來。
可是,對台北市民的小朋友而言,如果我們再不努力,小朋友的母語,將不只是夕陽無限好,而可能如斷線風箏,隨風飄去了。
今天,我只想說一個願望。
台北市是台灣的縮影,多族群,多元文化,我希望,有那麼一天,台北市能擁有一所不同族群的多語學校;我希望,有那麼一天,台北市能成為「族群尊重,母語保存」的典範。
最後;我期待多語言政策的甘霖,早一天降臨,讓瀕臨危機的台灣母語,長出更多嫩枝新芽。
我們不要再等待,我們現在就開始,我們一齊來努力,謝謝。
Saturday, May 01, 2010
A response to a blogger
This argument is very persuasive. However, to make it even perfect, please note the different cultural mindsets of the Chinese and Dutchmen.
Of course, they both treated the aboriginals in Taiwan as more or less barbarians and needed to be civilized in that time. The Chinese brought their Confucianism and the Dutchmen Christianity. Nonetheless, they show very different attitudes to the aboriginal languages. The Sinograph-centric Chinese did not acknowledge the aboriginal cultures and languages at all. They always considered themselves the Middle Kingdom with a heavenly emperor, and thought that completely Sinicization is the only way to civilize the barbarians. On the other hand, Dutchmen wanted to Christianize the aboriginals but preserve the aboriginal languages and cultures at the same time. These two different mindsets can be well observed from the literature left by them.
Remember the first ever writing system of Taiwanese aboriginal was designed by the Dutchmen (Siraya新港文書). The Dutchmen taught the aboriginal children to write in their own languages. In addition, they proffered the aboriginals Gospels and catechism in the aboriginal languages. It is usually the Dutch missionaries learned to speak aboriginal languages but not vice versa.
What about the egocentric Chinese? Even today, we still have no Chinese classics translated into aboriginal languages in Taiwan, do we? (I believe that, for some Chinese, they would even think to translate the holy Chinese classics into aboriginal ‘barbarian’ languages is kind of profaning or at least bothersome. It is the barbarians in ‘their’ territories obliged to learn the Chinese languages but not vice versa). Moreover, all the colonial rulers, except the Chinese ones, systematically designed writing systems and compiled dictionaries of aboriginal languages. Do these mean nothing at all? And do you really think that the different mindsets of rulers would not bring up different linguistic motives among the aboriginals?
Monday, April 26, 2010
台語認證5/3起開始報名,3人同行1人免費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目前為全國唯一專業台語認證常態性機構。該團隊曾接受教育部委託進行台語認證試題研發,並於去年接受台南縣市、嘉義縣市及屏東縣等十餘縣市委託辦理中小學教師及台語支援人員的台語能力檢定。台灣語文測驗中心主任蔣為文教授表示,目前政府已常態性開辦的本土語言認證包含客語(由客家委員會主辦)及原住民族語(由原住民委員會主辦)。由於政府尚無專責機構常態辦理台語認證,成大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未來將扮演此一角色。
全民台語認證為全國性、國家級標準之語言能力測驗,預定每年7月及1月份開辦,今年將於7月24日(星期六)辦理測驗。報名對象為16歲(含)以上之成人,不分性別、職業、族群、國籍等均可報名。全民台語認證採用歐盟之語文能力分級標準,將台語能力分為基礎級、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及專業級。為增加考試效率,考生不需分初試及複試,也不需分語言程度,只要參加一次考試,就可以依照所獲得的成績總分對照出台語能力級數。全民台語認證分為「體驗版」(僅考閱讀及聽力測驗二科)及「專業版」(需考聽說讀寫四科)。一般大眾可先選考體驗版,至於欲從事台語教學者建議選考專業版。
由於台語仍是台灣社會上主要使用的語言之一,政治人物應具有基本之台語能力才能傾聽完整的民意。為此,中心主任蔣為文教授並公開邀請馬英九總統、民進黨蔡英文主席、五都及各級民意代表候選人共襄盛舉,一同報名參加台語認證。全民台語認證簡章已公布,民眾可自行上網免費下載
中心網站:http://ctlt.twl.ncku.edu.tw
發稿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
新聞聯絡人:潘秀蓮小姐
聯絡電話:06-2387539
Friday, April 23, 2010
阿根廷、智利清算前朝獨裁者
* 阿根廷前獨裁者遭 判25年徒刑
阿根廷前獨裁者比尼奧內(Reynaldo Bignone)因在軍政府獨裁 期間曾犯下多起侵害人權罪行,日前遭判25年徒刑。
現年82 歲的前將軍比尼奧內被控犯下56件謀殺、凌虐與綁票案件。這些案件主要發生在1976-78年,他 掌握阿根廷最大的軍事監禁中心「五月軍營」(Campo de Mayo)期間。同案受審的還有五 名軍官,他們也分別遭判17-25 年不等的重刑。雖然他們均已屆八十高齡,但 法庭裁決他們的刑期不能以在家軟禁方式處理,而必須至獄中服刑。
比尼奧內是獨裁軍政權最惡名昭彰的人物之一。他是阿根廷四名軍事政權總統當中的最後一位,於1982至1983 年間在位。軍事政權垮台 後,他把權力移交給民主選舉產生的總統阿方辛。他不但下令綁票與凌虐異議份子,為了掩蓋這些罪行,他還在下台前銷毀檔案並 推動特赦法,為自己與其他滿手血腥的同僚架起保護傘。審判從去年十一月開始,共有超過百名證人出庭指證。
法官在一個小型運動場宣判,庭內擠滿了受害者家屬,他們高舉親人的照片目睹這個歷史時刻。法官宣判後,有人噙 著淚水,有人則高聲歡呼。擠在法庭外的上千名群眾則歡聲雷動,甚至唱起歌來:「跟納粹戰犯一樣的事也發生在你身上,不管你到了哪裡,我 們總是會找到你」。
被告們要求坐在體育場最後方,遠離群眾目光。稍早他們在庭上,仍 認為自己當年的舉動是軍事行動的一部份。
1983年才關閉的「五月軍營」是軍政府時代全國最大的集中營。它共有四座拘禁、凌虐與審訊中心,甚至還設有隱密的分娩 中心。懷孕的女性政治犯在此產子後,嬰兒會被強制送給跟軍方有淵源的家庭領養。根據民間團體估計,此地曾拘留約五千名異議 份子,只有不到50人生還。
根 據官方估計,在阿根廷七年的軍政府獨裁統治下,約有1萬3千 人遭到殺害,民間團體的估計受害者高達三萬人。2005年在前總統基辛納任 內,最高法院終於宣佈特赦法違憲,為阿根廷司法追究黑暗歷史搬開大石,如今阿根廷是拉丁美洲處理轉型正義最力的國家之一。不 過舊勢力的反撲也未曾止息,敢於挺身為這些人權侵害案件作證者,人身安全常遭到威脅,甚至日前傳出有證人遭到殺害。
本站其他相關資訊:阿根廷前軍事獨裁者因骯髒戰爭受審
現年82 歲的前將軍比尼奧內被控犯下56件謀殺、凌虐與綁票案件。
比尼奧內是獨裁軍政權最惡名昭彰的人物之一。
法官在一個小型運動場宣判,庭內擠滿了受害者家屬,
被告們要求坐在體育場最後方,遠離群眾目光。稍早他們在庭上,
1983年才關閉的「五月軍營」是軍政府時代全國最大的集中營。
根 據官方估計,在阿根廷七年的軍政府獨裁統治下,約有1萬3千 人
*智利重開真相委員會調查皮諾契時代人權侵害案件
智利今年的總統大選雖然變天,
智利前總統蜜雪兒巴切萊(Michelle Bachelet)的父親是空軍將領, 在皮諾契發動政變後不久,
智利在民主化後,曾經成立兩個真相委員會來調查皮諾契政權罪行,
如今,針對那些未及向前兩個真相委員會登記,
委員會執行秘書Claudio Herrera估計,先前未能通過Valech委員會審核的約七
而針對外界憂慮,三月保守派的新任總統上台後,
*更多轉型正義相關資訊,請上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網站www.
Saturday, April 17, 2010
呂秀蓮為成大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揭牌
【新聞稿】
中心網站:http://ctlt.twl.ncku.edu.
發稿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
新聞聯絡人:潘秀蓮小姐
聯絡電話:06-2387539
4月17日上 午,專業台語文認證常態性機構「台灣語文測驗中心」
當 天活動,主辦單位特別邀請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出席參加,
前 副總統呂秀蓮女士隨後致詞時勉勵與會人士,
呂 秀蓮女士回想學生時代擔任班長,也曾成為打壓台語的打手,
出 席的台語文界人士對於「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的成立都感到高興,
當 天出席成立茶會的貴賓還有台南市副長洪正中、教育處長王水文,
台 灣語文測驗中心將於今年7月開辦全民台語認證,預定每年7月及
Friday, April 09, 2010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慶祝茶會 ──中心成立暨開辦全民台語認證
全國唯一專業台語文認證機構正式揭牌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4/17成立茶會
活動名稱: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慶祝茶會
──中心成立暨開辦全民台語認證
活動時間:公元2010年4月17日(六)上午10:0
活動地點:國立成功大學榕園校區(原光復校區)修齊大樓
中心網站:http://ctlt.twl.ncku.edu.t
發稿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
新聞聯絡人:潘秀蓮小姐
聯絡電話:06-2387539
全國唯一的專業台語文認證常態性機構──國立成功大學台
4月17日上午10點,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特別假成大修齊
台灣語文測驗中心主任蔣為文副教授表示,中心目前是設立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慶祝茶會
中心成立暨開辦全民台語認證 節目單
時間:公元2010年4月17日(六)上午10:00
地點: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修齊大樓2F
10:00~10:25 開場表演
1. 越南傳統歌舞--越南國際學生
2. 月琴彈唱--周定邦老師
3. 創新布袋戲《決戰西拉雅》--王藝明老師
10:25~10:30 紹介來賓
10:30~10:40 頒發感謝狀予 前副總統呂秀蓮
10:40~11:00 貴賓致詞
11:00~11:10 揭牌(7F中心辦公室)
11:10~ 茶會
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簡介
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目前是設立於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總中心底
本中心之宗旨為促進台灣語文教學與檢定考試品質之提升以
本中心前身為由全國二十餘學術單位及社團組成的「全民台
(註1) 「全民台語檢定聯盟」當年加盟單位包含:台南神學院、洛
何謂「全民台語認證」
「全民台語認證」是由「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
「全民台語認證」之前身為「全民台語檢定聯盟」的「全民
當今的社會分工很細也非常注重專業證照。無論金融、資訊
全民台語認證採「標準參照測驗」,依照歐盟標準,共分六
Thursday, March 18, 2010
(轉) 縣市聯合台語檢定成績出爐
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主任蔣為文副教授表示,這次台語檢定於2009年11月14日舉行,計有來自全國11縣市的中小學老師、支援人員等共793人報名參加,共586人完整出席應試。台語檢定採用歐盟語言分級標準,共分為專業級、高級、中高級、中級、初級及基礎級等六級。這次考試成績分布相當合理,合格考生中為專業級者計有3%、高級者為26%、中高級者為30%、中級者為29%、初級者為11%。蔣為文表示,去年底所辦理的台語檢定是教育部委託成大進行台語認證試題研發後所進行的第一次正式大規模考試。這次考試的信效度非常好,結果相當成功。蔣為文進一步表示,成大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將開辦自費的「全民台語認證」供社會大眾報名以檢視自己的台語程度。全民台語認證預訂每年七月及一月辦理考試,今年預訂在7月24日辦理。詳細簡章稍後將公布在成大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網站。
Monday, February 22, 2010
台文筆會「2010港都台語文學講座」
很多人不知道台語可以寫出最優美的現代文學,現在正是民眾認識台語文學最好的機會。事實上,台灣長年來一直有一群作家致力於台語文學的創作,讓台語文學逐漸受到了各界的重視,在去年,這群台灣各地最優秀的台語作家們進一步組成了台文筆會(Taiwanese Pen),以鼓勵台語文學創作、團結台語文作家、提升創作水準與台語文化地位,並促成國內、國際文學交流合作為宗旨,他們2010年聯手出擊,登上高雄文學館講台,舉辦「2010港都台語文學講座」要讓高雄市民近距離接觸台語文學。
今年度的講座邀請了台文筆會的會員同時也是當前台語文學界重要的詩人、作家、研究者者來擔任講師,包括台語詩人陳秋白、方耀乾、陳金順、林文平、周定邦,小說家陳明仁、施俊州、胡長松,研究者蔣為文、陳豐惠以及目前擔任筆會理事長的台語詩人、研究者李勤岸等人,講題橫跨了台語文學史、國際文學交流、台語詩與台語小說創作等面向,由台文筆會主辦,高雄文學館合辦,並整合了當前台語文學最活躍的幾個文學團體包括台文戰線雜誌社、台文罔報、台灣文學藝術獨立聯盟、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首都詩報、海翁台語文學雜誌、掌門詩學社等社團聯合協辦,可謂陣容堅強、豐富可期,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台文筆會 Emai: taiwanese.pen@gmail.com
網址:http://taiwanesepen.ning.com/
新聞聯絡人:胡長松(台文筆會秘書長),Email同上。
「2010港都台語文學講座」
講座地點:高雄文學館(高雄市前金區民生二路39號)
上課費用:免費參與,隨到進場(公務人員請上終身學習網站報名,全程參與核給2小時學習時數),歡迎踴躍參與。
講座場次表(計畫每月最後一週的週六下午14:00 ~ 16:00舉辦)
場次 | 日期 | 講師 | 講題 |
1 | 2/27 (六) 14:00~16:00 | 李勤岸 | 台灣文學ê早春──台灣比中國較早ê白話文學 |
2 | 3/27(六)14:00~16:00 | 陳秋白 | 佇肩胛畫一支銃──庫德女性詩人ê文學造型 |
3 | 4/24(六)14:00 ~ 16:00 | 蔣為文 | 台灣與越南的文學交流 |
4 | 5/29(六)14:00~16:00 | 方耀乾 | 記憶與鄉土──方耀乾的故鄉情歌 |
5 | 6/26(六)14:00~16:00 | 胡長松 | 台語小說欣賞 |
6 | 7/24(六)14:00~16:00 | 陳豐惠 | 海風.渡鳥.眠夢 |
7 | 8/28(六)14:00~16:00 | 林文平 | 寶島曼波──台灣行踏佮我的台語詩創作 |
8 | 9/25(六)14:00~16:00 | 陳金順 | 人物詩演義 |
9 | 10/30(六)14:00~16:00 | 施俊州 | 講古佮台語小說 |
10 | 11/27(六)14:00~16:00 | 周定邦 | 我的台語創作路 |
11 | 12/25(六)14:00~16:00 | 陳明仁 | 台語文學與歌謠 |
講師介紹(按場次順序)
李勤岸
台語詩人、台語語言學者。夏威夷大學語言學博士。
陳秋白
台語詩人。台南馬沙溝(Ma-Sakau)西拉雅平埔裔台灣人。
蔣為文
台語作家、研究者和運動者。美國德州大學語言學博士,
方耀乾
台語詩人、台語文學研究者。成功大學台灣文學博士。
胡長松
台語詩人、小說家。現任《台文戰線》總編輯、台文筆會祕書長。
陳豐惠
台語研究者、運動者、教育者、資深編輯人,現任財團法人李江却台
林文平
台語詩人。現任高職國文老師、《台文戰線》社委。
陳金順
台語詩、散文、小說作家、研究者。曾創刊主編《島鄉台語文學》
施俊州
台語作家、台語文學研究者。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藝術碩
周定邦
台語詩人、台語說唱藝術家。目前是臺灣說唱藝術工作室團長。曾獲
陳明仁
台語詩人、小說家、台語歌研究者。文化大學哲學碩士。Friday, February 12, 2010
『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重啟談判公投連署 - 第二階段
今年是虎年,不能虎頭蛇尾呀!第一階段過了
有參與第一階段連署的,一樣要重新填表喔!
轉貼【昨天的血腥屠殺】黃河花園口大決堤
黃河花園口大決堤發生在中日十五年戰爭的中期,也就是國民黨版八年抗戰史的初期,一九三八年的六月九號。當時國民黨蔣家軍中的幾位將領,在蘭封會戰裡發揮黃埔精神,不戰而逃,導致蘭封會戰兵敗如山倒,為了阻擋日軍追擊,蔣介石下令炸毀黃河大堤,希望來個水淹日軍,並且讓附近所有鐵路全部泡在水裡,使日軍無法運兵追擊。眾所皆知,黃河自古稱為「天河」,因為千年以來黃河不斷的淤積,不斷的加高兩側河堤,最後黃河的河床甚至比兩側的農地還要高,一但大水決堤,後果不堪設想。而這等陰狠的毒計,早就戰事甫起時,就有人向蔣介石建議過,只是當時戰況還沒有完全悲觀,蔣介石只是當作備案來處理。直到了五月底,戰事已經完全絕望,會戰大敗後考慮的只是主力部隊能不能順利撤出戰區,大家能不能躲過日軍的強力追擊,此時也顧不得百姓的死活了,就在六月初開始準備決堤計畫,在六月九日那一天用炸藥與高射炮炸開大堤,整個平漢鐵路以東全部被大水淹沒,一千二百萬畝的農田全部泡在水裡。走避不及的百姓全部被大水活活淹死。震驚世界。
一開始國民黨還打算栽贓到日軍頭上,在炸堤後發動各路媒體強力譴責日軍炸堤的暴行,並且指出這是另一次的南京大屠殺。一直到中日十五年戰爭結束後,國民黨的媒體仍然繼續作這樣不實的報導。直到許多無法辯駁的史料出土,親歷事件的當事人們撰寫回憶錄,直指炸堤的就是國民黨軍隊,才讓事實真相被還原。從此國民黨絕口不提這件淹死八十九萬人的歷史慘案,教科書中只剩下南京大屠殺。順道一提的是,國民黨稱的南京大屠殺死亡人數是三十萬人,還遠不及黃河花園口大決堤裡直接死亡人數的一半,而八十九萬人死亡還是非常保守的估計,因為這是直接在大水中死亡的數字,在大水之後,所有的農田都泡在水裡,沒有任何收成,又造成大飢荒,在兵荒馬亂中也沒有政府單位可以進行人道救援,屍體任其腐敗,又引起大範圍的瘟疫傳染,大水退去後,間接死亡的人數恐怕更是八十九萬人的數倍。會戰結束後,潰敗的國民黨許多部隊,在黃泛區附近四處逃竄,飢荒中無以為食,就搶劫為生,湯伯恩所部的軍隊軍紀特別差,在河南時強淫虜掠樣樣來,所以當時流傳一句話叫「寧要日軍燒殺,不要湯軍駐紮」。國民黨在中日十五年戰爭結束後的內戰裡兵敗如山倒,被中國百姓趕出中國,不是沒有原因的。
後來紙包不住火了,黃河花園口決堤慘案確定就是黃埔軍幹的,宣傳口徑只好轉向,陸續出現一些報導文章指出,由於當時疏導得宜,其實並沒有任何一個百姓死傷。但是有趣的是,當時國民黨蔣家軍與日軍互相指控對方炸堤的報紙,其實都還被保存在圖書館裡,幾十萬百姓活活被淹死的事實,兩方都有積極報導。國民黨的報導指出日軍炸堤屠殺平民,日本的報紙則說是蔣介石炸堤,自己害死中國百姓。文章最上方的配圖就是當時日本的報紙,用「人類永遠的敵人」來形容犯下這等血腥罪行的蔣介石。當然時至今日我們也都知道是誰在說謊了。日方拿這件事來宣傳,並且強調日軍積極救助被大水奪走一切的幸存災民,其實也是言過其實,因為日軍自己跑都來不及了,還會救助敵國的災民??據戰後曝光的日方史料記載,當時日軍不像中國平民百姓,沒有機動交通工具,是有軍用卡車助其撤離災區的,但是仍然有兩個日軍師團走避不及,被大水圍困,日軍調動了所有能調動的飛機,空投救命物資,讓日軍受困的部隊不至斷糧。但是就算如此,日軍仍然有七千多人死於大水之中。國民黨後來的文宣說「國軍疏導得宜,百姓並無一人死傷」,真是他媽的鬼話連篇。
海地大地震,震驚全世界,但是目前死亡人數仍然未破三十萬人,南亞大海嘯,估計奪走二十二萬人的生命。但是兩場世紀天災加起來都沒有蔣介石一聲令下有威力。八十九萬人從此淪為波臣,而歷史上甚至沒能記上他們一筆。你問我們為什麼對蔣介石這麼有意見。我們只能告訴你,人跟禽獸不一樣的地方,就在於人有良知,所以人類社會無法認同希特勒屠殺猶太人,就像我們無法認同蔣介石一樣。我們不認為要將蔣介石從歷史中抹去,這是不對的。我們主張的是要還原歷史的真相,讓大家知道過去發生過什麼事。套句中國朋友愛說的話,這叫「將蔣介石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我們無法認同蔣介石這個人過去的所做所為,多次經過中正紀念堂時也都拒絕進入,不是因為我們有什麼特殊的意識形態,而是人都是有良知的。除了已經喪盡天良的人以外,我們真的無法理解是什麼樣的人,竟然可以原諒這種屠殺的暴行。
Saturday, February 06, 2010
高級的中文、低級的廣東話文?
首先,我了解「中文」不等於「普通話」的意思,這是指「書面並經調整過的北京話」與「地道的北京口語」的區別,但這樣的分別不足以說明這是兩種不同的物事,例如:我們都知道「英語書面文字」與「地道的倫敦西區口語」存在著很大的差別,但,這絕不意謂著我們所指稱的是兩種語言,這,只能說是同一種語言裡頭,口語方言與書面語的差異。
至於所謂「中文在秦時就已經統一」,我想,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漢字在秦時統一」,漢字並不等於目前的中文,這道理也很容易,日文、韓文、越南文、廣東話、客語、台語(閩南語的一種方言)等等都使用(或曾經使用)漢字,但各自的用法則不一定相同,舉例來說:「先生」在中文是指 mister,但「先生」在日語及台語則是 teacher、doctor的意思,又如「勉強」這兩個漢字,在日文及中文的意思可謂南轅北轍,是絕不能不做區分的。
今日的中文,絕非「秦」時的中文,也非古典的文言文,今日的中文,是近代以北京話為基準,所建立出來的書面語,這種新的書面語,是古代所沒有的,而這種書面語,就是二十世紀初中國白話文運動的產物,白話文運動,就是一種廢除文言文,建立新中文的運動。
此外,有朋友提及一種「英文比中文高級」的歧視,同樣的道理,當我們認為「中文比廣東語文書寫」還高級的時候,也只是一種偏見,要知道,當初民國在開會選擇所謂「國語」的時候,「廣東話」是很有機會打敗「北京話」的,如果歷史發展不同,「廣東話」成為「國語」(普通話),那麼,二十世紀初的白話文運動勢必要以「廣東話」為主體來進行新語文建造,則如今我們所認為廣東話難登大雅之堂的怪字怪寫法,恐怕要成為普世中文的標準用法了!
別覺得奇怪,當初白話文運動,也為了把北京話書面化,使用並創造了很多怪字的(不符合當時文言文認知的用字),我只簡單舉一例:如今大家都用得很習慣的指示代名詞「這」字,漢字原意是「在地上爬行」的意思,但,白話文運動為了書寫需要,把它給「假借」訓用為單純的指示代名詞了。
上頭這種例子不勝枚舉,我也不多話了,想當初白話文運動初始,還不是被一堆反對的知識份子罵翻天:所謂「怪字連篇」、「誤用漢字」云云,有興趣的人,請參見清末民初的報刊雜誌相關言論。
廣東話、客語、閩南語,只是沒有政治力支持而已,它們的書寫並沒有比較低俗,大家如果回頭看歷史,經過思考,相信必然可以破除這樣的偏見。
Wednesday, February 03, 2010
《文學客家》創刊發表會
你知無?
台灣有客語文學雜誌愛創刊咧!
台灣因為特殊个歷史背景下,母語文學這幾年正漸漸仔受到注意
西方不乏以母語文學著名个著作,像:用義大利文寫个《十日談》栳《神曲》
毋過母語文學在台灣,這下還係小眾文學,甚至受到排斥,
異毋簡單!
台灣客語文學雜誌《文學客家》創刊了!
這歷史性的一刻,敢毋共下去見證一下?
歡迎有興趣个人,共下來參加!
《文學客家》創刊發表會
時間:2月6日(六)14:00
地點:台北市客家圖書影音中心
誠摯邀請大家見證歷史的一刻, 恁仔細!
世界潮.落母語-2009台灣母語人權觀察報告座談會
日期:99.02.03(三)
發稿單位: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單位連絡人:蔣茉春
電話:02-23112199
E-mail:akhioh@gmail.com
世界潮.落母語-2009台灣母語人權觀察報告座談會
為響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所訂定的「世界母語日」,由國立台灣文學館主辦,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台灣教師聯盟及台灣羅馬字協會所協辦 「2009台灣母語人權觀察報告座談會」,於2010年2月19(大年初六)週五下午2 點半在國立臺灣文學館二樓第一會議室舉行。
會中將針對2009年台語文學的出版狀況,母語檢定,民間社團台灣母語相關活動,台灣文學館、教會、媒體以及各級學校的母語政策,進行全面觀察與檢討。邀請丁鳳珍、江澄樹、何信翰、李勤岸、林麗黎、郭宴帛、趙卿惠、廖瑞銘、蔣日盈、劉承賢、蔣為文(照姓氏筆畫排順序)等專家學者,歡迎踴躍參加。前100名出席者,將可免費獲得「世界母語日」限量精美紀念品。
記者會:2010年2月19(大年初六)週五下午2 點。地點:國立臺灣文學館二樓第一會議室。聯絡人:公共服務組 陳慕真,06-2217201分機2502。
Monday, February 01, 2010
「221世界母語日 臺灣動起來」系列活動
每年的2月21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母語日」,
98年底,教育部陸續舉辦了「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及「
頒獎典禮也安排了精彩的表演節目。
除了場內不容錯過的節目,大會堂的迴廊還有熱鬧非凡的「
Tuesday, January 26, 2010
推四本不過期的雜誌
大家讀雜誌嗎?要讀的話,何不讀些好的雜誌呢?與其看《商○》或《○下》,不如考慮下列《人籟》這四期,其中「
請大家參考一下吧!
各位親愛的父老兄弟姐妹同胞們:
我來寄一則雜誌促銷的訊息給大家,
附件是《人籟》雜誌「台灣‧我的家」主題精選的廣告,
第五天海水漲起來
這本是我寫/畫的特刊,附有我拍的同名紀錄片DVD
想像力改變台灣
這是關於台灣人怎樣發揮想像力來打造生活
福爾摩莎的軸心時刻
這本是關於十七世紀西班牙人在台灣的歷史
異眼心繪‧台灣意象
這是藉由觀察一個到台灣來寫生旅遊的中國畫家來切入台灣人自我認
現在這四本雜誌加起來的特價是NT$329,很便宜,
當然特別想要推銷的是我自己寫的那本《第五天海水漲起來》...
那是我回家做田調時為一般讀者所寫的,
打擾了,非常感謝大家~~ ^^
Nakao
Thursday, January 07, 2010
【轉】公視董監事們,請用專業跟公共價值來說服我
公視董監事們,請用專業跟公共價值來說服我 2010-01-07
公視論壇節目「有話好說」製作人 陳信聰
http://talk.news.pts.org.tw/
最近很多人問我:「公視究竟怎麼了?」、「換董事長,你們新聞會受影響嗎?」;我只能誠實回答:「我不知道!」。
這陣子董事會風風雨雨,就連員工都搞不清楚,更何況關心公共媒體的一般大眾。然而作為公共媒體,公視一切作為,自當以公共利益、公共價值為最大依 歸。在無違法疑慮及無損個人隱私前題下,所有資料言論理應接受公評。另外因本節目也屢遭不實指控,因此我以公開具名的方式,表達我對董監事會近期作法的淺 見。
以下文章勢必引起董監事不悅,但請公開討論,也請董監事們暫時放下行政手段,用專業跟公共價值的方式來說服我。
*新民意,不該是撤換理由!任期,不該是唯一保護傘!
為何要更換董事長?媒體上新董事們的理由是:董事會已經大幅改組,原董事長已不符合「新民意」。然而為何在同一屆任期,有新董事加入就得改選?標準 跟席次是多少?是一席還是一半以上?何謂新民意?是政黨輪替的民意還是董事會的民意?而董事會民意是否改變要多久調查一次?董事們能不能一個禮拜改變一次 民意?公視法對董事長退場機制並沒有清楚規範,除非任內跑去當黨公職或是判刑確定或是精神耗弱等消極定義,否則公視董事(董事長)不該被任意解職。另外就 公視法獨立穩定發展的精神而言,三年任期當然要被尊重,倘若因增加新董事就代表民意改變,就代表一定要改選董事長,那這樣的先例恐將讓公視永無寧日。新聞 局大可一開始不足額提名,然後每半年補提一名公視董事,是否公視每半年都得換一個董事長?公視董事中有部份是知名法律學者,自當理解,若兩造利害關係人都 不節制個人利益而各自尋找法律漏洞來傷害體制及立法精神,除個人獲利外,對制度的傷害將是無法彌補。難道在剩下幾個月任期,非要拿下董座位置的重要性,會 遠高過公視穩定發展與制度的維持?難道付出毀壞公視制度的代價,對熱愛公視的董事們而言,這樣做也值得?
同樣的邏輯,公視監事會藉由監察院糾正案,意圖完全否定新董事的合法性,進而將12月28日董事會最後作成「更換董事長」的決議視為完全無效,此作 法也很難說服社會大眾。固然新聞局提名作業及立院審查過程有很大瑕疵,但監察院並未明確指出新董事不合法,更沒說新董事不能行使董事職權。監察院的糾正對 象是新聞局,而非公視董事會。因此要以行政瑕疵來全盤否決新董事正當性,然後說這些新董事統統不合法,說他們不能行使董事職權,不能開會做決議、不能更換 董事長...這也太違反比例原則。若要說新聞局提名作業遭糾正,就代表公視董事會也遭糾正,就代表新董事不合法,這樣的邏輯也實在跳躍,這樣的鏈結也實在 無限上綱。
董事與董事長的任期必須被尊重,公視新董事資格也同樣該被尊重。但是當兩造各自以對撞方式鬥爭時,沒有理念、沒有說明更沒有公開辯論,董座保衛戰只剩下三年任期保護傘,對我這樣一個在公視待了十年的員工來說,還真是有夠難堪。
我心中理想的董事長,是當新董事成員進來後,能具體完整說明公視現況與困境,尋求共識,一起為公廣集團努力。面對新董事的強烈質疑,能不卑不亢的說 明過去董事長究竟做了什麼?還想再做什麼?以及遇到什麼問題?對內如果溝通無效,至少能對外清楚說明誰有道理,而不是躲在三年任期保護傘下,若真如8名董 事指控鄭董事長違法失職濫權到無以復加的地步,而只能拿任期做遮掩,那豈不是董事長個人、公視跟整個台灣的集體悲哀。
在2009.12.28日董事會前,有一份七名董事共同具名連署的文件。內容細數鄭同僚董事長違法濫權失職怠惰等23條罪狀,原本七名董事不但要撤 換董事長,更要依據公視法第18條,報請行政院長撤除鄭同僚董事職務。但這份提案最後並未在會議上正式提出,僅在董事會會議上傳閱,後來鄭董事長也一一回 應,並將之公開(請見附件一、附件二)。
我納悶的是,鄭董長若真如此違法濫權失職怠惰,為何董事們最後選擇不在會議上公開把是非談清楚?而鄭董事長認為自己遭到嚴重污衊,卻也不正式公開在 會議上一一回應?難道當董事長比是非對錯更加重要?難道只要舊董事長下台,23項違法失職就可被原諒?難道只要不換董事長,23項污衊就可變成過往雲煙?
公視要不要重選董事長當然是公共事務。如果鄭董事長堅持1月11日不重選,理由為何迄今為何都無說明?如果1月11日要重選公視董事長,為何至今都 沒有任何人提出政見?甚至沒有候選人出現?公共電視應該是民主的重要表徵,但選董事長為何卻是以相互舉薦,你推我讓,最後勉為其難的方式產生?如果不想當 公視董座,又何必費盡力氣拉下舊董?如果真有理念,真想帶領公廣集團向前邁進,為何卻又躊躇不前,毫無積極任事態度?
要不要作為民主表率,是董座候選人的權利,員工跟外界只能嘆息失望,但上述七名董事之連署內容,卻有更多值得討論之處。
七位董事對「公視談話性節目」的批評與回應
在七位公視董事具名連署的文件中(附件一之「失職第5點、失職第10點),對「公視談話性節目」有不少批評,可包括以下幾點:
1.經營團隊上公視談話性節目討論預算風波,是「選擇性態度面對公眾」,「有違誠信」、「自失立場」,「不符公益」。
2.董事長放任管理團隊邀請具政治色彩之特定團體開設節目。
3.此節目違背公視政治中立立場。
4.此節目任令政黨參選人士於選舉期間出現節目。
5.製播具政治敏感性內容之節目。
本人一一回應如下:
1.1公視談話性節目現有「有話好說」、「有話好說NGO觀點」、「有話好說南部開講」以及「爸媽囧很大」。然「爸媽囧很大」最近才開播,而且是親子型談話節目,應該不是董事批評對象。然而董事若要指教特定節目,何不清楚指名?此作法如何能達溝通對話澄清甚或究責之效?
1.2 2008年公視預算風波時,不少網友建議本節目,好好談清楚公視究竟怎麼了?公視拿納稅人錢,又說新聞局立法院不能干預預算,那誰能監督公視?因此有話好 說主動邀請公視管理團隊上節目討論。共有三次,分別為:2008.12.10.來賓是公視發言人郭至楨(董事長指定)、國民黨文宣部主任賴素如、媒觀董事 長管中祥、資深媒體人楊憲宏。12月18日來賓:媒觀董事長管中祥、公視執行副總鍾裕淵、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2009.1月1日來賓:公視總經理馮 賢賢、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台藝大應用媒體所副教授賴祥蔚。在來賓安排上,除公視代表外,同時有國民黨發言人,有公民團體,有媒改人士,有工會 委託評鑑公視管理團隊之學者。在討論方向上,也是檢討公視遠大於讓管理團隊自我吹捧。至於董事所言,管理團隊是否選擇性面對群眾,是否自失立場不符公益? 應由管理團隊自己回答。但本節目自信絕無偏袒護航,更無損害公共利益。
2.1「有話好說」在開播初期(2008.3到5月),主持人為人本基金會董事長史英,「NGO觀點」開播迄今均由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主持, 「南部開講」開播前期11個月主持人是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此三團體分別為「教改團體」、「婦女團體」與「環保團體」。8位董事所謂「政治色彩之特 定團體」究竟指誰?抑或三者均是?理由證據何在?
2.2若NGO不適任公視主持人,現公廣集團宏觀電視之談話節目「文人政事」,主持人為前馬蕭競選總部發言人蔡詩萍,何以董事對此從未置喙?
2.3公視法所限制為現任黨公職不得任董事或正副總經理,因此公視自然不該以過去經歷認定主持必然偏向特定政黨,如同「文人政事」所討論均為台灣重 要的藝術家、建築師、醫師等感人故事,並無圖利國民黨、違反政治中立之表現;同樣地,有話好說三位外聘主持人亦從未在節目中有為政黨派系護航之不當言論, 董事們為何在無任何具體事證下,批評三個NGO團體具政治色彩?理由證據何在?
3.1我認為有話好說(特別是週一至週五),不只是國內最透明的談話節目,更是全台灣所有頻道中最公開的電視節目。任何民眾只要到有話好說網站報名,就可全程參觀有話好說早上如何決定題目、來賓名單、尋找資料以及實況錄影(包括外國人士,已有不少民眾參加。請見http://talk.news.pts.org.tw/2009/01/blog-post_9450.html)。 另外我們每天中午會透過官網、三種微型網誌以及電視預告公布我們決定的題目。每天傍晚節目開播前,包括來賓名單、手版圖卡就已經全部在網上公開。節目結束 後,一整個小時討論完整影音全部上網。若本節目有任何違反政治中立之言論作法,任何觀眾或董事不費吹灰之力便可在網上找到具體事證。
3.2除製播過程與結果全程公開外,我們更長期服務全國所有公民與社會科教師,所有原始資料每天透過電子郵件方式寄送。每位教師自然有不同價值觀跟政治立場,若本節目有嚴重錯誤,近五百位國小至大學教師更可以具體事證指控本節目。
3.3當然絕無百分百中立客觀之人事物,董事若要批評,能否透過網路調閱資料,具體指出本節目違反中立之日期與言論。小錯自當道歉更正,大錯必定辭職負責。
4.我花了很多時間一一尋找有話好說是否真在選舉期間找政黨參選人上節目。其中有「嫌疑」的來賓包括:2008.7.7.傅?萁談蘇花高該不該興 建。杜麗華在2008.11.19談消費券能否對農民有所幫助。林長興在2009年1月16日及9月24日談澎湖博奕,黃怡騰在2009.9.14談法律 訴訟小老百姓如何自力救濟,李文忠在2009年5月前談分裂台灣如何面對強勢中國等議題。2009.6.8.蘇治芬談為何雲林罹癌率台灣最高,地方政府究 竟做了什麼。另外在八八水災期間,曹啟鴻、楊秋興、蘇煥智、陳明文等人也透過電話訪問討論最新災情(各選委會約在2009.10月選舉登記截止,11月公 告選舉號次。所有來賓名單及日期均可在官網右上方的搜尋欄位中找到相關資料)。另一次選舉為2008總統大選,但馬英九蕭萬長謝長廷蘇貞昌從未出現在本節 目。在多了好多根白頭髮的結果下,我實在不知道本節目究竟是那一集找了不該找的參選人上節目而違反政治中立。若有還請董事解惑,若無,這樣指控豈不嚴重傷 害本節目名譽?更讓我不解的是,外界不明究理胡亂指控也就罷了,怎會是公視的董事在傷害公視的節目?
5.「公視不該製作政治敏感議題」,董事們的觀點我完全無法認同。博奕、中科四期、娼妓合法、消費券、失業、貧富差距、中國人權、ECFA、疫苗、 美國牛....,那一個公共議題不是政治敏感?公視難道要退到三十年前的媒體心態?但既然七位董事已經公開連署支持這樣的觀點,因此「公視不該製作政治敏 感議題」的政策是否就是新董事長上任後的公視既定方向?
董事們 你們越線了!
唸小學時,我們都會在桌上畫條線,證明隔壁同學的鉛筆或手肘已經侵犯到我的空間。現在我也要很清楚大聲地向董事們說:你們越線了,請退回去。
言論自由是很幽微的,經常是已經受了重傷卻還說不清楚。最拙劣的方法是直接重懲來打壓不同言論,像中國對劉曉波判刑11年。其次是透過人事職務調動,讓自己人擔任要職。而比較細膩的作法是透過威懾的方式產生寒蟬效應,喚起人人心中的小警總,讓非我族類的人知難而退。
這兩年來,有話好說始終感受到這樣的威脅。
08年公視預算遭凍結壓力,類似的訊息就持續傳到我這邊:「有話好說是綠營打手」、「是「小」話新聞」、「某立委點名有話好說」、「只要有話好說 停掉,4.5億預算就給公視」....,但09年過後,或許藍營也逐步了解,的確誤會了我們這節目,因此2、3月後,外部批評跟壓力就逐漸緩解。08年立 法院的作法是一邊凍結預算,一邊批評公視新聞(包括公視不該做閩南語新聞),當時若無公視法保障跟公民力量相挺,公視新聞一定會開始自我審查,就像我這幾 天想破頭,究竟是找了那個候選人上節目一樣。之後新聞會開始畏首畏尾,甚至開始轉向。好不容易08年外部壓力稍微解除,但這次新董事卻重演當時的情境。一 邊撤換董事長,一邊以對新聞內容方向不滿來作為撤換董事長的理由。
對公視新聞部同仁來說,舊董事長留任的關鍵僅在制度的維繫,畢竟鄭董事長的確沒有好好解決公廣集團問題,公視新聞部同仁在華視長期忍受製播環境惡 劣,動輒卡帶當機跳電斷訊等問題始終沒有解決。新聞部同仁根本不可能涉入高層鬥爭,更不可能挺誰反誰。然而當新董事事們陳述舊董事長各項罪狀時,竟是對新 聞節目的不實指控,竟是說「公視不該製作政治敏感議題」,竟是說因為「公視未嚴守政治中立,致失行政、立法與社會信任,影響預算取得」(附件一,失職第 10點)。請問公視新聞部同仁該如何解讀董事會這樣的訊息?請問未來新總經理新聞部經理又該如何解讀這樣的訊息?而觀眾們又該如何解讀呢?這是否代表此後 公視新聞不再報導環境爭議?不再討論人權?不再碰觸失業等公共政策?而所謂公視必須恪遵的政治中立,其判斷基準是在能不能順利取得年度預算?是在能不能博 取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信任?
或許言者無心,身為新聞學者與社會賢達的公視董事更不可能刻意打壓,但新聞自由是很幽微的,稍一威嚇,心中警總難免揮之不去。
另新董事在發動撤換董事長的同時,有董事正式函文要求對本節目進行外部勞務報酬全面查帳。對我們而言,帳務本該接受行政會計單位監督查核,查帳天經 地義,沒有問題。但公視節目新聞何其多,何以該董事只單獨查本節目帳目?而本節目所謂外部勞務報酬,只有來賓費以及顧問費用,前項在有話好說網站上有完整 清楚紀錄,董事想知道誰上了幾次節目,上網便知何必捨近求遠?想知道顧問費用,每筆支出均是上簽呈核,找簽文便可,董事又何必甘冒白色恐怖之虞,大費周章 查帳?但查帳的確是細膩作為,作為節目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然由於每筆勞務報酬資料均涉及來賓電話地址身份證字號以及詳細個人所得報稅資料,請依公視 法規定,讓監事行使財務稽核權,請董事會針對查帳一事公開討論並作成決議,由公視監事會進行查核,但請務必保護個人資料隱私。
但敬愛的董事們,我必須提醒,你們真的越線了!這真的已經傷害了新聞自由。我也真的有被恐嚇的感覺。請不要再對新聞部釋放出這樣的威懾訊息。
我尊敬的老師們 請建立典範
所謂的舊公視董監事,有我在15年前念研究時尊敬的女權鬥士與文化工作者,有我12年前擔任國會助理時,敬重的教育工作者,有我擔任記者時崇拜的堅 持公平正義的財稅專家。所謂的新董事,有曾與我並肩工作致力推動公視修法的前主管,有我長期敬佩的法律學者,有我無緣受教但長期孺慕的新聞學界權威,有我 經常採訪,對台灣本土戲劇有卓越貢獻的藝文人士,更有我大學時期,讓我重新認識台灣,開啟我全新視野的本土詩人。外界拿藍綠標籤來塗抹這些人,不是在污衊 新舊董事,而是在污衊自己。然而讓我不解的是,彼此猜忌對立仇恨為何可以壓過大部分學者的理性?為何社會賢達公正人士最後都採最不堪的方式攻擊對方?
我尊敬的老師們,我很難理解的是,這兩年來,公視的觀眾已能逐漸超越藍綠,越來越多台灣民眾採取理性對話的方式,來面對爭議處理對立,進而凝聚對台 灣真正有意義的共識。我尊敬的老師們,為何你們還讓自己陷在藍綠泥淖中而無法自拔?為何一群一方碩儒,竟連最基本的理解、溝通跟對話都做不到?
我尊敬的老師們,請你們建立典範,在重選新董事長前,公開說明,為何非得堅持在這時撤換公視董事長?除了任期保護傘,究竟你為公視做了什麼?對公廣集團的願景為何?還有請你們用專業跟公共價值來說服社會,未來的公廣集團,真的會變得更好!
【附件一】
案由:第四屆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會董事長不適任暨解聘案,提請議決。
提案人:盧非易、趙雅麗、程宗明、陳勝福、陳世敏、周建輝、林淇瀁
說明:
(一)依公共電視法第十八條暨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捐助章程第十條規定提案之。
(二)提案緣由詳附。
依公視法第十八條第五款
董事長治理違反職務上義務與不適任職位之行為
違法:
本屆董事會成立之初,因一名董事沒有於就任當日出席簽署文件,形同非合乎法定要件,致使董事會成立正當性受損。之後董事長未果決要求補選救濟,反而 決定持續向地方法院申請變更登記,最後形成登載數不符現況之問題。這樣造成董事會於前十個月運作在不足法定人數下,違反公視法第十三條。
2008年6月董事會公開澄明新聞平台遷回東湖原因,擅自詮釋發布說法,認定建置地點於華視有圖利民股之嫌;此既無新聞局明文政策依據,也違背「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負擔精神,嚴重顯示反公共化之治理心態
未能有效監督公視與華視經理法人代表,就新聞平台建置一事,達成公視集團合作目標,放任分署辦公,違背原始計畫,引發諸多爭議,違反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一條
2009年9月例會當中,董事長強行認定議事規則第三條必須都以親自出席達三分之二席次以上後,始得開會,委託書不能納入計算;此說不符該條文之法理邏輯,同時超越公視法第二十條之規定,而且也不合大型機構治理之行政原則
濫權
2009年8月17日董事會臨時會上, 董事長以主席之位置, 發言表示:「 我手上拿的是公視基金會給我的商調函,上面寫的是任期三年。我也看 不 出任何法律依據要重新改選。我沒有辦法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參與這樣的表決, 所以我退席。」 接續董事長在離席後, 就沒有當場對 此做任何後續 處理;所謂後來種種自然流會之裁示, 皆是透過秘書傳話或於董事會會議記錄之簽呈上裁示, 此種便宜行事途徑,而 不 在正式會場上公開陳述與 尋求裁 決, 都不足恃,顯已濫用主席之權利
2009年8月17日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已為召開臨時會之要求,董事長居然自行否決動議之預定時間, 並不提供秘書之行政支援,顯已濫用行政權力
2009年12月初, 董事聯合提案進行重大治理問題檢討與 處理, 董事長片面使用議事規則第七條,進行擴大解釋, 排除列案不 符過去慣例,同 時未依議事規則第十三條進行迴避, 反而 插手干預正常議事進行, 為自己利益濫用裁量決定
失職
公共電視之數位發展二年計畫,遭審計部調查連帶督正。在數位資料庫部份,2008年放任擅改過去規劃,設址改變,同時變更計畫以致錯失良機,後遭主 管機關全面凍結計畫,導致計畫執行數趨近於零;一次會議通過大型空間調整案,決策粗糙,引發爭議;2008年底又決議空間規劃案因年度預算在立法院被凍 結,所以也告暫停;整體重大決策欠考量,內外失據,治理重大事務判斷不足
總經理於2008年10月在國際PBI年會發言批評政府,引發國內立法院與新聞局之異議與質詢;董事會於不滿總經理擅自發言內容後,居然沒有處理對 策,同時也不發新聞稿聲明;此一問題又經員工與工會關心後,董事長仍然沒有對外說明,直至新聞局發函正式要求解釋後,董事會僅回函表示將於年度考核內處理 此一事情,遭致立法院決議公開譴責;截至4月考核後至今,也毫無任何說明,嚴重影響公視危機處理的國內外形象
2008年底新聞局應董事長邀請,前來公視協助財務處理支應問題,執行副總卻認其為查帳行為,請其離開,迫使新聞局發新聞稿澄清並抨擊,為十年來之 罕見;員工紛向董事會建言,應當公開回應與說明此事,此一問題居然也擱置至今,無一字公開說明,是非不明豈是公視作風;造成今年新聞局主導修法事宜,特為 增加第三十五條,強化行政機關對公視經營績效的察查權,顯見此事未予善了,董事長失職至為明顯
公視決定於12月刊登三大印刷報紙媒體啟事,表達不能接受立法院林益世委員之提案,此一重大議題非委由所有董事具名完成,僅由董事長、總經理率同一級主管具名,此行為之不對等,已成為公眾笑柄,並被列入台灣人權白皮書的報告檔案,此決策之責應當檢討
公視於2009年1月1日參與遊行抗議立法院干預之舉,同時於談話性節目持續討論林益世提案;然而此時事情發展,早已衍生出張碩文與洪秀柱的聯合提 案,內容已不同;公視員工12月底向上反映,不見處理與回應;以選擇性態度面對公眾並處理與立法院關係,有違誠信自失立場,焉能符合公益,站立得穩
2009年9月起,因立法院解凍97年度之一半預算而來的節目規劃與追加預算案,自討論以來,總經理屢次忽視董事會要求提供第四季整體財務 需求估算,阻礙整體評核,又執意送件,藐視公視法第十五條賦予董事之審核權;過程中董事長未嚴守綜理董事意見之要求,同時任由總經理缺件下反覆提案;
因遷建新聞平台案引發之公視空間規劃案,業經董事長於第十二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宣布朝小規模搬動的可能規劃,也於去年12月2日與全會同仁溝通會上作 相同表示;然本案業經近一年發展,總經理於2009年11月會議上仍提出最大規劃案,同時表示不能採用小幅變動的堅持,顯見已有違「委任管理」之責;董事 長疏於監督同時又放任其反覆原案提報董事會,雙方皆已失職;
本會原住民族董事辭職後二個月中,在缺乏代表致使無法議決原視台事務之重大方案;董事長於回應外界關心時,未積極重視公視法第十三條的代表性,更不 將修法版本中已有出缺應即遞補之建議提出,讓社會各界討論,其瞻前顧後心態,顯已因董座位置考量而怠忽處理治理危機的急迫問題,同時不能有效綜理董事會會 務。
董事長於2007年12月23日依公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名馮總經理獲董事會通過任名。然而即至2009年4月卻在本會工會會員之信任投票案中, 以338票比45票否決,表達對其一年多來管理之不信任。董事長顯然未有效執行公視法第二十三條之指揮監督,致使產生如此結果,失職明顯
第四屆董事長與總經理選舉過程出現諸多程序正當性之問題,引發政治動員質疑,學界亦撰文責難。然歷經兩年,未聞公視正式公開解釋,致公視之社會公信 力嚴重受損。其後,董事長放任管理團隊邀請具政治色彩之特定團體開設節目,並違背公視政治中立之立場,任令政黨參選人士於選舉期間出現節目,或製播具政治 敏感性內容之節目,此雖經觀眾多次投書抗議,亦未見公視審慎說明。公視未嚴守政治中立,致失行政、立法與社會信任,影響預算取得。董事長未積極協商取得公 眾信任,反倒果為因,假托為政治干預,發動利益團體與相關媒體進行詆毀與抗爭,置公視於空轉狀態,損壞公視之媒體經營倫理。公視管理不當,導致內部員工士 氣低落。員工提出之不信任投票與不適任調查均遭漠視與打壓,嚴重打擊公視專業自主與內部民主治理之精神,實有深刻檢討之必要。
怠惰
有關公廣集團的整合規劃,任期開始一年半期間,未有實質進展,沒有對內外一個規劃說法,任憑公華兩事業體自行調整體質,有違公股處理條例之特許精神,直至2009年7月才開始籌劃工作,同時忽視董事於9月要求先召開特會討論一年來之發展檢討需求,實愧對社會之託付
公共電視修法之工作雖從2008年起組成工作討論小組,然而一年當中沒有實質進展就無緣由擱置;董事長於2009年3月在卓新論壇指出,只需修一條經費條款最為務實,違背第三屆董事會以來之看法,此一輕忽態度顯有嚴重疏失,同時不符公廣集團之整體修法需求;
今年度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讓公視預算解凍一半,決議第一項強調建立公共問責制度;然依據第三屆董事會已決議的公廣集團公共價值評量體系作法,當於次 年一月開始進行前一年度之評量以展現問責精神,然至2009年8月未聞董事會對2008年度評量工作的執行情形,董事長疏於督導負責至為明顯
2009年11月有關新聞平台規劃之討論,公視新聞部具體陳述目前在華視合署辦公以來之諸多運轉問題,董事長於會中表達並未知曉,更遑論積極處理。 本於此屆董事會於2008年4月決議由董事長召開跨頻道協調會議取代集團執行委員會,同時依據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授權同為兩方之董事長,責任重 大,在此事延宕許久不為處理,顯然怠惰其職
2008年12月29日董事長簽署向公民承諾書,同時公開蒐集公民意見,期限至今已有數月,對公民提問無任何回應處理,違背向社會代表的承諾,十分嚴重
2008年12月2、4日董事會首次召開與員工直接溝通會,會後承諾將意見帶回處理並向會內說明回覆,至今也無聞任何說明,影響員工對董事會承諾的信心
【附件二】
針對2009年12月24日公視基金會盧非易、趙雅麗、程宗明、陳勝福、陳世敏、周建輝、林淇瀁等七位董事大賢,提出董事長不適任暨解聘案,共四大項23項主張,此案雖尚未能於公視董事會上成案討論,為正視聽,本人對此正式公開回應如附。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 鄭同僚
2010元月3日
第一大項 違法
回應:
1. 本屆董事會初任有11席,2. 皆於就任時簽有【願任董事監事同3. 意書】,4. 有案可稽,5. 組成過程具合法 性。6. 依公視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7. 選出董事後如有出缺,8. 須逾董事總額三分之一時,9. 始應即依法補聘之。10. 據此,11. 本會 歷屆董事如提出辭呈,12. 本會第一時間即函告新聞局。至於同13. 意董事請辭或增補出缺席位,14. 係屬行政院與15. 立法院之職 權,16. 因此,17. 本會董事出缺如果有補聘之需要,18. 亦係由該等機關辦理,而19. 非董事長之責任。
回應:
1. 公共電視受公視法保障獨立自主經營,2. 不3. 受干涉,4. 非循「5. 新聞局明文政策依據」6. 辦理。
7. 新 聞平台遷回東湖相關對8. 外說明,9. 其依據為2008年6月16日第四屆第六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及同10. 年6月26日第三次臨時董監聯席會議之決 議,11. 並包括管理團隊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與12. 現場董監事之討論。13. 公視董事會為合議制,14. 新聞平台遷回東湖之議,15. 並非董 事長一人可決。
回應:
公廣集團推動大新聞平台的計畫持續進行, 選擇在東湖中心進行公視、原視、客家、宏觀四個頻道的新聞協同 作業, 華視新聞團隊以網 路化加入合作,是本屆董事會在綜合評估之後的選項;決策過程是謀求公廣集團最大利益, 經得起各界檢驗。關於促進公視與8. 華視新聞整合議題,公視董事 會自2006年開始即有廣泛的討論,2006年7月甚至將 公視新聞遷往光復南路作業。然而 未及三個月, 兩公司新聞部同仁發生許多無法協同作業的事 實;當時公視的翁秀琪、方念萱董事,華視的巴正坤董事聯合進行了一項訪視並在2007年1月提出報告:(頁52):「 …平台運作迄今未能發揮綜效, 公 華視頻道喪失原有特色, 各節新聞製作人未能發揮功能,空間不 足、設備老舊, 官多兵少、人力配置失衡。加上公華視新聞部同 仁的新聞理念及價值不同, 工作習慣與特色有相當落差,且公華視新聞部仍屬不同組織,薪資、福利等各項制度無法統一,平台又以虛擬方式運作, 造成管理上諸多效能不 彰, 一線 同 仁相對 剝削感深重…」。
公廣新聞追求集團資源並發揮整合綜效,是符合「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之資源公共化精神;惟該條例並未規定公視基金會應該以何種形式進行。公視董事會仍是決策中心。
董事會為合議制,新聞平台遷回東湖之議,並非董事長一人可決。
回應:
親自出席之定義,為本會第四屆第十七次董監聯席會議時,依據現場討論意見而對當時之議事規則草案進行修正,詳可參逐字紀錄。此並非董事長個人意見。
第二大項 濫權
回應:
公視基金會董事或董事長,係依公視法明文保障為任期制,其精神在於保障獨立運作並維持公廣媒體之穩定經營,不受干涉。遍查公視法各條 文,確實無「重新改選」董事長之規定。再者,依公視法第20條規定,董事會決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在法律未有修正之前,既然人數確已不足,則流 會係屬當然,何濫權之有?權利行使之合度與否、行事途徑之適當與否,只要依法而行,未有逾越,應屬可行;至於行事風格,則可受公評。此處或許是提案者「濫 用」濫權二字,而非主席對權利之濫用。
回應:
同前項。既已自然流會,無法續開會議。本人對於董事之聚會,要求同仁周到招待,但不得為逾越法制之會議協助。本人之作為並未違法,可受公評。
回應:
董事之「董事長不適任」提案提出時間為12月4日,僅有案由,未附說明;全案之說明至12月21日才完整提出。依本會董事會議事規則第七條之規定,提案應於會議日十四日前送達議事單位彙整辦理。
其他治理相關提案及此處所謂之聯合提案,個別之案由及說明並不清晰,難確認其個別提案之完整性。
作為綜理會務之董事長,依循法規行事,維護議事運作之程序合乎法理,為職責所在,所為未有不當。
第三大項 失職
◎ 回應:
1. 2008年9月18日新聞局傳真台銀,要求HD成音系統暫緩開標,之後新聞局分別於9/23, 10/9來函公視,要求暫緩辦理多項標案,其中包括新聞採編播自動化系統與後製非線性網路無帶化系統標案。新聞局於期間亦電告本會,計畫全面緩辦。至此公 廣兩年計畫之設備購案全面開始暫緩辦理,非僅數位資料庫之購案停辦。
2. 之後新聞局召開由業界組成的諮詢小組會議,僅就計畫規格與規模要求縮編,也因此使公廣計畫持續延宕無法執行,使得兩年公廣計畫整體執行率偏低,直至98年 12月25日雙方確認修約用印完成可再重新啟動。然新聞局從未在任何來函中指稱因數位資料庫更改設址地點,故全面凍結計畫辦理。
3. 本人再次強調,如果提案董事欲就大新聞平台建置地點,與東湖三棟大樓空間調整案兩項決策提出覆議,請循正式的議事規則提案,否則一味不實指控將對本屆董事會的決策模式產生不信任與傷害。
◎ 回應:
1. 2008年10月正是立法院凍結本會4.5億元預算,本會努力化解立委諸公對公視的不信任。國內外媒體關切台灣公共廣電是否能獨立運作發展,總經理於研討會中陳述當時情境;惟媒體有報導撰文的自主性,讀者各自解讀
2. 本案本人曾要求總經理於董事會上說明,經董事會瞭解。董事會依例每年進行總經理績效考核,自有公正、是非分明、全面性針對專業經理人的評量。
3. 此外,依據公視法,新聞局為公視基金會之主管機關,但非公視基金會之上級行政機關,依法不得干預公共電視之營運。總經理於PBI年會的發言係為維護公共電視之基本精神。董事會於討論後,公視基金會於97年11月26日函復新聞局說明。
◎ 回應:
1. 公視基金會多年以來自有專業、嚴謹且透明的財務稽核程序,每年所有財務報告均需經過監事會查核,及外部不同之會計師簽證與稽核後,並提報該年度事業計畫決 算收支報告至新聞局、立法院,審計部並固定於次年度來本會實地查核相關財務執行情況。這多項查核監督的程序,除了確保公視基金會對公眾負責的營運效率外, 其目的也保障公視基金會獨立自主、不受政治力干預之經營。
2. 對於公視在2008年因預算半數遭到立法院凍結,該年度6月起公視就積極提供現金運用情況的相關資料給新聞局,但預算遲未解凍。12月公視財務危機浮現, 新聞局派員到公視查核帳務,雖與過往慣例不合,但本會仍以禮接待,並配合提供資料。乃新聞局人員從早上查到下午,且要求查核細部項目,至此,為維繫公視獨 立自主經營之精神,並避免破壞主管機關對公視之信賴保護,鍾執行副總遂請新聞局執行人員停止查帳,並請其以公文來函說明查核之法源依據,否則是對本會董監 事會治理的不信任。
3. 新聞局查帳事件原委如前揭,至於今年新聞局主導修法事宜,增訂第三十五項條文,是否僅單純因此事件之故,或因其他意圖,恐非外人能加以正確揣測。本會從董 監事會、經營團隊到全體同仁,應針對公視法規範公視獨立自主營運之基本精神,審視相關修法方向與內容,如有抵觸者,同聲予以駁斥與譴責,方為此議題應聚焦 之重點。
◎ 回應:
1.依公視法第17條第2項規定,董事長對外代表公視基金會。又同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總經理在執行職務範圍內,對外代表公視基金會。則董事長與總經理 依前開規定代表公視基金會,維護公視基金會經營獨立自主,不受干涉之基本精神,不僅於法有據,對於公視之形象,更有正面之提升。
2.且董監事會於12月10日發表一份共同聲明,其內容與登報之公視基金會聲明大致相同(見http://web.pts.org.tw/~web01/petition/ans.htm ),顯見董事長與經營團隊並非獨斷之行為,與指控不符。
◎ 回應:
1. 為保障新聞專業自主,公視法第27條明訂公視需制訂「新聞製播公約」,董事長或總經理均無法干涉新聞節目製播之內容,而公眾對於節目有任何意見,均可循申訴辦法流程向公視反映。
2.「全民搶救公共電視大遊行」是由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共同發起 (見公督盟網站 http://www.ccw.org.tw/?p=978新聞稿2008/12/21)。遊行訴求國會應儘速解凍四點五億元捐贈公視的預算,反對政治黑手干預公視經營,遊行活動包括80個民間團體和影視藝文人士等。
3.高達三千人的支持參與及17萬餘人網路具名連署,彰顯公眾支持並捍衛公共電視獨立自主之營運,反對政府力量介入公視節目之製播,何以說 公視以選擇性態度面對公眾與立院關係?面對公視97年一半預算遭凍結,到98年都尚未解凍,在此最關鍵的危機時刻,如果公視團隊還不站出來捍衛公視法賦予 公視獨立自主運作的價值與精神,豈不才是“有違誠信自失立場,焉能符合公益,站立得穩”?
◎ 回應:
本屆董事會對於公視節目規劃有非常深的期待,因此延聘內外部專家、部份董事、與公視相關部門主管組成「節目諮詢委員會」,不定期開會互動,希望公視新節目策略能為台灣文創產業帶起示範作用。
2009年5月,公視在前一個年度預算解凍之後,即著手規劃追加預算投資於製作創新又具創意的節目。並在5、6兩月召開密集召開節目諮詢會 議,董事們請總經理將企劃案送進7月份董事會討論,惟本案迄今沒有決議。董事會無法決議之因,是對本案的慎重與討論,但遍查會議紀錄,未見關於公視第四季 財務需求預估報告,作為評估依據之決議。
本人再次呼籲,本案為投資公共電視內容的大型企劃,關乎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支持公視的藝文界人士和喜愛公視節目的觀眾,對公視製播的內容多有期待,請董事們儘速討論本案,作出決議,交由管理團隊執行。
◎ 回應:
再次強調,2008/6/16本屆第六次董監事聯席會決議,公廣大新聞平台在東湖地區推動與建置仍然有效。如有董事們反對本決議,應依議事規則提出覆議。一再地指責管理團隊,只是打擊士氣,也招致組織內外人士質疑董事會的議事效率。
2008/12/8,第12次董監事聯席會,確由我本人主持,在第四點決議中提到:公視大樓整體空間運用規劃案目前暫緩進行,除因原客宏觀頻道三項標案之變數外,4.5億法定預算尚未解凍,亦恐影響明年募款,因此將待上述情況較明朗後,再討論小規模搬動的可能性。
2009年9月新聞局來函同意公廣數位計畫放行。新聞自動化標案重新啟動,建置地點如未再更動,設備將在東湖公視B棟1~4樓交貨並開始建 置。與此案相關的東湖三棟大樓空間調整案,是維持原案或再提小規模的計畫,本人也多次請董事們討論,並在相關議題的談話會中已進行溝通。
小規模搬動方案,原訂在12月董事會中報告,結果仍是流會。對此溝通說明之過程,與「委任管理」有何關聯?
◎ 回應:
公視基金會董事之選任與解聘是主管機關新聞局的職權。當遇董事辭職時,本會第一時間去函新聞局,新聞局處理結果會再以正式公文, 告知本會某某董事辭職生效日。立法院與行政院依公視法第13條規定可辦理增補董事,不必事前告知本會。因此,董事席次之增補,本會是被動者。提案人針對本 會原住民族董事辭職乙事與後續發展,本會依法無權干涉。
◎ 回應:
1、依據公視法以及本會「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年度考核辦法」,總經理之聘任與適任考評皆為董事會共同議決事項,董事長有建議權,唯其結果非董事長一人能決定。
2、有關「工會信任投票」一事,相關資料經董事會專案小組收集後,皆已併入98年4月6日第四屆第八次臨時董監事聯席會議資料中,供當日董事會參考,作為總經理年度考評參酌資料。
◎ 回應:
1. 按第四屆董事長與總經理選舉過程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學者個人之質疑,應提出具體事證。相對於本會第4屆第2次增聘董事之程序瑕疵,已為監察院公開明文糾正「未臻完全合法」乙節。
2. 至於本會製播節目是否有公視法第36條至第46條之情形,自得依循本會相關之節目或新聞申訴辦法處理之。不具事實證據力,便逕行指摘公視新聞未嚴守政治中立原則,不僅不當,且容易對於新聞部門造成寒蟬效應。
3. 公視法第一條明文揭示立法目的之一為「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公視製播政治議題類型之節目,只要是嚴守新聞製播專業之原則,秉持中立客觀之態度,都具有促進 民主社會發展之功能與價值。提案董事質疑公視不該製播「具政治敏感性內容之節目」,恐為自我限縮與約制,違背了公視法賦予公視新聞節目製播的積極意涵,也 違反民主社會之基本價值?
第四大項 怠惰
◎ 回應:
今(2009)年3月22日召開之董監事交流會議,就有關公廣未來發展討論,決議:民股未買回前,公華視進行低度整合。董監事交 流會議之會議紀錄於今年4月13日舉行之第十六次董監事聯席會議中確認。今年6月,新聞局告知本會原持有逾71%股權之中華電視公司展開非公股買回作業。 今年9月第二十一次董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成立集團發展策略規劃小組,由鄭董事長任召集人。規劃小組於11月9日舉行之第二十三次董監事聯席會議中提出集團策 略規劃建議專案報告,會場意見表示,希望此報告於董監事共識營中討論,惟該次會議因出席人數無法形成有效決議。
◎ 回應:
公視法修法討論小組於2008年6月第六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報告,會場意見為:研判修法之適當時機再行對外推動。然而,本 會97年度半數法定預算(4.5億元)之解凍歷程未臻順利,本會執行之兩年計畫又於9月遭新聞局通知無預警暫緩,迄至2009年4月該筆預算解凍止,本會 經歷空前政治壓力。公視基金會在如此氛圍下推進不易,侈言修法?若僅就經濟、效率而言,本會所經歷最為迫切之經費與原視客台宏觀為標案之問題。此項可藉由 修正公共電視法第二十八條的關鍵條文解決之,亦即修法討論小組於第六次董監聯席會議之報告重點,也是最為務實的堅持。公視法第二十八條修正,至為關鍵,可 視為本階段應全力一搏的焦點。雖說如此,並不代表無需處理或者放棄對其他章節與條文之修正討論。
◎ 回應:
第四屆第十二次董監聯席會議中於2009年12月8日未及討論之公共價值評量委員會相關事宜,於12月10日舉行之臨時會議中議 決由彭文正董事擔任該委員會之召集人。公共價值評量作業要點於2009年4月第十六次董監聯席會議中修正:董事會應於當年度12月底前成立公共價值評量委 員會,並於「次年底」前完成評量作業。公共價值評量委員會名單於2009年6月第十八次董監聯席會議中提出,決議修正後徵詢意願。次月會議雖提出,但因人 數不足未確認,至9月之第二十一次會議方予通過確認。
◎ 回應:
公視新聞部在華視期間,董事長促使下列重要事項完成或持續有效執行:
由華視新聞部製作中心全程協助公視新聞部製播任務。包括手語新聞,中晝新聞,暗時新聞,有話好說, 公視晚間新聞以及新聞報等。 公視新聞部因未 配置地方記者,原先還需向TVBS購買新聞,搬遷至華視之後, 節省經費, 由華視提供。公視開播中晝新聞,暗時新聞, 新聞素材大量採用華視台語新聞。
華視資料中心擁有三十多年珍貴新聞資料,提供公視新聞製播新聞使用。華視工程部協助建置B2攝影棚。
公 華合署辦公之後,購買外電皆以集團名義洽談,節省經費。華視微波中心可收友台訊號,公視亦經常利用,提高新聞效率。 重大天災或意外事件,華視全台佈點的 新聞資源,包括畫面和傳輸設備,皆提供公視使用。梳化妝及採訪車因為公華聯合採購,降低成本。華視中部中心南部中心提供公視合署辦公場地及設備。 公視新 聞部先後增租華視大樓十樓辦公空間,適度解決空間問題。
◎ 回應:
2008年底簽署公民承諾書後,本會由本人帶領先後已至九縣市召開公民座談會,會議紀錄皆上網,所有與會公民意見亦經公行部彙整後交經營團隊辦理,並報備董事會,更有公開資訊網頁,公布相關訊息,絕非提案內容所謂「無任何回應」。
董監事與員工之溝通會相關意見,董事長於2008年12月10日舉行之第十二次董監事聯席會議之主席致詞時進行報告。其中,有關總經理與副總經理之考核已進行,至於人力規劃及建立主管退場機制,交由管理團隊持續規劃中。